激情式写作是可疑的

2014-11-17 14:16林苑中
小说林 2014年2期
关键词:激情内心诗歌

◎林苑中

在写作上,尤其是小说创作,我一直不是那种激情满怀的人,因为我觉得那种激情写作是可疑的,它有一种很容易滑向青春期式写作的危险。再者,这中间的界限是很模糊的,因此这种激情写作很具有欺骗性,它和那种天才式写作完全是两码事,就我有限的阅读经验而言,人们往往将两者会混为一谈。

我崇尚的是那种充沛的才华,饱满的叙事,不容忽视的细节,自在的真实。我欣赏和喜爱的中短篇小说文本,比如加缪的《局外人》、《堕落》,马尔克斯的《一件事先张扬的杀人案》、《一个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菲兹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川端康成的《睡美人》,三岛由纪夫的《忧国》,莫言的《透明的红萝卜》,苏童的《三盏灯》,韩东的《古杰明传》等等,无论是丰沛和简略,无论是线性叙事,还是芜杂多线索,这些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它们自我世界的圆融(当然还包括细节的不可或缺),它自在,充盈而丰富,令人神往,但又不可侵犯。

当然,我不太喜欢面目和形式单一的写作,我以为每个故事总有一个它应该有的样子,就像一个人有着自己独特的面相、衣冠、气质和谈吐,以及不可复制的自我故事。我的小说写作,也力图这样做,让每个故事找到自己应该有的相貌,让它成为自己,有着自己的气味、气质和气象。

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并不怎么热爱小说。这个说法令我自己都冒冷汗。当然不是这样的,我对小说从没有放弃,从来都是心怀之,念之,只是从没有到妄执状态。

其实我想说的是狂热,那种非理性,甚至病态的执著,我没有过。我甚至觉得自己过于理性,那种一泻千里的激情写作向来与我无缘,我希望安静的叙述,慢慢走远。在小说里走远,但并不迷失。

小说和诗歌完全不同,小说安静迷人,自我完整,而诗歌热烈飞扬,处处迸裂,因此在很多时候,我变成了互不干涉的两个人。这样的转换,因时因地而异,毫无规律可循。只是对于诗歌,我关注内心,视其为内心的修辞术,它不仅仅是这个世界在内心的简单投射。而对于小说,那有太多的关目,技术,甚至伦理和态度。如果说,诗歌需要的是一个仰仗灵感的懒汉的话,那么小说需要的是一个勤勉的农夫。

我是从千禧年正式写作的,这十来年,因为小说,我在记忆里似乎找不到一个通宵达旦的夜晚。相反,阅读倒是有过。从某种程度上讲,阅读也是一种写作。这不是偷懒的托辞。愿你相信我,这是诚恳之言。

由此可见,在写作上,我不算多产,多能,我甚至写不来专栏文字。也没有那么辛劳,信奉勤恳细作,慢工出细活。我一次次地要自己有耐心,让故事扎实,让小说从容。故事和小说是两个概念,他们是一个母体,却是正反两极。打个比喻的话,故事是一个胚胎,小说则是一个火候、釉彩等都恰到好处的陶瓷艺术,因此可以这么说:小说家不是故事家,小说就是小说,小说有自己的伦理,态度,逻辑和气味,以及氛围,当然还有叙述。

有太多的小说并没有诞生在纸上,而是在心里。或者说,主动地让更多的小说胎死腹中。出于严苛,警醒和自我审判。我们的世界,已经有太多的语言垃圾,这也是我这么多年写作小说不太多的原因之一。对于业已写出的小说,他们浑圆自成一个小宇宙,有着他们的尘世法则,爱欲情仇,以及他们的运命和轨迹。里面的人物自此也不再属于我,正如库切所言:

“每当有人跟我谈起‘我的人物’,我脑海里立刻出现一个形象——那是一个在公共广场上兜售商品的流动小贩形象,兜售些铅做的小士兵、上发条的小狗小马之类的东西,让这些小玩具在地上爬来爬去……我希望我的人物根本就不属于我,他们是自己的主人。”

猜你喜欢
激情内心诗歌
诗歌不除外
内心有光,便无惧黑暗
萌动的激情
图志
我们的激情瞬间
户外激情
诗歌岛·八面来风
诗歌论
内心不能碰的按钮
一块生锈的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