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透患者及时进行传染性标志物检查的临床管理体会

2014-11-17 03:13刘小红温彩琼段小平刘泽凤
中国医药指南 2014年35期
关键词:血透复查传染性

刘小红 温彩琼 段小平 刘泽凤

(1 萍乡市湘东区人民医院院感科,江西 萍乡 337016;2 萍乡市湘东区人民医院护理部,江西 萍乡 337016;3 萍乡市湘东区人民医院血透科,江西 萍乡 337016)

血液透析是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的方法之一,简称血透,通俗的说法也称之为人工肾、洗肾,是血液净化技术的一种。其利用半透膜原理,通过扩散、对流体内各种有害以及多余的代谢废物和过多的电解质移出体外,达到净化血液的目的,并达到纠正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的目的。按照《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版)》、《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血液净化室应当建立严格的接诊制度,对所有初次透析的患者进行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艾滋病病毒感染的相关检查,每半年复查1次。

1 资料与方法

我院是一所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目前拥有血液透析机15台,目前在院透析患者有83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血透科管理制度。制度中明确规定,对所有初次透析的患者进行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艾滋病病毒感染的相关检查,根据检查结果进行分区分机进行血透。且每半年复查1次。

在2011年8月,江西省卫生厅印发《江西省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质量控制评价标准(试行)》中指出:①新入或转入的患者,要进行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及艾滋病病毒感染的相关检查,并于第3、6个月再次复查相关指标(即0、3、6原则),以后每半年复查一次。②维持血液透析患者应每半年复查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指标,建议定期做肝功酶检查(ALT、AST),当有输血制品史者,建议输血后3、6个月复查感染指标,以后每半年复查一次。我院再次根据规定修改了相关制度,对血透患者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传染性标志物的复查。初期患者少,需查阅每位患者的病历才能知晓患者的复查日期及检测结果,倒不觉得麻烦。随着患者的增多,工作量日趋加大,且容易出现漏查的隐患。笔者设计了《血液净化患者检查登记表》(表1)应用于临床实际工作中,并借鉴了江西省卫生厅发布的《江西省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管理规定》附件1《新入院患者首次血液透析信息登记表》(表2),便于医务人员查询,使每位血透患者能够及时进行传染性标志物的复查。

表1 血液净化患者检查登记表

表2 新入院患者首次血液透析信息登记表

经管医师月底查阅《血液净化患者检查登记表》,将下月需复查的患者及复查日期列表放于醒目的位置。经管医师和护士根据患者需要复查的日期提前与患者交流沟通,告知其进行检查的意义和必要性,得到患者的同意。在患者来院血透的前1 d进行电话联系,告知患者应空腹来院,抽血后才能进食,并将患者血透的时间安排在上午进行。检查结果及时登记在册。

在日常工作中,院感科不定期去血透科进行督导检查,查阅病历及检查结果登记本,对需复查患者及时提出预警,在下次督查时有针对性的进行检查。并要求医务人员在进行操作时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原则、消毒隔离制度、手卫生规范,规范处理医疗废物。对各种相关制度及流程执行不到位的地方下发整改通知单,要求科室及时整改落实。根据医院制定的临床质量考核标准对科室及当事人进行考核,与经济挂钩,起到一个警示作用。

2 结 果

自2010年7月至2013年7月底,本院收治血透患者105例,均能够及时进行传染性标志物的检查。血液透析累计进行了21362例次,未发生因血透引起的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梅毒及艾滋病等血源性传播疾病的院内感染。

3 讨 论

3.1 加强培训:院科两级有针对性的对工作人员进行医院感染相关法律法规、工作规范和标准、专业技术知识、医院的制度及流程的培训,使医务人员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知识,落实医院感染管理规章与制度、工作规范流程与要求。

3.2 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及流程:根据国家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版)》、《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等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流程,并打印成册,下发至科室,利用早交班、查房、业务学习等多种形式与临床医护人员进行面对面交流,进一步强化了医务人员的危机管理意识及遵守医院感染防控制度的自觉性[1]。将血透患者传染性标志物的检查列入制度中,并根据制度制定了新患者入院流程图,要求新入或转入的患者应抽血做传染性标志物的检测,医师根据检查结果决定是否需要隔离透析。血透患者传染性标志物的检查有利于疾病的早期发现和早期治疗,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及艾滋病病毒的感染早期可无任何症状,容易被忽略,偶有不适也容易与其他疾病混淆而造成误诊或漏诊[2]。

我院目前只收治了乙型肝炎病毒及梅毒螺旋体感染的患者,对这些患者,我们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分区分机进行血液透析,护理人员相对固定,治疗车及诊疗器械相对固定,使用后及时进行消毒处理。新患者上机前,经管医师与护士双人核对纸质检查报告单,确认无误后再根据患者的检查结果分区分机进行血液透析。在院长期进行血透的患者,根据制度按“0、3、6”的原则及时进行传染性标志物的复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由于病毒的变异、“窗口期”的存在及检测试剂的灵敏度所限,不可能检出全部感染者,因此,按照国家及省卫生厅发布的各项规定,对血透患者及时进行各项传染性标志物的检查显得尤为重要。我院自推行《血液净化患者检查登记表》后,减轻了医务人员的工作量,使在院进行血透的患者能够及时进行传染性标志物的检查,避免漏查的现象发生,减少了医疗纠纷,为医院带来了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

[1]赵丽,张建勇,崔霞,等.加强医院感染管理的工作方法探讨[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10,20(6):836.

[2]严根兴,沈翠芳.临床患者输血前传染性标志物的检测及其意义[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10,20(6):803-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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