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失”的新人:近代西人眼中的中式婚礼

2014-11-25 11:50徐华博
黑龙江史志 2014年5期
关键词:清末民初缺失

徐华博

[摘 要]晚清以降,中国沿海门户洞开,中西文化交流日益频繁,文化差异随之更为直接地显现出来。就婚礼而言,中国传承千年的仪式,与西方截然不同。这使中式婚礼引起在华西人的兴趣。在近代曾参与其中的西人眼中,中式婚礼最大的特征是新人的“缺失”。

[关键词]清末民初;西人;中式婚礼

1872年11月,丹尼(N.B.Dennys)做了一场关于中国民俗的讲座。讲座以中西之间的迷信对比为开端,显示了迷信对中国人有更多的控制力。在中国,出生、婚姻和死亡都有自己的传统。[1]中国人对婚礼的重视程度显而易见:每个农民都有责任花费一笔可观的费用完成婚礼,婚礼会占用大部分家庭资源。婚礼结束后,他们可能将无资金用以开支。[2]令西人深感困惑的是,尽管中国人对婚礼如此重视,但他们对婚姻当事人的意愿十分轻视,以至于在繁复的中式婚姻“六礼”中,新人不常露面。

一、从李和容的订婚仪式说起

1889年2月,几位在上海的传教士受邀出席一场本地人的订婚仪式,他们在仪式上未发现新人的踪影。诚然,中国传统婚礼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直到亲迎之前,订下婚约的男女素未谋面是常态。因为订婚的男方李霍书(Lee Fok-tsoo音译)孩提时便与基督教会有所联系,这使参与订婚礼的西人对此次订婚有极大的兴趣。李的未婚妻容苏玲(Yung Su-ling音译)是一位中国人寄宿学校的助理教师。

对署名A.J.M.的西人而言,李和容的订婚与这对即将立下婚约的男女无关。四位来自寄宿学校之人拿着托盘,里面盛满来自未婚夫的礼物。所有物品被堆放在一张早已准备好的桌子上,再由女性亲友将其带到楼上的闺房之中。参加订婚礼的西人被特别允许进入闺房参观。房间内,女教师和其母正在悲泣,因为订婚是分离的预兆。她背对着西人站立,面对堆满礼物的卧榻。礼物中有所值之物是两个玻璃箱,每个箱子里放着用丝线固定在底部的6元现金。在各式坚果中,有成对的花生,一个大,一个小,绑在一起象征着婚约的订立。礼物中尚有一顶黑缎帽、一双黑布靴、一条青丝腰带,和一只绣有金银线穗带的表袋,被指定在婚礼当天穿着。所有物品均被陈放在托盘上,覆盖着漂亮的丝绸。在西人看来,这些精心制作的丝绸体现了一种东方的审美。[3]

更为确切的说,李和容于1890年1月举行的婚礼是华人基督徒婚礼。尽管婚礼仪式与传统中式婚礼有所区别,将跪拜礼改为鞠躬礼,礼堂设在教堂由牧师主婚,有唱诗班的赞美诗作为伴乐,但其他习俗仍遵照上海传统进行。除了新人礼服沿袭传统装束外,被选定举行婚礼的那天是一个经过考虑的“吉日”。新郎需步行参加婚礼,前去迎亲时降低队列排场或新娘之地毗邻新郎住所,都是不可能的。[4]

因为中式婚礼与西式婚礼差别明显,且参与婚礼能身临其境感受东方文化韵味,西人对中式婚礼兴趣浓厚。1877年,美国在华传教士怀礼((I.W.Wiley,1825-1884)在福州时,曾受邀参加一场当地富商家的婚礼。通过夫人的笔触,他记录了这场婚礼的见闻,并对错过这次婚礼深表遗憾。由于传统婚恋文化中新人的“缺失”感,西人眼中的新娘在整个仪式过程中是被动的、麻木的,仿佛是受人操纵的提线木偶。新娘一整天都未抬眼,也不允许吃东西。[5]

二、O.P.Q.的记录:中式婚礼的一般过程

早在1852年8月,一位署名O.P.Q.的西人已向西方社会介绍中国的传统婚礼。他认为中国人相信“万事万物都有自己的时节,并且上天早已为每件事安排好时间”。[6]与这一信念相应的是,中国人将一年的开端,即桃花盛开之际,作为联姻的最佳时期。正如《诗经·国风》有云:“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琼斯(Wm.Jones)曾用英文将此译为:

春天甜心宝贝,花园的女王,

桃树让这流连的目光陶醉,

它花开一树,如此庄严,多么明亮!

漂亮的新娘恬静温柔,

在爱与自觉的贞操引导下,

你看她主持的新住宅,

她在四周散播着平静的快乐。[6]

O.P.Q.意识到,虽然中国各地的婚恋文化存在相似之处,但在细节上,各地风俗各异。他描绘了上海传统婚礼的一般过程,并将某些仪式与西方语境中的情景进行类比。若某男A希望成婚,那么A需要让其父或长兄邀请一位媒人,将媒人派遣到某女B的家中探寻女方家长是否愿意缔结婚约。若B之父母同意提亲,则A将会派遣媒人询问B的生辰八字。A将会拿B的生辰八字去找算命先生。算命先生通过占卜决定他们的婚姻是相合还是相斥。若相斥,婚姻将不受责备地终止。若相合,A将最后询问B的父母是否愿意他将婚约进行到底。若得到肯定答案,那么A在一个吉日派媒人带礼物去B家,礼物有一个金发夹、一对耳环和一对金或银的手镯、一些茶叶、一块红和绿的丝绸,四个银锭,至少值4个西班牙银元。女方收到礼物后,通常需要送还一份自己亲手制作的刺绣,如一个烟袋、一个荷包,一条手帕等。同时,女方父母或近亲将一张写有“允吉”的卡片与礼物一起送还。“允吉”是他们同意婚约的证据。

送结婚礼物的吉日是提前决定的。A派遣媒人去B的父母那里,告知他们“行盘”之日。礼物包括8到10磅的绿茶和红茶,几套女方的衣服,一些珠宝首饰和一笔款项。根据男方的具体情况,款项从32元到32银锭不等。32元对一个商人而言是小数目,32银锭价值2,300元,这是一笔可观财富。行盘前一天,A还需请一位道士,他熟悉主管家庭的神祇(类似于罗马人的拉列斯,即家庭守护神),如主管厨房的灶神、主管城池的城隍等。礼物送到女方后,女方父母还送丝织品、缎子或绉纱之类的礼物,同时还有写有女方生辰八字的字条。这次八字用大金箔字写在红缎上,穷人则用黄铜字写在红纸上。

女方父母已预先得知迎亲之日,这期间通常会有哀伤的哭泣,有时无疑是发自肺腑的悲伤,因为女儿即将与自己分离。事实上,女性的婚姻完全由父母决定,他们的主要目的仅在于通过婚姻交易获取一点眼前的收益,或者最多在于一些世俗的荣誉。

亲迎之日,一群朋友到新郎家一起前去迎娶新娘。有时迎亲队伍有华盖、旗帜和通常只在满清官员队列中使用的牌匾。队伍由媒人率领,跟随两个扛挂着灯笼的竹竿之人,其中有乐队和燃放爆竹之人。队伍中有一只撒有少量朱红的白山羊,一只白鹅,各式盘装水果和其他为新娘家准备的礼物。由四人抬着华丽的深红色轿子,另有四人扛着大大的红色六角灯。两位喜娘或伴娘(在法国更确切的称谓是为女子做头发的理发师)和新郎之友,组成了约有五十人的队伍。队伍也运送新娘礼服:红色缎子衣服或者优良的红衣服,主要由纸、金叶子和一些人造珍珠等制成的凤冠或头饰。新娘盛装打扮后,凤冠会被一块红色丝绸面纱覆盖。

队伍到达新娘家后,为婚礼服务之人小心应对各种阻碍,询问需要如何才让新娘出门。新娘装扮完毕,向父母叩首拜别。新娘入轿后,她的家人开始尽可能大声地痛哭。陪伴新娘去新郎家的,只有她的兄弟、女仆和喜娘。喜娘通常是一位年长的女性:她一路放声大哭,直到得到队伍到达新郎家的信号后才停止哭泣。队伍抵达新郎家的外院,新娘由喜娘搀扶出轿入厅堂,途中覆盖蓝色棉布,以免弄脏红色绣花鞋。厅堂里,她遇见了未婚夫,他之前可能已见过她或者未曾谋面。在礼生的指挥下,新人行拜堂礼。接着,喜娘将一条红色的丝绸和一条绿色的丝绸系在一起,将绿色一端放在新娘手中,将红色一端放在新郎手中。他们的命运就此联系在一起。他们坐到座位上,喝交杯酒。新娘的酒杯里混合着新郎的酒,新郎的酒杯里混合着新娘的酒。中国的这一仪式与罗马人的共食婚或者分享糕点有相同的约束力。喝完交杯酒后,新人由喜娘引导,在乐人和朋友的陪伴下,牵着红绿丝绸进入新房。新房中,他们需再次饮交杯酒,然后到厅堂饮第三杯酒。至此,婚礼结束。新娘退回新房,将凤冠和礼服换成更为舒适的家居服,接受丈夫家中女性亲戚的款待;新郎继续留在厅堂招待朋友。婚宴约在早晨2点结束。新娘在丈夫家度过一个月后,偕同丈夫一起回门拜访她的亲戚。

在O.P.Q.看来,尽管传统婚礼中的新人无婚姻自主权、愚昧地互相尊敬,敬拜神灵,但他们是鸾凤和鸣的一对。[6]

也有西人总结出中式婚礼的十个步骤:一是征得有权决定子女婚姻之人的同意;二是雇用媒人;三是合婚;四是正式的订婚仪式,由一纸婚书作证;五是新娘家收到结婚礼物;六是正式确定婚期;七是在音乐的伴奏下,新娘乘坐花轿前往丈夫家;八是新人第一次见面;九是拜堂;十是婚礼结束。[7]一和二为“纳采”,三为“问名”,四为“纳吉”,五为“纳征”,六为“请期”,七为“亲迎”,八和九均为亲迎之后的仪式,包括拜堂等。

苏格兰人约翰·汤姆逊是最早来远东旅行,并用照片记录各地风俗民情的摄影师之一。在他的眼中,已订立婚约的中国姑娘会找机会偷看一眼未来的夫婿,但更普遍的是直到婚礼当天,她们才见到自己的夫君。新娘一般不能在不化妆的情况下出阁,礼服不能选用蓝色,蓝色被视为是哀伤的色调,亦不能选用白色,婚礼会为祖先尽礼数,但不会穿丧礼上穿的衣服,只有在丈夫过世时她们才穿白色袍子。为了表示官府对婚礼的重视,并宣示丈夫作为一家之主的权威,结婚当天新郎可穿官袍。清贫之人通常向专门的店铺——老北京称之为“喜轿铺”,租用礼服和器具。[8]108-109

三、小结

“缺失”的新人,有两层含义:一是实体的缺失,即订婚仪式上新人并未到场;一是权利的缺失,即新人对自己婚姻的发言权有限。1854年赫德已发现中式婚礼中男女当事人的“缺失”。是年8月31日,中文教师祈官告诉赫德,他有两个妻子,父母为他娶了第一个妻子,他们以前未曾见面,他更喜欢自己选择的第二个妻子。[9]

虽然A.J.M.对李和容的婚姻寄予厚望,但在“缺失”情况下缔结婚姻,并非尽如人意。1919年,有人对中国传统婚礼进行总结,涉及因婚礼之前男女未曾谋面而受到媒妁欺骗造成的悲剧,因父母需一操持家务之人而为年少之儿娶年长之妻造成的悲剧。[10]相对而言,未婚女性拥有很小的一点自由,但涉及对丈夫的选择时,她们自己的想法从不被列入考虑的范围之内,没有令人心神荡漾的恋爱过程,两人能否成婚,需请示算命先生。“纵观她们的整个婚姻,与其说是为人妇,还不如说是为人奴。”[8]106

参考文献:

[1]Lecture on Chinese folk-lore, The North-China Herald and Supreme Court & Consular Gazette, Nov 28, 1872

[2]The rationale of a familiar phenomenon, the North-China Herald and Supreme Court & Consular Gazette, Feb 21, 1890

[3]A Chinese betrothal, The North-China Herald and Supreme Court & Consular Gazette, Feb 15, 1889

[4]A. J. M.: A native wedding in Shanghai, The North-China Herald and Supreme Court & Consular Gazette, Jan 17, 1890

[5][美]怀礼,王丽、戴如梅译:《一个传教士眼中的晚清社会》,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2:130-136

[6]O. P. Q.: Chinese marriage, 《北华捷报》1852年8月14日

亲迎之日,一群朋友到新郎家一起前去迎娶新娘。有时迎亲队伍有华盖、旗帜和通常只在满清官员队列中使用的牌匾。队伍由媒人率领,跟随两个扛挂着灯笼的竹竿之人,其中有乐队和燃放爆竹之人。队伍中有一只撒有少量朱红的白山羊,一只白鹅,各式盘装水果和其他为新娘家准备的礼物。由四人抬着华丽的深红色轿子,另有四人扛着大大的红色六角灯。两位喜娘或伴娘(在法国更确切的称谓是为女子做头发的理发师)和新郎之友,组成了约有五十人的队伍。队伍也运送新娘礼服:红色缎子衣服或者优良的红衣服,主要由纸、金叶子和一些人造珍珠等制成的凤冠或头饰。新娘盛装打扮后,凤冠会被一块红色丝绸面纱覆盖。

队伍到达新娘家后,为婚礼服务之人小心应对各种阻碍,询问需要如何才让新娘出门。新娘装扮完毕,向父母叩首拜别。新娘入轿后,她的家人开始尽可能大声地痛哭。陪伴新娘去新郎家的,只有她的兄弟、女仆和喜娘。喜娘通常是一位年长的女性:她一路放声大哭,直到得到队伍到达新郎家的信号后才停止哭泣。队伍抵达新郎家的外院,新娘由喜娘搀扶出轿入厅堂,途中覆盖蓝色棉布,以免弄脏红色绣花鞋。厅堂里,她遇见了未婚夫,他之前可能已见过她或者未曾谋面。在礼生的指挥下,新人行拜堂礼。接着,喜娘将一条红色的丝绸和一条绿色的丝绸系在一起,将绿色一端放在新娘手中,将红色一端放在新郎手中。他们的命运就此联系在一起。他们坐到座位上,喝交杯酒。新娘的酒杯里混合着新郎的酒,新郎的酒杯里混合着新娘的酒。中国的这一仪式与罗马人的共食婚或者分享糕点有相同的约束力。喝完交杯酒后,新人由喜娘引导,在乐人和朋友的陪伴下,牵着红绿丝绸进入新房。新房中,他们需再次饮交杯酒,然后到厅堂饮第三杯酒。至此,婚礼结束。新娘退回新房,将凤冠和礼服换成更为舒适的家居服,接受丈夫家中女性亲戚的款待;新郎继续留在厅堂招待朋友。婚宴约在早晨2点结束。新娘在丈夫家度过一个月后,偕同丈夫一起回门拜访她的亲戚。

在O.P.Q.看来,尽管传统婚礼中的新人无婚姻自主权、愚昧地互相尊敬,敬拜神灵,但他们是鸾凤和鸣的一对。[6]

也有西人总结出中式婚礼的十个步骤:一是征得有权决定子女婚姻之人的同意;二是雇用媒人;三是合婚;四是正式的订婚仪式,由一纸婚书作证;五是新娘家收到结婚礼物;六是正式确定婚期;七是在音乐的伴奏下,新娘乘坐花轿前往丈夫家;八是新人第一次见面;九是拜堂;十是婚礼结束。[7]一和二为“纳采”,三为“问名”,四为“纳吉”,五为“纳征”,六为“请期”,七为“亲迎”,八和九均为亲迎之后的仪式,包括拜堂等。

苏格兰人约翰·汤姆逊是最早来远东旅行,并用照片记录各地风俗民情的摄影师之一。在他的眼中,已订立婚约的中国姑娘会找机会偷看一眼未来的夫婿,但更普遍的是直到婚礼当天,她们才见到自己的夫君。新娘一般不能在不化妆的情况下出阁,礼服不能选用蓝色,蓝色被视为是哀伤的色调,亦不能选用白色,婚礼会为祖先尽礼数,但不会穿丧礼上穿的衣服,只有在丈夫过世时她们才穿白色袍子。为了表示官府对婚礼的重视,并宣示丈夫作为一家之主的权威,结婚当天新郎可穿官袍。清贫之人通常向专门的店铺——老北京称之为“喜轿铺”,租用礼服和器具。[8]108-109

三、小结

“缺失”的新人,有两层含义:一是实体的缺失,即订婚仪式上新人并未到场;一是权利的缺失,即新人对自己婚姻的发言权有限。1854年赫德已发现中式婚礼中男女当事人的“缺失”。是年8月31日,中文教师祈官告诉赫德,他有两个妻子,父母为他娶了第一个妻子,他们以前未曾见面,他更喜欢自己选择的第二个妻子。[9]

虽然A.J.M.对李和容的婚姻寄予厚望,但在“缺失”情况下缔结婚姻,并非尽如人意。1919年,有人对中国传统婚礼进行总结,涉及因婚礼之前男女未曾谋面而受到媒妁欺骗造成的悲剧,因父母需一操持家务之人而为年少之儿娶年长之妻造成的悲剧。[10]相对而言,未婚女性拥有很小的一点自由,但涉及对丈夫的选择时,她们自己的想法从不被列入考虑的范围之内,没有令人心神荡漾的恋爱过程,两人能否成婚,需请示算命先生。“纵观她们的整个婚姻,与其说是为人妇,还不如说是为人奴。”[8]106

参考文献:

[1]Lecture on Chinese folk-lore, The North-China Herald and Supreme Court & Consular Gazette, Nov 28, 1872

[2]The rationale of a familiar phenomenon, the North-China Herald and Supreme Court & Consular Gazette, Feb 21, 1890

[3]A Chinese betrothal, The North-China Herald and Supreme Court & Consular Gazette, Feb 15, 1889

[4]A. J. M.: A native wedding in Shanghai, The North-China Herald and Supreme Court & Consular Gazette, Jan 17, 1890

[5][美]怀礼,王丽、戴如梅译:《一个传教士眼中的晚清社会》,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2:130-136

[6]O. P. Q.: Chinese marriage, 《北华捷报》1852年8月14日

亲迎之日,一群朋友到新郎家一起前去迎娶新娘。有时迎亲队伍有华盖、旗帜和通常只在满清官员队列中使用的牌匾。队伍由媒人率领,跟随两个扛挂着灯笼的竹竿之人,其中有乐队和燃放爆竹之人。队伍中有一只撒有少量朱红的白山羊,一只白鹅,各式盘装水果和其他为新娘家准备的礼物。由四人抬着华丽的深红色轿子,另有四人扛着大大的红色六角灯。两位喜娘或伴娘(在法国更确切的称谓是为女子做头发的理发师)和新郎之友,组成了约有五十人的队伍。队伍也运送新娘礼服:红色缎子衣服或者优良的红衣服,主要由纸、金叶子和一些人造珍珠等制成的凤冠或头饰。新娘盛装打扮后,凤冠会被一块红色丝绸面纱覆盖。

队伍到达新娘家后,为婚礼服务之人小心应对各种阻碍,询问需要如何才让新娘出门。新娘装扮完毕,向父母叩首拜别。新娘入轿后,她的家人开始尽可能大声地痛哭。陪伴新娘去新郎家的,只有她的兄弟、女仆和喜娘。喜娘通常是一位年长的女性:她一路放声大哭,直到得到队伍到达新郎家的信号后才停止哭泣。队伍抵达新郎家的外院,新娘由喜娘搀扶出轿入厅堂,途中覆盖蓝色棉布,以免弄脏红色绣花鞋。厅堂里,她遇见了未婚夫,他之前可能已见过她或者未曾谋面。在礼生的指挥下,新人行拜堂礼。接着,喜娘将一条红色的丝绸和一条绿色的丝绸系在一起,将绿色一端放在新娘手中,将红色一端放在新郎手中。他们的命运就此联系在一起。他们坐到座位上,喝交杯酒。新娘的酒杯里混合着新郎的酒,新郎的酒杯里混合着新娘的酒。中国的这一仪式与罗马人的共食婚或者分享糕点有相同的约束力。喝完交杯酒后,新人由喜娘引导,在乐人和朋友的陪伴下,牵着红绿丝绸进入新房。新房中,他们需再次饮交杯酒,然后到厅堂饮第三杯酒。至此,婚礼结束。新娘退回新房,将凤冠和礼服换成更为舒适的家居服,接受丈夫家中女性亲戚的款待;新郎继续留在厅堂招待朋友。婚宴约在早晨2点结束。新娘在丈夫家度过一个月后,偕同丈夫一起回门拜访她的亲戚。

在O.P.Q.看来,尽管传统婚礼中的新人无婚姻自主权、愚昧地互相尊敬,敬拜神灵,但他们是鸾凤和鸣的一对。[6]

也有西人总结出中式婚礼的十个步骤:一是征得有权决定子女婚姻之人的同意;二是雇用媒人;三是合婚;四是正式的订婚仪式,由一纸婚书作证;五是新娘家收到结婚礼物;六是正式确定婚期;七是在音乐的伴奏下,新娘乘坐花轿前往丈夫家;八是新人第一次见面;九是拜堂;十是婚礼结束。[7]一和二为“纳采”,三为“问名”,四为“纳吉”,五为“纳征”,六为“请期”,七为“亲迎”,八和九均为亲迎之后的仪式,包括拜堂等。

苏格兰人约翰·汤姆逊是最早来远东旅行,并用照片记录各地风俗民情的摄影师之一。在他的眼中,已订立婚约的中国姑娘会找机会偷看一眼未来的夫婿,但更普遍的是直到婚礼当天,她们才见到自己的夫君。新娘一般不能在不化妆的情况下出阁,礼服不能选用蓝色,蓝色被视为是哀伤的色调,亦不能选用白色,婚礼会为祖先尽礼数,但不会穿丧礼上穿的衣服,只有在丈夫过世时她们才穿白色袍子。为了表示官府对婚礼的重视,并宣示丈夫作为一家之主的权威,结婚当天新郎可穿官袍。清贫之人通常向专门的店铺——老北京称之为“喜轿铺”,租用礼服和器具。[8]108-109

三、小结

“缺失”的新人,有两层含义:一是实体的缺失,即订婚仪式上新人并未到场;一是权利的缺失,即新人对自己婚姻的发言权有限。1854年赫德已发现中式婚礼中男女当事人的“缺失”。是年8月31日,中文教师祈官告诉赫德,他有两个妻子,父母为他娶了第一个妻子,他们以前未曾见面,他更喜欢自己选择的第二个妻子。[9]

虽然A.J.M.对李和容的婚姻寄予厚望,但在“缺失”情况下缔结婚姻,并非尽如人意。1919年,有人对中国传统婚礼进行总结,涉及因婚礼之前男女未曾谋面而受到媒妁欺骗造成的悲剧,因父母需一操持家务之人而为年少之儿娶年长之妻造成的悲剧。[10]相对而言,未婚女性拥有很小的一点自由,但涉及对丈夫的选择时,她们自己的想法从不被列入考虑的范围之内,没有令人心神荡漾的恋爱过程,两人能否成婚,需请示算命先生。“纵观她们的整个婚姻,与其说是为人妇,还不如说是为人奴。”[8]106

参考文献:

[1]Lecture on Chinese folk-lore, The North-China Herald and Supreme Court & Consular Gazette, Nov 28, 1872

[2]The rationale of a familiar phenomenon, the North-China Herald and Supreme Court & Consular Gazette, Feb 21, 1890

[3]A Chinese betrothal, The North-China Herald and Supreme Court & Consular Gazette, Feb 15, 1889

[4]A. J. M.: A native wedding in Shanghai, The North-China Herald and Supreme Court & Consular Gazette, Jan 17, 1890

[5][美]怀礼,王丽、戴如梅译:《一个传教士眼中的晚清社会》,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2:130-136

[6]O. P. Q.: Chinese marriage, 《北华捷报》1852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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