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籍船舶名称的规范化与国际化探讨

2014-11-29 02:18宁波引航站李瑞春
世界海运 2014年7期
关键词:拼音名称英文

宁波引航站 李瑞春

2014年2月,某超大型集装箱船“M”轮在浙江某港港外水域因避让一船而与岛礁发生碰撞。当天大雾弥漫,能见度十分低,当事船无法从雷达上辨认前方的来船为何种类型船舶,遂按照国际避碰规则的要求向右避让来船。但由于船舶惯性太大,操作避离岛礁时难以逃出,导致船舶与岛礁发生轻微触碰。其实,那艘来船是一艘在当地查看能见度情况的港作拖轮,而集装箱船“M”轮的船长误认为该船是一小型捕鱼船,最后导致碰撞的发生。究其原因,当时该拖轮装备了AIS 信息识别显示系统,该大轮应该能在第一时间读出该船,但是由于该拖轮船名在AIS 上面显示的是拼音,而不是其他很多地区使用的英文船名显示标识,导致该大轮船长无法第一时间领会其意思,从而导致错误避让决策。由此,给涉外行业的从业人员提出了问题:如何在保持中国特色文化的前提下,让船舶名称与国际命名接轨,更好地散播中华文化并服务于港航经济。

为了更好地方便外轮对引航艇和拖轮的识别,假如将涉外工作的船舶或国际航线的船舶名称或AIS 静态显示信息里面的船名改为更适合国际通用英文理解的英文船名,如将“港引X 号”的AIS 显示改成“PILOT BOAT NO.X”,将“港拖X 号”改成“TUG BOAT NO.X”,那法律根据在哪?需要谁来支撑?如何支撑这种合理的更改?

一、AIS 系统的作用与要求

AIS 是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utomatic Identification System)的简称,是应用于船与岸、船与船之间的船舶安全导航和通信的重要系统和技术设备。按照SOLAS 公约(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第五章新规则要求,所有在2002年7月1日或以后建造的大于等于300 总吨、航行于国际航线的船舶,大于等于500 总吨、航行于国内航线的货船和所有客船均须装配AIS 设备,并按照要求对于AIS 信息输入和显示进行正确输入和显示。由此可见,一般的小引航艇和拖轮不在规则要求的船舶之列。无疑,AIS 对于海上避碰意义非凡,但是为什么会发生上述案例,从其中文名称就知道,AIS 最重要的功能是识别,如果不能在第一时间识别该船的类型、动态,那么AIS 就失去了原来的意义。

二、中国现行法律对船名的要求

在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31 条中提到,船舶应当具有下列标志:

1.船首两舷和船尾标明船名;

2.船尾船名下方标明船籍港;

3.船名、船籍港下方标明汉语拼音;

4.船首和船尾两舷标明吃水标尺。

同时,在2010年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最新发布的《船舶名称管理办法》第4 条中提到,船舶名称包括中文名称和英文名称。中文名称由2 个及2 个以上规范汉字或者由2 个及2 个以上规范汉字后加阿拉伯数字组成,船舶名称字符数最多不超过14 个(每个汉字计为2 个字符,每个阿拉伯数字计为1 个字符)。英文名称为中文名称中规范汉字的汉语拼音,或者中文名称中规范汉字的汉语拼音后加阿拉伯数字组成。但是仅申请试航临时船舶国籍证书的新造船舶,其船舶名称可以仅申请使用英文船名。

在AIS 静态信息里面,要求输入的是英文船名,而按照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可知,中国籍船舶在AIS 信息里面输入的是中文拼音。例“大庆436”,英文船名为“DAQING436”。

在实际工作联系中,现行船名和AIS 显示识别船名有若干不便之处:

1.中文拼音的船名在英语联系时发音较难。比如中远公司大量的“河”类船舶,比如“大青河”(DAQING HE)的“HE”,不懂中文的人经常把它发音为英文的 /hi/,而不是/he/。

现行AIS 船名输入没有具体强制要求,导致大量中文拼音船名常常好几个字被放在一起,拼读起来较为吃力,外国人读起来更难。比如“HUAFUYOU”,如果几个字拼音中间空格一下分开来的话,读起来更为方便。

3.中文有些汉字和数字有很多的多音字,即便一个拼音也可能有好几种声调,这种船名让人联系起来较为模糊,难以快速识别,比如数字“2”,中文可以发音为四声“er”,也可以发音为三声“liang”,对于外国人来说,这确实是一道不可逾越的障碍。

4.部分虚拟航标的设置成为外国船员理解上的一个新困难。比如,在宁波港虾峙门锚地外有一沉船浮,该虚拟航标显示的为“XXX CHEN”,在实用方面考虑欠妥,因为过往的船舶特别是外籍船员并不知道这里“CHEN”的意思是沉船。

三、韩国和中国香港、台湾地区的做法

在中国香港特区《商船(注册)(船舶名称)规例》中第415B 章提到,“注册官不得单独以船舶的中文名称为船舶注册,除非相应于中文名称读音而由英文字母组成的名称亦予注册”(1999年第64 号第3 条)。该条例还规定,每艘香港注册船舶必须要有一个英文船名,船名内可包括数字或者附加中文名,但不论中、英文名称均受该条例有关的条文约束。船舶的英文名称,或中/英文名称,必须标记在船首两旁和船尾。事实上,悬挂香港旗而拥有中文船名是“可”而不是“必须”,因此,很多香港籍船舶就在船舷显示的是一个英文船名而没有显示中文船名。

在中国台湾地区,船舶名称同样有中英文之说,不同的是,台湾地区的船舶英文船名可以不是拼音,比如万海公司一船舶,该船船首尾处的中文船名为汉字“博春”,而中文船名下方的英文船名为“WANHAI 202”,AIS 信息显示为WANHAI 202,很清晰。

在韩国船名中,船舶首尾船舷显示两种船名,上方为英文,下方为韩文船名(部分是繁体韩文即中文),如图1所示,该船韩文船名为“长锦天航”,英文船名为“SKY EVOLUTION”。

图1 韩国籍船舶—长锦天航

从香港、台湾和韩国等国家和地区的船名显示来看,中英结合的命名方法既方便了船舶之间的联系,又旗帜鲜明地向外推荐了本国文字文化。台湾阳明公司2003年订造的12 艘船舶,全部注册在台湾地区,并以“精英云集、威镇环宇、近悦远来”命名,比如远明(YM Inauguration)。中远集运有几艘船命名“中远腾飞”,分别为中河(ZHONGHE)、远河等,诚然,使用汉字拼音船名能直截了当地向外推荐中华文化,其实反过来看,中资公司在香港注册船舶的做法也是能体现出中国特色的。比如河北远洋,他们绝大多数船舶都在香港注册,船名也起得很有中国特色,比如“河北挑战”,其英文名为HEBEI CHALLENGER,让人一目了然。

四、几点建议

1.规范中文名称使用

进一步规范中文船名拼音的书写和输入。海事主管机关应结合国际和国内相关规定,制定出一套AIS 船名正确输入显示的强制性指导细节。首先要规范汉字的拼音组合,明确各汉字拼音间须有一个空格隔开。其次,要规范数字的输入要求。对于船名显示为汉字的,要求AIS 信息显示也输入汉字;对于船名显示为阿拉伯数字的,要求AIS 信息显示必须输入阿拉伯数字或者输入汉语拼音。最后,去掉船名里的附加信息,比如笑脸符号“☺”,比如中国习惯称某船为某某轮,或XX 号,在AIS 里面必须强制去掉这些在中文船名里面没有的信息,比如“XX”号后面的“HAO”。

2.修改船舶名称规定,做好涉外船舶接轨工作

结合国际和港澳台地区的做法,对船舶名称规定作出一定程度的修改,以便涉外船舶更好地与国际接轨。当然,这涉及到《船舶名称管理办法》的修改,可以在某些地区某些航运企业先行先试,在试验结束后,视情况提出相关修改意见。图2为某引航艇测试改动AIS 显示船名时另一船舶接收到的几个目标船和助航标志的AIS 识别显示信息。

图2 AIS识别显示信息

从图2 中可以看出,相比于现行办法下的“ZHOU GANG YIN 10”,“NB PILOT BOAT 26”能更为清楚、快捷地向外传递出该船的船名和功能,对于外国来船舶和船员来说,这种船名能让他们更直接地读取有关信息,更好地把握船位和进港时间。

3.主管机关加强监管力度

海事主管机关特别是港口VTS 中心应加强对船舶驾驶员在船舶AIS 信息显示方面的培训,将AIS 正确显示列为船舶二副的直接责任,在港口国检查时列为检查项目,确保任何时候船名的正确显示。对于没有正确显示AIS 信息的船舶应加大处罚力度,坚决杜绝不标准显示。此外,对于沿海航线和国内航线的驾驶员来讲,要提高航海英语口语的测试水平,确保沿海航行国内外船舶的有效沟通。

五、结语

在笔者沿海港口引航实践看来,AIS 信息用于船舶避让的作用已经越来越重要。在港口水域,船舶交通流复杂,高频资源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国内船舶船名的显示、发音与理解为及时沟通增加了很多障碍,如果能在船名显示和输入的正确率方面有较大改观的话,相信AIS 船名将更有利于及时船舶避碰和操作,特别是在能见度不良的情况下,避免在高频联系时因船名发音张冠李戴而产生误解,则更有利于港口的航行安全。

[1]《中国籍船舶在设置、使用AIS设备中存在的问题、思考和建议》,陆悦铭、周懿宗,中国航海学会2007年度学术交流会优秀论文集专刊

[2]船舶名称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10

[3]《商船(注册)(船舶名称)规例》香港海事,1990年第354号法律公告

[4]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船上操作使用指南,IMO,A.956(23)决议修正案

[5]江健.船舶登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J].珠江水运,2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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