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动全省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2014-12-01 18:35徐梅
活力 2014年17期
关键词:普通高中建设发展

徐梅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省教育改革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果,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不断得到满足,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显著增强。省政协对教育工作历来高度重视、大力支持,每年“两会”都有几十份关于教育的提案,对关乎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有力推动了全省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一、关于学前教育

过去十多年间,由于将学前教育列入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企业剥离办社会等原因,我省学前教育发展缓慢,2009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仅为47.34% ,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成为我省教育中的短板。近几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2011年,按照教育部要求,开始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到2013年底,全省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598所,全省公办幼儿园在园儿童比例由2010年的30.71%提高到47.47%,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0.82%,较2010年增加了20.26个百分点,有效缓解了“入园难”问题,我省学前教育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我省做法得到了教育部高度肯定,三年内4次在全国会议上介绍经验。

学前教育是学校教育和终生教育的奠基阶段,对于幼儿身心健康、习惯养成、智力开发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一要继续建设公办幼儿园。启动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二要大力扶持公办性质幼儿园。全省现有企业、部门和军队办的幼儿园200余所。我们正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研究出台扶持政策,建立新的成本分担机制,保障这部分幼儿园健康发展。三要大力扶持民办普惠性幼儿园。我们正在研制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政策措施,支持民办幼儿园增强实力和动力,提高办园质量。四要着力抓好公办幼儿教师编制落实和人员补充。

二、关于义务教育

我省于2007年完成了“两基”重大历史任务(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被国务院授予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单位。2008年起,全省义务教育工作重点转移到促进均衡发展上来,省政府启动实施了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2011年,省政府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与教育部签订了备忘录,与各地市政府、地市政府与县区政府签订了责任书,确定了到2020年全面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和时间表、路线图。截至2013年,全省已建成标准化学校2325所,有5个县区通过了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验收,义务教育巩固率99.2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7个百分点。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指出,“要以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但是目前我省义务教育区域、城乡、校际间的差距仍然较大。因此今后一个时期,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我们的总思路是:坚持普惠性,兜住底,保障每一个孩子都有学上;体现倾斜性,保基本,使每一所学校都要达到基本的办学条件;促进均衡性,缩差距,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具体来讲,我们将着力抓好七方面工作。一要完善保障机制。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对地市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体系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督政”力度,把政策和经费落实到位。二要办好农村教学点。加大倾斜力度,着力改善村小和教学点办学条件,为那些最基层、教育最落后地方的孩子提供良好教育条件。三要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大力推广牡丹江学区制、哈市香坊区集团化办学等改革经验,促进校际共建和资源共享,切实解决“择校热”和“大班额”问题,真正回归义务教育强制、普惠、公平的本质属性。四要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今年,全省90%的义务教育学校将完成宽带接入,60%的义务教育学校班级可应用优质数字教育资源,50%的师生开通网络学习空间,通过信息化实现均衡化。五要推进师资均衡配置。制订《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的意见》,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全省县域内教师、校长交流的制度化、常态化,通过交流实现师资配备的均衡化。六要继续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扩大省级“特岗计划”实施范围和规模,将大学毕业生输送到农村任教。着力抓好“国培”和“省培”计划,建立完善农村学校教师补充和提高机制。七要继续完善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就学“两为主”政策,即以流入地政府安排为主、以公办校接纳为主,建立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体系,确保所有学生享受同等教育机会。

三、关于普通高中教育

近年来,为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普通高中的教育需求,我省大力加强示范性普通高中、达标高中建设,优质教育资源不断扩大,省、市两级示范高中体系基本形成,目前,全省普通高中379所,在校生58.94万人,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94.70%。为更好满足学生多样化成长需求,全面提升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我们大力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已在两个试验区33所高中开展试点工作,努力构建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办学格局。

当前,普通高中面临的最重要的发展问题是办学经费紧张。2012年起,国家大幅逐年缩减了“三限生”比例,今年降至10%,2015年将全部取消。这种情况下,学校政策性收费来源将很快被彻底取消,而我省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在全国排在倒3名之内,加之我省冬季取暖期长、费用高,特别是个别地市把高中学费作为预算外收入管理,还要扣减一定的比例,使得普通高中办学经费难以维持正常运转,不仅制约了事业发展,还派生了补课收费等诸多问题。下一步,我们要按照教育部要求,协调省财政等部门,切实保障普通高中健康发展。

四、关于中等职业教育

我省大力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建成各类实习实训基地近200个,专业实训基地拥有率70%以上,建成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52所、国家级中职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20所,组建了12个省级、6个市级职教集团,加快构建具有龙江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2012年,省政府又与教育部签订协议,全面启动了省部共建国家现代农村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工作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将集中力量抓好4项工作。一要贯通人才培养通道。立足职业教育是类型教育的基本定位,建立和完善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相衔接和贯通的人才培养通道,着力引导部分普通高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校转型发展,系统构建从中职、专科、本科到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二要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继续推进集团化办学,深化和紧密校企合作关系,积极支持各类办学主体举办民办职业教育,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三要逐步健全与国家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制度相适应的省级制度。加强顶层设计,在落实国家12项制度基础上,建立完善我省的职业教育制度体系。四要抓好省部共建农村现代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工作。教育部把建设农村现代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项目放到我省,寄予了厚望、提出了要求、也给予了大力支持。规划设计好职业教育发展蓝图,突破职业教育发展瓶颈。

五、关于高等教育

2008年,省委、省政府作出建设高教强省的重大决策,着力建设“五个一批”、实施“五个服务计划”(“五个一批”,即建设一批高水平大学、一批高水平学科专业、一批高水平创新平台、一批高水平人文社科基地、一批高水平领军人才为核心的创新团队;“五个服务计划”,即新农村建设服务计划,紧缺人才培养培训服务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培训服务计划,校企共建工程研发中心服务计划和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计划)。2011年作为全国3个省份试点之一,承担了国家教改项目“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启动实施了“1161”工程,扎实推进985和211工程院校、10所省属本科特色高水平大学、6所特色应用型本科院校和10所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高教强省建设和高教综合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高等教育主要指标、全省人力资源开发水平、科技人才有关指数位居全国前列。(一级学科博士点达到9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达到296个,均列全国第11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达到30个、授权点82个,列全国第16位;拥有国家一级重点学科14个,列全国第10位;国家级特色专业74个,居全国第11位;国家级精品课程76门,居全国第13位;国家级示范教学中心15个,居全国第7位;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9门,居全国第13位;国家级名师27名,位居全国第6位;国家级教学团队26个,位居全国第11位)。依托哈工大等高校建设的一批高水平创新平台,几年来共研发64项,转化40项、产品二次开发21项,累计为企业创造产值240多亿元,为地方产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世界先进国家的发展经验表明,高等教育的大发展是一个国家经济大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我们一定要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实施综合改革,在改革中破解发展难题,切实提升高等教育质量。一要从体制机制改革着力,推进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切实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加快高校章程制定,完善大学治理结构;继续推进和推广二级学院改革试点,实现高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新突破。二要继续加强分类指导。要重点建设3-4所特色高水平大学,力争在建设期满后,整体实力达到或接近国内同类院校一流水平;建设2-4所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示范院校,力争5-10年内,这2-4所本科高校在全国应用技术型高校排名达到前列,带动同类型高校转型发展(在这方面我省起步较早,2008年制定高教强省建设规划时,就着手研究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2009年,省教育厅批准黑龙江工程学院、黑龙江东方学院开展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试点。2010年,提出实施“1161”工程,支持6所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目前,我省共有6所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单位和3所培育单位);重点支持3-5所高职院校特色发展,力争5-10年内,有5所高职院校排名进入国内同类院校前列。三要加强重点学科、专业建设。重点支持两大类共30个左右优势特色学科(领域)项目,力争部分优势学科在全国保持领先地位,形成一批新兴和交叉特色学科;支持15至20个左右优势和特色专业,确保有5个专业在全国领先地位,有10至15个专业在全国排名进入前3名。四要加快推进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依托高校资源优势,联合科研院所和企业、地方政府,打造3-5个国家级协同创新培育中心、5-10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围绕我省传统装备制造业、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东北亚区域中俄战略协作等领域开展协同创新。同时打造高校智库,培育一批面向区域产业发展需要的特色政策咨询机构。五要以对俄合作为重点,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目前,我们正在与圣彼得堡大学等高校沟通,已与圣彼得堡大学签订了意向性合作办学协议,通过合作办学,引进俄罗斯优质教育资源。启动实施高层次留学人才培养项目,每年支持100名战略后备人才、100名优秀本科生到国外一流大学开展国际交流。鼓励高校与境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和企业合作,解决重大关键技术和核心问题。六要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每年设立省级高校引进人才准备金3000万元,重点引进学科专业建设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重点推进长江学者后备支持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等一批人才项目。

六、关于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

1997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民族教育条例,并于2011年进行了与时俱进的修订,依法保障民族教育发展。近年来,民族教育取得长足发展。2005、2009年我厅连续两次被授予国务院民族团结教育先进集体称号。

我省特殊教育规模不断扩大,全省共有特殊教育学校74所。大力推进“医教结合、综合康复”教学模式改革,取得了成功经验,刘延东副总理做过批示,教育部在全国进行了推广。在40个县、80所学校开展了随班就读试点,这项工作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

支持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发展是我们落实民族平等、教育公平政策的重要体现,必须下大力气抓好。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加大扶持力度,深入开展新修订的《民族教育条例》执法检查。全面落实国家“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推进我省特殊教育健康发展。

(编辑/李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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