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飞黄的台前幕后(连载)

2014-12-10 04:15陈保堂
文史月刊 2014年9期
关键词:壶口临汾官司

陈保堂

两次飞黄两个小黑的个性

柯受良绰号叫“小黑子”,朱朝辉没有绰号但个子小,长得黑,也是个名副其实的小黑子。两个人的共同特点都是正直、胆子大,敢冒风险,不拘小节,痴心不改,放荡自由,说话随便,讲哥儿意气,动不动就发火。但他们的歌都唱得非常棒,柯受良喜欢唱“爱拼才会赢”,朱朝辉多唱的是“其实男人也会哭”。他们都有可取可爱可赞之处,也都有不合时宜、离谱粗俗的表现。

在同柯受良一年多的打交道中,我们有过愉快的合作,也有想法、看法不一致而发生误解、冲突、争执甚至翻脸的时候,印象最深刻的是首日封风波、并州发火和跑道拆留三个焦点。

为配合柯先生飞越,吉县邮电局筹划发行5万份飞黄纪念封,其中赠送柯1万份,柯坚持要2万份,并为此事在吃早餐时大动肝火,口出狂言,骂出脏话,当着我下属的面,让我下不了台,但我没有以牙还牙,而是以柔克刚,我说:“柯先生,你别骂了,打我两下吧”。他无言答对,低下了头,下午临别时,以特有的方式,让我保重,表示了歉意。飞越之前,还是按邮电局给柯先生1万份的计划签了印制首日封协议。

并州发火也没必要。1997年5月16日,县委、县政府特意在山西电视台举办《五彩缤纷》专场晚会,特邀柯受良参加,并答应了为其报销往返机票。但是,他由于嫌弃吉县给他派的车路上抛锚以及途中堵车晚到太原,便埋怨不止,吵骂不休,我一直赔不是,并当着柯的面,把电话打回县里,将县委办主任狠狠批评一顿后,才消了柯受良的气。

留下飞越起点跑道,作永久性的纪念,对吉县和柯受良都大有益处。但是,柯却要全部拆除,一块木板也不留。这一次,不是他发火,而是我发火,我把电话打过去,我说始发跑道留也得留,不留也得留,我不知道留下作宣传纪念有什么不好?如果再不同意我们意见,吉县10万人民拿着钢铣、铁锤,站在跑道上,看谁能拆得了。这一次柯先生让步了,不到10分钟,电话打过来了,同意留19米,此事方算了结,我们得理让人,付了3万元跑道款。

说起朱朝辉,虽然性格也暴躁,但他毕竟初出茅庐,羽毛未丰,尚无名气,未过于张扬。但当飞越成功,一举成名后,有点忘乎所以。本来就是个农民娃,应该保持农民本色,保持平常心态,做好心理的调适,将一时的英雄变成一世的英雄。但是在鲜花和荣誉面前,朱朝辉有些飘飘然,听不进别人的意见了。飞黄前后明显判若两人。飞越成功后,整天接打电话,沉浸在一片陶醉声中,刚飞完黄的那几个月里,每个月的电话费都在几千元以上,长此下去,怎么承受得了。在喝彩声中,生活习惯也变了,飞越前抽着红河烟、蝴蝶泉心里美滋滋的,飞越后接触的人多了,待客多了,非阿诗玛、红塔山以上档次的烟不抽,少说一天抽一盒,还有抽几盒的时候,细算一下,一个月仅烟钱消费也在千元以上。他过去上、下临汾都乘坐公共汽车,成名人后,怕丢面子,每次下临汾、回吉县都要租用出租车,一个月又要花费多少钱?随着身价的提高,后来不知是买还是借到的面包车,加油费、过路费又要消费多少?有人想借用朱朝辉的名气作广告,但朱朝辉错误估计形势,低于20万元免谈,怕降低自己的身价,影响自己的声誉。也有的单位想安排朱朝辉工作,作形象代言人,朱朝辉一时心高气盛,不理不睬。

两次飞黄两颗难咽的苦果

两次飞黄,两次成功,国内国外,影响巨大。柯受良的飞越由于有中央电视台国际频道和香港卫视中文台向全世界播放,我的国外朋友和亲友说他们在电视和报纸上看到了飞越的壮举。朱朝辉飞黄影响小一些,但经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和香港卫视中文台以及《人民日报》报道后,在国际上也引起了强烈反响,因为这毕竟是一个难得的农民的举动,是当代青年农民驾摩托车飞越黄河的第一人。法新社、美联社、日本的NHK、英国的BBC相继作了报道。在国内也一时间成为人们街头巷尾、茶余饭后的谈论话题。据北京和临汾的朋友讲,飞越的那天,街道上很少见到行人和出租车,出现万人空巷的场面,都坐在电视机旁收看惊心动魄的一幕。这么深得民心、引人瞩目的好事,没想到也给我们吉县和我个人酿造了两颗难以吞咽的苦果。

记得是刚处理完堵车的事情后,报来一个不幸的消息,说接近壶口景区的山坡拐弯处因强行超车出了事故,我让现场医疗救护队和公安人员全力以赴抢救,11点钟一个电话打来,讲明有个伤员流血过多,要抢救需锯掉一条腿,但没有亲属签字,没有人负责。人命关天,只要能保住命,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后来这个人手术做了,命保住了,直到夜晚仍昏迷不醒,出事车上的6个人死了4人,还有一个5岁的小孩惊吓得什么也说不清楚。这件事情给我带来了巨大的后果,不过,飞黄成功了,壶口扬名了,我作点牺牲也无怨无悔。

朱朝辉飞越有前车之鉴,没有出事故,一切还算顺当,虽然飞过去翻了车,也没伤着,爬起来继续往下进行活动,虽说他抱怨跑道没有搭好,但确实因为时间紧,天雨打搅,跑道真的没按设计完工,总算有惊无险,让观看电视的人紧张一阵子也有弊有利。飞越成功后,当时临汾地委、行署在临汾露天体育广场召开了专门的飞黄庆功大会,时任地委书记杜玉林、行署专员樊纪亨亲临大会发奖,以省竞赛委员会的名义给我和朱朝辉记了一等功,给刘效平记了二等功;以地区竞赛委员会的名义给朱朝辉和我记了特等功,给刘效平记了一等功,并颁发了证书。朱朝辉在现场给领导和观众进行了飞车和特技表演,真是风光、荣幸和骄傲,难得地区领导对这次飞黄高度的评价和充分肯定。

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飞黄尘埃落定的时候,竟惹了一场意想不到的官司。某单位一纸诉状把吉县县委、县政府告到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状告为黄河娃飞黄策划要吉县付10万元的策划费和100万元的效益分成。此时,我已调到临汾市政协工作。时任吉县县委书记原胜利同志说,干脆给他们10万元算了,不要跟他们打那嘴官司了。我觉得这不仅仅是钱的问题,是有人想下山抢摘桃子,盗窃黄河娃飞黄策划的声誉。因此,我义不容辞地拿上吉县的委托书,毫不畏惧地站在被告席上,在辩论阶段,当着法官,当着十几台摄像机和几十名新闻记者,当着200余人旁听,我陈述了近一个小时的理由和事实,竟然几次博得听众的掌声,法官听得也坐卧不安,对方的律师耷拉下了脑袋,说起码也得承认我们敲了边鼓,付些报酬。此时的原告在法庭上狡辩。庭审后法官对我说,我知道你吉县是贫困县,搞飞黄也不容易,我动员他们辙诉,你给上他们两三万元算了。我想只要不争策划权,两三万就两三万,免得再费力费神。谁知,事隔半年之后,太原市中级法院判决吉县付10万元策划费及一年多的利息,100万元利润分成不予支持。接到判决我们一是气愤,二是不服。我们依法上诉到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再次开庭审理和庭外调解,最后给了原告3万元以告终结。

飞黄官司打了一年多,我们到太原跑了好几趟,找了许多证人,打了许多证明,花了不该花的冤枉钱,生了不该生的窝囊气,耽误了宝贵的时间,牵扯了大量的精力,还坐在被告席上露了几次脸,尤其是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就飞黄官司先后播过三次,对我们有褒有贬,但最后结果还是对我们有利,改判了中级法院的判决,省高院的法官明显地同情和支持我们。飞黄官司不应该发生,只因我过于轻信他人,在签协议时缺乏严格的审查和高度的警惕,造成了漏洞,形成了有生以来没跟别人打过官司的官司,有着深刻的教训。我把这个教训当作二次飞黄的又一颗苦果,艰难地吞咽下去,吃一堑,长一智啊!

回顾两次“飞黄”,令人心潮澎湃,追忆两次“飞黄”,喜怒哀乐同在。转眼间,两次飞黄过去十几年了,弹指一挥间,星移斗转,时代变迁,涛声依旧,浮想联翩。只要壶口雄风常在,只要吉县与壶口齐名,两次“飞黄”的壮举就会永驻人间,两次“飞黄”的话题就会持续延绵,但愿“飞黄”精神激励无数风流人物创造出更大的奇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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