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蛮生长”的影子银行

2014-12-12 05:48孙毅扬
决策 2014年4期
关键词:野蛮生长影子资产

■孙毅扬

进入2014年,中国金融市场上最令人关注的热点之一就是影子银行。影子银行之所以得以热议,乃至监管部门也开始高度关注,主要是因为近一段时期在社会融资规模高速扩张的同时,其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以前银行贷款占社会融资总额的90%以上,骤降至近一两年只占50%左右,其中相当一部分份额由影子银行占去。

据渣打银行统计,2013年中国社会融资达到17.29万亿元的年度历史最高水平,信托公司和其他影子银行实体提供贷款增至创纪录的5.2万亿元左右,占社会融资总额的30%。

影子银行“基本法”

对影子银行的关注早在2009年就出现在银监会的工作年报中。2011年上半年的经济形势分析会上,银监会将影子银行风险列为银行业2011年三大主要风险之一,其余两个是政府融资平台和房地产。

2013年,在银监会的监管任务部署中,影子银行再次被列为与平台贷款、房地产贷款、理财业务并列的四大重点监管领域。

2014年新年伊始,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影子银行业务若干问题的通知》(简称“107号文”)引起了各界不小的轰动,107号文也被称为影子银行“基本法”。

107号文出台后,在市场引起了不小的反响,业内人士纷纷对文件进行不同的解读。有的认为文件对于银子银行的定义和分类不清晰,今后在实施监管过程中还是会遇到问题,无法操作;有的则认为影子银行根本不需要监管,无论从规模还是运营模式上看,风险都很小,影子银行不会兴风作浪。

这次107号文把影子银行主要分为了三类:一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完全无监管的信用中介机构,包括新型网络金融公司、第三方理财机构等;二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存在监管不足的信用中介机构,包括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三是机构持有金融牌照,但存在监管不足或规避监管的业务,包括货币市场基金、资产证券化、部分理财业务等。

值得注意的是,107号文首次将互联网金融列入影子银行的范畴,并称其为“新型网络金融公司””。但对于互联网金融并未给出详细的监管要求,只称“要求由央行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订办法”。虽然没有明确提出到底是由谁来管,但是在笔者看来,文件通篇所强调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监管思路,在互联网金融领域也不会例外。

107号文并不替代任何具体监管文件,预计各部委将响应107号文发布具体落地措施。107号文充分肯定了影子银行的历史必然性和积极贡献,要求疏堵结合、趋利避害。107号文立足国务院层面统筹金融监管,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防控债务风险的工作任务,对一行三会、发改委、地方金融办等部门提出明确责任分工。

“野蛮生长”的背后

中国影子银行的快速发展时期始于本世纪初,至今约10年左右时间。尤其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受投资回报率及安全性等因素影响,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民间借贷等影子银行业务呈现出井喷状态。以信托产品为例,2008年底信托资产总规模约为1.22万亿元人民币,至2012年底该规模已经达到7.47万亿元,4年时间增长了约6倍。

影子银行之所以在中国蓬勃发展,是资金供给方和需求方共同作用的结果。对于需求方而言,实体经济有真实的资金需求,房地产、基础设施、中小企业都需要融资,这些都是回避不了的市场需求。但很多实体经济的融资需求受到种种管制因素限制。中国中小企业较多,但融资难早已成为众所周知的事实,它们很多时候只能通过影子银行解决融资的需求。

对于资金的供给方而言,影子银行也有其存在的合理性。近年逐渐规范的银行信贷监管制度对银行贷款额度,存贷比上限,资本充足率,和流动性要求日益强化,这都促使银行进行业务创新,将信贷资产的表外化,既吸引市场资金,还可增加信贷额度。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影子银行可能是近年来中国最大和最活跃的“金融创新”,有利于形成多元化的社会融资格局,降低了交易成本,也拓宽了客户的融资渠道,进一步提升了金融市场的活力,对整个经济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影子银行的融资主体,主要来源于宏观调控方向急剧转变背景下重点调控行业——房地产、地方投融资平台以及长年被融资难题困扰的中小企业。

在经历过2009年信贷井喷后,2010年起国内的信贷条件开始收紧,地产调控和融资平台的清理,令这些无法从银行体系获得正常金融支持的企业纷纷患上资金饥渴症,被迫以更高代价寻求外部融资。

这一过程中,银行业自身也有很强的动力进行“监管套利”。当银行在吸收存款、信贷规模方面都受到严格限制时,由于央行给定的存款利率很低,银行储蓄持续外流,这逼迫银行寻求理财产品以稳住银行利润基础。

那些容易拿到信贷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也在某种意义上成了资金的“二道贩子”。而对于资金充足的民间投资人来说,相比把钱存入银行,他们更乐于把资金投入非正规渠道。

在上述多重背景下,以银信合作(银行与信托公司共同开发的金融产品)为代表的影子银行得以迅速发展。这其中,最典型的影子银行机构是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作为“样本”的信达资产

2013年,信达资产在香港上市,其业务非常独特——不良资产收购。实际上,信达资产的实际业务已经“变味”,快速地从传统的不良资产管理公司转型成紧急资金的提供者,信达资产正在演变为中国最大的影子银行。

信达资产一方面一直享受着低于市场的借款利率,为其不良资产收购提供资金支持;另一方面,大量参加实体企业的不良资产业务,绕开信贷监管,成为这些企业的资金提供者,这与影子银行借取资金,绕开监管,扩张传统银行体系以外的信贷特征不谋而合。在港上市后信达资产总资产暴增,体量超过任何一家国内的信托公司。

信达本是一家不良资产管理公司,但在2010年迎来了转折,是年信达资产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财政部是大股东之一。此后,公司引入了社保、渣打、瑞银和中信四大战略投资者。信达资产的业务也开始调整,不再局限于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开始购买非金融企业的不良债务资产。由于可以从非金融机构获得不良资产,因此信达正在成为许多企业的重要资金来源。

目前许多房地产都成为信达的潜在客户。一方面,房地产受到政府层面的限制,很难从商业银行获得贷款,另一方面,信达则通过购买房地产商的不良资产,绕开传统信贷模式,为房产商提供资金。

在信达持有的不良资产中,房地产业占据主导地位,2013年上半年,信达60.4%的不良资产来自房地产业。

另外,与许多同行不同,信达资产对于这些不良资产的处理方式也非常独特。传统的不良资产主要通过向债务人收取偿付金的方式收回成本,另外还可以在各种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出售。但对于信达资产来说,除了这些传统方式以外,还有一个出口——信达地产。

信达资产另一个受到质疑的地方在于其价格低廉的借款。根据招股说明书显示,信达资产购买不良资产的资金来自于央行、对外发债、商业银行贷款等,其中央行的借款利率只有2.25%,远低于市场利率。

除了低息优势以外,在大股东的支持下,信达资产的许多借款都能延期。2012年信达获得财政部批准,一笔97.135亿的贷款延期支付,时间延至2014年年底,利率依然是2.25%。

而在发行债券方面,虽然利率高于4%,但根据财政部规定,信达可以用企业所得税款项偿付其向建设银行发行的债券,同样可以节省成本。

一方面是购买实业的不良资产提供资金,一方面则是从央行等金融机构获得价格低廉的资本,这样的情况下就存在影子银行的可能,将成本低廉资金通过不良资产购买这一途径,变相为企业提供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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