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外代表人士外派挂职锻炼之我见

2014-12-12 18:49◎彭
团结 2014年2期
关键词:党外人士外派党派

◎彭 宁

(彭宁,民革重庆市南岸区委会专职副主委/责编 卢淼)

自2012年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4号)文件下发以来,各地各级党委对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重视程度明显升高,在过去已形成的培养模式上,重新作出了更为科学、力度更大的实施方案,其中,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情况有了显著进步。

各地各级党委对 “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的规定有所不同,以重庆市南岸区为例,在市、区两级党委的规定中,安排了四种形式的党外代表人士外派挂职锻炼,到沿海发达地区政府部门挂职 (市级层面,副处级以上)、到市内指定干部锻炼基地政府部门挂职 (市级层面,副处级以上)、到对口的基层街镇同心实践基地挂职 (区级层面,党派、工商联后备干部)、高校党外人士到政府部门挂职 (区级层面)。四种形式的挂职每年定期开展,基本涵盖了各类党外代表人士,满足了党外各种组织对后备干部开拓视野、实践锻炼之需要,符合中共中央的要求,切实加强了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的力度。

近两年,党外代表人士挂职锻炼工作不断深入,但在推进过程中也意外地出现了制度设计者始料未及的新问题:一些基层的党外代表人士及其所在组织并不太“领情”,每年在征求党派组织意见、推荐挂职人选时,出现推诿、派不出人选的尴尬局面。笔者在基层党派机关工作,目睹这种 “好事办不好”的现象,不由得深思,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还有什么地方可以改进?

笔者认为,基层党外代表人士不愿外出挂职锻炼,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从根源上来说,党派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后备人才严重不足。其一,在经过文化大革命的破坏之后,中国公民的政治观念十分淡薄,民主自觉性十分缺乏,都知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但却对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不了解或不甚了解,对什么是参政党知之甚少,愿意参与的更少;其二,改革开放30多年后的今天,实现个人成就的途径有很多选择,如经商实业、科研学术、技术开发、公益慈善等,政治身份和群团意识被社会精英普遍淡化;其三,基层党派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的资源有限,在群众中影响力很小,不利于这些组织从自身建设的角度去发现人才培养人才。

二、从党外代表人士的所处地位来说,外出挂职锻炼的实际困难和顾虑很多。其一,经济板块中的党外代表人士没有挂职的需求,也不可能牺牲他们自身或他们单位的经济效益去硬派,因此需要挂职锻炼的主要受众是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编制内的党外代表人士 (大部分是党派组织的干部和后备干部),这些人大多都是单位的业务骨干和业务领导,肩上的本职任务很重,要让他们放下自己的主业去挂职锻炼很难;其二,党外代表人士所在单位的不理解和不支持,让这些外出挂职的人非常为难。中共在锻炼后备干部上有一套完整的体制,各部门单位必须服从,而党外代表人士外派挂职,所属党派组织无人事权,必须和他所在单位进行协商,单位要么不同意,要么要求挂职期间以原本职工作为主,派出人员往往服从于有人事权的所在单位。其三,党外代表人士外派挂职锻炼没有细则,有部分人对自己外出挂职后,回原单位的工作再分配有焦虑,担心原先分管或熟悉的工作被他人替代,工作边缘化。

三、从一些党外代表人士的个人追求来说,目前外派挂职锻炼方式的实际价值并不大。在中共组织内,挂职锻炼与组织考核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也是个人职务晋升的重要条件。但是党外代表人士以民主党派人士为主,党派选拔领导干部更加注重的是其在本职工作和专业领域内的成就,党派领导候选人由各方协商产生,党派领导由党派成员选举产生,党派领导大多是兼职,在政府、司法系统担任领导实职的配比名额非常少,基层大多数已有领导职务的党外人士基本上副处级就已到顶,挂职锻炼与职务晋升没有形成必然关系,因此党外人士外派挂职锻炼必然没有太多吸引力。也或,党外人士更集中在专业领域,他们更在乎的是学术造诣和技术能力,对从政或从事领导岗位没有太多追求。还有,相对于中共党员的先进性,对于服从和奉献的理解,党外人士具有相对散漫的一面,他们对组织安排的、对自己人生没有太多实际价值的都统统述诸于形式主义,党派中对形式主义的反感具有普遍性。

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是中共完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追求政治民主所采取的措施,是中共中央对各级党委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在 “切实加强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的力度”这个工作环节,笔者个人认为还有以下工作要深入:

一、加强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的前提,是中共组织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扩大人才储备量。全面推进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是 “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在政治资源人力资源上有天然优势。历史上,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和改革开放之初,为了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构架和完善,中共主动帮助民主党派吸纳人才、扩大队伍,甚至安排一些民主人士和专家学者进入党派履职,多方努力才有今天较具规模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目前,各级地方党委、特别是基层单位党组织要消除对民主党派发展的消极思想,要让发展党派成员成为中共组织全盘考虑队伍建设中的一部分,要刻意发现和培养党外优秀人才,要放手让部分人才自愿加入党派,对人才储备不够的党派要加以扶持。

二、加强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的关键,是进一步细化挂职锻炼制度,解决后顾之忧。外派挂职锻炼是中共党组织对党外代表人士的教育培养,是党外代表人士扩大眼界、深入社会管理层、参与实践的重要手段,在坚持该项制度的同时,不断完善与之相适应的相关保障措施和其他配套制度。要充分把握民主党派及其他社会组织培养后备干部的节奏和需求,不搞硬性摊派的形式主义。需要到政府部门挂职锻炼的,纳入组织部门综合安排之中,党派与统战部协商好的人选,由组织部与所在单位协商派出事宜以及挂职结束后回原单位的相关工作安排。同时,要对接收单位也作出一些规定,摒弃 “走过场”式的挂职。教育培养的目的,不能回避选拔任用的意图,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共中央2012年4号文件精神,认真贯彻党外代表人士安排的政策要求,不拘一格降人才,让广大的党外人士参与社会管理、参与社会主义事业建设。

三、增强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的实效,需要灵活设置实践锻炼方式。《中共重庆市委统战部实施党外代表人士个性化培养、深入推进 “党外人才高地计划”的意见》明确了对党外代表人士的个性化培养,那么在 “实践锻炼”这个环节也要灵活设置。在公务员体制内的党外代表人士应严格按 《公务员法》和组织程序给予教育培养和实践锻炼。但更多的党外代表人士来自各个领域,具有不同特点,培养教育他们的目标不完全是培养政府官员,而是各自领域的领军人物,因此在实践锻炼中要因人而异,没有必要把到政府部门挂职锻炼的方式全部照搬。充分考虑到党外代表人士本身的专业范畴,保障其本职工作的顺利,我个人认为采用挂职“顾问”方式比挂职 “助理”的方式更好一些。同时,开辟更多的接受单位,例如,音乐家到群众文化中心去当 “顾问”,专家到对口企业去当 “顾问”、科学家到对口研究所当 “顾问”等等,也是实践锻炼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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