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生意透支朋友圈

2014-12-13 11:53林华
检察风云 2014年6期
关键词:假货卖家账号

文/林华

微信生意透支朋友圈

文/林华

近来,微信朋友圈开始充斥着海外代购、高仿A货、杂牌护肤品、服装等各种买卖交易。一打开朋友圈满满都是这些刷屏。

利用微信朋友圈做小范围的电商生意,已经逐渐成了一种新潮流。有些商家在朋友圈营销,获取了极大的收益,也有的人因熟人“生意”断绝了朋友。

微信开店瞄上朋友圈

微信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微信的月活跃用户已经超过了2.7亿,公众账号在15个月内增长到200多万个,并每天保持8000个的增长和过亿次的信息交互。而这些公众号中以营销为目的的公共平台,已经逐渐搭建起了一个“微信卖场”。

微信卖场中活跃的公共账号还同时结合了微博、论坛等来进行网间联动,借此宣传产品和推广。不少个人开始利用自己的人脉关系,在“朋友圈”中贩卖各种商品。零成本、高利润和便捷成了其最大的优势所在。

在微信上开店十分简单,只需注册一个微信账户即可,并不需要像在淘宝上需要通过用支付宝实名认证、发布10件以上的商品、通过开店考试等流程。因为不需要通过淘宝这样的第三方载体,顾客购买商品后,付款可直接打到店主账户上。

一部分缺少资金的微信店主甚至连拿货成本都不需要,只需要通过找到相应的厂商合作,由厂商提供商品图片,当顾客下单后,便把厂商要求的金额支付给厂商,再由厂商直接发货给顾客。

事实上,店主不需要仓储成本、物流成本,卖价与出厂价的价差就是纯利润。一位微信店主表示,一件商品的利润几乎接近百分之百。

目前在朋友圈里的生意主要以化妆品、奢侈品代购以及服饰鞋包销售等为主,有全职卖家,也有兼职玩票性质的卖家,还有很多则是从帮忙代购发展成了全职代购的。也有人是看中了微信的隐秘性,能更好地保护客源,所以将原本在微博上进行的代购生意搬到了微信平台上。

朋友圈的购物流程如下:卖家在朋友圈里发布商品信息,好友看中某样产品后向卖家下单并通过支付宝或银行汇款进行支付,然后卖家再发货。因为是熟人生意,也有不少是直接当面交易的。

分析人士表示,朋友圈具有极大的商业价值,“朋友圈”分享的意义就在熟人间的感情交流,而熟人的信任关系是开展商务的优良土壤。

微信店的客户是不断积累的,靠关系维系的,信任度是不断增加的,这和电商的引流转化模式有很大的不同,而且用户评价是完全分隔的,一个人的差评不会干扰其他人的选择。比起公众平台来,不会因为推送而打扰用户。用户没事刷刷朋友圈,就可以看到自己感兴趣的产品了。

业内人士均看好微信店的未来,并认为随着微信功能的日益强大,微信店未来或能成为比淘宝、天猫更强大的新的移动交易平台。

微信店成为假货阵地

然而,几乎零门槛的微信店在“朋友”这两个字的映衬下更容易让人放松警惕。在微信店售卖假冒品牌商品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即使买到假货,往往碍于朋友面子只能自吞苦水。

随着微信商家大量涌现,近期频频有人爆料,通过微信朋友买了假货打算退货,却发现根本联系不上卖主。

高先生遇到了朋友圈购物的尴尬。几天前在朋友的微信上瞧上一款索尼微单相机,限量版的“土豪金”颜色让他挺心动。因为没有发票,相机的价格也便宜不少。

高先生购买了这台索尼相机,不久后相机镜头出现裂痕,尽管相机还在保修期内,高先生却不知道去哪儿售后维修。

翁女士最近在朋友的微信店上看中一款LV的兔毛包,图片看上去和正品一样,价格又便宜,真的很诱人。由于卖主和她是多年的朋友,并称商品是托美国的亲戚捎回来的,还有专柜小票手续齐全,翁女士就下狠心买了一个。

商品买回来打开一看,翁女士发现包的材质和兔毛的质量都很次。翁女士碍于面子没有投诉,只能是花钱买个教训。

像翁女士这样,买了假货选择吃哑巴亏的微信购物顾客不在少数。由于朋友圈里彼此是朋友关系,为了几千几百块钱而撕破脸不值得,因此投诉至工商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的案例非常少。

微信商家通过不断地在朋友圈里面发产品图片,利用朋友推荐,通过展示真货专柜、快递单、专柜小票来诱惑消费者。

调查发现,真货专柜图很多只是网络盗图或者柜台样板照。至于小票,淘宝上就有网店专门卖各种小票模板,和真票据没啥差别,只有拿条形码到正品专柜扫描才能发现。不过,专柜一般不会提供这种辨别服务,所以卖家往往很自信地支持顾客去验货,全无顾忌。

据一位卖家透露,在微信上卖奢侈品拿的都是高仿品,进价非常便宜,一个大牌的手袋进价是几百元,而大牌首饰则只要几十元,一般来说,这些奢侈品会按照进价的2倍~5倍来出售。

那么,在微信上兜售的假货来自哪里?据称,这些假名牌箱包、手表、手机,大多来自广州等地,出厂价最多不会超过200元。从商品的外表到生产证书,绝对应有尽有。也就是说,这些商品和普通商品的生产制作程序都是一样的,就是加上一个品牌,身价翻倍。

一位广州皮包经营商表示,一个正版的GUCCI箱包,专卖店售价1万~3万元不等,而一个假包进价只需100多元,转手就能卖到1000多元,利润达900%。

如今,购买者越来越多,很多商家选择了微信、微博等网络工具进行销售,原因在于方便快捷,并节省了店面房租等费用,而很多消费者并不能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还以为自己买到了便宜货。

目前,微信开店不需要实名认证,也没平台监控,它处于监管空白区。买卖双方通过平台发起的交易是建立在信誉基础上的。一旦卖方货品有问题,或者买方爽约,都存在消费维权无源追溯的问题,买卖双方都存在风险。

另外,网上购物可以通过类似支付宝之类的第三方平台保证安全性,但很大一部分微信销售都使用汇款等私人渠道完成,微信店大多不退只换,风险较大。

微信生意如脱缰野马

目前,微信贩卖假货的案例逐渐增多,一旦发现问题无处维权。工商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现在淘宝网在维权上都会出现一些漏洞,更何况是微信朋友圈销售平台了,他们是朋友之间的交易,大部分是代购,没有营业执照,很难确定责任主体,很难监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对象是经营主体,但在微信上卖东西的大多只是个人,这些销售商品的个人不在法律规范的范围之内,工商部门很难处理。由于“微信购物”难以确定责任主体,消费者连找谁去维权都成了难题。

一位律师表示,如果销售假冒产品,数额够大的,会触犯《刑法》,不够刑罚的,也会被罚款。不过,这得买家提供有关证据,比如网络交易凭证、微信里的记录、相关手续等等。而这些,往往都是朋友交易中最容易被忽视的内容。

微信作为一个社交软件,提供给用户自由交际的平台,那对于在此平台上的经营商业行为,是否有监管呢?

腾讯公司在微信的服务协议中已明确指出,个人账号不得“发送、传送、传播骚扰、广告信息及垃圾信息”。而公众号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骚扰、垃圾广告或信息”。

腾讯客服表示,目前微信主要采取机器过滤、内置安全机制和用户举报等相结合的方式来保障信息的合法性,根据不同情况给予用户相应的安全提醒,希望广大用户不要相信一些公众账号和个人账号的营销行为,不要购买高仿假冒商品,以免自身的利益受到伤害。

对此,一些卖家自有对策:卖家会告诉有意购买的朋友,微信咨询的时候不要出现“支付宝”、“卡号”、“转账”、“银行”、“汇款”等敏感字眼,或者直接语音或电话联系,以免被查处。

分析人士表示,在技术层面上,社交平台对假货、过度营销的监管是有很大难度的,现在主要依赖群众举报,微信后台会监控到账号异常,查实后会做封号处理。

对于朋友圈逐渐变成“商圈”,不少微友不胜其烦。而且卖假货、做代购的是自己的朋友,在大大影响用户体验的同时,也影响了朋友之间的情谊,不少微友表示,自己受不了广告轰炸,只好把朋友“拉黑”。

有关专家指出,在市场管理层面,微信店应该跟电商一样,最终需规范、管理、升级,制订一套有可行性的管理体系。有关部门应对微信实行实名制,同时多部门联动对微信售假行为进行打击。

分析人士表示,如果能尽快建立起相关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及监管平台,将能更好地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如此,这种新的交易模式才能更好地发展壮大。

就在各方针对微信生意圈火爆争论不休时,各大电商也积极做出抵制微信的姿态。腾讯也作出回应:“严禁在微信里出现支付宝、银行卡等字眼,违者将被查封微信号。”

“微信不是营销工具。”微信产品总监曾鸣向外界透露微信对于公众账号的态度。微信警示公众账号,排斥过度营销,希望微信回归沟通本质!

编辑:郑宾 393758162@qq.com

思考

由于越来越多微信用户开始抱怨朋友圈中的商业味儿,2013年12月31日,微信官方发布公告,明确反对通过群发消息等手段强制或诱导用户分享至朋友圈的营销行为,包括通过奖励诱使用户进行分享、强制要求分享至朋友圈方可查看内容等行为。微信官方表示,微信朋友圈是一个由熟人关系链构建而成的小众、私密的圈子,并不是一个营销平台,如用户发现某公众号存在诱导分享行为的,欢迎检举,核实后将根据违规程度进行处理。

但这一官方公告并没有浇灭部分用户做生意的热情。其实,要强调微信朋友圈的经济效应,首先要强调朋友圈电商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真正的基于强关系SNS,这里面真正出现了情感销售。而情感可以解决几个问题,一是毛利问题,没有比较,就没有价格战;二是交易问题,不需要支付宝,完全可以凭借感情来做,这边打款那边发货。

然而,个人信誉建立起来的成交究竟有多牢固?缺乏固定成熟的市场秩序,可能在早期能够保证交易的完成,但随着客户越来越多,在产业化的道路上,个人信誉能否保证一切?如今借助朋友圈的电商仍处于探索阶段,对于买家而言,并无明显的卖家约束机制,从产品展示-销售-支付-售后,都未形成完整成熟的运作机制,全凭卖家自己的设计,这门熟人生意要想健康发展,这一系列的问题都有待解决。

猜你喜欢
假货卖家账号
这个超市只卖“假货”
彤彤的聊天账号
施诈计骗走游戏账号
买家秀和卖家秀
不会吃蟹腿的买手 不是好卖家
买到假货?到衙门去喊冤
纪晓岚的“假货经”
付款不及时卖家将房卖出,能否解除购房合同?
卖家注意,这15种曾经风靡一时的经典玩具千万别卖!
网店随意买卖 假货“借壳”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