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小官巨贪现象的反思

2014-12-14 01:42周建军
检察风云 2014年4期
关键词:小官巨贪大官

文/周建军

对小官巨贪现象的反思

文/周建军

在很多人看来,涉案金额高达千万元甚至上亿元的巨贪肯定都是位高权重的大官。殊不知,近些年来,官位不及“七品芝麻官”大的科级、股级干部频现大盗之举。据《南方周末》资料显示:自2001年以后的10多年间,在媒体视野出现、涉案金额上千万元的贪污腐败案例中,科级和科级以下官员至少有17个。这17个腐败官员中,有13个作案在2008年以后,其中6个涉案金额近亿元或上亿元。由此可见,小官巨贪正呈现上升势头。可以肯定地说,上述统计数字既不是案发的全部,更不是作案的全部,“很多案件没公开”。

既打老虎又拍苍蝇,当然要比大唱红歌强太多了。从民众的角度来看,更是老虎太远,苍蝇扑面。从“论持久战”抑或制度建设层面来说,老虎和苍蝇原本就没有本质的差别。更何况,腐败在过去也算是比较稀罕的事情,现在呢,不仅小官也能炼成巨贪,而且还哼着渐进的小调。因此,不管是向革命前辈取经(《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还是解决苍蝇扑面的问题,都该防微杜渐,聊聊小官巨贪抑或腐败是怎么炼成的。

“小官巨贪”的寻租本质

一般说来,官阶是权力的指征,官阶越大,权力越大。小官呢,自然是指权力很小的公职人员。以七品芝麻官为例,按老祖宗的说法,原本只是一个位卑言轻的角色。然而,现今的情况,大官反而微笑、内敛,小官却异常疯狂。“土地奶奶”罗亚平、“官场流寇”穆新成、“红顶官商”郝鹏俊、“涉黑警长”关建军、“亿元股长”李华波、“长袖善舞”李志强、“小官”王先民……这些官场上的小人物虽然名不见经传,但其所作所为却足以令人瞠目。他们原本只是中国最底层的小官,而股级干部和村干部在我国的行政序列中不算领导,但由于实际上担任具体的领导工作,有些人竟可以动辄侵吞国家、集体上千万元甚至上亿元的巨额资产。我们不禁疑惑,小小官员何来如此巨大的能量?

细说起来,“小官巨贪”不过是普遍存在的权力寻租的飙高而已。所谓权力寻租,就是对国家权力非正当介入而产生的超额利润(租金)的寻求。根据“公共选择学派”的观点,国家权力的非正当介入(不是为了保护个人权利、人身财产和维护平等的市场竞争秩序)会导致生产要素(包括生产要素的产权)产生超过市场价格的超额利润。政府以外的主体寻求以较低的价格(政府的强制定价)购买上述生产要素,再以市场价格转卖出去,从而获取其中的差价。因此,权力的寻租有悖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不仅不会增加社会财富,反而会破坏正当的市场秩序,浪费相当一部分社会财富。

然而,“小官巨贪”又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权力寻租,而是权力的疯狂,是权力寻租的飙高。一个县委书记,动辄受贿上千万,普天之下又有多少县委书记,外加比县委书记还大的官员,民众不愤怒才怪。正因为如此,许霆“盗窃”银行十几万的资金,一审“依法”被判了无期徒刑,民间的声讨一浪超过一浪,说到底还不是因为“国家用刑贪不如盗”,权力歇斯底里的疯狂可见一斑。

“小官巨贪”是渐渐炼成的

丰子恺在《渐》中写道:使人生圆滑进行的微妙的要素,莫如“渐”;造物主骗人的手段,也莫如“渐”。在不知不觉之中,天真烂漫的孩子“渐渐”变成野心勃勃的青年;慷慨豪侠的青年“渐渐”变成冷酷的成人;血气旺盛的成人“渐渐”变成顽固的老头子。因为其变更是渐进的,一年一年地、一月一月地、一日一日地、一时一时地、一分一分地、一秒一秒地渐进,犹如从斜度极缓的长远的山坡上走下来,使人不察其递降的痕迹,不见其各阶段的境界,而似乎觉得常在同样的地位,恒久不变,又无时不有生的意趣与价值,于是人生就被确实肯定,而圆滑进行了。“小官”王先民也不是天生的“巨贪”。据媒体报道,王先民担任宕昌主要领导期间,该县经济的增速从2006年的陇南倒数第一提高到2008年的全市排名第二。该书记的工作能力、贡献也是有目共睹的。笔者也知道,在基层岗位取得点成绩绝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往往需要经由时间和努力渐次累积而成的。然而,渐次累积的结果,既可以是渐入佳境,也可以是渐不可长。伴随着成绩的增长,该书记受贿的数额一百一百地、一千一千地、一万一万地、十万十万地、百万百万地、千万千万地渐进,受贿的态度也从半推半就、来者不拒发展到令人瞠目结舌。于是,佳境没了,最不可长的长起来了。

虽然长起来的是腐败,亦如最美的是毒花,渐长的过程常常伴有难得的温馨——缓缓地,糖衣化了,约束没了,甜甜的,成千上万,貌似什么都有。想起《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按奥斯特洛夫斯基的话说:“钢是在烈火与骤冷中铸造而成的。只有这样它才能成为坚硬的,什么都不惧怕,我们这一代人也是在这样的斗争中、在艰苦的考验中锻炼出来的,并且学会了在生活面前不颓废。”两相对照,冰冷的是钢铁,美丽的是罂花,仅从人性出发,有所迷失,在所难免。因此,腐败也在人性之内,国家、社会、法律制度、文化传统,尤其抗制腐败的分权、监督制度,应当在人性之外承担起更为可靠,也更为重要的职责。当然,腐败也有另外一种路径——“一刹那间的永劫”。但是,这种情况具有一定的偶然性,不太可能是“小官巨贪”,讨论起来话更长了,暂且按下。

论点

“土地奶奶”罗亚平、“官场流寇”穆新成、“红顶官商”郝鹏俊、“涉黑警长”关建军、“亿元股长”李华波、“长袖善舞”李志强、“小官”王先民……这些官场上的小人物虽然名不见经传,但其所作所为却足以令人瞠目。腐败无小事。反腐败不仅要敢于打“老虎”,而且也要下大力气打“老鼠”,更要“拔出萝卜带出泥”,以儆效尤。

抗制的进路:不为“渐”所迷

说到底,“小官巨贪”不仅是权力寻租的疯狂,而且具有“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特征。考虑到这一点,抗制“小官巨贪”的进路也可以用不为“渐”所迷,不为“渐”所欺来概括。

首先,作为权力寻租的疯狂状态,“小官巨贪”不可杜绝,但是可防、可控。为什么说“小官巨贪”不可杜绝?那是因为权力不分大小,都有滥用的天性,想要杜绝“小官巨贪”,那是不可能的。为什么说“小官巨贪”可防、可控呢?笔者以为,尽管防微杜渐要比激流勇进困难得多,但是权力的分立、监督,伦理的改善,那都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制度原理。应用于“小官巨贪”问题的治理,不仅需要我们重视基层权力的分立和监督,减少产生“土皇帝”的制度机会,而且要加强基层公职人员的教育和培训,逐步提高相关公职人员的素质。

其次,尊重市场规律,切断基层权力寻租的利益链条。我们知道,权力寻租的前提就是政府管制的存在,减少政府的管制,也就减少了超额利润(租)的存在,“寻租”的问题也就得到了相当部分的控制。因此,抑制政府的管制冲动不仅有利于市场经济制度的完善,而且有利于权力寻租的治理。尤其对基层权力来说,大体没有计划、调控市场的职能,原本没有管制市场的机会,就怕为利益所迷,硬要干涉市场的独立运行。因此,市场经济的最大阻力来自政府——尤其基层权力,更要尊重市场规律,更不得越雷池直接介入市场的经营。

最后,“小官巨贪”既不是“大官超贪”的垫脚石,也不是“大官不贪”的遮羞布,相关的治理工作要在权力的系统抗制和腐败的系统治理中逐步展开。从现今查处的情形看,“小官”犯案的越来越多,涉案的数额也越来越大。“大官”被查则要少得多。一旦被查,貌似数额也没那么大,只要“一两千万”。实际上,官不论大小,都是权力的指征;腐败不论形式,也都是权力的寻租。系统地看,“小官”和“大官”并没有本质的差别,“大官”曾经也是“小官”,“小官”也可以成长为“大官”。然而,为什么被查处的“巨贪”总是“小官”呢?在国外,原本好好的人,一旦当了总统,问题都暴露出来了,又是莱温斯基,又是“花心协议”(英国作家尼吉尔·汉密尔顿撰写的《克林顿:一个美国人的旅程》声称:希拉里和克林顿之间存在着一个秘密的“花心协议”,只要克林顿按照希拉里设计的政治道路发展,希拉里就会默默容忍丈夫的背叛)。总之,只要你当了“大官”,不仅权力处处受限,隐私也不再是隐私。你要是个“小官”或许还有一点隐私权,最好是个平民,隐私权保护的范围和力度就更大了。这和国内“官越大,越不腐败;官越大,包裹得越严密”形成鲜明的对比。从系统理论看来,系统的腐败需要系统的查处,“小官巨贪”被查的越来越多,甚好,但是,毛主席也教育我们,“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什么时候能够由小及大、由点到面推进我们的反腐工作更值得期待。说白了,这也是不为“渐”所迷,不为“渐”所欺的必然要求。

总而言之,廉洁从政,不分官大官小,只要掌握了人民赋予的权力,接受了人民的重托,就要做到勤政廉政。预防和惩治“小官巨贪”式腐败,是防止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腐化变质的重大政治任务,必须做到警钟长鸣。腐败无小事。反腐败不仅要敢于打“老虎”,而且也要下大力气打“老鼠”,更要“拔出萝卜带出泥”,以儆效尤。

编辑:程新友 jcfycxy@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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