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畜禽屠宰监管工作座谈会在武汉召开

2014-12-20 17:14
中国畜牧业 2014年17期
关键词:产品质量屠宰职责

7月11日,农业部在湖北武汉召开全国畜禽屠宰监管工作座谈会。会议强调,畜牧兽医部门要勇于担当,主动谋划,扎实推动畜禽屠宰监管职责调整,严格畜禽屠宰质量安全监管,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会议认为,去年以来,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责调整的要求,一手抓与商务部门的有序交接,平稳过渡,一手抓职责履行,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目前,全国省级畜禽屠宰监管职责调整已过半,市、县两级职责划转也正在有序进行。屠宰行业管理和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平稳开展,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效果明显,家禽集中屠宰试点稳步推进,没有发生屠宰环节重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会议指出,当前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责调整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不同省份进展不平衡,一些地方监管职责划转缓慢,协调难度大;监管职责不落实,容易在过渡期间出现质量安全监管盲点和漏洞;条件保障不够,畜禽屠宰监管力量亟待加强。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务必要充分认识屠宰监管职责调整给现代畜牧产业发展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带来的重大机遇和挑战,按照“改革、稳定、发展”的总要求,紧紧围绕保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推进屠宰行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三方面力量,开展综合治理。

会议要求,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和全年目标任务,下半年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畜禽屠宰监管职责调整协调力度,坚持“人随事走”的原则,人、财、物等保障措施要同步到位,确保畜牧兽医部门既能承接职能也能履行好职能。二是加强屠宰行业管理和质量安全监管,巩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成果,严格“瘦肉精”监督抽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保障肉品质量安全。三是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和统计监测,及时、准确、全面报送职责调整进展情况,督促屠宰企业及时上报白条肉出厂价格等周报、月报、季报和年报数据信息。四是加快修订完善畜禽屠宰法规标准,提高屠宰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会上,湖北、河北、江苏、海南、陕西五省畜牧兽医部门的代表作了典型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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