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 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

2014-12-30 06:55吴晏平
当代贵州 2014年32期
关键词:消防工作网格消防

吴晏平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消防工作作为社会公共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紧紧围绕改革创新这一主线,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既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历史任务,也是深入推进消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基本要求。

坚持定责问责,用责任链驱动社会化消防工作

牢固树立“大消防”理念,积极倡导“多元消防”,着力健全“党政同责、部门履责、行业落责、监管尽责、单位主责、倒查问责”机制,准确定位政府、部门、单位、公民的消防工作法律责任,实现治理主体之间的良性互动。

健全消防工作“四主”责任机制。立足消防安全现状,全面落实各方责任,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明确党委政府“主导”责任。改革创新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督促各级政府履行消防工作组织领导、监督管理、设施建设、检查考评等“四项职责”,重点抓好基层消防责任落实。明确职能部门的“主角”责任。发挥县级以上消防安全委员会作用,制定职能部门消防工作职责规范和考评办法,健全消防行政许可前置审批协调、消防安全信息共享、火灾隐患联合整治、灭火救援应急联动等机制,实现社会消防安全齐抓共管。明确消防部门的“主业”责任。发挥消防部门主力军作用,着力推进“双进、三选”工作,即:消防部门各级主官兼任省市县三级政府、公安机关职务,支持官兵参选省市县三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更好地发挥消防部门在消防工作中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督办等主要责任。明确社会单位的“主体”责任。探索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以及“四个能力”建设的有效途径,建立单位消防安全自我评价制度,消防部门把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抽查的必查内容,定期检查,督促落实。

健全消防工作考核督办机制。健全年度目标考核机制。逐级建立政府消防工作考核机制,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文明城市(乡镇、村、社区)创建等考评范围,每年由组织开展消防工作考评,严格兑现奖惩。健全常态督办机制。推动各级政府督查室将消防工作列入日常必查必办内容,纳入各级领导干部任期考评内容,推动各级、各部门履行消防安全“一岗双责”。

健全消防工作倒查问责机制。近几年来,我省不断健全完善“两线”追责制度,首先是强化对政府部门的消防工作问责力度。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制定了《贵州省消防安全约谈制度》,由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对工作不力的政府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实施约谈,对履职不力的政府及部门进行严肃问责。其次是强化消防部门工作责任倒查机制。凡是发生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火灾,均对责任区消防部门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凡连续三年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对班子进行调整,对监督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进行严肃问责,强化监督执法权力运行公开化、程序化和规范化。

坚持知责履责,用责任链推动火灾防控能力提升

创新是社会进步的力量源泉。不断创新消防管理新模式,以“责任消防”带动“全民消防”,用“责任链”织牢消防网格,健全联勤联战机制,变被动防范为主动跟进。

密织消防管理网格,将触角延伸至最基础单元。以乡镇、街道或社区、行政村为单元,逐级细化“网格”,明确“网格”责任人员,实现消防工作层层有人抓、逐级有人管。在城镇网格管理上,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服务管理或社会综合治理平台,创新网格化社会消防管理工作。创立“社区党委统一领导、物业企业规范管理、业主居民自管自治”的消防工作运行机制,真正实现网格化“分层管理、网状监督、以小治大”格局。在农村网格管理上,针对农村50户以上木质结构连片村寨众多,火灾防控难度大的特点,依托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伍和村寨配备的消防协管员,承担消防安全巡查,消防器材设施保管、维护和保养以及鸣锣喊寨等职责;村寨推行由监护人、村干、协管员等组成的“高危”人员监护组织,实施日常监管;探索逐步推进“村选乡聘村用”专职村干部工作,设立村安监员负责村寨消防工作,做到网格责任明确到基层、隐患排除在基层。

深化全警消防,聚力提升消防监督管理水平。建立完善“全警消防”,用责任制明确公安机关部分警种承担的消防工作职责任务,切实加强“全警消防”的统一指挥、联勤联动、分级预警、过程管理;推行合同制消防员派驻警务室工作机制,有力提升基层消防监管效能。我省近年来建立了省市县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三级考评体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奖惩规定,传递责任压力,仅2013年就对消防工作成绩突出的113个派出所、50名民警了表彰奖励,省级发放奖金38.4万元;市县两级发放奖励经费360余万元,1名所长因工作实绩突出破格提拔;消防监督工作不力的2个市(州)向省公安厅作出书面检查,21名局长、所长作检讨发言,10名公安派出所所长被免职。

强化联勤联战,提高应急救援快速反应能力。逐步建立“上下贯通、军地协调、全民动员、区域协作”的综合救援指挥和联动机制,依托各级“119”指挥中心健全完善“集中接警、统一指挥、快速反应、综合协同、资源共享、科学处置”的应急救援指挥平台,明确各个联勤单位的责任分工,实现前后方协同处置应对、统筹调度指挥;不断拓宽警力增长渠道,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形成上下衔接、布局合理的综合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在这方面,我省探索出了民兵驻勤消防中队的创新举措,有效缓解警力不足的问题。

坚持守责尽责,用责任链牵引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制定统一的消防规划,通过责任督导、考核奖惩等方式,把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消防规划和每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重点,作为一个阶段或每年消防目标责任“一票否决”的内容,促使公共消防设施与地方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实施“融入式”发展战略。必须主动作为,搞好顶层设计,在城镇建设总体规划中统筹编制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队(站)、消防水源、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促请政府在老城区改造工程中,不断改善城市消防基础设施,解决中心城区消防站“定点容易、落地难”,消防栓“欠账多、完好率低”,消防通道堵塞等突出问题。我省近5年来大力推进省政府“5个100”工程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新(改)建消防站63个,是“十一五”期间3.5倍,全省市政消火栓完好率从64.8%提升到92%。

实施“赶超式”发展战略。作为西部经济落后地区,我们必须抢抓机遇,充分借鉴发达地区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实现后发赶超。为支持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国务院专门下发国发2号文件,我省消防部门抢抓这一历史机遇,积极争取中央投资项目,充分整合各类资源,探索出了BT模式、融资租赁等方式,争取美贷、欧贷4120万美元,购置了一大批“高精尖”装备,营房、装备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

实施“集约式”发展战略。推动部队营房装备建设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我们成立了营房装备规划审查办公室,加大对各地营房建设及装备评估论证指导力度,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反馈,科学制定装备建设规划,购置适合本地区灾害事故特点的消防车辆和器材装备。5年来,全省投入经费10亿元,采购各类消防车456辆,各类装备17万余件(套),同比“十一五”期间,分别增长360%、198.04%和240%,实现装备发展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转变。 (作者系贵州省公安消防总队政委 责任编辑/彭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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