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轭视角下大学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价值分析

2015-01-12 08:11郭莉崔强
学术探索 2015年3期
关键词:共轭秩序权力

郭莉,崔强

(1.徐州工程学院环境工程学院,江苏徐州221008;2.空军勤务学院训练部,江苏徐州221000)

共轭视角下大学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价值分析

郭莉1,崔强2

(1.徐州工程学院环境工程学院,江苏徐州221008;2.空军勤务学院训练部,江苏徐州221000)

当前,关于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探讨成为共识性的时代问题,也是大学发展的重大主题。但是目前对这一问题的规范性论证相对匮乏:大多数学者的目标依然是区分差异和对立,而忽视两种权力的对话空间。通过对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价值的解读,以及对现实的回应,我们尝试以更为开放的视界来完善相关论证,注重对话交流,从而开显高等教育权力理论更为广阔的思想图景。

大学;学术权力;行政权力;价值

从一般形态上的大学来讲,大学之中最重要的两种权力是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大学之中的诸种关系所表现的即是一种权力关系。行政权力着眼于秩序,而学术权力所着眼的是自由,解放人的需求,学术权力更多考虑的是如何实现实质性自由与人的发展,通过程序性规定得以实现实质自由。学术性和教育性是大学的基本属性,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是大学客观存在并实际发挥作用的两种主要权力形式,伴随着大学的产生而产生,发展而发展。这种二元权力结构是由大学自身组织特性所决定的。大学作为学术组织,学术权力是大学的核心和内在的逻辑要求;作为正式的社会组织,行政权力是大学管理不可或缺的权力。[1]

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不同的特性、来源、价值取向、运行方式以及职责等决定了它们不同的地位和作用。对于两者的地位和作用,存在着诸多争论,学者们分别提出了分离论、主从论和整合论等主张。不过,无论何种主张都证明了两种权力的存在及其差异。

大学治理已经不是强调学术权力还是行政权力的问题,而是如何在二者之间寻求一种合理的平衡点,即二者之间的共轭关系。不同的制度中,二者的强弱程度不一样,我们不能仅用一种关系来简单地突出它们之间的作用,而是要根据不同条件来分析二者之间关系。已有研究为我们的进一步研究提供重要的基础,但目前还没有以共轭关系来系统研究二者之间关系的成果。“共轭”是一个考察大学治理中学术力量和行政力量关系的新视角。共轭具有两个重要特性:一,共轭体系结构相对稳定,要素联系紧密、整体功能协调、对环境适应性强,在形成共轭状态的过程中对外部环境释放能力,形成的新形态具备了一些新的特性和功效。二,共轭状态是动态存在的,可以由某种状态发展到下一个更高层次。我们认为,共轭原理能够合理地解读大学治理中的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价值关系。

一、秩序:大学行使行政权力的工具性价值

一般公众所认可的最好的大学,往往是最自由的大学。但是,我们不仅仅要考虑大学的学术自由,还应该认识到,这种自由要靠大学的成熟和安全感,而这种成熟和安全感来自于——秩序。秩序是人类社会的基本诉求。没有基本秩序我们的一切理想犹如空中楼阁。秩序符合人的安全原则与效率原则。

大学之中的权力是伴随大学活动而应运而生的,体现一定的人的目的与价值。当我们考虑某种大学的权力时,可以设想出某种刻度或者标尺,它的最低起点是大学最明显的要求,规范大学活动,为大学活动提供必要的秩序;这一刻度向上逐渐延伸到大学的最高境界,保障大学的自由,促进教学价值和意义的实现。大学之中需要秩序、需要自由,于是,大学就有了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作为大学权力的标尺,上面体现为秩序与自由,有些人试图将它往上移动,另一些人试图将它往下拉,为这一指针寻找合适停泊点,这一指针逐渐趋于一种理想的状态——共轭。大学行使行政权力,体现为工具性价值:通过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和学生的学习活动实现大学实践的稳定、有序。大学活动是在一定行政权力的运作下的社会性活动。行政权力不仅表现在为大学的教学和科研活动提供秩序保障,同时还表现为构筑大学的公共精神与个人的社会品性。

首先,行政权力通过授权、设计、制定和实施一定的规则,为教学、科研等大学实践活动划定界限。在大学实践活动中,权力给人们展现的是一种具体的行为规则,也是一种活动的空间,同时也是一种特殊的约束和责任。实际上,行政权力划定了一条清晰的边界。这条边界就是秩序,是行为准则。行政权力正是通过为大学实践活动划定应有的边界,从而保障了秩序。其他价值的实现,必须以合理和现实的秩序为前提,因为大学实践活动中如果没有值得遵守和尊重的规则,没有一定的规范和秩序,也就没有大学实践活动的正常开展。秩序对大学制度来说具有功能上的优先性。

其次,行政权力构筑大学的公共精神与社会品性。大学之中的关系是一种特殊的关系,各类权力、各类人相互联系、相互依赖。海德格尔曾说,人的世界是一个公共的世界,人在世界中必须与他人共同存在。[2](P146)即“所有人类的活动都取决于这样一个事实,即人是共同生活在一起的”。[3](P18)这意味着人通过积极的行动而与他人共同生活在一个公共的世界中,人们也必须在公共的生活环境下组成的公共生活秩序里生活。作为为大学安排的行政权力代表着大学的规范性和引导性,它通过一系列规则体系保障人们权利的实现和义务的实施,使这种公共生活的形式和空间得以存在,从而保障教师和学生共同生活的展开。作为一种规范性、强制性力量,行政权力的存在是必要的,也是必然的,是大学作为“公共生活”的需要。所以,行政权力的存在是大学社会性、公共性的内在要求,是秩序价值的外在表现。行政权力不仅是形成和维系公共生活的方式,也是构筑个人社会品性的方式。在行政权力规制之下的大学公共生活中,教师和学生不仅在权力预设范围内自由地发展自身主体性,更重要的是在公共生活中构筑交往理性,这使他们能共享彼此的价值观。行政权力通过其引导和提倡的价值,帮助学生形成共同生活的能力。

二、自由:大学行使学术权力的目的性价值

权力不单是为了大学实践的规范和秩序而存在,从根本上说,追求大学的规范和秩序不是大学制度的目的性价值,只是工具性价值。权力的更高价值追求:保障大学的自由,促进教学、科研等学术活动的价值和意义的实现。大学的学术自由乃大学之精髓。

大学作为学术性组织其核心任务就是“高深学问”的探究。自由是大学存在和发展的逻辑起点,也是保持大学基业长青的内在根源。

自由是大学的传统。一代又一代的教育家“为自由而战”。在《自由平等真解》里,梁启超先生批驳了两种曲解自由的倾向:一是假自由平等的名义作恶,二是因自由平等被滥用便弃绝二者。他认为,争取自由平等的权利乃“天经地义”。在《论思想自由》中,胡适以汪蒋通电为契机,要求当局切实保障思想自由,允许不同政见的正当存在。陈寅恪先生是近代中国自由主义史学的开山鼻祖,他认为,一个学者的学术建树将会被后人所超越,而唯有那种为追求真理,不惜以死相殉的“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是永远不会枯朽的。“独立精神”和“自由意志”是必须“以生死力争”的。[4](P76)在《大学的学术自由》中,黄任坚先生从自由主义的思想出发,详细分析了大学与学术自由的关系及其内涵。作者在文章的结尾处也再次明确重申了蔡元培先生的自由主义教育理念:“大学以思想自由为原则……大学教员所发表之思想,不但不受任何宗教或政党的拘束,亦不受任何著名学者的牵掣。”[4]通过以上的历史回溯,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自由是大学活动的本质要求。自由对于大学实践而言,具有本体性意义,是大学活动在逻辑上和实践上之所以能够成立或发生的必要条件。大学活动是自主性活动,在知识创新中,在科学研究中,没有自由难以发现真理对于教学的安排,没有自由,难以实现真正的理解,教学自由是教学艺术和教学风格得以形成的根源;对于学生的学习,没有自由,难以实现创新的时空和激情。

事实上,学到小数的时候,学生已经掌握了数位的概念,具有一定的抽象思维能力.继续使用这种图示法纯属画蛇添足,增加学生负担,更是一种倒退.

第二,自由是探索真理的基础。这里的基础意味着:自由是学术活动开展的基础,是学术交流的前提,是学术成果实现的条件。无论是学术活动的开展,还是学术成果的实现,都需要自由的环境。

第三,自由是创新的真正摇篮。大学生活是一种开放性和创造性的生活。只有拥有自由才能为学术的创造性活动提供丰厚的基质。自由的生活才是创造的生活,创造的生活就是自由的生活。研究自由是知识创新的前提和基础,而知识创新则是大学永葆青春和活力的动力源泉。在创新已经成为教育“主旋律”的今天,认清自由对知识创新的价值和意义,是非常必要的。

从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角度来看,自由反映了现代大学制度的基本特征。在制度层面上,大学是一种自组织。[5]自组织的基本要求之一就要自主管理。这就需要法治化予以保证,民主管理予以体现。当然,自由与秩序在价值序列上是有差异的。秩序是大学行使行政权力的首要价值和工具性价值,自由是大学行使学术权力的更高价值和目的性价值。秩序是首要价值,这表现在,大学制度首先必须能维持正常的教学、科研等学术活动,这是第一位的。对大学制度而言,“秩序”具有价值上的优先性。但这并不意味着大学制度仅仅是为了规范而规范,为了秩序而秩序。对于大学制度而言,秩序只是工具性价值,它的存在是为实现大学的更高价值。毫无疑问,自由才是大学制度所追求的更高价值。对大学活动而言,学术活动和学术制度存在的最终目的是在保障一定规范和秩序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实现自由。因而,自由对大学制度而言是目的性价值。

三、可持续发展:大学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共轭的终极价值

可持续发展既是中国社会发展面临的重要命题和挑战,同时也是大学应有的社会责任和使命目标。大学要在浮躁的社会环境中表现出应有的“定力”,就必须拥有自己的核心价值,坚守自己的理念,这个核心价值和理念只能是“可持续发展”。[6]

“可持续发展”是一个具有普适价值的理念。实际上,每一所大学的目标都是从普遍真理中凝练出来的,都具有普适价值,关键是如何让这样一个具有普适意义的理念真真正正在办学实践中加以贯彻实施。[7]

教育是可持续发展的支柱。池田大作认为,教育要通过自身的努力促进社会的发展和全人类的幸福,这是教育应有的道德使命。生命的价值是池田大作在教育活动中所关注的核心内容,而与生命价值密切相关的就是可持续发展。[8](P133)因为它们满足了人们的永恒需要。大学是居于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在全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进程中扮演着指引性和导向性的角色。[9](P30)大学的根本性公共利益在于“发展”,而“发展”在根本上取决于“自由”的个人及基于自生秩序之上的制度创新,因而,这又落到了本文的主题,即秩序与自由的共轭。前文所论述的大学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所实现的即是这两种根本性的公共利益。秩序与自由是人类永恒的追求,既然自由是变革的原则,秩序就是永恒的原则;文明生活要求二者兼而有之。自由既是一种价值诉求,也是一种事实需要,秩序是自由的归宿,自由是秩序的起点,这是一种社会事实追求。孟德斯鸠有一个著名的论断——自由乃秩序之母,而非其女儿。自由之于秩序应具有优先性。人类秩序型构的原则,应该是哈耶克式的扩展秩序,应以自由为基本出发点。秩序自由主义的基本含义是明晰的,既要秩序也要自由,但秩序的目的是为了自由,基于自由的秩序更有利于自由。

秩序与自由,是互相依存的两种价值。自由与秩序不是不能相容的两个事实,是同一事实的两方面;不是事实的本身相反,是为人所观察的方面不同。离于自由,无所谓秩序;离于秩序,亦无所谓自由。故自由与秩序并不冲突。我们所要求的自由,是秩序中的自由;我们所顾全的秩序,是自由间的秩序。只有从秩序中得来的才是自由,只有在自由上建设的才是秩序。个人与社会、自由与秩序,原是不可分的东西(李大钊)。[10](P514~515)同时,自由与秩序共同指向于更高层次的价值和终极性价值——发展。

从大学发展史来看,存在着一种普遍的“钟摆”现象:两种互补性的教育价值取向上的两难处境,以及在理论上和实践中的左右摇摆,构成了世界教育发展的一个普遍特点。依笔者理解,导致大学发展史中的“钟摆现象”的最根本的原因,在于两种价值追求即秩序与自由之间的张力。这两种价值在大学生活中的表现形式就是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行使。自由与秩序作为理念型概念(即是卡西尔所称的“极限概念”),构成了大学实践的“两极”(这是二元对立思维的重要贡献);具体的大学实践也就是点的连续——大学的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这对两极概念构成共轭状态谱系上的一点。因为大学的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是决定大学实践的关键性权力,具体的教育实践主要是大学的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共同作用而决定的,即大学的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共轭状态决定着大学的整体形态。这即是说,从大学发展史的角度来看,导致大学摇摆的主要因素是大学的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之间的张力关系。为了把这种摇摆限定在“功能性摇摆”而不致演变成“破坏性摇摆”,实现大学功能的最大化,就必须认真地考察大学实践中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所处的共轭状态,并以教育内部的权力场域为背景,结合教育价值选择的偏移原则,确定大学的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具体的共轭位置(图1)。

但是我们的落脚点,是“发展”。大学实践所进行的工作就是“发展”,我们所努力寻求的,正是在秩序与自由之间的平衡点——共轭。这种共轭状态保证了真正的自由,经渐变而来的文明之规训使自由成为可能,它同时也是自由之规训。[12](P59)

(一)以伦理关怀指导可持续发展

发展既是一个实证问题,也是一个伦理问题。大学的可持续发展需要伦理原则的补充。发展蕴含着一条道德的主线,也就是伦理的关怀,关怀着人及其尊严。有学者将发展与人类的价值观问题联系起来,将发展界定为“价值观的基本问题和新文明的创造”。[13](P54)

大学的可持续发展需要伦理关怀:一是,伦理关怀有助于产生引发社会关注的“道德律令”,引导人们对更基本的目标的评价和增进;二是伦理原则能促使我们更好地注意生活之间的关联,并在道德承诺的牵引下采取明智的政策来阻止可避免的困境。[14]伦理学主张善恶的分别在于是否有利于实现人类的自然本质。伦理关注人,同样关注人应当追求那些目标,这些目标最符合也最能实现人类的自然本质。伦理关怀的重要意义在于提供一种“幸福科学”,指引人们走向真正的幸福。[15](P51)

传统的自然法有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各尽其用。这是最普世的自然之善。而判断有用还是没用或者有用到什么程度的最实际的标准就是事物的自然本质。我们很难从价值的视角去说所有的大学都是好的,因为每一所大学从整体上来讲都会满足不同人的发展需求。我们判断一所特定大学的好坏,标准就是这所大学是不是做到工具大学的本质,它做了应该做的事情。

(二)以秩序维护可持续发展

“秩序是人类幸福的前提条件。”人类必须维持基本的秩序。“……秩序不能凭空出现,人们必须认识到什么是社会秩序,认识到秩序的优点。人们还必须明确建立和维护社会秩序所必需的行为规范,也就是尊重他人……这就是正义的实质内容。正义是秩序的支柱,秩序是人类幸福的前提……”[16]前面我们论述了大学的秩序通过行政权力的运作来实现。大学行政权力为大学学术活动划定边界和提供秩序保障。行政权力的存在是大学社会性、公共性的内在要求,是秩序价值的外在表现。

大学要实现可持续的发展,其前提条件就是在良好的秩序环境下。行政权力代表着大学的规范性和引导性,它通过一系列规则体系保障人们权利的实现和义务的实施,使这种公共生活的形式和空间得以存在,从而保障教师和学生共同生活的展开。作为一种规范性、强制性力量,行政权力的存在是必要的,也是必然的,是大学“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三)以自由看待可持续发展①这里我们部分采用了阿玛蒂亚·森的发展理论。《以自由看待发展》是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综合他在经济学基础理论、经验研究以及道德——政治哲学领域多年来的卓越成果的一部里程碑式的著作。他改变狭隘发展观的旧范式,阐述人的实质自由是发展的最终目的和重要手段,建立了全新的理论框架。

人类的核心问题就是发展。发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此过程中,人们真实地扩展所享有的自由。印度学者阿玛蒂亚·森认为,以人为中心,最高的价值标准就是自由。[17](P3~5)我们所理解的大学的可持续发展也是一样的。大学的可持续发展并不是大楼的数量,大学学术成果数量的增加……更应该关注的是大学是否实现其使命,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使人得到幸福和满足。自由既是发展的手段也是发展的目的。发展就是扩展自由,实现自由。这里的自由所蕴含的不仅仅是学术自由,其更深层次的含义是思想自由。以自由看待大学可持续发展就是要:尊重人、尊重学术、尊重真理。只有这样的可持续发展才能实现大学的使命。

本文之所以一直强调大学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共轭,就在于突出这一基本价值取向。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是大学发展中最基本的表达方式与实践方式。秩序主要靠行政权力来维护,而自由则主要通过学术权力来实现。因而,大学的行政权力所保障的是秩序,大学学术权力倾向于个人的自由与解放。在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之间的共轭状态,是一种对秩序与自由的调和,即对可持续发展的追求。

[1]张国彬.我国大学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关系的制度分析[D].首都师范大学,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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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lysis of Academ ic Power and Adm inistrative Power in Universitie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Value of Conjugation

GUO Li1,CUIQiang2
(1.Xuzhou Institute of Technology,Xuzhou,221008,Jiangsu,China; 2.Air Force Service Institute,Xuzhou 221000,Jiangsu,China)

At present,the discussion ofacademic power and administer power has become a hot topic of the age and ofuniversity development.However,currently normative argumenton the issue is insufficient;the goal ofmost scholars in this research is still to distinguish the difference and opposition,while ignoring dialogue space between the two rights.In this paperwe attempt to improve the study from an open perspective by interpreting the value of academic power and administrative power,responding to the reality and emphasizing the dialogue and exchanges,so as to broaden the prospect of higher education power theory.

university;academic power;administrative power;value

G640

:A

:1006-723X(2015)03-0147-05

〔责任编辑:李官〕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2012SJD630110);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青年资助课题(C-a/2013/01/017);江苏省青蓝工程资助;徐州工程学院高教课题(YGJ1394);江苏省现代教育技术研究2014年度课题(29575);徐州工程学院重点培育项目(XKY2014104)

郭莉,女,徐州工程学院环境工程学院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科技与教育管理研究;

崔强,男,空军勤务学院训练部讲师,主要从事大学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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