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伦理学对西方伦理学的挑战

2015-01-22 23:32李慧子
社会科学研究 2014年5期
关键词: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主体性

〔作者简介〕李慧子,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博士研究生,山东济南250100。〔摘要〕安乐哲的儒家角色伦理学是创造性地运用并诠释先秦儒家思想,为回应时代问题而做出的具有独创性的理论。首先,儒家角色伦理学强调儒家思想的动态特征,在对主体性的动态化的理解之上,揭示“道”、“仁”、“和”的动态化内涵。其次,它批判西方的个人主义,强调人是关系性的存在,个人的权利与价值不能脱离关系与环境而实现。第三,儒家角色伦理学基于社群主义的立场,批判西方的自由主义,提出儒家的民主思想可以为当今世界提供思想资源。儒家角色伦理呼吁建立一种有责任感的、积极的主体意识,引领人们不断到回到关系性的存在之中,在反思自我与他者、个体与群体的关系之中,发现自身的价值与意义,自觉地承担并且协调不同角色所承载的伦理责任和道德义务,不断追求卓越,实现自身的最好可能,并且促进群体的和谐。然而,如何处理不同的角色之间存在着责任与义务的冲突,以及个体的道德良心与自律如何在群体关系中得以保持而不受侵害,是儒家角色伦理学应当继续思考的问题。

〔关键词〕儒家角色伦理学;主体性;关系性;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社群主义

〔中图分类号〕B8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4769(2014)05-0016-06

夏威夷大学哲学系安乐哲教授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儒家思想与西方哲学的比较研究,著述颇丰,成就卓越,在海内外产生广泛影响。“儒家角色伦理学”是安教授立足当代语境,运用并诠释先秦儒家思想,为回应时代的问题与困惑而做出的具有独创性的理论。它不仅对于西方人深入了解儒家思想具有重要意义,也对于中国儒家学者反观自身,重新理解儒家思想具有启发意义。首先,儒家角色伦理学以人为中心,在主体性的动态化的重新理解基础上,揭示“道”、“仁”、“和”的内涵。其次,儒家角色伦理学批判西方的个人主义,强调人是关系性的存在,人的价值与意义不能脱离关系而实现。第三,儒家角色伦理学基于社群主义的立场,批判西方的自由主义,提出儒家的民主思想可以为当今世界提供思想资源。儒家角色伦理呼吁建立一种有责任感的、积极的主体意识,引领人们不断到回到关系性的存在之中,在反思自我与他者,个体与群体的关系之中,发现自身的价值与意义,自觉地承担伦理责任和道德义务,协调不同角色之间的紧张与冲突,不断追求卓越,实现自身的最好可能,并且促进群体的和谐。但是,角色伦理学在处理个体性与关系性的紧张关系时,依旧存在可以商榷的地方。

一、儒家角色伦理学对主体性的动态化理解

安乐哲的儒家角色伦理学凸显了儒家思想的动态化的特征。在《儒家角色伦理学》〔1〕一书中,表示动态过程的-ing形式非常多见,比如“human becoming”、“a flourishing harmony”、“Taoing”、“Rening”等等。安乐哲通过使用这些生成性、过程性的词语形式,表现儒家思想中动态的、非凝固化的思想特征。

角色伦理学对于儒家思想的动态化特征的揭示,着重体现在对主体的动态化理解之上。首先,儒家角色伦理学强调人的主体性。但是这种主体性不同于西方目的论传统的主体性思维。人不是既定的being,而是不断成长的human becoming。儒家强调“成人”、“做人”,主体不是现成的存在,而是不断生成、不断成长的动态的主体。

其二,这种动态的主体性具有诸多可能性和创造性。在基督教思想中,人是由上帝创造并规定的。人的创造是对于上帝所赋予的力量和才能的彰显。在儒家思想中,人是自主创造,其创造性是可变通的创造。人的可能性与潜在性是可以不断被激发与发挥的。因此儒家强调修身,强调“下学而上达”。正如《大学》所言,“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人作为主体可以通过修身,不断提升自己的境界。

第三,人可以为自己立法,确立道德规范。在上帝为中心的宇宙论,上帝是过程以前的一个实在。道德原则是被规定的,不能被创造。而在儒家思想之中,道德不只是理性,也是情感的,是需要主体想象性地参与到他者的感受之中,从而建立的伦理原则。“人能弘道,非道弘人。”(《论语·卫灵公》)道不是已经存在的实存,道是在人的活动中生成的。

安乐者将“道”翻译成“the way”,这种翻译体现了人对于道路的发现、探询和创造。鲁迅先生说,“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道也是被人建构的,并不是凝固化的形而上的抽象之物。“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论语·学而》)“道”是由主体发现并确立的,并且在主体的实践中不断生成、涌动的。

第四,由动态化的主体确立的儒家的“仁”,并不是凝固化的理念,也不是教条化的行为准则,而是一种在人与人的关系中流动的亲亲之爱,是在角色关系中生成的仁爱之情。安教授认为,仁与人同音,在对“仁”的理解上,需要一种对人的叙事的理解,而非分析的理解。当“仁在一个更为抽象的意义上被提及时,它是一种开放性的一般化的意义,脱离了完美行为的特定的历史语境,而非提及一些固有的、必须的元素,这些才是作为人类整体的称之为人之‘存在的特有的本质。这种假设认为仁是在人与周围模范的互动行为中被不断熏染和教化后形成了一整套的自己的行动,而不是按照抽象的道德原则去行动。作为动名词的人——作为从前的动词性名词——我们是我们所做,无论我们做什么,我们一起做或不做。”〔2〕

这里对儒家“仁”的理解非常具有创造性。“仁”并非是一种形而上的凝固化的义理,并非柏拉图的“理念”,而是一种活生生的,在人与人之间友善行动中生成与流动的爱之显现。它并非是一种概念,也不是一种规范,而是由人心中最柔软的部分生发出来的爱的力量。在儒家思想中,家庭之爱是爱的源发之地。一个人出生在家庭之中,在家人的爱护之中长大。也就在这种家庭的爱的教育中,人学会了爱自己和爱别人。我们是在被爱中,学会了爱别人。自爱是爱人的基础,所谓“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

第五,由动态的主体促成的儒家的“和”也是动态的。在儒家思想,“耻”、“恕”都是从家庭开始建立的他者感,即自己站在他者的立场上,从别人的角度审视自身、理解别人。安乐哲将“义”理解为最恰当的选择、最恰当的行事。同时,“义”也是意义的“义”。意义是选择最恰当的可能性的效果显现。意义是我们在想象、创造中生成的。在社群共同体之中,人们通过遵守“礼”以实现总体的和谐。这种“和”并不是一种凝固化的状态,而是不断由人们在关系之中,存着仁爱之心,根据“义”,去做合“义”的行为而促成的一种动态的和谐状态。

二、强调关系性的存在:儒家角色伦理学对个人主义的批判

儒家角色伦理学虽然是一种具有强烈的主体性特征的理论,但是角色伦理学的主体性的意涵又区别于西方个人主义的观点。个人主义是文艺复兴、启蒙运动以来,随着人的主体性的逐渐确立,不断显豁的一种思潮。这种思潮随着法国大革命、德国的浪漫主义的改造与影响,在美国最终占据意识形态的主流。个人主义强调个人的自我实现、自我完善,以及个人的独特性和唯一性。在美国,“单个人的权利、自由、心理和精神的发展构成了所有社会限制和法律的最高目的。”〔3〕个人主义高扬个人的独立、唯一的同时,也带来了道德生活的危机。“这种危机在20世纪以后便在西方社会全面的蔓延开来:人们从不可通约的前提中推演出自己的道德准则,并以合理的逻辑论证来确保其正当性,事实与价值的分离,普遍价值的缺失、情感主义的盛行,这一切都直接导致人们道德生活的碎片化和道德准则的相对化。”〔4〕

安乐哲认为,这种个人主义继续为全球自由市场资本主义经济提供一种道德基础,而且它加剧恶化了在现代民族国家之间的人类显而易见的不平等。正是基于个人主义的道德危机与政治后果,安乐哲教授在儒家思想中汲取资源,提出了应对个人主义思想局限的儒家角色伦理学理论。

首次,儒家角色伦理重新对“个人”给出了界定。它强调个人并非是孤立、与他者隔绝的存在,而是关系性的存在。个人主义将人定位为不相关联的、自治的、理性的、自由的,时时自利的个体。安乐哲注意到,“古典中国传统设定人是某个行为者(does),而不是某个身份者(is)。个人即是其如何在一个人的共同体环境下处事。”〔5〕他强调共同环境对个人行为的促成作用,即个人不能脱离他者与环境而成就自身。安乐哲还注意到,“君子的‘君以其同源‘群来定义并且发音相近。正如《论语》所强调的那样:‘德不孤,必有邻。”〔6〕

对个人的理解,其实要根据其相互关联的联系来理解,这种联系构成了个人的和谐关系的具体模式。人不能被理解成独立于其行动之外的行为者,而是在行为过程之中所构建的角色与关系而界定的。安乐哲认为,儒家对个人的理解是包含了多种社会角色的一个复合体,“正是这些角色的质素聚合成了一个人的身份,也构成了这个人的自我。创立自我的并不是扮演角色,个人扮演恰当的角色。”〔7〕

第二,儒家的角色伦理学强调人是关系性的存在。个人主义的问题就在于忽略了人是关系性的存在,即马克思所谓“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儒家角色伦理学主张,个人应当回到人际关系之中,并且应当“踏踏实实地逐步提升具体的人际关系”。儒家认为人具有复杂而生动的社会关系,并把人看成是动静复合的概念,这是一种对人的深刻的经验理解。儒家角色伦理是从对人的理解这一点上开始挑战了西方的个人主义,强调要从整体性角度解释人的意义。“我们不是在分离的感觉中的个体,而是互相关联的人,并且在生活中具有多重角色,而这些多重角色组成了我们是谁,这也决定我们去追求卓越和美德。换言之,我们每个人是这些角色的集合,我们是对我们周围人的辅助。〔8〕

关系性的存在决定个体的意义与价值。拉康认为,自我是由他者给出的。自我的意义与价值也是由他者给出的。“一般情况下,意义不是唯我论的。通常,当我们的生活对于我们周围的人们意味着某种东西时,我们的生活对于我们也意味着某种东西。通过对于其他人成为内在地有价值的,我们的生活对于我们也成为内在地有价值的。”〔9〕个体的意义与价值不能脱离他者与群体而实现。

第三,儒家角色伦理学是一种注重道德德性的理论。它从人的关系性构成开始,将家庭角色和关系作为发展完善道德的进入点。角色伦理学开始的起点是家庭关系。为了促进德行,角色伦理正是从家庭内部的个人修身出发,向外扩展,从具体、局部的关系扩展到广泛的关系,并使这种由家庭内部培养的道德与情感不断推己及人,成为增强社会联系的纽带。

第四,从如何定义人开始思考的儒家角色伦理学,突破了单子型的思考方式,而是从网状的关系型来思考问题,由此发现角色伦理学具有积极的意义。角色伦理学洞察了儒学的思考都是基于群体性的,重视交互主体性。并不是从单个人的角度去思考问题,而是立足于群体和整体,是在捋顺整体的关系型思考之中,关注个体权利与幸福的思考方式。

但是,安乐哲的角色伦理学也存在一些不足。首先,在当代社会生活,每个人都扮演着多重角色,不同角色身上会担负着不同的道德义务和伦理责任。而事实上,这些不同的角色之间是存在冲突的,时常难以都给与保全。如何协调不同角色之间的冲突是儒家角色伦理学需要进一步考虑的问题。第二,过分强调关系,会滋生腐败和裙带关系的发生。自我会为了迎合关系而遵循某种潜规则,从而难以坚持道德律令。第三,儒家自强不息的精神追求,鼓励人们不断超越自己的局限与现状,为追求更好、更高的可能性不断努力。儒家“君子不器”的思想,强调的是人不能成为凝固的物化的存在者。在关系中的角色伦理并不是固定不变。人总是有超越自身的可能。即使在家庭伦理关系中,角色并不是固定不变的。比如,当父母年老体衰需要被人照顾的时候,他们的角色其实更像是孩子,而成年的子女更像是扮演着父母的角色。而儒家角色伦理学更多的是强调遵从现有的角色伦理与行为规范,对于人的自我超越则着墨不多。

三、儒家角色伦理对自由主义的批判

安乐哲的儒家角色伦理学不仅关乎伦理问题,也涉及政治哲学问题。当代西方英美国家政治哲学家关注的核心议题都是围绕自由主义民主而展开的讨论。“个人权利、机会平等、民主的公民资格等自由主义民主的基本原则为哲学论辩提供了依据。”〔10〕自由主义的平等主义将个人具有内在的道德价值、种族和性别的平等、作为公平的正义、机会的平等、个人权利与社会责任等等这些原则作为前提,同时,“它还设法动用国家权力支持和强化这些原则,并且禁止会危害这些原则行为或常规”〔11〕。这些都体现了自由主义的价值与意义。但是自由主义也存在诸多问题。

与当代自由主义相抗衡理论之一是社群主义。社群主义对于自由主义的批评大致有三个方面。其一,社群主义之所以批评自由主义,不是因为自由主义对于自我及其利益所作的解释,而是因为自由主义忽略了要有效实现那些利益所必须的社会条件。其二,相较于自由主义关注保护个人的公民自由和利益,社群主义更加关注社会制度,关注是否具有营造伦理共同体感的能力。其三,社群主义者担心现代社会越来越突出的目的多样性对于社会团结的影响以及对群体实现共享目标的影响。社群主义者“不相信社会团结可以只靠对正义的共享这样一种弱纽带来维系”〔12〕。

儒家角色伦理学持有一种社群主义立场,审视并批评自由主义。安乐哲认为,“自由主义者把自己的理论奠基于个人权利和个人自由的观念之上,而忽略了个人自由与福祉的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得以可能。一旦我们承认人对于社会的依赖,我们就有义务把社会的共同利益置于与个人的自由权利共同重要的地位。”〔13〕儒家角色伦理学强调共同体和环境对个体的重要意义。它“反对任何将个体身份与经验世界相分离的理论。它超越和突破了‘思想与‘语言,而是进入经验,找出实际的经验语境中人的身份,通过人们在适当得体(体)的角色和关系(礼)中的演化发展。”〔14〕

在共享的社群中,个人对自由的认识绝不仅仅停留在“不受约束”的层面上。“社群主义的民主认为,人的自由身份意味着在社群中成长,并在社群需要时随时修正个体的行为。在社群需要时,能够随时修正个体行为的能力恰恰是自治的精髓所在。”〔15〕安乐哲欣赏桑德尔的观点,主张对于个人的培养,应当回归到地区性的教育之中。先从一个非强制性的、自主的社群中形成,然后逐步扩展到其他更为复杂的生活领域中去。

西方世界往往对中国的民主化进行多有诟病。而安乐哲认为,西方世界对中国民主的批评是不公正。他们“要么从明确的经济利益出发,并不为人民实际的民主利益考虑;要么含糊其辞地从当代以权利为基础的自由主义出发,不切实际地加以发挥。”〔16〕他认为,资本主义制度没有促成真正意义上民主,个人主义是民主社群的大敌。人们往往认为儒家的思想与民主格格不入,没有民主价值。而安乐哲认为当代美国所追求独立自由的自我的观念,恰恰不利于民主的实现。而中国“先贤的民主”思想会对世界的民主思想供一种有益民主的资源。

安乐哲注意到,“儒家民主主义的中心是关于人类社群的民主思想,而不是政治或政府本身。”〔17〕在儒家思想中,作为人类社群的“民”是天下国家的根本。儒家思想强调道德先于刑法,而这正是任何社群主义民主价值观的基石。

以权利为基础的自由主义是围绕个人与社会、私人与公众、自然法与成文法、权利与义务、国家的强制力、正义观念等问题展开讨论的。而儒家思想关注的是个人修养与社会公德、传统礼教的功能。安乐哲认为先秦儒家思想与美国实用主义代表人物杜威的思想有许多相通之处。首先,人是具体环境下的人。“儒家思想既不像自由主义民主模式那样,把‘手段和目的做严格区分,将社会作为实现人目的的一种手段,也不像集体主义模式那样,将个人作为社会的一种手段。儒家思想中,家庭模式的特权和义务是不可分割的,扩展到家庭以外的范围,就成了合理政治统治的基础。”〔18〕社会角色和人际关系也是在对“礼”的执行之中不断明晰和强化的。安乐哲认为,中国的“天”和“道”要与将社群用“礼”统一在一起,从而追求公共善的目标。

我们回到儒家角色伦理学以及其对于正义地生活的假设,它确实提供了行为的指导原则,但不只是倾向于抽象的原则、价值或者美德。它主要面向家庭和社会角色,这些角色是与我们的存在相关的,相比较于干巴巴的抽象理论来说,是更为有益的。在我们的家庭生活和社群生活中的经验之中,我们对于兄弟、女儿,或朋友等具体角色有着直觉的洞察。角色伦理学为如何更为有益的行为提供一种指导,为正确的行动提供一种解释,探寻适应人类行为的不可回避的复杂性。儒家角色伦理学以将清晰的现实观察为指导基础,不以正义、勇气、节制等抽象的原则为依据。这才更为重要,并且能够感受到礼在我们具体的角色和关系中的适当性,这更为具体的提示着我们,为了正义地行事,下一步我们应当做什么。〔19〕

尽管儒家角色伦理学强调不存在独立于关系性存在的个体,但是不能否认的是,人确实存在个体意识,比如独立思考、反思和批判的能力。个体总是会在关系之中对关系进行反思,而这种反思本身无疑是个体性的。注重关系性存在的角色伦理学潜藏的危险在于,个人会因为过于注重关系而压制,乃至丧失个人的独立判断,往往会身不由己地为了迎合关系上的和谐而放弃自身的独立原则,甚至良心道德。“人云亦云”、“难得糊涂”、“明哲保身”、“沉默的大多数”“皇帝的新装”式的谎话等等,都是为了在关系中求生存而做出的自保行为。而正是这些沉默与从众,使得整体的关系愈来愈恶化,潜规则也由此横生。

注重关系的角色伦理存在的另一种潜在危险在于,整体的声音大于个体的声音,会忽略和压抑个体的诉求。个体的权利难以在整体性的关系性得以保证,甚至会受到压抑。个人的独立精神和道德良心的反思能力如何在关系性的存在中得以保存和生长,是儒家角色伦理学需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四、角色伦理的当代意义

在当代生活中,随着主体意识的不断凸显,人们更加重视和强调主体自身的自由和权利,但人们对个体自由意志的张扬和权利意识的扩张却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责任和义务的践履,忽略或者妨碍了他人的自由与权利。马克思曾经指出:“作为确定的人,现实的人,你就有规定,就有使命,就有任务,至于你是否意识到这一点,那都是无所谓的。这个任务是由于你的需要及其与现存世界的联系而产生的。”〔20〕

“角色伦理既包括客观存在的社会伦理关系对特定角色所规定的实然责任和本分,也包括社会对角色的期望,即应然的道德义务和角色伦理精神,其核心是角色责任和角色本分。”〔21〕在当代社会生活中,角色伦理责任主要包括家庭角色责任、职业角色责任、公民角色责任等等。我们每个人都扮演着包含着自我的多重角色,而不同的角色之间存在着责任与义务的冲突。如何捋顺多重角色之间的紧张与冲突,成就关系性的和谐,是一个需要每个人都不断思考与修行的课题。

安乐哲的儒家角色伦理学对认识自我,认识自身与他者、世界的联系具有一种启示意义。儒家角色伦理学呼吁建立一种有责任感的、积极的主体意识。儒家角色伦理学能够让人们重新认识和反思自己的角色身份,并且能够引领人们不断回到关系性的存在之中,在反思自我与他者,个体与群体的关系之中,发现自身的价值与意义,自发自觉地承担与协调伦理责任和道德义务,追求卓越,实现自身的最好可能,并且能够促进群体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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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6〕〔17〕〔18〕安乐哲.和而不同:中西哲学的会通〔M〕.温海明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60,57,5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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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颜冲)社会科学研究2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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