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筹划研究

2015-01-28 13:31鞠京霞
2015年16期
关键词:节税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鞠京霞



企业所得税筹划研究

鞠京霞

摘要:纳税筹划贯穿于企业的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与过程。在各税种的纳税筹划中,企业所得税由于现行税法政策和内容都较为复杂,纳税筹划工作显得格外重要。如何通过有效的纳税筹划手段控制企业的税务成本,是目前我国企业的研究重点。基于此,笔者根据自己在企业中的多年财务工作经验,探讨了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视角和手段,希望有助于我国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节税;管理;调整

一、引言

根据我国税法要求,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是目前我国企业所纳税种中最重要的一种。所依据的现行税法是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具有税负弹性大、税负重、可筹划等特点。因此,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所得税是首选税种。

二、企业所得税概述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主要是指在我国从事交通运输、物资生产、劳务服务、商品流通等以营利为目的的内资企业在会计期内的所得。该所得还包括取得的租金、利息、股息、特许权使用费、转让资产收益等。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企业在会计期内的净收入,即会计期内的收入总额与成本、费用、损失等的差额。企业在进行汇算清缴时,有些成本支出项目不得扣除。比如:开发支出、各项税收滞纳金、违法经营的罚款或罚金、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损失有赔偿的部分、捐赠支出的超额部分、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以及与企业经营收入无关的支出项目。

我国企业的所得税税率实行比例税率,一般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取得符合税法规定情形的所得,以及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

三、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方法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方法之一:对收入进行筹划

企业对收入进行纳税筹划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首先,根据税法的规定,我国企业满足条件的股息、红利收入可予以免税。因此,企业可以将空闲资本用于投资,居民企业也可以通过转让定价安排,将利润转移到适用低税率的关联企业。其次,延迟确认收入。收入一旦确认,企业无论能否及时回笼资金,都需上缴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国企业选择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收入确认时间各有不同。因此,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会计期内的税务成本,选择合宜的销售结算方式。企业应尽量推迟收入确认时间,避免先行垫支税款,从而实现递延纳税的目的。举例说明:企业可以签订销售合同时,注明分期收款的销售方式,以此实现在不同时期分别确认收入,从而降低纳税成本。延迟确认收入有一个弊端,即使企业的资金可能会被客户占用较长时间,从而使企业蒙受损失。对此,企业需综合考虑、权衡利弊。此外,企业在赊销时,应尽量等收到货款时再确认收入和开具发票,以免垫支税款。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方法之二:对成本费用进行筹划

企业除了需要对收入进行所得税纳税筹划之外,还应对成本费用进行筹划。根据我国现行税法的要求,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所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应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并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营业收入)的5‰。此外,凡是符合条件的业务宣传费和广告费,只要在当年销售收入(营业收入)15%以内的部分,企业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超出部分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扣除。对于公益性捐赠支出,税法则要求年度利润总额的12% 以内的部分可以扣除。凡是能纳入产品成本的开支,企业可以在产品销售时将其作为营业成本,从营业收入中全部扣除。期间费用,企业可将其计入当期损益,从当期收入中扣除。资本性支出,企业应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继而逐期从收入中扣除。但是,企业因违法经营而获得的罚款、滞纳金、罚金等支出则不允许税前扣除。

(三)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方法之三:通过选择折旧方法进行筹划

在企业的成本费用构成中,折旧(摊销)也是一项重要内容。折旧(摊销)的计提直接关系着企业的成本费用大小,继而影响企业的利润和税务成本。目前,我国企业可选用的折旧计算方法主要有四种:即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折旧方法的选择不同,企业在会计期内计提的折旧额便不同,应纳税所得额也便不同。在四种方法中,受累进税率的影响,年限平均法下,企业所承担的税负最轻。其次是工作量法。相较而言,双倍余额递减法使企业所承担的税负最重。主要原因是:年限平均法下,企业的折旧被均匀的平摊至成本,税负与纳税金额都较轻、较小。而加速折旧法使企业前期计提的折旧额高于后期,将企业的利润都集中在后期,企业后期可能会承担较高税负。但整体来看,企业前期的利润较少,纳税也较少;后期计提的折旧少,但利润多,纳税较多。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延期纳税的作用。

(四)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方法之四:通过选择存货计价方法进行筹划

根据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目前我国企业可选用的存货计价方法主要有先进先出法、个别计价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无论企业选用哪种存货计价方法,一经选定,不得随意改变。而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对企业的成本开支、营业利润、税务成本等均有不同的影响。因此,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最能降低税务成本的计价方法。通常,倘若企业处于物价持续上升阶段,先进先出法会使企业本期利润与库存都较大,从而使企业所承担的本期纳税成本较高。移动平均法或加权平均法下,企业的发出成本和库存成本的计算都相对客观,对企业的纳税成本影响不大。同样,倘若企业的预计利润不高、规模不大,则可选用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平均法,均衡计算企业的产品成本,避免利润额的大幅变化,使企业负担较低的纳税支出。究竟选择哪种存货计价方法,企业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结合物价变动趋势和自身情况做出最有利的选择。

(五)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方法之五:利用税前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无论何种类型企业,也无论该企业的现有规模和发展能力,亏损都是其需要面对的一个问题。一旦企业发生经营困难,亏损将是其不得不面对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倘若企业发生亏损,可以用亏损前5年的利润予以弥补,弥补期为亏损年度的未来5年。而且无论未来5年企业是盈利还是亏损,均可进行弥补。举例说明:倘若A企业2014年发生亏损,则根据现行的企业所得税税法的要求,该企业可以在2019年年底之前,向税务机关申请亏损弥补。该企业在2014-2019年5年之内可以少交企业所得税。因此,企业在运营中,除了关注生产运营、开发市场之外,还应积极关注税法政策,尤其要了解关于亏损弥补的政策和亏损弥补的限额要求。企业究竟能够弥补多少亏顿,并不是依照企业账簿上的亏损数额,而是需要经由税务机关的鉴定。此外,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税法的规定,倘若企业对亏损企业进行收购,则可以将亏损企业的现有亏损并到企业本年利润中进行弥补。对此,有条件的企业不妨寻找有利于企业原材料供应的亏损企业,对其进行收购合并,并在弥补期限内将收购企业的亏损进行合并,以实现亏损弥补,减少企业的税务成本。

(六)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方法之六: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当前,我国政府对企业所得税制定了诸多优惠政策。比如,高新技术企业、外资企业,以及国家鼓励发展的企业,可以按照低税率(15%)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高新技术企业不仅能按15%的优惠税率纳税,还能在开办之日起两年内免征。不仅如此,企业研究新技术、研发新产品所发生的成本支出,可以“加计扣除”;聘用残疾人作为员工的企业,所支付的残疾人员薪酬也可以加计扣除。符合我国当前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企业,所购买的国产的环保节能资产和设备,可按投资额的10%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抵免。而且该资产和设备可计提折旧,折旧费允许税前扣除。因此,企业在进行所得税纳税筹划过程中,可以对这些优惠政策进行选择利用,以实现合理避税的目的。笔者建议我国企业,可以在保证生产效率的前提下,适当雇佣一些残疾人,不仅能为提高残疾人的就业率做贡献,还能享受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一举两得。

四、小结

纳税筹划贯穿于企业的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与过程。在各税种的纳税筹划中,企业所得税由于现行税法政策和内容都较为复杂,且具有税负弹性大、税负重、可筹划等特点,所得税纳税筹划工作显得格外重要。如何通过有效的纳税筹划手段控制企业的所得税税务成本,是目前我国企业的研究重点。笔者认为,我国企业在所得税纳税筹划过程中,可以通过对收入、成本费用的筹划;选择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和折旧方法;使用税前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能够实现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目的,为企业节省纳税成本。(作者单位: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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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洁.我国会计规范与税收法规的所得税会计差异及协调.山西财经大学 2013

[3]范文慧.企业所得税法对内外资企业的影响.山西财经大学 2012

[4]俞艳红.我国企业所得税问题研究.东北财经大学 2011

[5]张影.我国企业所得税优惠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 2010

[6]扎西平措.我国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的差异研究.西南财经大学 2010

作者简介:鞠京霞(1980.02-),女,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中级会计师,研究方向:金融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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