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让法治引领社会价值
——广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的实践及其思考

2015-01-30 04:43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国法治文化 2015年10期
关键词:宣传教育广东省广东

文/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东:让法治引领社会价值
——广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的实践及其思考

文/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法治文化是法律制度、法治精神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实施的程度和人们对法律信仰水平的总和,体现了法治的精神和理念、原则和制度、运作实践和行为方式。近年来,广东省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为加快法治广东建设的重要抓手,试点先行,分类推进,造氛围,搭平台,树品牌,初步探索出具有广东特色的法治文化建设新路。

明晰广东特色法治文化建设路径

法治文化是法治建设的“根”和“魂”, 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有着重要的意义,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一个标杆。法治文化具有全局性、基础性和长期性三个基本特性。全局性是指法治文化是一项系统工程,从中央到地方,从地区到行业,从经济建设到社会管理,都需要开展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全民的法律精神和法治观念;基础性是指法治文化是法治建设的基础,只有通过长期的法治文化熏陶,在全体公民中树立牢固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治国才有坚实的基础;长期性是指法治文化受经济社会的影响与制约,人们对法治的认同与适应需要有一个过程,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既不能不顾主客观条件而操之过急,也不能因其长期性而止步不前。

基于以上考虑,我省在开展法治文化建设之初,就明确提出要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探索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法治广东建设相协调、具有浓郁广东特色的法治文化建设之路,加快从传统“人情社会”向现代“法治社会”的转型。

根据法治文化的特点和广东法治文化建设的目标任务,我们坚持如下工作思路:

一、整合资源。法治文化建设是全局性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要善于借势、借力、借道,不断动员各地各部门积极参与、支持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于法治文化活动,构筑起“资源共享、部门互动、全民参与、有序运行”的法治文化工作联动机制。形成以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带头,省直各单位共同参与,各地级以上市共同推进,上下联动的工作态势。

二、试点先行。法治文化是近几年出现的新概念,它是对多年来法治宣传教育的总结与提升,标志着普法工作从法律知识的传播转向法治理念的培养和树立,从被动普及转向主动学法用法。由于是个新事物,没有成熟模式和经验,如何从顶层设计和具体实施上抓好法治文化建设,需要确立一些试点,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

三、分类推进。由于各地各部门的实际不同,情况千差万别,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的方式方法不尽相同。为更好地指导推进全省的工作,我省把法治文化分为四大类:机关法治文化、城乡法治文化、校园法治文化、企业法治文化。针对四类法治文化的不同情况,制定标准,建立试点,分类推进。

四、彰显特色。文化总是呈现出较强的地域性。法治文化只有与传统结合,与地域结合,形成自己的特色,才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广东具有丰富的岭南文化历史资源。我们在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的进程中,注重挖掘、继承、发扬岭南文化的优秀传统,将法治与地方文化有机结合起来,并将其与实际情况相结合,鼓励各地各部门形成自己的特色,增强法治文化的魅力。

多元化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以构建平台为载体,以营造活动为基础,以抓好示范为推力,以挖掘题材为特色,以树立品牌为亮点,广东省的法治文化呈现出重点突出、亮点纷呈、全面推进的良好发展态势,成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重要助推器。

一、搭平台,形成常态化、立体式的工作格局。一是构建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大格局。为整合各地各部门资源,加强法治广东宣传教育,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法治广东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构建起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大格局。联席会议由省直有关单位、中央驻粤和省主要新闻媒体、各地级以上市依法治市办组成,每年定期召开会议,总结交流经验,研究部署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工作任务。二是建立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为适应法治广东建设的新形势,巩固发展全国“12·4” 法制宣传日成效,2009年年底,经广东省委十届第59次常委会议决定,将每年12月第一周定为“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至今已开展了六个“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活动;2009年的首次宣传教育周期间,以省和各地级以上市名义举办的活动就达157场。三是举办法治广东论坛。从2008年开始,每年定期举办法治广东论坛,对法治建设的前沿性、战略性、普遍性问题进行探讨,研究对策,至今已成功举办11期。法治广东论坛已成为吸取民智、汇集民意、扩大法治建设影响的知名品牌。四是搭建区域法治文化合作平台。2009年12月,广东省与云南省依法治省办、司法厅联合举办了法治文化建设论坛,粤滇两省的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就法治文化开展探讨与交流,并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出了《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倡议书》,提倡开展区域法治文化合作,共同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二、抓示范,形成试点启动、示范提升、全面落实的工作路径。一是树立一批法治文化建设试点。在开展法治文化建设之初,广东省就坚持试点先行的办法,在机关、城乡、校园、企业树立一批法治文化建设试点。各个试点摸索出成功经验后,组织召开全省县域法治文化建设现场会,推广云安县城乡法治文化建设经验;召开以法治文化为主题的法治广东论坛,推广深圳市机关法治文化建设经验;召开校园法治文化座谈会,推广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方医科大学校园法治文化建设经验。2013年,又在全省推出11个企业依法治理的试点单位。在试点带动下,法治文化建设在全省全面铺开。二是打造珠三角法治文化建设先行区。在抓好试点的基础上,2011年广东省提出在珠三角打造法治文化建设先行区。在珠三角开展“绿道”法治文化建设;建设一批法治公园、法治广场、青少年法治文化教育基地;结合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进法治文化进社区、进农村。珠三角法治文化先行区建设,带动了全局,提升了整体工作成效。三是评选一批法治文化示范点。为进一步激发各地各部门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的积极性,推动全省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深入,组织开展广东省首批机关、城乡、校园、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评选活动。目前,共开展了两期活动,授予156个单位“广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称号。

三、挖题材,形成历史与现实、本土化与时代化相结合的工作方法。一是挖掘广东省各个时期的历史人物法治思想,建立若干法治思想研究基地。孙中山不仅是中国民主革命的先行者,还是中国法治近代化、现代化的开创者和推动者。冼太夫人、韩愈、包拯曾是主政岭南部分地区的历史名人,在施政期间注重运用制度和法令来管理社会,留下许多法治方面的言论和事例。广东省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特别重视挖掘富有岭南特色的法治历史遗产和优秀传统,通过批判与借鉴、继承与超越,充分吸收其精神,融入法治实践中。分别组织孙中山、冼太夫人、韩愈法治思想研讨会,建立孙中山法治思想研究基地、冼太夫人法治文化研究基地、韩愈法治文化示范点,定期组织研讨活动,开展课题研究,丰富法治文化内涵。尤其是孙中山法治思想研究,已连续四年开展研讨活动,在内地和港澳台地区产生了积极影响。二是将现代法治理念融入本土文化之中,不断拓宽法治文化载体。广东省民俗文化丰富多彩,灯谜、潮剧、山歌等具有浓郁地方特色,深受群众欢迎。广东省将法律知识融入民间传统艺术,将法治文化元素巧妙地融入文艺作品中,如利用“咸水歌”普法、举办法治灯谜竞猜、组织法治戏剧演出等。通过富有乡土气息的文艺形式,使人们在感受艺术魅力的同时接受法治文化的传播和熏陶。

四、树品牌,形成“众星拱月”的工作态势。一是坚持 “一市一品牌”战略。广东省要求各市根据工作实际,围绕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工作重点,选择一至两个项目,常抓不懈,积极打造有代表性和典型意义的法治宣传教育拳头产品。21个地级以上市共形成“一市一品牌”项目40个。不少项目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如广州市的“羊城论坛”、深圳市的“法制大观园”,都是坚持数年甚至十数年、得到群众广泛参与的活动;中山市的“全民法治修身”工程,注重运用媒体、课堂、讲座、读书、身边人、身边事的宣传等多种方式培育法治思维;惠州市博罗县率先提出“法德并举、长治久安”的思路,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揭阳市的“月起金都”法治文化广场活动,中央电视台作了专题报道,盛赞为“农民争上台,每月盼过节”。二是走特色化发展之路。广东把全省划分为四个区域:珠三角、粤东、粤西、粤北。根据每个区域的不同情况,提出方向性要求。在珠三角地区,要求加强法治文化设施建设,突出抓好机关法治文化工作。在粤东地区,要求与潮汕民俗文化相结合,在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上下功夫。在粤西地区,要求探索出一条法治文化融入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发挥助推作用的路子。在粤北山区,要求以青少年为重点,全力抓好校园法治文化建设。特色化之路,使各地培育、形成了一批知名品牌。

五、造声势,形成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一是每年突出一个主题,开展规模大、影响大的系列活动。如2013年组织广东省家庭法治知识演艺大赛,围绕“和谐家庭·法治广东”主题,以家庭为单位,以普法为内容,通过演讲、才艺表演、法律知识问答等形式,广泛开展家庭普法活动;2014年举办广东省大中学生法律知识网络竞赛,共有22万余名大中学生参与。二是依托重大事件或特定日子,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每年举办“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 系列活动,营造全社会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结合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策划拍摄十集电视纪录片《法治之路》,在省和各市电视台播放,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生动的法治教育。广东省委十届八次全会通过《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后,用半年时间在全省开展巡讲活动,进行法治广东建设的大学习、大宣传、大动员。三是将法治宣传与各种艺术形式相结合,发挥艺术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作用。举办法治书法大赛,共收到国内外作品一万多件;举办法治楹联格言大赛,编印法治楹联格言大赛作品集《一方明镜》;创作《和谐之春》等法治歌曲,在全社会传唱,起到较好的宣传教育作用。

用法治文化引领社会主流价值观

一、既要自上而下地强力推进,又要由下至上地培养孕育。这是一个关于法治文化建设行为模式的关键问题,法治文化建设要取得成效,党委、政府的强力推进显得尤为重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文化建设,将其纳入文化强省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法治广东建设的五个抓手之一。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使法治、诚信、效率、公平成为引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流价值,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每年都对法治文化建设作出部署,督促各地各部门抓好落实。在各级党政部门的强力推进下,法治文化建设迅速在全省推开,营造了浓厚的氛围。同时,法治文化是全社会一种观念、理念的确立,离不开全体人民群众的参与。没有全社会民众的参与,没有长时间的培养孕育,在全社会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无法成为现实。因此,推进法治文化建设,需要国家和民众的合力,既要以国家推进为主导,又要以社会演进为主体。

二、既要传承优秀传统法治思想,又要融入现代先进的法治理念。文化是一种积累与沉淀,它总是建立在一定的基础之上,并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中国虽然缺乏法治传统,但有不少杰出的精英分子提出过许多法治思想。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必须传承优秀传统法治思想,用本土化的思想与逻辑来教育、熏陶普通民众。广东省在推进法治文化进程中,特别重视对传统法治思想的挖掘、梳理与研究。组织开展了对《广东法治史》的研究与撰写工作;与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合作建立法治国情广东调研基地,在广东省委党校建立法治广东研究中心,还与部分市合作成立孙中山法治思想研究基地、韩愈法治文化示范点、冼太夫人法治文化研究基地。事实证明,充分运用传统法治思想来启迪现今、教育百姓,更具有吸引力和说服力。另外,现代法治理论起源于西方。西方在长期的法治实践中,积累了不少成功的制度和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充分借鉴外国的法治思想,并将其吸收到国内来,融入中国本土的制度、原则、思想和学说之中,化为我们自己的本土资源,是建立和完善我国法治的一条非常有效的捷径。因此,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有必要在本土化的基础上,移植国外先进的理论和思想,走出一条符合国情、具有时代特征和鲜明地方特色的路子。

三、既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又要注重制度引领和实践反促。影响文化发展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必须从多方面着手。法治宣传教育,是各地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的主要手段。除了宣传教育外,制度引领和实践反促对法治文化的形成与发展具有关键作用。在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的进程中,要特别重视法律制度建设的作用,用法律制度建设来引领人的思想观念建设,增强全体公民的法治理念,推动法治社会建设。实践对意识具有决定作用,一次严格依法办事的经历,胜过千百次宣传灌输的效果。广东省在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中,推行制度引领、宣传教育、实践反促“三位一体”的模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在地方立法中充分体现规则公平、机会公平、权利公平,让公平正义的理念深入人心。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让人民群众在日常生产生活中感受到法治的熏陶。大力推行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法治化,促进全社会依法办事整体氛围的形成。实践证明,坚持法律制度与法治文化相结合,法治宣传和法治文化相融通,法治实践与法治文化相促进,才能更好地以法治文化熏陶人、以法治信仰引导人、以法治精神塑造人、以法治实践提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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