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动态

2015-01-30 03:16
中国司法 2015年8期
关键词:戒毒法律援助矫正



信息动态

湖南省扎实推进联合帮扶工作

湖南省司法行政系统以“情暖高墙·关爱孩子”为主题,扎实推进联合帮扶工作,取得了让服刑戒毒人员未成年子女共享社会大爱和提升监所教育戒治质量的双重效应,被社会誉为爱心工程、德政工程。

(一)突出社会联动,形成整体帮扶合力。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司法厅联合综治等14个部门制定出台专门文件,构建“司法行政主办、相关部门联动、社会协同配合”的工作体系。联合帮扶工作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形成了关爱服刑戒毒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强大帮扶合力。

(二)突出分类施策,逐个解决实际困难。按照“一个家庭一个帮扶方案、一名孩子一套帮扶措施”的要求,各职能部门共同发力,制定帮扶方案4357个,筹集资金、物资820余万元,扎实开展“两回三落实”(失学的回校、流浪的回家、无监护的落实监护、生活困难的落实帮扶、有心理问题的落实心理援助),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针对未成年子女失学、辍学问题,帮助558名孩子重返学校。二是针对未成年子女流浪问题,帮助86名流浪社会的孩子回家并妥善安置。三是针对部分孩子无人监护问题,各监所协调服刑戒毒人员亲属、村(社区)和常德阳光孤儿院等为278名孩子落实临时监护人。四是针对未成年子女生活困难、身患疾病等问题,一方面通过开展募捐等方式为2352名急需资助的孩子送去帮扶资金,另一方面协调民政等部门落实低保、医保、大病救助700多人次。

(三)突出源头感化,提升教育戒治质量。通过鼓励服刑戒毒人员与子女勤写家书、每月一次通话以及利用节假日开展零距离亲情见面等形式,联合帮扶工作已成为服刑戒毒人员与子女之间的一座“连心桥”,在服刑戒毒人员中形成了由“要我改造向我要改造、要我戒毒向我要戒毒”转变的正能量。2014年至2015 年5月,全省26个监狱和22个戒毒所均实现“四无”目标,并呈现改造戒治秩序好、教育矫治质量高的良好趋势。

(四)突出机制建设,确保工作持续推进。湖南省司法厅着力建立机制,推动联合帮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一是实行动态摸排。重点针对新收押人员未成年子女,逐个制定联合帮扶方案。二是探索亲情沟通。三是落实部门联动。同时,各地综治部门将联合帮扶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综治考评范围,各监所单位将其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定期开展督查、考核,促进了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湖南省司法厅办公室 李铖)

吉林省全面推进法律援助服务民生工程

全省各级法援机构以省政府法律援助民生实事为重点,以法律援助服务民生阳光工程为载体,全面推进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099件,受援群众16129人,同比分别增长6.1%和10.5%,为推进依法治省,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一是大力加强服务网络和应急机制建设。基本建成全省五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针对重点人群不断延伸法律援助触角,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136家,法律援助联系点7733个。二是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以法律援助机构为主,整合全省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和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在各市(州)、各县(区)设立100个服务坐席,建设全省司法行政系统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为全省人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三是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制定《吉林省法律援助业务工作标准》,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接待、审批、指派、承办、归档、监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四是努力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开展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试点工作,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律师培训工作,提高法援律师的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五是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运用政务信息和新闻媒体,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利用节庆、宪法日等契机,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咨询、开展宣传等活动。六是认真落实法律援助的政府责任,积极推动“三个纳入”的落实。

(吉林省司法厅)

陕西省有力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

2015年,陕西省司法厅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陕西建设的实施意见》和《陕西省司法体制改革分工实施方案》精神,围绕深化改革工作大局,及时制定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2015年法治陕西建设重点改革任务分工方案》及《司法体制改革分工方案》。

深化狱务公开试点成效显著。坚持以开展深化狱务公开试点为突破口,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积极探索狱务公开新路径,深化狱务公开新方式,确保试点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目前试点工作基本结束并通过验收;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推进。下发大力推进板块式普法的意见,明确板块式普法牵头单位的责任,各级各类人员“谁执法谁普法”的法治理念初步形成。深入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拍摄我国首部反映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的电影《司法所长老秦》在全国公映,引起较大反响。起草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已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十次会议审定通过,以省委、省政府两办文件下发执行,使影响和制约普法宣传教育的制度及机制障碍得到有效解决;律师制度改革推陈出新。出台《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和律师队伍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律师执业保障体系,积极配合省人大做好律师执业立法调研,督促落实与省高院联合制定的《建立沟通协调机制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的意见》;法律援助制度改革稳步完善。着眼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局,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的指示精神为主线,大力推进法律援助制度改革,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司法鉴定工作成绩突出。进一步理顺司法鉴定统一管理体制,全省司法鉴定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轨道;社区矫正工作积极稳妥。着力推动构建社区矫正队伍专职化、场所标准化、执法规范化、帮扶社会化、督查常态化和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标准的“五化一保障”工作体系,会同省级公检法联合制定《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法律职业准入制度进一步完善。研究提出《关于建立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的意见》,严格法律职业准入标准,推动将司法考试制度改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全面启动。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结合陕西实际,制定《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改革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陕西省司法厅法 华文胜)

云南省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取得新成效

云南省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部署,围绕平安云南、法治云南建设,加强教育管理、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基础保障、深化协调联动,确保了国家非监禁刑罚的全面正确执行,促进了社会和谐与边疆稳定。2010年,全省在册社区服刑人员2万人,今年4月,全省注册社区服刑人员增至3.8万人,呈现快速增长态势。为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云南省采取以下有力措施:

(一)不断加强机构队伍建设。一是推进社区矫正机构“队建制”建设。目前全省已有69个县(市、区)成立社区矫正大队,其他县(市、区)正在推进中。二是建立监禁刑与非监禁刑互帮共建机制。省厅共选派463名民警到基层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实现了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全覆盖。三是采取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不断充实基层社区矫正工作力量。2013年以来,全省各地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共招聘600余名社工充实到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中,有效缓解了该省社区矫正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四是探索专业队伍建设。

(二)不断夯实教育管理基层基础。一是争取省委省政府的支持。从省级层面给予社区矫正工作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二是加强社区矫正执法场所建设。制定了社区矫正综合矫治场所三年建设规划(每个由省级补助10万元),2014年8月,启动了首批34个县(市、区)综合矫治场所建设,今年第二批36个场所建设已启动。三是推进社区矫正和刑释人员帮教示范基地建设。四是加强心理矫治场所建设。

(三)不断深化协调联动。一是建立与审判机关的联动机制。全面落实调查评估任务,对罪犯是否适用社区矫正慎重提出意见,为各级法院裁判提供重要依据,实现了审判工作与社区矫正的有效衔接。二是建立与检察机关的联动机制。与省检察院建立了每年两次的联合执法检查机制,督促社区矫正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三是建立了与公安机关的联动机制。与公安机关建立社区矫正收监执行协作机制、社区矫正托管人员协查机制。四是加强接边地区协作联动。

(四)不断完善制度体系。一是制定一整套规范性文件。先后制定了《云南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等一整套规范性文件,对社区服刑人员判、交、送、接、管、帮、罚等环节做出了具体规定,全面规范了社区矫正工作流程。二是成立审核委员会,确保了执法权的规范运行。三是建立应急处理机制,有效提高了预防和处置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不断创新管理教育方式。推动县级社区矫正机构由“机关型”向“实战型”转变,有效解决了社区矫正监管不到位、执法不规范等诸多问题。大力推进市县社区矫正指挥控制中心建设,今年完成信息管理系统的升级换代,建成了覆盖省市县乡四级的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信息化监控,实现由单纯的“人防”方式向“人防”、“技防”相结合的转变,探索具有民族特色的教育矫正新路子,使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在民族地区得到了有效贯彻执行。

(云南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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