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程常利
省厅再次出台重大举措帮扶支持兰考发展
◎ 程常利
近日,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下发《关于试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委托书的通知》(豫国土资办函〔2014〕157号),进一步支持和促进兰考县改革和经济发展。这是继2014年6月,省厅出台《关于支持和促进兰考县改革和经济发展工作措施的意见》(豫国土资发〔2014〕73号)后的又一重大举措。
根据省厅下发的《试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委托书》,从2015年1月到2016年12月,作为试点,省国土资源厅将兰考县以前报省政府审批的建设用地审查,包括省政府批准的单独选址项目、报省政府批准的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报省政府批准的乡镇分批次建设用地、报省政府批准的城乡增减挂钩项目征收土地、报省政府批准的调整城市建设用地区位、报省政府批准的乡镇建设征收土地区位等6项报件的省国土资源厅审查权限,委托兰考县国土资源局审批。上述报件由兰考县国土资源局审查并报同级人民政府签发后,直接报送省国土资源厅。省国土资源厅出具审查意见后报省政府审批,不再进行会审。
省厅要求,兰考县国土资源局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建设用地审查事项实施工作,规范放权事项的办理规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要求,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岗位培训,确保放权事项有序承接,确保审查行为依法依规、规范高效。同时,要求兰考局及时建立健全审批监管与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行政、谁负责”的原则,对省厅下放权限事项行使过程中的过错及行政结果承担直接责任。
(作者单位:兰考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