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干部涉及土地职务犯罪的原因及对策

2015-02-06 14:39张红颖
法制博览 2015年33期
关键词:职务犯罪基层干部土地

张红颖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天津301800

当前,因土地问题引发的权益纠纷和经济犯罪日益突出。从案件的具体情况看,主要是农村基层干部涉及土地问题的职务犯罪较多。此类犯罪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侵犯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已成为诱发集体上访和其他群众性事件不容忽视的因素。

一、农村基层干部涉及土地问题职务犯罪的特点

第一,涉案单位多,人员杂。涉案人员既有国家工作人员,也有村民委员会、村党支部和村民小组工作人员。其中,以村民委员会、村党支部的负责人居多;第二,犯罪手段比较传统。主要表现为收入不上帐直接占有土地补偿费、以借为名将公款挪为他用进行营利性活动等。发案中由于土地征用、租用等程序比较复杂,需要各种环节相互配合,因此联手作案较多;第三,大案比例大,影响大。农村涉及土地的职务犯罪,往往涉案数额大,给农村当地发展带来了巨大影响。由于在土地征用和拆迁安置补偿中的职务犯罪直接关系农民的切身利益,因此极易导致集体上访和各种群众性事件的发生,严重影响城乡一体化工作的开展,从而影响经济投资环境和社会稳定。

二、农村基层干部涉及土地问题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

农村基层干部涉及土地问题职务犯罪,除主观因素外,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上的问题,是主要原因。

(一)权力过分集中,为利用权力实施犯罪提供了土壤

多数农村管理人员分工不明、职责不清,特别是村委会主任对财务、重大事项以及用人方面都拥有绝对权力,因而职务犯罪往往牵涉到有实权的村委会主任。

(二)村级财务管理混乱

近年来,农村有了发展,特别是随着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财务正规化管理应当相应跟上。但现实情况是,有的村没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在财务支出方面谁权力大谁说了算;村干部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有的坐收坐支,有的虚开发票,或假票据入账;有的村财务人员素质低,缺乏系统的专业基础知识,不能及时发现经济运行中的问题;有的村财务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对关乎农民切身利益的土地征用款、补偿款的使用约束力不强,存在个人和小集体说了算的情况;有的根本没有审计制度,对村级财务的定期审计、专项审计没有很好的坚持,财务监督形同虚设;有的村虽然定了制度,但也是贴在墙上作为摆设,得不到具体落实。致使财务管理无透明度,村级财务失于监督,乡镇财政监管不到位,财务监督形同虚设。“村官”往往利用财务管理的混乱进行犯罪活动。

(三)工作机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

一是村务公开透明度不高,对在占地、补偿、拆迁安置等方面的农民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往往没有完全公开,群众获知信息的渠道很少,在不知道具体事项之前根本无从监督。二是各相关主管部门、上级机关缺乏对农村基层组织工作及财务管理的实质性检查监督。监督不到位,对占地、租地及补偿费的流向、使用情况缺少有效的审计监督。三是村各部门内部监督大都流于形式。出现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甚至放弃监督听从领导的情况。四是农村实行以户为单位的联产责任制后,村很少召开村民大会,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开展遵纪守法教育工作力度不够,财务公开不到位,村务管理缺乏透明度,出现村民无法监督也无人监督状况。

(四)查处、防范不力

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原有的规章制度和运作制度与农村城市化建设项目不配套,使职务犯罪有机可乘。但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重点主要放在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上,由于对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的理解以及对此类犯罪的调研力度不够,使办案人员在查办此类案件时,存在难以准确把握政策法律的问题,客观上给办案造成困难。同时,由于农村基层组织的财务管理较混乱,取证难,查办难的问题长期存在,且日益突出。农村职务犯罪预防网络虽然在部分地区已建立,是否发挥了应有的效果,也是一个需要实践检验的问题。

三、农村基层干部涉土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

(一)建立健全土地管理制度

在土地问题上存在职务犯罪,产生的直接原因就是法律上的不健全。因此,土地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要切实开展调研,结合土地管理法规和具体情况,对土地价格、补偿标准、补偿程序作进一步的规定,制定出内容详实、执行标准统一、操作性强的实行细则,减少违规操作土地的空间。

(二)加强教育

加强对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廉政教育以及其他综合教育培训,综合运用查办案件、上法制课、召开座谈会、检察建议,发送宣传资料等多种预防手段开展法制宣传;结合查办的典型案件,通过以案说法,旁听职务犯罪案件法庭审理,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并听取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坚定干部的理想信念,增强干部的宗旨观念和法纪意识,增强抵制各种腐朽思想,构筑牢固的思想防线。

(三)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务、村务公开。增强土地使用的透明度,村应定期向村民公开财务收支账目,形成有效的监督。二是理顺村财务管理机制,严格财务制度,把好收支关口。增加乡镇对村财务和村干部的审计,规范财务手续,做到每笔帐都有据可查。建立统一报销制度、统一单据使用制度、严格审批制度、现金保管制度等,同时要加强对印章、票据的管理,进一步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三是完善用人制度。要选好乡村两委班子和财务人员,明确规定主要负责人的任期,以避免在位时间过长为腐败行为提供条件。通过理顺工作机制,健全规章制度,以制度规范公务人员的职务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使其“不能为”。

(四)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监督制约功能

一是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作的监督检查,重视对政策和标准的执行情况的监督,要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考评,对土地专项资金的执行情况的监督,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考评,对土地专项资金的收费项目等的运行,必要时派人适时跟踪监督,确保监督不流于形式;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通过建章立制,对职务行为进行有效的内部检查监督,及时发现犯罪苗头,控制犯罪扩大趋势;三是加强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五)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涉及土地问题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

要加大对此类犯罪的特点和规律的调查研究,选择适当的时机,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形成严打的声势,以震慑犯罪。

(六)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农村基层组织职务犯罪预防网络的建立,是一个重要的举措。但是需要建立一个长效的机制。一是要加大对村干部的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将监督职能延伸到村基层组织的民主管理和财务管理中去。二是要继续搞好与乡镇、街道的预防职务犯罪共建工作,逐步建立起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惩防体系,并积极探索预防工作进村组、入社区,共建“廉洁乡村”、“廉洁社区”活动。三是根据本地区的特点,将预防工作深入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的各个环节中,开展同步预防。加大调查研究,哪些环节容易出问题就重点在哪些环节开展预防工作。

(七)建立处理涉法上访长效机制

有关土地征用补偿中的涉法上访问题,一直是比较突出的,应确保此类案件处理得当,办理及时,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承办人员,限期办理,完善催办、督办和跟踪反馈制度。同时,充分利用控申窗口直接接触群众的优势,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咨询,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

[1]孙晓冉.农村基层干部涉农职务犯罪问题研究[D].山东大学,2012.

[2]朱勇忠,袁承红.预防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之我见[J].审计与理财,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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