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网页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制度

2015-02-06 19:28
法制博览 2015年18期
关键词:著作权人著作权法法定

张 程

浙江工商大学法硕中心,浙江 杭州 310000

一、网页著作权侵权的特殊性

(一)网页著作权的定义

网页著作权,是指该网页或者网页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一系列专有权利。而网页著作权的侵权行为,是指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法律亦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擅自利用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行为。除法律所规定的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强制许可等对著作权人权利进行了限制,他人可以不征得著作权人的许可或者不支付报酬而使用作品的情况外,在作品的保护期内的任何使用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行为都应该征得许可并支付报酬,否则就是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

(二)网页著作权侵权的特殊性

网页著作权的侵权行为与一般意义上的著作权侵权相比,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接下来,笔者将逐条阐述。

第一,一般侵犯著作权行为发生在现实生活中,具有可见性;而网页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发生在虚拟的网络环境下,具有无形性。

第二,一般侵犯著作权行为通常只有一个损害后果;而网页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可能造成不同方面的多个损害后果。此不同主要决定于复杂的网络环境,例如行为人在自己的博客或者相关的网页上转载了著作权人声明不能转载的视频,他同时侵犯视频作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和网站页面所有人对视频享有的权利。

第三,一般侵犯著作权行为会受到时间、空间的限制,而网页著作权的侵权因为接触范围广,受众群体不特定。网页的浏览者只要能够进入互联网,就能够实施下载、传播的侵权行为,而由于传统意义上的著作权的保护有地域上的限制,一旦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无法确定其发生地或者侵权地点过于复杂,那么国内法就无法切实的保障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网页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完善

网页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制度是传统著作权理论上的合理使用制度在网络环境下的延伸,其也必需满足传统著作权合理使用的三个条件,即合理使用的作品需为已发表的作品;目的仅限于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是为了教学、研究、慈善事业以及公共事业的需要;合理使用他人作品时,应该在法律的限定之下,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专有权利。对于其他国家对网页著作权合理使用的判定标准,大多奉行美国著作权法第107条的规定,“法院在判断是否构成合理使用用以参考的四个因素是:使用的目的及性质、数量多少和经济效益的大小”。[2]笔者认为,网页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制度最关键的两个因素是使用的数量以及使用后所产生的经济价值。合理使用制度设立的初衷,是为了限制著作权人的财产权。一旦合理使用制度在互联网中不断扩大,那么著作权人的财产权肯定会受到非常大的损失。

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网页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制度的解决方法主要有两个途径。第一个途径,我们可以将传统理论中的合理适用制度沿用到网页著作权当中,这样的做法,不仅能够节约更多的立法成本,还能够从根本上体现出著作权法的统一性。从笔者的角度出发,我们应该在《著作权法》修法时多借鉴国外的先进立法,体现著作权法的与时俱进性,更适合日益发展的网络环境的需要。第二个途径,规范公益性质机构类似学校、图书馆等对网页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应该对该类机构对网页著作权的使用限定于学校的课堂内以及科研、学习项目,而不能将目的放宽到谋取学校的经济利益方面。而在主体方面,也应局限在教学人员以及学校的学生当中,而不能扩展到学校、图书馆中的所有人。

三、网页著作权的法定许可制度的完善

网页著作权的法定许可制度,是指依法律的直接规定,在网页上以特定方式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但应按规定支付报酬并尊重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的制度。[3]着眼于数字时代作品传播的及时快捷和渠道畅通,以及著作权人合法权利和社会公众合法使用的需要,法定许可制度有其更重要的存在价值。在复杂的网络环境适用网页著作权的法定许可制度,既能保障著作权人的经济利益,又能防止网络条件下可能不合理的权利滥用与著作权过度垄断的行为,从而解决了作品在传播过程中的障碍,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作品的影响力。[4]

笔者认为,网络的迅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拓宽了著作权人获得利益的途径,但我们也应该在权利扩张时控制好著作权“度”的问题。我国法律对于网页中法定许可的适用不能限制的太紧,否则会侵害利益人及时获取信息的权利,应该将权利的限制与扩张保持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使其能够相互制衡。这样,既能够发挥著作权法的保障功能,也能够推动网页著作权的蓬勃发展。

[1]杨巧.知识产权法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

[2]胡开忠.著作权的限制与反限制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

[3]刘东进.著作权法[M].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3.

[4]秦坷.法定许可权利在数字图书馆的适用与限制[J].图书馆理论与实践,2005(4).

猜你喜欢
著作权人著作权法法定
著作权转让声明
著作权转让声明
新《著作权法》视域下视听作品的界定
智取红领巾
重建院落产生纠纷 土地确权程序法定
交叉式法定刑的功能及其模式选择
中老离婚法定理由之比较
论版权转让登记的对抗效力——评著作权法修改草案(送审稿)第59条
论对“一台戏”的法律保护——以《德国著作权法》为参照
著作权许可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