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卦上六爻不当位问题及解《易》体例略论

2015-02-07 10:13李友广
管子学刊 2015年2期
关键词:敬之易传周易

李友广!

(西北大学 中国思想文化研究所,陕西 西安710069)

《需卦·象》有言:“不速之客来,敬之终吉。虽不当位,未大失也。”从卦爻象上来说,《象》对需卦上六爻的注解非常奇特。从爻象上来看,是阴爻居阴位,故从此来说,上六当是当位的;既是不当位,却又“敬之终吉”,与“当位”为吉、“不当位”为凶的一般看法大为不同。因而,《象传》对上六爻所做的评论,“不速之客,‘敬之终吉’,虽不当位,未大失也”,就很有值得探讨的必要了。针对以往诸易家学者对此莫衷一是的论述,笔者不揣浅陋,将在梳理、考察他们观点的基础上,作出自己相应的判断与解释,以求教于诸方家。

对于需卦之上六爻《象》所言不当位的问题,易家诸学者众说纷纭。首先,有学者明确认为《象》所言有误。如高亨先生说:“上六是阴爻居阴位,正是当位,可见传文有误。”[1]109同样,金景芳先生对此亦提出了类似的看法:“上六是阴爻居上位,应当说当位,而此云不当位,朱子《本义》未作解释(朱熹云:上六以阴居上,是为当位,言不当位,未详。)程《传》说‘明阴宜在下而居上,为不当位也’。虽不当位,若能敬慎自处,便无可大失。”[2]129高、金二先生,从阴爻居阴位之卦爻象上出发,看到了是为当位,但均未对其原因进行深入的说明与研究,不免令人心生遗憾。

另外,也有学者认可《象》所言不当位的论断,但对上六爻为何不当位的原因也是同样未作深入研究。当然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也许这对他们而言是不言自明的道理,所以主观上可能认为无需深究。如在王宝琳的著作《周易现代版》①王宝琳著《周易现代版》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和张善文(注释)的《周易》②张善文注释《周易》,花城出版社,2001年版。中均只提及了需卦上六居位不当的问题,似有认可之意,但他们仅限于此,并未对其原因作出进一步的说明。

从现有研究成果来看,对于需卦上六爻《象》所言不当位的问题,大多数学者持赞同态度,并对之试图作出自己的一番解释。清代学者刘沅就说:“在上穷极,无可复需,故不言需。我为主,应为客,上六下应九三,与二阳需极并进,为三速客三人来象。不当位,未大失,盖望人补救于事后之意。”[3]78后来的学者马其昶亦曰:“需者,需于本画不变也。至上六需极可变,故不言需。(彪谨案:不需,故不速。乾阳之气上腾,上六亦化而与之同气。)不当位,据既变之后言也。虽不当位,未大失,故可变也。(彪谨案:敬之终吉,谓不以食礼轻而失其敬。)”[3]79韩永贤先生则简洁地评论说:“上六自己未坐中尊之位,故不当位。”[4]119在这里,这些学者已经看到阴居上位而应三阳,使初九、九二、九三不招自来之卦象,隐隐注意到了阴性顺柔,上六不宜为主的情势,较之前述学者在思想探究上已有了不小的进展。不过,从阴阳对应、爻位变化的角度来看,显然余敦康先生的说法较之前述几位学者又更为明确与恰当。他说,从爻位的角度看,能与上六结成阴阳相应关系的只有九三,现在初九、九二也一同前来,是为不当位[5]44(注:徐志锐先生按比应关系,亦作此解)。很显然,此类学者的说法尽管不尽相同,但并未突破王弼之注(“处无位之地,以一阴而为三阳之主,故必敬之而后终吉。”)虽然很有道理,但也不是没有可进一步探讨的空间。孙振声先生就认为:“‘不当位’,是指‘上六’阴爻阴位,应该当位,但因到达‘上’的极点,已进退无路,虽然在最高位,却等于没有地位。而且,阴爻在阳爻的上方,也反常。”[6]64这种说法尽管也是在阴阳、爻位变化的基础上来展开自己的观点的,但此说法已经较为全面、合理了,与其他学者一样,他也认识到了上六不当位的问题,但同时他还从卦象上看到了阴爻居阴位是为当位的一面。与之相比,尚秉和先生的说法尽管很有新意,却难以让人信服,他说:“象明曰不速之客来。来而不当位。言三升上。不当位也。非谓上六本不当位。王弼不明升降之理。便谓初上无位。真妄说也。”[7]53尽管尚先生创新的勇气可嘉,但是此说缪失之处亦是昭然。首先,此《象》缀在上六爻辞的后面,显然是对该爻的解读;其次,从《象》文上看,“不速之客来,‘敬之终吉’,虽不当位,未大失也。”依整个句意,“不速之客来”当指初九、九二、九三之三阳爻,“敬之终吉”的主语应是上六,而后面的“虽不当位,未大失也”也紧承“敬之终吉”而来,主语应为一致,同指上六爻。

通过对这些学者的观点加以考察,分析来看,需卦上六爻是否当位之问题于此应该基本可以解决了,那就是:纯从卦爻象上来看,阴爻居上六之位,乃是阴爻居阴位,且九三爻与上六爻得位相应,所以是当位,并符合始于《易传》的当位说①《易传》的当位说是指,一卦六爻中的初三五为阳位,其中的二四上为阴位,阳爻居阳位或阴爻居阴位是当位,相反阳爻居阴位或阴爻居阳位则不当位。和应位说②应位说是指初与四,二与五,三与上,其位相应,即上下两卦每爻之间有着相互感应的关系,相对的两爻为一阴与一阳就是应,两爻均阴或均阳就是无应。;但从阴阳对应、爻位变化方面来看,阴上阳下,既与《周易》乾为首卦、阳性为尊之精神不合,又不符合《易传》体例——乘承说③乘承说始于《易传》体例,体现一卦六爻中相近的两爻之间的关系。《易传》乘承说是假设上爻为阳和下爻为阴,则是阳乘阴和阴承阳,这种关系为顺利。如果相反,则为逆反。,亦与文王演易之时已由母系氏族社会基本过渡到父系氏族社会、夫权为尊的现实状况不符。更何况,阴居上而三阳来,阴爻性柔顺,不宜为主来招待三阳,故为不当位④高 怀民先生亦说:“我们说‘三易’的差别在于序卦排列之不同,然《连山》与《归藏》二易因其排列方式乃根据于已落伍的时代思想,而《周易》以乾卦为首的排列乃适合于新兴起的父系社会思想,故《周易》流传而《连》、《归》二易遭淘汰。”此说可从。见高怀民著《先秦易学史》,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01页。。其实,夏时乃至商代晚期以前,仍存在母权社会的遗风⑤夏时启之子在位期间发生了“太康失国”事件,太康死后是其弟中康继位,而不是其子;后来的商代中、前期也多次出现兄终弟及的局面。。我们知道,在母系氏族社会时期有过很长一段时间的族外群婚制⑥恩格斯称为“普那路亚家庭”,意为“亲密的伙伴”,即严格禁止本族内兄弟姐妹之间的婚姻关系,氏族成员必须到氏族外去寻找自己通婚的对象。见徐杰令著《先秦社会生活史》,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99页。,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只知有其母不知有其父,氏族的世系只能按母系来计算⑦有关氏族始祖的降生传说除了极富神秘色彩之外,还多为只知其母而未知其父,此即是母权社会历史情状的映射。,而兄终弟及即是这种历史现象的变相反映,到了商周之际父死子继才逐渐成为了一种稳定的传统,至此我们可以说已由母系氏族社会过渡到了父系氏族社会,而文王演易时期正是父权社会正式形成后的初期。

在这里,对于需卦上六爻不当位的问题,笔者还有另外一种考虑思路,现在提出来以就教于方家。我们知道,文王演易,由八经卦重为六十四别卦,也就是说,所有的六爻之卦均从由三画爻所构成的八经卦演化而来。在此,根据八经卦每一卦的卦象及天、地、人的三才说,我们可将需卦的六爻两两一组看成三个组爻①《说卦传》曰:“是以立天之道,曰阴曰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位而成卦。”《系辞》下亦云:“《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两之,故六。六者,非它也,三材之道也。”在这里,《易传》将天、地、人并列为三才,认为三才之间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相互影响,从而构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彰显了天地人、自然与社会、六十四卦等整体的有序性、层次性与变动性(颜炳罡:《论〈易传〉的整体思想》,《周易研究》,1988年第1期)。。因而,三爻卦由下往上说:下爻为地位,中爻为人位,上爻为天位;六爻卦由下往上说:初爻、二爻为地位,三爻、四爻为人位,五爻、上爻为天位,是为“三才之位”。于是上六爻便从属于第三组爻,此为天道,是三才中的“天”,上六爻为阴爻而三为阳位,阴爻居阳位,是为不当位。

通过上文对《需》卦上六爻所作考察与分析的基础上,我们可以进一步对解《易》体例作出简单的总结。在解《易》的过程中,我们除了要像王弼在关注《彖》、《象》和《文言》的基础上去强调在每一卦爻位阴阳变化过程中所彰显的德性那样来探究易学②参 王弼著《周易注》,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12—216页。站在解释学的立场上来看,《易传》对于《易经》的解释实际上彰显了儒家的诠释立场。基于此,后世学者在解易的过程中,往往注重“把握和揭示《彖》、《象》等文本解释《周易》的原则与方法”,并以“理解和揣摩孔子的释《易》原则为目标的”。相关引语见杨立华:《卦序与时义:程颐对王弼释〈易〉体例的超越》,《中国哲学史》2007年第4期。,更为重要的是,我们还应该像程颐那样,将解释的视野不只停留在《彖》、《象》和《文言》上,而应该在解《易》的过程中重视《序卦》的卦序次递推演关系,从而在整体思维的指引下进行综合性诠释,以有效改变碎片化、孤立化的研究模式。按照程颐的这种解《易》理路及对阴阳尊卑地位③对阴阳尊卑地位的强调,当深受汉人解易多取人的社会地位譬喻爻位之风的影响。的强调,一卦之中的六爻应当是阳盛者居上,阴盛者居下④参见《二程集》,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692页。,而需卦第六爻为阴爻却居上位,是阴上阳下,阴爻居上以招待下三阳爻,是不当位。而九五爻居君位,为需之主⑤孔颖达云:以九五居乎天子之位,又以阳居阳,正而得中,故能有信、光明、亨通而贞吉也。,“为有刚健中正之德,而诚信充实于中,中实有孚”⑥《需》卦注,《二程集》: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723页。,故而其质性是“刚健”的,爻位是“中正”的,而九五爻为《需》卦之主爻⑦一爻为主说是指一卦六爻中总有能包括并统率一卦整体意义的一爻,源于《彖传》。《彖传》没有具体地提过,某卦中的某一爻是主爻,但大多是偏重于以二五中位来论评一卦的主要意义。这种《彖传》的卦主说影响了象数和义理两派,两派均把它作为一个重要的解易体制。《易传》以后,最早提出卦主说并将它运用到解经的易学家是京房。汉易京房首倡此说,“定吉凶,只取一爻之象”(《京氏易传·姤卦》),是后来主爻说的源头。见[韩国]尹锡珉:《王弼易学解经体例探源》,《中国哲学史》2005年第4期。,其“刚健”“中正”的质性就决定了卦的性质。基于刚柔比应、承乘得失的精神来诠解《易经》,并结合九五爻在全卦当中所处的主体地位来看,《需》卦整体上属吉卦,所以卦辞曰:“有孚,光亨贞吉,利涉大川。”意指《需》卦所昭示的虽然困难重重,但最后结局仍然为“利涉大川”和“终吉”。孚,信用、诚信之意,实指九五爻,以阳居阳位,正而得中。

行文至此,关于需卦上六爻当位与否的问题即已基本解决,但对这一问题或可有进一步讨论的空间,寄希望于将来再作更为深入的探究。

[1]高亨.周易大传今注[M].济南:齐鲁书社,1979.

[2]金景芳.周易讲座[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3]马振彪(遗著).周易学说[M].广州:花城出版社,2002.

[4]韩永贤.周易探源[M].北京:中国华侨出版社,1990.

[5]余敦康.周易现代解读[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6.

[6]孙振声.易经今译[M].海口:海南人民出版社,1988.

[7]尚秉和.周易尚氏说[M].北京:中华书局,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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