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图书馆员职业伦理建设

2015-02-12 20:06刘亮李煜
图书馆论坛 2015年6期
关键词:馆长图书馆员馆员

刘亮,李煜

论图书馆员职业伦理建设

刘亮,李煜

文章解读图书馆员职业伦理、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指出职业道德是职业伦理得以实施的主观前提,职业伦理是职业道德得以实现的保证,职业精神是职业伦理和职业道德的升华。分析图书馆员职业伦理建设是社会主义伦理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图书馆事业发展的思想保障、读者自由获取信息权利的保障、图书馆法制建设的必要补充。提出加强馆员职业伦理建设要推进馆长职业化、馆员专业化和坚持图书馆工作的中立性。

图书馆员 职业伦理 职业道德 职业精神

1 研究现状、存在问题和研究意义

发达国家很早就重视图书馆员职业伦理、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研究,颁布了图书馆员职业伦理准则,积累了丰富的图书馆职业伦理建设经验,形成了完整的职业观念体系,促进了世界范围内的图书馆员职业伦理发展。国际图联网站显示,目前有62个国家和地区颁布图书馆员职业伦理准则。2011年11月23日国际图联发布《图书馆员及其他信息工作者的伦理准则》(以下简称“《准则》”)。

中国图书馆学会于2002年11月颁布《中国图书馆员职业道德准则(试行)》(以下简称“《中国准则》”),引发了我国学术界对图书馆员职业伦理、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的探讨。为了解我国对三个主题研究的变化,笔者依托CNKI数据库,以“图书馆员职业伦理”“图书馆员职业道德”“图书馆员职业精神”为主题进行检索,排除误检后,得到图书馆员职业伦理相关论文83篇、图书馆员职业道德相关论文1683篇、图书馆员职业精神相关论文255篇,检索时间截止于2014年11月1日。随后统计命中文献的发表年份,结果见图1。从图1可看出,图书馆员职业道德是讨论最多的主题,也是最早被关注的主题,这既和我国德治传统有关,也和1996年颁布《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有关,其要求“当前要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为重点”,“大力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

《中国准则》颁布后,关于图书馆员职业伦理和职业精神的讨论促进了图书馆员职业道德研究。2002年以来图书馆员职业伦理、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主题的文献量没有出现突破,也没有明显下降,处于波动发展中(由于检索时间截止2014年11月,2014年数据并非最终的文献数量)。讨论图书馆员职业伦理、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的论文由2095位作者完成,既有程焕文、李国新、沙勇忠、蒋永福等学者,也有以沈光亮为代表的图书馆员。

虽然我国早就开始对图书馆员职业伦理、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进行研究,并形成一定规模的研究队伍,但研究内容存在两个不足:一是对图书馆员职业伦理和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不加区分,普遍认为职业伦理等同于职业道德,并且在同一篇文章中交叉使用;二是对职业伦理、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的研究停留在理论层面,除职业道德外,其余两个领域的研究尚未被政府或行业协会等权威机构予以确认,研究内容空泛,缺乏实际操作价值。为此,笔者从图书馆员职业伦理、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的关系出发,论述职业伦理与职业道德以及职业精神的联系与区别;提出图书馆员职业伦理建设的必要性;针对我国图书馆事业发展状况,提出加强图书馆员职业伦理的措施,以期通过职业伦理建设推进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的提高,促进图书馆员的职业化进程。

2 职业伦理、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的区别

笔者对国际图联网站上公布的62个国家和地区的图书馆员伦理准则进行分析,发现除中国大陆外,共有60个国家和地区采用Code、Code of Ethics等具有强制性含义的词语,如日本图书馆协会颁布的《图书馆员伦理准则》(Code of Ethics for Librarians)、美国图书馆协会颁布的《伦理准则》(Code of Ethics)、英国图书情报专业人员协会颁布的《图书馆协会职业指导准则》(The Library Association’s Code of Professional Conduct)。《中国准则》采用“职业道德”表述方式,在内容、形式上与日、美、英等的伦理守则以及国际图联的职业伦理守则存在较大差异,这表明图书馆员职业伦理和职业道德之间存在差别,应区别对待。

2.1 职业伦理侧重于群体,职业道德侧重于个体

黑格尔对伦理和道德作了区分,认为伦理涉及家庭、市民社会、国家等社会结构,而道德展开于良心等形式[1]。何怀宏认为:“道德更多地或更有可能用于人,更含主观、主题、个人、个体意味;而伦理更具社会、团体的意味。”[2]相较于图书馆学,医学、法学等领域对职业伦理和职业道德的研究更早更深入,针对职业群体一般表述为职业伦理,如法官职业伦理、律师职业伦理。

《准则》针对图书馆员及其他信息工作者这个职业提出,包含序言、信息获取、面向个人和社会的责任、隐私及安全和透明、开放获取与知识产权、中立及个人操守和专业技能、同事及雇主/员工关系七章,每一句表述均以图书馆员及其他信息工作者开头。《中国准则》包含10条内容,除“真诚服务读者”“维护读者权益,保守读者秘密”“爱护文献资源”“实践馆际合作,推进资源共享”外,其余内容适合任何其他职业。《中国准则》相对于《准则》,更倾向于针对图书馆员个人而非图书馆员这一职业群体,体现了职业伦理和职业道德侧重点的差别。

2.2 职业伦理的实施是双向的,职业道德的实施是单向的

在职业伦理中,任何职业行为都包括实施方和接受方。《准则》规定,图书馆员和其他信息工作者是职业行为的实施方,接受方包括信息资源、用户、社会、任职机构及同事5个对象。职业道德的实施只包含实施方,即只能这样做或不能这样做。

2.3 职业伦理具有他律性,职业道德具有自律性

职业伦理是全体从业者公认的有利于社会的行为规范、社会契约,更具客观性;职业道德是以善和恶、公正和偏私、正义和非正义、诚实和虚伪等道德概念来评价的职业行为,更具主观性。对比图书馆员职业伦理和职业道德,职业道德要求图书馆员在没有外界约束的情况下,能以自身的良心和道德意识,自愿规范职业行为;而职业伦理要求图书馆员的行为不被自己的主观意志左右,受职业伦理规则的强制约束。英国的《图书馆协会职业行为守则》不但规定协会成员应实施的行为和禁止实施的行为,并要求成立监管委员会惩罚违反守则的成员,惩罚措施包括对未严重违反守则规定的成员给予警告处分并进行指导,由监管委员会认定的严重违反守则规定的成员开除或暂停会员身份,给予经济处罚用于支付听证会费用[3]。

2.4 职业精神与职业伦理、职业道德不同

职业伦理、职业道德往往以条文、规定、准则的形式来规范图书馆员职业行为,而职业精神则是图书馆员对图书馆事业所持的信念和追求。程焕文将图书馆员职业精神概括为“爱国、爱馆、爱书、爱人”[4]。《中国准则》颁布后,学术界把对图书馆员职业道德的研究拓展到职业精神方面。与图书馆员职业道德进行对比,“确立职业观念,履行社会责任”要求图书馆员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适应时代需求,勇于开拓创新”要求图书馆员有创新精神;“真诚服务读者,文明热情便捷”要求图书馆员有以人为本的服务精神;“努力钻研业务,提高专业素养”要求图书馆有适应社会变化的学习精神;“发扬团队精神,树立职业形象”要求图书馆员有合作精神。与职业伦理和职业道德相比,职业精神处于更高的精神层面,是职业伦理和职业道德的升华。

综上所述,图书馆员的职业伦理和职业道德存在很多不同,但它们是相辅相成、相互作用的辩证关系。职业道德是职业伦理得以实施的主观前提,职业伦理是职业道德得以实现的保证。离开职业道德,图书馆员所遵守的伦理就失去了积极性和主动性;离开职业伦理,图书馆员所遵循的道德就失去了进行监督的标准,职业行为中的不规范行为得不到有效控制。而职业精神作为职业伦理和职业道德的升华,是图书馆员精神世界的展示,只有深刻领悟图书馆员职业精神,才能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伦理。

3 图书馆员职业伦理建设的必要性

职业伦理建设对图书馆事业发展和学术研究有积极作用。20世纪后半叶我国图书馆员职业伦理建设落后,严重制约图书馆事业的平衡发展和图书馆学研究。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发达国家公共图书馆思想得到广泛传播和普遍认同,我国图书馆员职业伦理意识开始复苏,进而对我国图书馆事业发展起到了催化作用,这是因为职业伦理意识促使图书馆员将职业道德和信念转化为实际行动和实践性的行为规范。

3.1 图书馆员职业伦理建设是社会主义伦理建设的组成部分

社会主义伦理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图书馆员职业伦理建设是社会主义伦理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伦理建设不仅应该继承我国优秀道德传统,而且要善于借鉴和吸收东西方其它文明的有益成分,更要体现社会主义国家的时代精神。每一种职业都有其独特的伦理精神。图书馆在发展过程中,东西方形成了既有共性,也有区别的图书馆员职业伦理,我国历史上的爱书、藏书、修书、护书等传统是东方图书馆员职业伦理的萌芽和雏形;西方历史上的公共图书馆精神,以及平等自由、价值中立和社会责任等思想经过数百年发展,最终成为世界公认的图书馆员职业伦理的主要源头。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目标是最大限度地满足民众的文化精神生活需要。这一目标与《准则》表达的职业信念相契合:“图书馆职业的核心价值是为公众提供有利于社会、文化和经济健康发展的信息服务,因此,图书馆员具有很大的责任。”《中国准则》中也有“履行社会职责”“树立职业形象”“共建社会文明”等表述。

3.2 图书馆员职业伦理建设是我国图书馆事业发展的思想保障

黑格尔曾说:“精神的伟大和力量是不可以低估和小视的。”[5]章海山、徐蕾认为,社会主义伦理精神可以调动人们从事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将理想、信念转化为从事职业活动的动因,促进现代化建设事业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6]。在新中国图书馆事业发展过程中,长期以思想教育和精神号召作为思想武器,这在资源贫乏时代可以集中力量解决一些迫在眉睫的问题,对短期目标的实现具有推动作用,但也往往在推动图书馆事业在某些方面发展的同时牺牲了其他方面的发展。职业伦理建设正好弥补思想教育和精神号召的不足,纠正图书馆事业发展的偏差,使图书馆事业实现全面均衡发展。

图书馆员职业伦理建设可以将图书馆员的理想、信念转化为从事图书馆工作的动因,进而调动图书馆员工作的积极性,最终将图书馆员职业伦理转化为图书馆事业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思想保障。也就是说,图书馆员职业伦理并不只是停留在思想领域中,在一定条件下,作为思想理性的职业伦理会转化为实践理性,通过职业实践推动图书馆事业的全面发展。

3.3 图书馆员职业伦理建设是对读者自由获取信息权利的保障

20世纪后半叶我国图书馆大多对读者实行分类管理与服务,往往以读者的地位、文化程度等为标准分为不同类别,提供不同标准的服务,造成信息获取和利用的不公平。进入21世纪后,我国形成以倡导平等免费服务、自由获取信息为主旨的“新图书馆运动”。“新图书馆运动”表面看是发达国家公共图书馆思想在我国的再次普及,实际上反映了我国图书馆员职业伦理意识的觉醒,对我国图书馆重建职业伦理具有启蒙意义。

对我国图书馆界来说,建立什么样的职业伦理无疑是十分重大的问题。《中国准则》最突出的内容是对读者自由获取信息权利的阐述。2005年7月50余位高校馆馆长签署的《图书馆合作与信息资源共享武汉宣言》宣称:“图书馆是国家和政府为保障公民自由、平等地获取信息和知识而进行的制度安排。最大限度地满足每一位公民(读者)对信息和知识的需求,是图书馆义不容辞的责任。”《准则》规定:“图书馆员和其他信息工作者的核心使命是确保所有人可以获取所需信息,无论获取信息的目的是个人发展、教育、文化生活、休闲、经济活动、还是对于民主的知情、参与和建设。”无论是从世界视野还是从我国发展趋势看,图书馆员职业伦理建设的第一要义都是对读者自由获取信息权利的保障。

3.4 图书馆员职业伦理建设是图书馆法制建设的必要补充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一直没有图书馆法。在图书馆法长期缺位的情况下,部分地方政府通过制定规章制度来规范图书馆工作,但这些地方性规章制度不具备普遍性的约束力。为此,中国图书馆学会等行业组织先后颁布与职业伦理相关的准则或宣言,如《中国图书馆员职业道德准则(试行)》(2002)、《图书馆合作与信息资源共享武汉宣言》(2005)、《图书馆服务宣言》(2008)。这些准则或宣言的文本中虽然没有出现“职业伦理”字样,但在本质上与《准则》相通。通过对这些准则和宣言的解读,不难发现大都是对法律不易涉及的领域进行规范和约束,也就是说,即使颁布图书馆法,关于图书馆员伦理建设的准则或宣言仍然是图书馆法制建设的必要补充,有存在的意义。

4 如何加强图书馆员职业伦理建设

尽管有国际图书馆界的经验可资借鉴,但由于制度差异,我国图书馆员职业伦理建设既不可能完全奉行拿来主义,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只能在借鉴国际图书馆界职业伦理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先解决迫在眉睫的职业伦理问题,然后逐渐开展图书馆员职业伦理的建设工作。我国图书馆员职业伦理建设首先要从促进馆长职业化、馆员专业化和坚持图书馆工作的中立性着手。

4.1 推进馆长职业化

馆员对图书馆职业伦理宣传的第一反应是看馆长为贯彻图书馆伦理标准而树立的榜样,榜样的行为如果与倡导的伦理标准不一致,那么即便这种不一致并非故意,也会不可避免地导致馆员对这些行为标准采取无所谓的态度[7]。可见馆长在图书馆员职业伦理建设上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景晶、程晓勇将高校馆馆长胜任力评价一级指标设为知识、能力和人格素质,其中馆长必须具备的知识包括图书情报知识、管理学知识、学科发展前沿知识,人格素质包含热爱图书馆事业、奉献精神、治学严谨、创新精神、诚实正直、尊重他人、成就动机[8]。我国的现状是:许多图书馆馆长既没有图书馆学学科背景,也不热爱图书馆事业,更不是职业化的馆长。一些高校馆馆长往往由非图书馆学教授担任,一些公共馆馆长大都是政府部门任命的官员。这些非职业化馆长中的相当部分既不具备图书馆员应具备的职业精神,也没有学习和普及图书馆员职业伦理的兴趣。罗国杰认为,职业分工不同,从事不同职业的人们对社会所承担的责任不同,影响着人们对生活目标的确立和对人生道路的选择,以至于不同程度地影响人们的人生观和道德理想,不同职业的不同利益和义务造成不同的职业良心[9]。

发达国家对图书馆馆长的专业背景和从业经历有具体要求,但我国还没有任何制度对各类型图书馆馆长的专业背景和从业经历提出具体要求。许多馆长是“空降干部”和“名誉”馆长,要依靠其推动图书馆员职业伦理建设,难以想象。因此加强图书馆员职业伦理建设,首先要推进馆长职业化;只有提高馆长职业化程度,馆长具有高水准的职业精神,图书馆员职业伦理才有可能成为普遍精神和应有之义。

4.2 加快馆员专业化

图书馆员是专业性很强的职业,发达国家的图书馆员专业化程度较高,我国等发展中国家的图书馆员专业化程度较低。1876年著名图书馆学家杜威在美国图书馆协会成立大会上宣布:“图书馆工作成为专业化职业的时代到来了,今天的图书馆员可以实实在在地把自己的工作称作职业。”[10]这被视为发达国家图书馆员专业化的开始。在发达国家,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图书馆员职业有五大特点:相关法律确认图书馆员的专业地位;有规范的职业资格制度,并依托于专业教育机构;有图书馆员的行业组织;图书馆员职业向全社会开放;图书馆员有较高的社会地位、职业声望和经济收入[11]。

由于图书馆学专业教育起步晚,办学力量弱,加上人事制度等原因,我国图书馆存在大量的非专业馆员。从我国图书馆学教育和图书馆事业现状看,短期内难以实行图书馆员资格准入制度以确保图书馆员的专业化。非专业馆员没有接受过系统的专业学习和训练,对图书馆员职业缺少深层次的理解和精神上的认同,往往对图书馆工作停留在简单操作的认知水平。要向非专业馆员普及图书馆员职业伦理,首先要通过继续教育使之转变成专业馆员。图书馆员专业化不仅是指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上的专业化,更重要的是通过专业化学习增强职业认同感和职业自豪感。只有对具备职业认同感和职业自豪感的馆员才谈得上职业伦理建设。

4.3 坚持图书馆工作的中立性

自马克斯·韦伯提出“价值中立”论题以来,关于“价值中立”的争论从未停止过。赞成者认为,“价值中立作为一种从事科学探究的规范性原则即研究者应持的立场,强调科学探究的客观性和自主性”;反对者认为,由于价值中立在总体上包含根本缺陷但又有局部合理性,因而谁坚持价值中立,谁就无法摆脱价值中立悖论的困境[12]。

2013年3月程焕文发表题为《人有好恶,书无好坏》的博文,引起关于图书馆工作能否坚持价值中立的大讨论。在这场争论中,于良芝认为“书无好坏”是极端相对主义立场的产物,而藏书建设中不得不做出的选择不允许我们持有这种立场。蒋永福认为,文献资源的价值判断权属于读者,图书馆员不能代替读者对文献内容进行价值判断。李超平认为,书有好坏,但读者可以自由阅读,图书馆有推荐好书的责任。俞传正认为,程焕文的博文最直接地表达了中立性这一图书馆职业的核心价值,并引用图书馆学家麦克凯文的话:一个馆员,如果把自己的信仰、政治倾向看得高于馆员职责,如果没有认识到真正的馆员是无信仰、无政治倾向的,他就不可能是好馆员,就背离了作为馆员的信仰,忽视了真正的职责。

图书馆是保存和传播人类文明信息的专业机构,图书馆员作为人类文明信息保存和传播的执行者,应坚持价值中立原则,不宜代替读者进行价值判断和道德评价。这是因为,不同阶级、不同团体、不同职业者的价值观和道德观不同,而且随着时间和空间变化,这些价值观和道德观也有可能发生变化,图书馆员作为人类文明的守护者,应完整地保存和传播人类社会所创造的一切文明信息,而不是断章取义。正如戈曼在新图书馆事业五定律中所阐述的:图书馆服务的使命是为人类文化素质服务;掌握各种知识传播方式;明智地采用科学技术来提高服务质量;确保知识的自由存取;尊重过去,开创未来[13]。

5 结语

马克斯·韦伯认为,人们积极从事职业活动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一种最崇高的神圣目标,经济活动的动因是非经济的东西,人们不是屈从经济力量的强迫,而是自愿的奉献精神促使人们行动。图书馆员作为一种职业,肩负保存和传承人类文明的薪火,而不仅仅是一种谋生手段。我国图书馆员的职业伦理建设中断了几十年,所幸在21世纪之初重新接续上这一度断裂的精神链条。但如何制定一个能被广泛接受的图书馆员职业伦理规范,让图书馆员伦理建设成为图书馆事业发展的内在动力,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万俊人指出,具有技术实用特征的应用伦理问题将会或已然成为当代伦理学研究的重要领域,其重要性与紧迫性只会强化,不会减弱[14]。图书馆员职业伦理是典型的具有技术实用特征的应用伦理问题。图书馆员职业伦理研究亟待图书馆学界和伦理学界的人们投身进来,努力推动我国图书馆员职业伦理建设。

[1]杨国荣.伦理与义务[J].学术月刊,1999(6):4-11.

[2]何怀宏.伦理学是什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8-12.

[3]CILIP.The Library Association’s Code of Professional Conduct[EB/OL].[2014-11-01].http://archive.ifla. org/faife/ethics/lacode.htm.

[4]程焕文.图书馆精神——体系结构与基本内容[J].图书馆,2005(2):3-8.

[5]黑格尔.小逻辑[M].贺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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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付立宏.论图书馆伦理建设[J].中国图书馆学报,2004(5):18-21,26.

[8]景晶,程晓勇.高校图书馆馆长胜任力评价体系研究[J].图书情报工作,2010(23):51-55.

[9]罗国杰.伦理学[M].修订本.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247-248.

[10]王贵选,苏彦朝.我国图书馆学专业教育低落的原因与对策[J].职业时空,2007(9):36.

[11]董明刚.对图书馆员职业专业化的思考[J].现代情报,2002(11):151-152,165.

[12]郭星华.也谈价值中立[J].江苏社会科学,2000(6):86-91.

[13]柯平.图书馆服务理论探讨[J].大学图书馆学报,2006(1):38.

[14]万俊人.走在道德生活世界的前沿[M]//高兆明.伦理学理论与方法(修订版).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3.

Discussion On the Construction of Librarian Professional Ethics

LIULiang,LIYu

This article interprets librarian professional ethics,morals and sprit;and points out that professional morals is a precondition for implementation of professional ethics,professional ethics guarantees the realization of professional morals,while professional spirit is sublimation of professional morals and ethics.Librarian professional ethics construction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socialist ethics construction,the ideological guarante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librarianship,the safeguard of readers’freedom of access information,and the necessary supplement for library legal construction.The authors propose to promote the professionalization of library directors and the specialization of librarians,and maintain the neutrality of library,so as to strengthen the ethic construction of librarian professional ethics.

librarian;professional ethics;professional morals;professional spirit

格式 刘亮,李煜.论图书馆员职业伦理建设[J].图书馆论坛,2015(6):7-12.

刘亮(1974-),男,西北大学图书馆副研究馆员;李煜(1988-),女,情报学硕士,西北大学图书馆助理馆员。

201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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