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斯大林民族理论的再认识*

2015-02-12 23:41张会龙任强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2015年2期
关键词:民族区域斯大林俄国

张会龙,任强

(云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云南昆明,650091)

对斯大林民族理论的再认识*

张会龙1,任强2

(云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云南昆明,650091)

斯大林是民族理论专家,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既有杰出的贡献也有重大失误。斯大林对民族理论发展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发展的重要阶段,其内容也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精辟组成部分,对斯大林民族理论的研究有利于我们全面深刻的了解民族问题的本质,从而为解决民族问题提供理论的借鉴。近年来对斯大林的是非功过的“重评之风”盛行,有过赞誉有过诋毁。本文以客观公正的态度为基本立足点,以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在苏联的运用和发展为基本线索,系统的梳理斯大林民族理论的萌芽、形成、深化、巩固、异化等历史演进过程,进一步科学的揭示斯大林民族理论的发展规律。文章辩证阐述了斯大林的经典民族观、民族平等观、民族自决观、民族区域自治观等精辟观点及其形成的原因、主要内容和影响。最后对斯大林民族理论在苏联民族工作实践中取得的贡献和造成失误做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力求真实还原斯大林民族理论的历史原貌。

斯大林;民族理论;民族问题;民族工作

斯大林是苏联民族问题研究的擅长者和集大成者。从第一篇《俄国社会民主党及其当前任务》起到最后一篇《在党的第十九次代表大会上的讲话》为止,有学者做过专门的统计:在1901—1952年期间,斯大林一共著有关于民族问题方面的著作150多篇,字数多达50万字,其中全文论述民族问题的有94篇,部分论述民族问题的有62篇。[1]斯大林民族理论在学术界褒贬不一,我们有必要对斯大林民族理论做一个全面系统的梳理。

一、斯大林民族理论研究回溯

(一)斯大林民族理论的研究状况、特点及其成就

通过万方数据库知识服务平台检索,检索策略为:以“主题”为检索项;以“斯大林”、“民族”为检索词;以“(斯大林)*主题:(民族)*Date:-2014”为检索表达式;得到检索结果为352篇,其中期刊论文222篇,学位论文125篇,会议论文3篇,外文期刊2篇。

根据检索结果分析,对斯大林民族理论研究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第一是对斯大林民族定义的研究;第二是对斯大林民族政策内容研究;第三是对斯大林民族思想与苏联解体的关系研究;第四是对斯大林民族理论对其他国家民族问题影响的研究。通过比较分析,学术界特别注重对斯大林民族定义的研究,而且研究出现了一大批重要成果且大部分发表于权威期刊《民族研究》和《世界民族》,这些科研成果对于我们深刻把握斯大林的民族理论意义重大。

(二)研究不足及需要提升

斯大林民族理论研究已取得了丰富的学术成果,但该项研究仍有广阔的上升空间。就研究广度而言,大部分研究仅仅是对斯大林民族理论进行简要概括,只有少数文章对斯大林的某个民族理论观点进行单独研究。就研究深度而言,目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斯大林的“民族”定义方面,而对斯大林民族思想的其他方面的深入研究相对缺乏。因此,我们至少可以从三个方面来提升:第一,斯大林是如何把马克思主义学说与俄国民族问题相结合的以及采用了怎样的分析方法;第二,斯大林民族理论与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内在关系及其理论发展的脉络是什么;第三,斯大林民族理论“异化”的原因、过程、结果、影响、警示是什么。

二、斯大林民族理论发展历程

在学术界少有学者对斯大林民族理论发展历程进行过细致的划分,华辛芝以重大历史事件为依据,把斯大林的民族思想产生发展过程分为五个阶段——十月革命前夕(1901.9—1917.8)、十月革命后到列宁逝世(1917.11—1924.1)、列宁逝世到卫国战争前夕(1924.1—1939.3)、卫国战争期间(1941.7—1944.1)、卫国战争后到逝世前(1945.5—1952.10)[1]。与此相类似,顾海良则把斯大林民族理论的发展划分为十月革命以前、十月革命至列宁逝世、1924年以后三个阶段[2]。借鉴上述两位学者的划分标准,笔者划分依据为:重大历史事件加上斯大林革命建设经历及其相关重大民族理论文献的问世,根据这三个条件把斯大林的民族理论发展历程划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萌芽探索阶段(1901年12月以前)。斯大林出生在一个被压迫民族的被压迫阶级家庭,早年以一个“异”族青年的身份一直生活在民族复杂多样的南高加索地区,深谙这里的民族状况。随着俄国进入无产阶级革命时代,农民起义、工人运动和民族解放斗争在俄国风起云涌。众多的马克思主义者被流放到南高加索地区,随之而来的还有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思想,这些思想的传播,让斯大林在民族问题方面有了新的思考方法和角度。1896年,斯大林开始在梯弗利斯正教中学领导学生马克思主义小组研究《资本论》、《共产党宣言》,并经常给工人讲解社会主义,此外还参加一个叫“麦撒墨达西”的秘密社会主义组织,编写了《工人马克思主义学习小组大纲》。在马克思主义逐渐传播开来的情境下,斯大林开始受到列宁、普列汉诺夫思想的深刻影响,其革命观、民族观渐趋形成。1901年12月,斯大林在《斗争报》上发表了第一篇萌芽性的理论论文《俄国社会民主党及其当前的任务》,积极介绍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主义学说,第一次涉及到俄国的民族问题,全面的描述了俄国各民族的生存状况,大胆地揭露了沙俄的民族剥削和民族压迫政策。由此伊始,斯大林的民族思想开始萌芽。

第二,初步形成阶段(1901年12月—1917年9月)。随着斯大林对俄国民族问题的深入观察和研究,在1904发表了《社会民主党人怎样理解民族问题?》。文章第一次全面阐述了俄国的民族问题,不仅分析了俄国当时的民族问题状况,还严肃批评了民族建党的联邦理论。斯大林指出,民族建党是要分裂统一的党,分裂统一的国家,增加民族之间隔阂的错误理论,对无产阶级革命和民族解放运动具有致命的破坏性。在革命低潮期间,众多民族问题出现,如大俄罗斯民族主义猖獗,党内部分党员发生动摇甚至背叛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宣扬民族文化自治优于民族区域自治等思想。针对新出现的民族问题,斯大林在《马克思主义与民族问题》一文中对新形势下的民族问题做了深刻的分析,对鲍威尔等人的民族文化自治、崩得分子的分离主义、高加索取消派以强烈的回击。在这一阶段,斯大林的经典民族定义、民族平等、民族自决、民族区域自治等思想初具雏形,为斯大林民族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第三,深化成熟阶段(1917年10月—1922年11月)。十月革命胜利后,俄国各民族纷纷加入到民族解放运动中,民族剥削和压迫被推翻后,民族地区是继续留在俄国还是独立建国成为最现实的问题。斯大林是民族事务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一方面希望获得解放的民族继续留在俄国,另一方面又要兑现社会民主党对各少数民族的承诺,这一重大现实问题给斯大林提出了严峻的考验。因此,斯大林反复重申民族自决权并将其发展成民族分离权,指出各民族有自愿加入联邦和自愿脱离联邦的权利,也有自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任何势力不得以暴力或其他手段予以干涉。最后斯大林起草了《俄国各族人民权利宣言》,把民族的各项权利以宣言的形式确定下来,用以确保各民族的权利。这一阶段,民族事实上的不平等成为民族平等原则的新元素;苏维埃社会主义原则成为民族自决条件的新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苏俄民族工作的基本原则。

第四,巩固和确立阶段(1922年12月—1929年2月)。为了适应民族问题的新形势,斯大林在《论列宁主义的基础》一文中批判了民族自决,认为民族自决的提法缩小了民族自治权的范围,有可能陷入民族文化自治的圈套之中,而民族分离权的提法则更为科学。在此基础上,他进一步阐述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可行性,把民族区域自治理论作为各加盟共和国加入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的理论基础,同时强调新生的苏维埃政权可以自由的加入和退出苏联。最后,斯大林的民族理论以1922年的《苏联成立宣言》、《苏联成立条约》和1924年的《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宪法》等法律文件的形式予以巩固和确立下来。

第五,异化阶段(1929年3月—1953年3月)。1929年3月,《民族问题与列宁主义》问世。斯大林再次论证了民族的定义,同时补充了民族发展和民族消亡的规律等理论。不可否认,这篇文章中的部分理论是科学合理的,但斯大林对于其他人的补充、修正意见,置之不理甚至严厉指责。斯大林指出“承认俄国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是唯一的正确理论”[3](P395),同时禁止一切关于民族问题的讨论,1936年12月5日,斯大林按其个人意愿主导了1924苏维埃社会主义民族共和国宪法的修正。从此,斯大林垄断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阐述权和发展权,斯大林的民族理论开始向“异化”的道路转变。这些异化的理论最终导致了严重的后果,有学者指出“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之后,苏联的民族工作就出现了许多重大的失误和错误”[4]。在此之后,斯大林否认民族问题的存在甚至将民族问题直接等同于阶级问题,用阶级斗争的思维处理民族关系,使得苏联民族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唐科斯指出“民族问题在苏联面临的所有问题中是最需要解决也是最难解决的问题”[5],但是斯大林却将最该解决和最难解决的问题避而不谈,使得民族问题陷入了死胡同,最终积重难返。

三、斯大林民族理论思想体系

概括起来看,斯大林民族理论思想体系主要包括经典民族观、民族平等观、民族自决观、民族区域自治观等四项内容,这四项内容共同构成了斯大林民族理论的主体内容,它们之间相互联系、彼此支撑、互为佐证。

(一)经典民族观

斯大林对民族定义是:“民族是人们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3](P28)。可以看出斯大林民族定义主要包括三个内容:第一,民族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且和其他的历史现象一样都具有自身的产生、发展、消亡的规律;第二,民族必须包括: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的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四个特征;第三,民族是具有相对稳定性的人们的共同体。

斯大林民族定义的提出主要是针对当时俄国出现的现实民族问题。随着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俄国国内的联系日益加强,在经济上,民族之间往来频繁,经济联系不断加强;政治上,民族通过参与政治选举、参加政治社团等方式进入到国家政治生活中;经济的密切联系和政治活动的频繁进一步促进民族之间的整合;致使各个民族的民族意识逐渐觉醒。针对日益觉醒的民族意识和活跃的民族政治活动,当时的俄国统治者采取了打压政策。历史的积淀加上当权者的高压,引起了当时各少数民族的强烈不满与反抗,波兰的沙文主义、鞑靼的伊斯兰主义等民族主义运动风起云涌。斯大林面对巨浪滔天的民族主义指出“民族主义的浪潮日益汹涌的逼来,大有席卷工人群众之势。解放运动愈低落,民族主义的花朵就愈加怒放。”[3](P25)这样的现实情况给俄国的无产阶级革命运动造成严重的威胁。首先,民族建党理论,这个理论无疑会破坏各民族无产阶级的团结,不利于俄国无产阶级统一领导;其次,民族文化自治,崩得分子提出按照民族成分成立相应的民族机关来管理该民族的文化事业,这样一来直接威胁到社会民主党的统一;最后,高加索取消派主张取消革命斗争,主张公开进行的、合法范围内的活动,反对秘密成立社会民主党,对无产阶级革命造成了消极的影响。针对这些情况俄国的社会民主党面临着分裂的危险,无法进行统一的革命斗争。

斯大林的民族定义正是在此复杂的社会历史背景下应运而生的,具有巨大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在政治上,斯大林民族定义的提出给崩得分子致命一击。斯大林强调民族的四个特征缺一不可,任何特征的缺失都不能称其为民族,这样的精辟论断是对崩得分子民族文化自治的最好回击。另外,斯大林还对鲍威尔等人的民族定义作了批判,认为鲍威尔的民族定义是一种精致的民族主义,是用唯心主义的针线缝制而成的理论。在认识上,斯大林超脱了鲍威尔等人的唯心主义立场,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来观察和解释民族现象,在对民族现象的认识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斯大林民族定义是时代的产物,有效的阻击民族主义思潮、纠正了部分社会民主党人在民族问题上的错误看法和主张,维护了统一的无产阶级运动,具有强烈的现实针对性。同时,斯大林的民族定义也是“民族”定义史上的一座丰碑。

(二)民族平等观

斯大林对民族平等的认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政治和法律上的平等,即在国家层面一切民族享有同等政治权利和法律地位;第二,各民族事实上的平等,即各民族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都要事实上的平等。美国学者指出“在沙俄统治的数百年间各级统治者对各族人民实行了残暴的统治,对他们进行疯狂的迫害与掠夺,沙俄帝国被形象地比喻为各民族的监狱”[6](P20),由此可以看出俄国各少数民族在政治和法律上深受压迫。斯大林对民族平等做了“两步走”的安排,第一步,在俄国无产阶级革命时期,斯大林主要强调政治和法律层面的平等,提出生活在俄国的一切民族不论大小都处于同等的地位,在法律与政治上拥有相同的权利,各民族要团结起来反对沙俄的民族压迫、民族歧视,打开各民族监狱的大门,实现法律和政治上的平等。第二步,在苏联建设时期,各少数民族在政治和法律上基本实现了平等,斯大林转而着重突出民族之间事实上的不平等。

斯大林看到大俄罗斯民族和其他民族(部族)、先进民族和落后民族、文化发达民族和文化不发达民族之间都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平等现象。斯大林指出由于旧的社会制度导致了各民族之间的发展存在着事实上的巨大差距,这些差距的存在使得落后民族不能充分享用法律所赋予的平等权利,使得法律所规定的民族平等成为一纸空文。斯大林在《民族问题的提法》一文中指出“民族权利平等本身是重要的政治成果,如果没有足够的手段实行这个极其重要的权利,那它就有变成空谈的危险”、而且“不能只限于‘民族权利平等',还必须从‘民族权利平等'转到采取各种民族事实上的平等的办法”[3](P195—196)。在此基础上斯大林提出了事实上的不平等的概念是落后民族的劳动群众没有力量像先进民族的劳动群众那样享用“民族权利平等”给他们的权力[7]。

斯大林关于民族平等理论的主要贡献在于:第一,提出和解释了民族间事实上不平等的基本含义;第二、深刻地认识到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是民族摩擦的根源;第三,详细地阐述形成民族间事实上不平等的社会历史原因;第四,清醒地察觉到消除民族不平等现实的长期性和艰巨性[8]。

(三)民族自决观

斯大林认为民族自决权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必要条件,在《马克思主义与民族问题》一文中探讨了民族自决的含义,他认为民族自决权是各民族有权按照自治原则不受外力干扰,自己处理本民族的事务的权利。民族自决权的提出为多民族劳动者之间打下相互信任的基础[9],从而赢得少数民族对革命的广泛的支持。沙皇俄国统治时期在俄国推行民族压迫与民族同化政策,致使少数民族处于被压迫、被奴役、被歧视的生活状态。斯大林为了获得各民族对革命的支持,提出少数民族具有自决权,一方面彰显革命党人一贯坚持民族平等主张,另一方面表明革命党人的民族政策与沙皇民族政策的一刀两断。民族自决权的提出获得少数民族的赞同与拥护,少数民族加入到民族解放的浪潮中,为推翻沙皇专制做出了巨大贡献。

随着无产阶级革命的胜利,俄国内民族问题有了重大的转变,新生的苏维埃面临着分裂主义和国家解体的威胁,为此斯大林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民族自决理论,指出民族自决权实施既要不损害其他民族利益又要有益于多数劳动群众,民族自决的本质是劳动群众的自决而不是反革命的资产阶级的民族自决,民族自决应当符合社会主义的原则。新丰富的民族自决理论一针见血的指出资产阶级企图利用民族自决权来推翻无产阶级政权实现自身阶级利益的阴谋。为了适应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建设,斯大林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民族自决观,将其演变为民族分离权,提出“凡居住在俄国一定区域内而不能或不愿留在国家整体范围内的民族都有分离的权利”[3](P87),民族分离权的提出是确保民族平等与民族自治的重要基础。

(四)民族区域自治观

民族自治存在两种观点,一种是以鲍威尔为代表的民族文化自治,即跨区域的文化自治,另一种是斯大林的民族区域自治,即以地域为基础根据民族地方特点进行管理的一种处理民族关系的方式。斯大林批判鲍威尔等人的民族文化自治理论的错误提法,指出民族文化自治的本质是“俄国应该成为联盟,而民族应当成为个人联盟,不管这些个人居住在国内的哪一个地区,都应当凑成统一的共同体”。[3](p94)斯大林认为民族文化自治只是属于民族自决中的“文化”部分,抛弃了政治上和法律上的部分,从根本上是不符合俄国民族问题的具体情况的且具有不切实际性和不可操作性。

在此基础上斯大林提出了民族区域自治理论:以地域为基础,有着特殊民族生活习惯和生活条件的边疆民族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斯大林所指的民族区域自治必须满足三个内容:第一,有一定的地域空间作为自治实施的载体;第二,区别于主体民族的特殊的民族生活方式和习惯;第三,自治区域应位于俄国的边疆地区。斯大林针对现实情况对民族区域自治添加了新的条件,指出“苏维埃政权绝不反对自治,它主张自治,但是它主张的全部政权掌握在工人和农民手里的自治,是各民族资产阶级者不仅无权执政而且无权参加政府机关选举的自治,”[3](P122)这种民族区域自治应该是在区域中央委员会统一领导下按照苏维埃原则建立的民族区域自治。斯大林进一步分析了民族区域自治的三大优势:第一,民族区域自治的实行可以跨过文化自治实行全面的自治;第二,区域自治不是按民族划分,有利于消除民族间的壁垒;第三,有利于本地区自行发展生产力。1924年苏联把民族区域自治理论作为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的联邦形式的理论基础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并且指导着苏联的民族工作实践。

斯大林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有杰出的贡献也有重大失误。斯大林后期对民族问题的误判给民族工作造成了巨大的灾难。斯大林不仅在民族理论方面陷入了主观唯心主义,而且在思维方法上陷入了教条主义,主要体现以下四个方面:第一是在民族的定义方面,前文斯大林在《民族问题与列宁主义》中对“民族”的定义做了二次论证。斯大林对梅什科夫等人对“民族”添加新的含义和要素的行为提出严厉的批评,认为其大错特错,其修正行为是对资产阶级民族主义者的辩护,斯大林教条式的认为他所提出的“民族”定义是党内公认的唯一正确的概念;第二是在民族平等方面,斯大林在民族平等方面只是片面的提出先进的民族在各方面对落后的民族进行帮助,而不从大民族自身的立场去考虑。第三是民族问题发展规律方面,1936年斯大林错误地认为苏联的民族问题已经解决,苏联已经消灭了各民族事实上的不平等。在此以后民族平等原则在民族工作中遭到严重背离,具体体现为鼓吹大俄罗斯主义,强迫民族迁徙,强制推行俄语等;第四是在民族自决和民族自治方面,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是以加盟共和国的形式组成的,但是在具体的实际操作过程中,表面上看起来是联邦制,而其本质上是高度集权的单一制。政治上的高度集权的党国领导体制,严重剥夺了加盟共和国的自主权,各加盟共和国基本上丧失了主导权,一切听命于联邦中央,严重违背民族自决和民族自治原则。

四、斯大林民族理论的双重影响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斯大林的民族理论既有科学合理的成分,也有消极失误的内容,其理论发展的过程也经历了由健康合理向异化极端的转变。因此,斯大林的民族思想不可避免地产生了正反两个方面的影响。

(一)积极影响

有学者指出斯大林的贡献主要涉及“关于民族平等的问题;关于民族语言的问题;关于培养民族干部的问题;关于发展民族经济的问题;关于民族文化的问题……事实上正是基于斯大林在这些问题上的贡献,才形成了苏联社会主义民族政策的基本框架。”[10]由此看来,斯大林民族理论一经形成就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无疑有着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理论意义。

1.指导了俄国革命和苏联民族问题治理的实践

斯大林民族理论是在俄国革命时期萌芽、发展、巩固、完善起来的。在革命早期,斯大林对民族问题的一系列经典论断,犹如黑暗中的一盏明灯,照亮了整个民族解放运动的前程。在沙皇俄国的专制统治之下,大俄罗斯族民族主义盛行,统治者强行推行民族同化,离间民族间的感情使得各民族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长期积累的农奴问题、土地问题、民族压迫问题一时间犹如火山喷发,来势汹汹。斯大林敏感的把握到,民族问题是推翻沙皇专制的一把利剑。斯大林在解决民族问题上提出自己独到的看法,用革命党人的实际行动表明与沙皇的民族政策彻底决裂。斯大林用民族的经典定义回击崩得分子的民族分离主义,倡导各民族应该联合起来反对沙皇的民族压迫,各民族无产阶级要大联合大统一一同作斗争;用民族平等来反对大俄罗斯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促进各民族的共同发展与进步,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民族事实上的不平等。斯大林民族理论指导了俄国革命和苏联民族问题的实践,改善了俄国境内的民族关系,民族间的仇恨和隔阂逐渐的消解。

2.形成了苏联完整的民族理论体系

斯大林的民族理论是一个丰富的、完整的理论体系,它主要包括经典民族观、民族平等观、民族自决观、民族区域自治观等精辟论断,这一系列正确的论断形塑了苏联民族工作的基本框架。斯大林民族理论不是割裂的,各个论点之间有着严密的逻辑关系:首先,经典民族观是斯大林看待和解决民族问题的逻辑起点;其次,民族平等是民族自决的重要指导原则;再次,“共同地域”为民族区域自治提供理论支持;最后,民族自决与民族区域自治是民族平等的重要体现,又是民族平等理念的重要制度保障。斯大林的民族理论是在长期的民族工作实践中总结归纳出来的,既有强烈的现实针对性又有具体的实践操作性,民族平等、民族自决、民族区域自治指导了各民族自治共和国的建立,促成了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建立与建设。

3.催生了苏维埃的新型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沙俄扩张把许多非俄罗斯族逐渐吞并到俄国,促使俄国版图的不断扩大,民族数量随之增多,民族关系日趋复杂。一方面,统治者为了保持占领地区的安全和稳定采取了羁縻和控制的政策,以大俄罗斯民族主义对其他民族实行民族压迫和民族剥削,在少数民族民族之间,强行推行俄罗斯化,试图造就一种语言、一个民族、一个皇帝。另一方面,统治者为防止少数民族之间的联合,在少数民族之间实行离间,制造仇恨与隔阂来稳固统治。民族问题的长期积累使得民族内部、民族之间的关系变得紧张而复杂,民族之间经常敌视与仇杀。构建和谐的民族关系成为斯大林首要面对的重大难题。斯大林为改善民族关系提出了民族平等、民族自决、民族自治等思想并且付诸于实践。

民族平等、民族自决、民族自治等思想的落实促使各民族真正的认识到沙俄民族政策的本质,促使各民族解放意识逐渐觉醒,各少数民族都积极加入到民族解放运动中。在革命时期,斯大林倡导民族之间超越民族身份进行亲密的革命合作,“为了无产阶级的胜利,必须不分民族地把一切工人联合起来。”[11](P30-31)在革命成功以后,独立的民族有权自由决定是分离还是留守。在斯大林民族理论的指导下,解放的各少数民族纷纷建立民族区域自治、民族自治共和国。通过斯大林一系列的努力使得苏联的民族关系有了较大的改善。使得各民族的关系发生了本质的变化,在政治法律上实现了平等;在经济上实行经济发达民族帮助落后民族;在文化上各个民族繁荣自己文化,加强彼此之间的交流,一时间苏联民族关系和谐融洽,斯大林指出“制造民族纠纷的主要势力级剥削阶级已经不存在,培植民族不信任心理和燃起民族主义狂热的剥削制度已不在……因而建立了各民族在统一的联盟国家体系中真正兄弟合作的关系”。[12](P106-107)在各民族兄弟般关系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苏维埃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

4.确立了苏联民族工作的基本准则和框架

十月革命以前,民族工作的主要内容就是反对民族压迫,维护民族团结,保障无产阶级革命的统一性。十月革命以后,各民族在法律和政治上都获得了同等权利实现了平等。民族工作转向既保护现有成果,又要根据新的历史条件转变民族工作思路,于是斯大林制定了民族工作的基本准则和框架。

斯大林的民族工作准则和框架主要包括:坚持民族团结,充分尊重民族意愿;坚持民族平等,努力消除事实上的不平等;反对大俄罗斯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大力提升落后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水平。按照这些原则,又制定出详细的民族工作的计划并加以实施:政治上,在苏维埃中央政府的帮助下各民族建立了的苏维埃自治政权,民族自治政权的建立极大的改善了民族之间的关系,为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打下坚实的政治基础。文化教育上,斯大林认为要为各民族文化发展创造良好的机遇和充分的条件,全力提高民族的文化水平,广设学校和教育机构[13](P211-212),具体措施是鼓励使用本民族语言,大力发展民族教育等。经济上,采用先进民族帮扶落后民族,斯大林强调“给经济上落后的各民族的劳动群众以真实的、经常的、真诚的和真正的无产阶级的帮助”[3]P(236),要从资金、技术、政策等方面给予少数民族支持。此外,还根据民族地方自身特点,灵活的运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解决实际民族工作中的问题。这样一来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俄国历史遗留的民族问题,开启了民族工作新篇章。

(二)消极影响

斯大林民族理论在后期异化过程中逐渐偏离其民族理论走上不健康道路,使得苏联后期的民族工作严重违背民族平等原则和民族区域自治原则,使得苏联的民族问题不仅得不到有效的解决,而且给民族工作造成了巨大的消极影响。

1.民族问题超前化

苏联前期,在斯大林民族理论的指导下,民族工作有条不乱的展开。民族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民族关系和谐、民族经济发展、民族间的隔阂逐渐消失,这些巨大的成就使得斯大林转变了对民族问题的看法。1933年斯大林宣布“一国建成社会主义”,1936年斯大林又宣布苏联已经基本上实现了社会主义,因此斯大林提出剥削阶级的消失和制造民族主义和隔阂的制度已经消失,各民族已经实现了全面的平等,因此民族权利根本不会受到损害了,在此基础上得出苏联已经一劳永逸的解决了民族问题的结论。1952年,苏共十九大政治报告宣称苏联已成为全世界真正民族平等与合作的榜样和典范[14]P(175)。斯大林的“建成论”是在民族问题上的一个重大失误。斯大林对民族问题的误判致使苏联的民族问题长期得不到重视甚至一直被忽略。在此种情况下,行政直接干预民族问题的研究,民族理论停滞不前导致民族地方的政治、经济、社会、教育、文化等事业遭到严重的破坏。

2.民族问题阶级化

斯大林把民族问题直接等同于阶级问题的论断,导致阶级斗争的祸水引向了民族问题领域。斯大林混淆了民族与阶级的关系,事实上民族和阶级是属于不同的范畴,民族是对人类的一次划分,阶级是在民族划分的基础上的二次划分,所以阶级问题的解决不能替代民族问题的解决,民族问题的解决也不能代替阶级问题的解决。斯大林错误地使用阶级和阶级斗争概念来代替和掩盖社会主义时期的民族矛盾,把阶级斗争的方式运用在处理民族关系之上,斯大林把处理民族问题上与其在不同观点和政见的人视为“资产阶级民族主义分子”,提出民族主义是社会主义的敌人。大量少数民族干部被冠以民族主义的罪名,导致众多的少数民族干部被迫害。在卫国战争期间,以破坏革命或通敌叛国等理由对少数民族进行强制迁移,造成民族关系紧张,民族间的矛盾和仇恨大规模爆发。民族问题的阶级化为以后苏联的解体埋下了祸根,也是苏联民族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根源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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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中国社会科学院苏联东欧研究所、国家民委政策研究室编译.苏联民族问题文献选编.北京: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

(责任编辑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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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0681(2015)02-0030-07

张会龙(1979-),云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任强(1989—),云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

2014-12-08

第56批中国博士后面上资助项目“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族际政治整合功能研究”(2014M56113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当代中国族际政治整合的理论与实践研究”(14CZZ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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