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信息传播中的媒介融合

2015-03-01 23:45徐占品刘聪伟朱宏
新闻爱好者 2015年6期
关键词:传播者救助灾害

□徐占品 刘聪伟 朱宏

灾害信息传播中的媒介融合

□徐占品刘聪伟朱宏

灾害信息传播中的媒介融合有利于避免灾害信息传播资源的浪费,有利于满足受众对灾害信息的特殊需求,有利于最大限度地整合各种灾害救助力量。实现灾害信息传播中的媒介融合,需要改革融合观念、提升融合能力,需要突破技术瓶颈,需要打造品格一致但内容各异的信息产品。理想的灾害信息传播媒介融合,应该融众媒灾害信息传播之长,以技术手段实现传受互通,实现“大众传播、群体传播、人际传播”相结合的多维度传播,培养出具有融合传播意识和融合传播能力的传播者和较高媒介素养的受众。

灾害信息传播;媒介融合;意义;路径;图景

20世纪80年代,美国马萨诸塞州理工大学的浦尔教授提出了“媒介融合”这一概念。浦尔教授强调的“媒介融合”,更多地指向各种媒介之间的合作和联盟。[1]20世纪90年代,媒介融合的理念进入中国,当时的新媒体崭露头角,尚未对传统媒体形成致命的冲击,当时的国内学者,也都是以传播内容融合的维度来探讨这一概念。新世纪以来,随着互联媒介的快速发展,从电子商务到微博、微信,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此时的媒介融合,正在成为传统主流媒体应对激烈的媒介竞争,主动寻求走出发展迷局之路的悲壮之举。2014年5月,中宣部部长刘奇葆撰文指出,要加快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2]2014年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这也标志着全国媒体融合发展工作全面启动。[3]

一、灾害信息传播中媒介融合的重要意义

灾害信息传播的特殊之处在于特定的传播内容,灾害信息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若预警预报信息不及时,可能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灾情救援信息不畅通,可能会延误灾害救助的“黄金72小时”,造成二次伤害;灾后重建信息不透明,舆论监督不到位,极易出现各种工程问题直至引发社会问题。因此,实现媒介融合,强化灾害信息传播效果,对于最大限度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具有重要意义。

(一)媒介融合有利于避免灾害信息传播资源的浪费

灾害信息传播过程中,无论是媒介管理机构还是新闻传播者,抑或是普通受众,他们的传播目的是一致的,即满足灾害救助需求和满足受众的知情权。从灾害事件到灾害信息,需要政府传播者、媒介传播者和公众传播者的趋利性“把关”和符号化“加工”。[4]这个选择的过程,是由“有限的新闻传播媒介及其有限的版面空间或节目时间与无限的新闻信息之间的矛盾决定的”[5]。灾害事件中,各种媒介的版面和时间是有限的,这些空间和时间的利用效率影响着防灾、救灾、重建的开展情况,关涉成千上万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这是灾害信息传播的独特价值,也是不同于其他信息传播活动的特别之处。

我国当前的灾害信息传播仍然处于分散状态。由于缺乏完善的信息生产、发布和反馈机制,各种媒介形式和各个媒体单位都按照自身定位和传播者个体偏好来生产和转载信息。从微观层面来看,可能某一家媒体的灾害信息传播是成系统、有节奏、严把关的,但是当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交织在一起,尤其是互联网对传统媒体中的灾害信息进行二次或多次转载后,在草根思维的运作下灾害信息实现重新组合,原来的系统性和节奏性被打破,宏观层面上的灾害信息传播往往呈现出两极分化,信息感情色彩浓郁、与现实反差强烈的煽情信息被反复传播,而一些动态性和知识性的实用信息则被遮蔽。这就直接导致了受众在每一次灾害事件发生之后,除情感上的悲伤和感动之外,并无实质性的获得。

正是媒体的这种灾害信息传播乱象才让我们更加期冀媒介融合的实现。对于灾害信息传播来说,媒介融合并非一种无奈的突围之举,而是最大限度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的必要和重要举措。媒介融合的实现,可以避免灾害信息传播中的资源浪费。一方面,构建一种“大媒介观”,在灾害事件中摒弃门户之见,有序引导各媒介真实、及时、全面、理性地传播灾害信息,为政府决策、灾害救援、受众知情提供专业化帮助。另一方面,按照国家层面的要求,加强对新媒体的监管,强化新媒体的主流舆论引导能力,占领灾害信息传播的新媒体阵地,保证传统媒体的信息在进入新媒体时不走样、不误读,避免次要信息被无限复制,保证重要信息的版面、时间和网络曝光度。除此之外,还要规范灾害事件中信息传播者进入灾区的数量,这既是为了减轻灾区救援的负担,也是为了更好地节约新闻资源,强化深度报道,进一步扩大灾害信息传播效果。

(二)媒介融合有利于满足受众对灾害信息的特殊需求

灾害信息传播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受到政治、经济、文化以及防灾减灾科技发展水平的影响。以地震灾害为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国家对地震预报意见实行统一发布制度,全国范围的中长期预报由国务院发布,省市区行政区域范围的地震预报意见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程序发布。除学术研究之外,地震预报意见是严格禁止个人向社会发布的。同样地,很多自然灾害的预报预警信息发布主体都是有限制的,这些规定都直接影响着灾害信息传播的全过程。

桑德拉·波尔-罗凯奇和迈尔文·德弗勒共同提出了依附理论,该理论认为有两个因素决定了人对各种媒介的依附程度。第一,媒介能够满足人们的需求越多,人们对媒介的依附程度就越高;第二,社会稳定性出现问题的时候,人们对信息的依附程度就会增长。[6]这和笔者近年来在汶川地震灾区、鲁甸地震灾区进行田野调查的结果是一致的,重灾区的访谈对象都明确表示在灾害发生之后,对主流媒体上的新闻报道尤其是中央电视台和省级卫视上的灾害信息,依赖程度强,信任程度高。

灾害救助和防灾减灾视阈中的受众信息需求的特殊性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强时效性。2014年鲁甸地震发生后,相关部门为昭通市区和昆明市提供了几秒到几十秒的地震预警。[7]这短短的几十秒时间决定了民众逃生和重大工程项目的避灾举措。如何在最短时间内将预警信息传至每个公众,是媒介担负的重任。二是信息接收的快捷性。受众是按照媒介划分的,而灾害事件是分区域发生的。如何保障灾害发生后,政府、媒体和受众能以最快捷的方式获得信息,是关乎灾害救助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三是灾害信息的完整性。碎片化的信息极易造成灾害救援组织和受众的误判,从而制约灾害救助。2008年汶川地震发生后,由于未能及时整合灾情信息,导致北川等Ⅺ度烈度区和陕、甘、渝、滇等Ⅸ度、Ⅷ度、Ⅶ度烈度区的救援滞后。

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融合发展可以满足受众对灾害信息的特殊需求。建构一种跨媒介的灾害信息传播机制,打造及时、完整、系统的灾害信息传播平台,以高质量的灾害信息传播赢得受众的惯性关注,培养受众在灾害事件中信息接收的“条件反射”,将灾害事件与灾害信息之间的时间差缩为最短,将会大大降低灾害事件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灾害信息传播平台集各种媒介信息传播的优势于一体,并实现对灾害信息传播的严格把关,保证灾害信息的完整性,有利于灾害救助的顺利开展,有利于满足受众的知情权,有利于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有利于防灾减灾科普宣传。[8]

(三)媒介融合有利于最大限度整合各种灾害救助力量

主流媒体的灾害信息传播需要经过严格的把关,信息的真实性程度高,传播过程规范。但是新媒体也参与到了灾害信息的传播中来,倾向于使用新媒体的公众传播者媒介素养良莠不齐,传播动机各有不同,符号编码能力也相差甚远,由于缺乏专门的信息传播业务训练,其在灾害事件中发布的信息真假难辨。无论是传播者还是受众,他们都全力追求信息的真实性,这种真实并非一种客观的“真实”,而是一种主观的“真实”,是他们根据自身的知识经验进行的个人化判断。灾害事件中传统主流媒体传递的信息受到媒介本身权威性和公信力的迁移影响,受众在无力判断信息真伪的情况下,倾向于作出“属实”的判断。但是在发布门槛低的新兴媒体上,参差不齐的信息乱人耳目,一些虚假信息常常被当作“事实”传播。这种杂乱的信息生态,甚至会影响到传统主流媒体,并借助主流媒体扩大影响,直至误导灾害救助。

灾害信息是灾害救助顺利开展的“指南针”,无论是前线的专业救助还是后方的社会救助都需要很强的针对性,灾害信息是连接救助对象和各种救援力量之间的通道。多种救援力量的组合构成了我国灾害救援的框架,其中包括军队救援、消防救援、医护救援、专业救援组织救援(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自救互救力量、志愿者、社会公众捐助救援和国际救援。这些救援组织和个体平时分布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受灾时迅速集结奔赴灾区开展救助。如何整合和引领各种救援力量快速、高效、准确地投入救灾,如何协调各种救援力量之间的分工和合作,最大限度地发挥救援力量的合力,这就不单单需要建立综合协调的救灾指挥部,还需要灾害信息传播媒介收集灾情、发布信息,引导灾害救助的方向。

灾害信息传播中的媒介整合,就是建立一个灾害信息发布的信息指挥中心,通过对各种信息进行专业化的筛选和鉴定,将灾区的救助需求及时反馈给救灾指挥部,并快速将救灾指挥部的指令发布出去,增加各种救援力量的救灾针对性。信息指挥中心根据灾区受众和外围受众信息需求的不同,进行信息分流传播,以保障灾害信息的到达率和传播效果。

二、灾害信息传播中媒介融合的实现路径

媒介融合既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也是一个发展的目标。在灾害信息传播过程中,要实现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深度融合,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灾害信息传播的观念融合

观念上的融合体现在宏观层面,就是媒介信息管理上的融合。灾害信息传播不同于常态的信息传播,由于灾害事件常常造成重灾区的交通、电力、通信中断,这就导致了灾区的信息难以传播出去,外界的信息无法传播进来。除此之外,灾害的预报预警信息也需要特殊的发布主体按照特殊程序进行发布。正如麦奎尔所言:“任何对于媒介组织、媒介工作的理论性解释,都必须要考虑在组织之间或组织外部不同的关系形式。”[9]灾害信息传播不只关涉各类媒介,更是关涉了灾害管理部门,同时还需要通信部门、交通部门、电力部门的通力合作,才能保证灾害信息传播中媒介融合的实质性实现。2014年8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发布的关于媒介融合的意见正是体现了国家层面的媒介融合理念,高规格的推进可以有效破解部门之间的利益隔阂,最大限度地推进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融合发展,也为灾害信息传播中的媒介融合扫除了障碍。

观念上的融合体现在中观层面,就是媒介定位上的融合。媒介融合的主体是各类媒介,从我国近年来媒介融合的实践来看,传统媒体尽管都认识到了媒介融合是媒介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尚无成功的案例,传统媒体的发展陷入了“不融必死,早融早死”的怪圈。其实,目前的这种现象是意料之中的,毕竟这种自我发展式的媒介融合具有明显的自发性、局限性,缺乏打破媒介之间利益壁垒的勇气。在灾害信息传播过程中,媒介融合仅仅体现为传统媒体信息的网络发布,这种“重形式轻内涵”的融合方式只是一种简单的媒介联合,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融合发展。灾害信息传播中的媒介融合,应该是一种高位融合,是打破利益格局重新进行媒介定位的融合,需要各种媒介重新审视自身的传播优势,结合灾害信息传播的实际,在灾害事件中“有所为有所不为”,以优势资源打造核心竞争力。

观念上的融合体现在微观层面,就是传播者的融合观念。狭义上的传播者是媒介的最小细胞单元,是信息生产和发布的直接承担者,传播媒介塑造传播者。反过来,那些直接生产媒介产品的工作人员的个性特征也会影响媒介的内容和发展态势。灾害信息传播中的媒介融合,需要传播者个体观念上的改革,才能形成合力。灾害信息传播者可以分为政府传播者、媒体传播者和公众传播者[10]。在这三者之中,政府传播者和媒体传播者在组织压力之下,媒介融合发展的观念易于形成。但是公众传播者主要是松散的个体,其传播目的也各不相同,引导其认识媒介融合的重要性难度相对较大。可见,在整个复杂的传播过程中,媒介融合并非指向传播媒介一个要素,传播者、信息、受众和传播环境,都应该积极指向媒介融合这一目标,才能从根本上实现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融合发展。

(二)灾害信息传播的技术融合

灾害信息传播中的媒介融合还需要突破技术难关。前文述及,灾害事件发生后,常常造成重灾区的交通、电力、通信中断,这就会形成两个不同传播环境的区域。在重灾区,外部信息的“传进传出”需要得到技术层面的保障。在救援现场,提高救援效率的前提是了解受灾人员的被困地点,但是目前,除了生命探测设备和搜救犬等手段,尚无更有效的方法。灾害信息传播中的媒介融合在技术手段上有更高的要求,灾区内外的信息实现无障碍传播,同时要求个人求救信息的发送突破技术瓶颈,打造一个多功能的技术平台。一方面脱离灾害信息传播的物质依赖性;另一方面接入人际传播,就可以实现灾害救助和信息传递的双重功能。

灾害信息传播可以分为灾害信息生产、灾害信息发布和灾害信息反馈三个环节。在每一个环节上,都对媒介技术有明确的要求。在灾害信息生产环节,进入灾区尤其是重灾区的媒体范围十分有限,媒介已经预留了大量版面或时间需要相关内容的填充,进入灾区的传播者要最大化地发挥作用,就需要具备全媒体思维,将印刷媒介、广播电视媒介和互联网媒介的特点综合考虑,要保证生产出来的信息可以被最大限度利用。灾害信息传播中的发布环节,就是要重点考虑如何将灾害预警信息传至每一位利益相关者和如何使灾害信息迅速进入灾区指导救援。灾害信息传播的反馈环节,则要求打通灾区受众向灾害信息平台的反馈渠道。灾害救助一方面需要由上而下的指令发布,另一方面还需要由下而上的需求反馈,通过技术手段对上述两类信息进行处理,才能保证灾害信息传播中各媒体之间深度融合的实现。

(三)灾害信息传播的产品融合

灾害信息是灾害信息传播全过程的连接要素,紧密关联着传播者、传播媒介和受众,灾害信息传播效果的评价也是以灾害信息和受众之间的互动反应为对象的。无论是观念融合还是技术融合,最终指向的都是灾害信息传播中的产品融合。

灾害信息传播的产品融合,指向两个维度。第一个维度是媒介维度,针对不同媒介的灾害信息传播优势,生产出各具特点的信息产品,产品融合不是生产同质化信息,而是要保证信息的多样性,以满足各类受众的灾害信息需求,同时对灾害信息进行宏观把握,防止各个信息传播平台之间的灾害信息互相解构,导致对灾害救助产生消极影响。第二个维度是信息维度,任何媒介都不会单一生产灾害信息,这是由媒介发展的需求、受众的信息需求和灾害事件的特点共同决定的。但是在处理灾害信息和其他信息版面及时间关系时,常常出现不协调的现象。2014年8月3日,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发生6.5级地震,8月5日的《春城晚报》进行了专题报道,头版头条是《李克强总理徒步进入震中》的标题新闻,A02版“春城时评”刊发本报评论员文章《用行动诠释生命至上的最高伦理》,从A04到A14共11个版都是地震相关信息,但是在A03广告版上用整版刊登了一幅红色的财神图片和大号黑体广告语“巫家坝起立,全昆明鼓掌”。无论是视觉效果还是内容的感情色彩上,都与前后的版面产生了巨大反差,大大消解了地震专题报道营造的救灾氛围。

三、灾害信息传播中媒介融合的未来图景

在灾害信息传播中实现媒介融合,是灾害救助的客观需要,也是受众的迫切需求。由于受到传播者意识、传播媒介技术和灾害信息的生产状况的制约,媒介融合的实现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但是从媒介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国家层面实现媒介融合的举措上来看,我们有理由相信媒介融合实现的必然性。理想的灾害信息传播媒介融合,应该呈现以下几种状态:

(一)融众媒灾害信息传播之长,实现传受互通的技术手段

灾害事件中,无“无用之媒介”。针对灾害信息传播,各种媒介都各具优势,这也是灾害信息传播中的媒介融合可以实现的基础条件。灾害的特殊性,消解了部分媒体的全能特点,使其部分受到物质依赖性影响的功能无法发挥作用,在灾害信息传播中处于失能状态。灾害事件常常造成电力、交通、通信等生命线工程的破坏,直接影响到灾害信息传播中大众传播、群体传播和人际传播的开展。

在所有媒介中,广播的抗灾害能力是最强的,这也奠定了其灾害信息传播生命线媒介的特殊地位。在其他媒介无法突破瓶颈向灾区传递信息的时候,广播媒介一枝独秀,无障碍地向灾区传播权威灾情和灾害救助信息,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了重灾区的社会情绪,引导灾区群众自救互救。[11]灾害信息传播中,电视媒介凭借强大的影响力,以声音、画面、文字相结合的传播方式将灾害信息传递给外围受众,营造了良好的救灾氛围。[12]纸媒虽然时效性较差,但其深刻的信息挖掘和评论功能,是其他媒体所无法企及的。互联网媒介的灾害信息传播特点是强时效性和强互动性,这也是灾害信息传播最为依赖的两个维度,灾害救助需要针对性,尤其是重灾区中的“孤岛”人群,可以通过互联网媒介向外发布求救信息,从而获得及时救助。手机媒介是大众传播、群体传播、人际传播的集合体。[13]在利用互联网络浏览新闻时,手机就是大众传播媒介;在使用手机QQ群、微信群、社区论坛等功能时,手机就是群体传播媒介;在使用手机进行通话和使用短信功能时,手机就是人际传播媒介。手机媒介具有鲜明的个体特征,也是灾害信息传播中最微观的传播工具。

随着传媒技术的发展,用于进行灾害信息传播的媒介平台应该兼具各种媒介之长,这既是媒介发展的前进之路,更是灾害信息传播的必然要求。未来的灾害信息传播平台在技术层面上应该具备三个显著特征。第一,最大限度地摆脱物质依赖性的限制,实现灾时和平时的无障碍传播。无论是何种灾害,无论对电力、交通、通信造成何种影响,都要保证灾害信息的及时传递。(此处还有另外一个思路,就是随着科技的发展,电力、通信、交通等生命线工程不再受到灾害事件的破坏,也可以保证灾害信息传播的无障碍传递。)第二,实现灾害事件中的传受互通,有力保障灾害救助的目标化发展,提升灾害救助的针对性和有效度。在媒介融合平台的构建中,实现受众救助需求、生活需求和信息需求的及时反馈,使其反馈信息直接到达救助组织和媒介机构。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国家应急广播社区网站,该网站具备为个体应急提供咨询、回复等功能。但是其尚未摆脱对互联网媒介的物质依赖,在造成电力和通信中断的重灾区所能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第三,实现各媒介灾害信息传播优势的深度融合,要兼具广播媒介的抗灾害能力、电视媒介强大的影响力、纸媒深刻的信息挖掘和评论功能、互联网媒介的互动手段和手机媒介的人际传播能力。

(二)建成集“灾前预警(报)、灾时救助、灾后重建”于一体的灾害信息传播综合平台,实现“大众传播、群体传播、人际传播”相结合的多维度传播功能

汶川地震之后,通过对其他国家和地区灾害信息传播机制的借鉴,结合我国信息传播的实际情况,在国家的推动之下,正在逐渐构建灾害信息传播的新平台。国家应急广播体系的建立,标志着灾害信息传播得到了国家层面的重视。[14]但是广播媒介在灾害信息传播中不可避免的缺陷也影响着传播效果。受众认可度的问题和信息反馈能力的问题,广播媒介避之不开。[15]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应急广播体系也尝试探索借助互联网媒介协同发展,但是这种融合方式的融合度不高,效果也有待检验。

灾害信息传播中的媒介融合,需要在技术支持的前提下,搭建一个高于单一媒介形式的信息平台。从历时角度来看,这个平台要实现灾害预警(报)信息的实时发布,实现灾害救助信息的上传下达,实现灾后重建信息的定时传播。当前的灾害预警(报)信息发布分散在不同的媒介平台之上,比如,地震预报信息由省级人民政府统一发布,而地震预警的发布主体尚未明确。气象预报由各级气象部门通过各种媒介发布,其中电视媒介和互联网媒介发布的影响最大。滑坡泥石流的预报预警则由国土部门发布。这些信息发布渠道的分散性影响了受众的信息接收,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预警(报)的功能。灾时救助信息的发布更是众说纷纭,其实,为了防止灾害信息传播的同质化,灾害报道需要体现个性化和多样化,但是对于直接关乎生命救援的救助信息需要在灾害信息传播平台上统一发布,以保障其严肃性和规范性。由于灾时救助信息的过度报道,使得灾后重建信息常常处于“脱敏”状态,很难进入大众传播的视野之中,信息传播影响着受众的关注度,也影响着舆论监督的视角和程度。如果此类信息曝光度不够的话,就极易导致因监督不力而出现各类问题。灾害信息传播平台不是信息垄断,不是要剥夺单一媒介的信息传播权力,而是对灾害信息中的重要内容进行整合,通过专门的平台进行信息把关,生产出即时性、真实性、系统化的灾害信息。

灾害信息传播中的媒介融合,还需要实现多种传播类型的兼容。该平台要根据公众的不同需求兼具大众传播、群体传播和人际传播等功能。灾害事件发生之后,灾区受众的信息需求指向两个维度,一是来自外部的宏观信息,用来了解灾害类型、灾害程度、灾害未来的发展趋势和国家的救助举措;二是来自内部的信息,用来了解亲友所处的境况、基层组织和群体的自发救助行动。外部信息需要通过大众传播来获取,内部信息则需要通过群体传播和人际传播来获取。在新的平台上,受众可以自由选择信息传播通道,可以选择将特定信息传递给相应救助组织、大众传播媒介和指定群体或个人,并可以与之进行信息互动。同时,灾害信息传播平台也应该强调大众传播的信息把关能力,所有信息在进入大众传播渠道时,要经过专业传播组织的严格把关,从微观上保证信息的真实性,从宏观上保证灾害信息的完整性和系统性。新的灾害信息传播平台要杜绝当前互联网式的低门槛信息发布方式,做好信息分区和信息筛选,将未经把关的信息严格控制在群体传播和人际传播渠道之中。

(三)培养出具有灾害信息传播融合意识和融合传播能力的传播者,塑造具有较高灾害信息传播媒介素养的社会公众

灾害信息传播中的媒介融合,除技术手段和信息平台之外,还依赖于传播者和受众等人的要素。当前的新闻教育和新闻实践之中,越来越多地强调媒介融合的概念,要求面向全媒体培养新闻传播的复合型人才。[16]在这种概念式渲染下,一些具有较高媒介素养的社会公众也开始关注媒介融合。但是从目前来看,这种人才培养方式的创新和受众媒介素养的主动提升方式,都不足以满足灾害信息传播中媒介融合的需求。

随着人类物质财富的积累和对大自然掠夺开发程度的加深,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频率越来越高,对人们生产生活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全世界对防灾教育也越来越重视。当前,我们已经进入了媒介化社会,随着传媒的发展、弥漫、扩张和渗透,社会也在不断建构和重构,社会正在对媒介形成一定的依赖,这又成为社会媒介化的主要推动力量。[17]这也决定了防灾教育必须依赖媒介开展,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对灾害信息,进而对灾害信息传播中的媒介融合有了更加迫切的需要。

在媒介融合的过程中,媒介教育将得到广泛的开展。媒介教育根据需求的不同分为两类:一类专门针对灾害信息传播中的职业传播者,一类针对灾害信息传播中的受众。针对职业传播者的媒介教育强调技能训练,主要包括对灾害信息传播平台技术的运用,对灾害新闻生产、发布和反馈等技能的训练,对各类灾害特点、灾害救助特点和不同受众灾害心理的准确把握,对灾害信息传播把关能力的掌握。针对受众的媒介教育主要强调理解和运用能力的培养。媒介化社会中,媒介教育应该成为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中必不可少的内容。基础教育中遵循不增加课程的原则,在相关课程中增加媒介教育的相关知识,尤其是灾害信息传播的相关知识。高等教育中,要鼓励高校开设选修课程,以满足部分学生的学习需要。除此之外,灾害信息传播平台平时的信息发布也应以灾害科普为主,引导受众了解灾害及其救助常识。

通过持续的媒介教育和媒介化社会的浸染,灾害信息传播中的媒介融合逐渐获得人力资源保障,将会形成良好的信息消费习惯和氛围。面对灾害事件,具备媒介融合观念和融合传播技能,并掌握灾害和灾害救助基本知识的传播者会通过相应的信息平台,快速生产信息,严肃发布信息,理性对待受众的信息反馈,有针对性地按照信息传播规律和灾害救助规律开展灾害信息传播活动。经历过媒介教育的受众,在接收灾害信息传播平台上的信息时,可以以正确的方式进行解码,并且根据自身需求将各种反馈信息输入相应的传播渠道,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信息传播中大众传播渠道“把关人”的工作强度。在灾害信息传播中,媒介融合的理念和产品都是传播者和受众通过技术平台实现的,因此,培养传播者和塑造受众是实现灾害信息传播中媒介融合的重要保障。

除此之外,灾害信息传播的未来图景,还应该形成一套完善的灾害信息传播媒介融合制度,为灾害信息传播的快速、有序、系统进行提供机制保障。灾害信息传播的媒介融合不能依靠市场机制,这是由灾害信息的特殊性决定的。事实证明,一旦用市场法则统率灾害信息传播实践,将产生大量的“噪音”,这些信息会打着灾害信息的旗号大量出现,会稀释灾害信息的浓度,误导受众,直至影响灾害救助。灾害信息传播中的媒介融合属于公益事业,需要政府和非政府组织投入、管理,需要社会公众进行监督。为了保障其实现自运行,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体系,对灾害信息传播主体、程序、形式、监督、评估等环节予以规范,明确其机构保障、资金保障和人力资源保障。技术、内容、人员和制度结合在一起,是灾害信息传播中媒介融合的未来图景。

综上所述,媒介融合正在成为国家战略,这代表着媒介发展的必然趋势。在宏观的媒介融合态势下,灾害信息传播中的媒介融合因为关乎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更应该得到足够的重视和先行发展的机会,灾害信息传播中的媒介融合不是无限地做大某一媒介,也不是各种媒介之间的紧密合作,更不是媒介信息的共产共用,而是构建一种超越单一媒介的综合信息平台,融众媒之长,摆脱各种物质依赖性,形成灾害信息全过程的快速准确传播,并强化受众的信息反馈功能,打造一个传受互通的信息传播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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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占品为防灾科技学院副教授;刘聪伟为防灾科技学院助教;朱宏为防灾科技学院助教)

编校:张红玲

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自然灾害事件中的信息传播研究”(项目批准号:13CXW 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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