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兆龙与“王孝和案”和蒋介石——民国政府末任最高检察长杨兆龙(四)

2015-03-08 06:13郝铁川
世纪 2015年1期
关键词:陈然身份党员

郝铁川

杨兆龙与“王孝和案”和蒋介石——民国政府末任最高检察长杨兆龙(四)

郝铁川

在过去“左”的岁月里,有一个很不好的做法,那就是一边鼓励人们向组织交心,“灵魂深处爆发革命”,并承诺“认识到错误,改了就好,既往不咎”;另一方面到了一定时机却又把这种主动交心的材料作为批判甚至定罪的依据。这就造成愈坦诚老实,愈“上当受骗”,造成要么沉默、要么说假话的不正常局面。在1951年9月开始、1952年秋基本结束的知识分子思想改造运动中,二百多万知识分子积极响应党的号召,深入社会了解新旧中国的变化,了解中国共产党,了解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联系自身实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分清革命和反革命的界限,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这时的杨兆龙是东吴大学法学院院长,他也很虔诚地参加学习,响应党组织彻底“交心”的号召,在当时谁越对自己“上纲上线”,谁才越光荣。在这种进步的社会气氛下,杨兆龙作为东吴大学法学院一院之长、作为解放前就为共产党积极做事的进步人士,他不可能在这场运动中表现消极。他和许多人一样深查狠挖自己的“旧思想”、“旧习惯”。可他万万没有料到,他主动谈及的两件根本不是问题的“问题”,在日后阶级斗争愈来愈扩大化的情况下,成为他遭遇天大不幸的“罪证”。

在“王孝和案”中不作为?

第一件事是他主动检讨自己在“王孝和案”中有所谓“过错”。杨兆龙的女儿杨黎明医生事后忆述道:“在思想改造时,领导动员大家向党‘交心’,而且越把自己‘灵魂深处那些见不得人的东西’交代出来就越能表示改造的诚意和决心。于是很多人就开始胡编,甚至有人胡说自己‘天天盼望蒋介石回来’。后来的‘肃反’和‘反右’都证明,谁这样编谁倒霉。我父亲没有编,他也编不出来。但那个时候怎样表现自己过去做得还不够呢?他就说到了他本来完全不必提及的、他自己根本无须承担责任的王孝和案件。”①她2014年12月8日发给笔者的电邮说:“我父亲在司法行政部刑事司,该部属司法院管辖。特刑庭存废由立法院决定,业务归司法院管。特刑庭的案件是秘密拘捕、秘密审判、秘密判决。但特刑庭的案件最后要经司法部会签。当时我父亲觉得何以一个工人破坏发电厂案要如此重判,曾想问一问,但下面一位科长说:‘这可能是他们内部的派系斗争,不用去管,也管不了。’”杨兆龙说,解放前不知道王孝和是地下党员,所以没有去营救他。

王孝和,原籍浙江鄞县(今宁波市鄞州区),1924年2月4日生于上海,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中国工人阶级的杰出代表。王孝和194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6年1月,上海电力公司发生大罢工,王孝和积极组织工人参加罢工斗争。1948年1月,王孝和当选为上海电力公司工会常务理事。上海电力公司党组织为了加强对工会的领导,将工会内的5名党员理事组成党团,由王孝和任党团书记。在王孝和的带领下,上海电力公司工人在同国民党的斗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4月21日,由于叛徒的出卖,王孝和被国民党军警逮捕。党组织要求王孝和绝不承认自己是共产党员。王孝和模范地遵守了党的要求,任凭敌人对他轮番使用老虎凳、磨排骨、辣椒水和电刑等酷刑,也矢口否认他是共产党员。上海高等特种刑事法庭当众判他死刑,他则当场扒开上衣,让所有出庭旁听的记者看他伤痕累累的前胸。敌人越是阻止他演讲,他就越是愤怒控诉“特刑庭不讲理”,“特刑庭乱杀人”。法警让他喝“断头酒”(即掺有麻醉品的烈性酒),被他连酒带碗打翻在地。

中共地下党员王孝和赴刑场英勇就义

1948年9月30日,在刑场上,王孝和被绑在一张木椅上,尽管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他多么地想喊一句“中国共产党万岁”,但党组织要求他不要暴露自己的党员身份,不要呼喊“共产党万岁”,因此,他不仅在记者面前否认自己的党员身份,即使到了生命最后时刻他也没有呼喊他最想呼喊的口号。法警颤颤地举起枪,一颗子弹击中王孝和的胸膛,他坐在椅子上怒目圆睁,大口喘气。执行官下令补枪,执行的法警被王孝和的浩然正气所折服,拿枪的手抖动不已,连发数枪,竟然一枪未中。丧心病狂的刽子手踢翻椅子,用脚对王孝和腹部猛踩。王孝和就这样英勇就义,时年24岁。

杨兆龙女婿陆锦璧和女儿杨黎明合编的《杨兆龙年谱》透露,杨黎明的女友、地下党员宋雅轩女士(现仍健在)在粉碎“四人帮”后特地到杨黎明家,详细说明了王孝和事件的原委。她说:“在地下党小组会上曾传达此事。说王孝和始终不承认是共产党员,我们要用王孝和的牺牲,来揭露国民党的残暴,连一个普通工人都不能放过。这是组织的决定,与杨先生无关。”

既然王孝和遵照党的指示,至死没有暴露自己的共产党员身份,那么,身在党外的杨兆龙怎么可能知道王孝和是共产党员呢?实际情况是,蒋经国直接给上海特刑庭打招呼,要求判处王孝和死刑,蒋介石直接给司法院下令,要求他们限期核准。按照司法程序,由中央特刑庭核准死刑后,再移送至司法行政部复核。时任司法行政部刑事司长的杨兆龙,鉴于民意反弹很大,曾对王孝和一案提出异议,但部长谢冠生表示此案已由最高当局内定,无法改变。1975年,从监狱里释放不久的杨兆龙先生谈到王孝和案件时,对女儿杨黎明医生说道,他当时阅卷后曾提出疑问,他感到处刑太重,就想将死刑改判。然后杨又请示部长谢冠生,谢说这个案子无法减刑。于是他作为当时司法行政部刑事司司长,按照谢冠生部长的指示在颁发死刑令的文稿上参与了会签。

《炎黄春秋》2014年第11期刊载的孙丹年《地下党“不能承认党员身份”的纪律》一文,讲了地下党“不能承认党员身份”相关纪律的形成,并举出王孝和一事为例证。文中指出,中共注意在实际斗争中掩饰党员身份,其历史可以追溯到土地革命时期。1928年至1931年周恩来在上海负责隐蔽战线工作时,十分强调组织活动的隐蔽性,要求党员之间单线联系,尽量职业化、社会化。1940年5月4日毛泽东起草指示《放手发展抗日力量,抵抗反共顽固派的进攻》,提出了地下党活动原则是“隐蔽精干,长期埋伏,积蓄力量,以待时机”,经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通过,作为党在国统区工作的“十六字方针”。除了这一方针之外,还有贯彻这一方针的“三勤三化”方法:“三勤”是勤业、勤学、勤交友;“三化”是职业化、社会化、合法化。

抗战期间,周恩来多次指示南方局机关工作人员和下属各地党组织,一旦有党员被捕,马上紧急处置,迅速隔离,割断关系。1941年1月17日国民党中央通讯社公布对“皖南事变”处置的通令,当天晚上,周恩来在重庆红岩村八路军办事处二楼的过道中,向全体工作人员说:“我们一定要做最坏的准备,要准备反动派可能搞突然袭击。他袭击我们,主要是要搞我们党的机密:密码、文件、地下党员名单等。因此,必要时我们也要进行适当的反抗,把机密文件毁完了,就准备坐牢。”“他们要问你们是不是共产党员,男同志都承认是共产党员,女同志承认是家属,因为我们是公开的共产党机关。问你们党的组织情况,就说我们的中央在延安,主席是毛泽东,这里有支部,书记是周恩来。再问还有哪些负责人,就说有董必武、邓颖超。再要问就说不知道,让他们问支部书记周恩来。我们在牢里,要坚持不泄露党的机密,好好保养身体。”(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周恩来传》,中央文献出版社1989年版,第488页)这表明在国统区公开的中共机关的男同志可以承认党员身份,而女同志不可以。以此类推,未公开的地下党同志一律不能公开承认党员身份。

到1947年3月国共合作彻底破裂,国统区没有公开的中共机关了,“不能承认中共党员身份”就成为国统区地下党员被捕后应付审讯的主要原则之一。为何要坚持这一原则?因为在审讯中被捕者只要承认了一点,敌人紧跟着便会提出第二点来逼迫承认,一步一步把地下党的组织情况从你嘴里逼出来。所以,地下党员们在审讯中必须把抵御的防线牢牢地构筑在第一道关口,一问三不知。

1949年12月《国民公报》连载杨祖之的文章《我从集中营出来》,在其“鬼门关”一节中,从实际情况出发对这一点进行了解释。由于当时杨祖之还不是中共党员,他是从“进步青年”的角度来理解和说明的:……你承认自己“进步”,他必定叫你承认“思想左倾”;你承认希望“政治民主”,那你“思想左倾”已有铁证,他必定要你交出共产党组织!因为共产党才谈这个。不说,就是不坦白。这简直成了他们的公式。他们对犯人的要求,是无止尽的……

再看因《挺进报》被捕的陈然烈士的审讯记录,堪称“隐蔽身份”的经典:徐远举:“你就是陈然!把你的组织交出来吧!”陈然:“办报是自由职业,有什么组织不组织,不让办,不办就是了,交什么组织?”徐远举:“好一个自由职业!谁叫你办的?说吧。”陈然:“办报有什么罪?有这么严重!”徐远举:“你办报,为什么不登记?为什么偷着办?老实告诉你,你的全部材料,已经有人交了出来,你还不交组织?”陈然:“没有登记,现在登记也不迟。至于说到有什么人交出材料,那不是很好吗?那还要我交什么材料!”徐远举:“你在强辩!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你今天要听我的,我看你有什么本领不交组织?”陈然:“不交又怎么样?”徐远举:“不交,就强迫你交!”陈然:“那你就强迫吧!”(蒋一苇等著《陈然烈士传略》,重庆出版社1983年版)

因此,王孝和被捕后只对特务说:“我是上电(上海杨树浦发电厂)2800名职工选出来的常务理事,为职工说话办事是我的职责,没有什么需要向谁讲清楚,更无自首的必要。”王孝和给怀孕妻子的遗书中说:“(告诉孩子)要继承父志,完成未竟事业。”给狱中难友的信中说:“要为正义继续奋斗下去。”9月30日殉难前夕,他大呼:“特刑庭不讲理!你们的执行是非法的!特刑庭乱杀人!”始终绝口不提与中共党员身份有关的任何情况(柯蓝著《不死的王孝和》,工人出版社1955年7月版)。当年的地下党员全都明白,按照周恩来亲口布置的、不成文的地下工作纪律,“承认党员身份”属于变节行为,至少是违纪,严重的甚至可以上升为背叛。由此我们可以理解杨兆龙不可能知道王孝和党员身份,因而不可能为此去营救王孝和。

参加蒋介石宴请?

杨兆龙在“交心”材料中提及的、此后由此受批判的第二件事则是他曾陪同别人参加过蒋介石的宴请活动。关于此事,2014年9月30日杨兆龙女儿杨黎明医生给笔者的电邮写道:“父亲与蒋、宋从未有过私交。他在1927年自动退出国民党,是因为他看不起杨虎等人的作风。当然,他对蒋也没有恶感。1944年,他进入司法行政部当刑事司长,并非蒋的任命(这个级别还不需要特任)。1947年后,因庞德来华,许多场合需要父亲亲自陪同,这也许是因为有师生之谊吧。因为陪同庞德,父亲就有机会参与一些与庞氏有关的聚会,并得以见到蒋、宋。蒋对父亲只表示一般性的礼仪,因为父亲此时官并不大,还没进核心圈。一次蒋请客,父亲与许多官员都被请,这也与庞德有关。这就是王明远同志所说的:‘这是一件很平常的事,你写它干嘛?’就是这次,宋美龄问父亲‘你有几个孩子?’父亲说‘三个’,于是宋拿了三个苹果给我父亲,让他带给我们。那时小民们能见宋美龄的并不稀奇,如每年的四月四日儿童节在举办联欢会时,我们这些小学生愿意去的都能去,这时,总能看见宋美龄出场说话。”

杨黎明医生改革开放后忆述道:“我父亲到解放后才知道王孝和是中共党员。在思想改造时他说到了此事的经过。知晓内情的中共南京地下党学委书记、时任东吴法学院思想改造组组长的王明远同志,专为此事到我家找我父亲。当时我和我弟弟均在场(我那时是清心女中高一的学生)。王明远问我父亲:你这次思想改造所写的材料有没有夸大的成分?我父亲说:没有。王明远说:我看有。你的材料写了你的两个‘错误’,一是蒋介石请你吃饭,你是南京政府的高官,蒋介石请你吃饭是很正常的事,你写它干什么?二是王孝和的事情你写它干什么?我父亲说:‘我当时不知道王孝和是中共党员,我要是打破砂锅问到底,知道他是共产党员的话,我即使掼掉乌纱帽,也要设法救他。所以我现在感到内疚。’王明远说:‘王孝和是蒋介石要杀的人,你就是掼掉十顶乌纱帽,也救不了一个王孝和。’他明确地对我父亲说:‘王孝和的案子和你一点关系都没有,你干嘛要去提起?’这是他们的原话。当时我父亲也没多想王明远这番话的深意。”②但到后来的“肃反”、“反右”及被捕、判刑,他才知道他在思想改造期间主动给自己查找出来的这些不是问题的问题,竟成了多么严重的问题!

正如他的女儿杨黎明2014年12月7日发给笔者的电邮所说:“在我父亲1952年思想改造中的‘交心’材料里,给他带来大麻烦的是王孝和一事。肃反时被举报的三条罪状之一就是‘屠杀革命烈士’。1971年判决时罪名是‘历史反革命和现行反革命’,前者所指当然就是王孝和一案。”

中华民族历来有“人无信而不立”的诚信传统,这样一种优秀的价值观念在一系列“左”的运动和做法打击下,逐渐淡化甚至消失,最后竟出现“不说假话办不成大事”(林彪“语录”)的风尚,思之令人痛心不已。培育一种好的品德需要数代人的努力,但毁之仅需弹指一挥间。

(作者为上海市文史研究馆馆长、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殷之俊杨之立

注释:

①②何勤华主编:《中国法学家访谈录》,第437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版

猜你喜欢
陈然身份党员
我是党员向我看
党员之家
勇敢是梦想的防弹衣
深夜电话
跟踪导练(三)(5)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要求
妈妈的N种身份
身份案(下)
党员标准是什么?
放松一下 隐瞒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