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为黄河流域提供水安全保障

2015-03-12 09:58
中国水利 2015年24期
关键词:黄河水资源

“十二五”时期,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新时期中央水利工作方针,认真落实水利部党组决策部署,全面提高流域水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深化治黄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河,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圆满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为流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防汛抗旱夺取新胜利

面对极端气候事件增加、洪涝干旱灾害多发重发、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的严峻形势,坚持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团结协作,科学防控,稳妥应对,实现了防洪、减淤、抗旱、兴利等多赢目标。战胜了2011年中游严重秋汛、2012年上中游30年以来最大洪水、2013年上游编号洪峰和中游部分支流建站以来最大洪水。特别是在2012年防汛抗洪过程中,黄河防汛抗旱总指挥部超前部署、加强会商、强化调度,将下游洪峰流量由天然情况下的7 800 m3/s削减至3 120 m3/s,避免了334万亩(1亩=1/15 hm2,下同)耕地、115万滩区人民受灾,同时实现洪水利用新突破。主汛期三门峡水库排沙3.3亿t、小浪底水库排沙1.38亿t、花园口以下河道主槽共冲刷泥沙2 247万t,小浪底等五大枢纽年度发电创历史新高。采取“上控、中分、下泄”调度措施,连续4年实现宁蒙河段平稳开河、下游河段不封河的目标,确保了黄河防凌安全。统筹防汛抗旱,有效应对了2011年冬旱和2014年黄河中下游地区历史罕见伏旱,为沿黄省(自治区)抗旱夺丰收提供了水源保障。根据不同水沙条件,优化汛前调水调沙,主槽最小过流能力提高至4 200 m3/s,基本塑造形成中水河槽。

二、水生态文明建设迈出新步伐

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抓手,树立底线思维,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推动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全力保障生态环境用水。督促省(自治区)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细化分解到市、县。坚持以水定产,率先启动规划水资源论证试点,对新疆、内蒙古等地煤电基地建设规模、用水需求进行审查。大力推进水权转换,启动内蒙古跨盟市水权转让试点,可转让1.2亿m3水量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和调度,实现了黄河连续10年未预警、连续16年不断流,5年来黄河干流向流域九省(自治区)直接供水1 160亿m3,保障了流域及相关地区生活生产用水,合理安排了生态用水。实现东居延海连续11年不干涸,扭转了黑河尾闾生态恶化趋势。不断强化上中游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51万km2,实现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全覆盖,有效遏制了人为水土流失,黄土高原生态环境总体呈好转态势。进一步健全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妥善处置了20余起水污染事件,保障了黄河水质安全。加大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对流域内17个县市国家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方案进行审查,西安浐灞生态区圆满完成试点任务,取得了显著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工程建设与管理取得新成效

坚持建管并重,在积极争取国家投资完善治黄工程体系的同时,下大功夫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黄河下游防洪工程准备工程、金堤河干流河道治理项目开工建设。黄河下游近期防洪工程建设项目全面完成,加高加固堤防287 km,硬化堤顶防汛道路86 km,新(续、改)建河道整治工程45处。黄河禹门口至潼关河段、潼关至三门峡大坝河段近期治理工程稳步推进,黄河整体防洪能力得到提升。制定《黄河防洪工程建设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等12项制度办法,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工程质量控制体系。强化项目检查和追责,“十二五”期间,全河开展防洪工程建设质量督导检查100余次,对115处质量隐患进行集中整治,对20多家违规参建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严肃追责。加强示范引领,新创建黄委示范工程89处、国家级水管单位3个,12个国家级水管单位通过水利部复核验收,工程面貌持续改善。

四、规划和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扎实推进

加快完善治黄规划体系,确保治黄顶层设计同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相衔接,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要求相适应,同加快水生态文明建设相协调。黄河流域综合规划、黄河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规划获国务院批复,黄河下游滩区综合治理等16项规划通过水利部审查,黄河流域水中长期供求等10项专项规划全面推进,黄河流域(片)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取得阶段性成果。抓住5项工程列入国家172项重大节水供水工程的机遇,加快重大项目前期工作,黄河下游防洪工程、黄藏寺水利枢纽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国家发改委批复,古贤水利枢纽、黑山峡河段开发、南水北调西线一期工程前期工作扎实推进。

五、科技兴河结出丰硕成果

坚持需求牵引和问题导向,大力推动信息化与治黄主业深度融合,扎实开展重大问题联合公关,切实打牢治黄科技基础。完成黄河水量调度管理系统二期建设、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一期建设任务,用水监测由下游扩展至全流域。建设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黄委二期、治黄通信网络系统,完成河道、水库基础地形图测绘。黄河空间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成试运行,实施数据整合共享,促进了主要业务系统应用协同。深入开展黄河水沙变化、南水北调与黄河流域水资源配置关系、治黄工作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等专题研究,加强黄河水沙情势、防洪防凌形势等关键技术研究。73项课题获国家支撑计划及省部级科技计划立项,2项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7项成果获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圆满完成第一次黄河流域(片)水利普查任务。成功举办第五届黄河国际论坛。

六、治黄改革实现新突破

坚持整体带动和试点推动,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完成了第一批重点改革任务。将涉河水行政审批事项由18项减至13项,对保留的审批事项实行“一个窗口”统一受理,简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深化水管体制改革,批复了滨州河务局、焦作河务局试点实施方案,稳步推进养护企业与水管单位脱钩。以开封、河口等5个河务局为试点,推行水利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专职水政监察队伍基本就位,初步形成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协调高效的综合执法机制。实施事企分离与企业改革,加强事业单位投资企业监管,有序推进企业清理整合,全委240家企业整合为172家。落实“三转”要求,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完成本级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菏泽河务局、焦作河务局为试点,探索试行了基层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七、全面依法治河深入推进

更加注重发挥普法的基础作用、立法的引领作用、执法的秩序建构和维护作用,三方面齐头并进,努力把治黄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六五”普法顺利通过水利部、司法部验收。积极推进黄河法、黄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立法前期工作,出台《黄河下游河道采砂管理办法(试行)》。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3 700多起,清除阻水片林1 200亩,有效遏制违法违规侵占河道行为,全面完成国家审计署提出的24项违规占用河道建设项目整改验收。建成黄河下游河道遥感监测信息系统,实现对8 700 km2管理范围内水事活动遥感监测全覆盖,水行政执法能力明显提升。

八、党的建设持续加强

向河口湿地生态补水

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推动治黄事业科学发展的根本保证,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落实、一同考核。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推进了作风建设常态化。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面实行清单化管理,创立了“会商式”监督机制,推动“两个责任”有机融合。推行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加大了源头防控力度。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断优化各级领导班子结构。加强干部人才培训,五年累计培训7万人次,8人次入选国家级人才,17人次入选省部级人才。

强化预算管理,圆满完成支付任务。充分发挥审计免疫功能,完成各类审计项目3 829个,促进增收节支2 931万元。着力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全河经济总收入较“十一五”年均增长16.7%,利润总额较“十一五”年均增长8.3%。改善基层基础设施,解决了344个基层单位、9 000多名职工饮水安全问题,拆除危房63 885 m2,新建房屋45 238 m2。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全河新增3家全国文明单位、19家省级文明单位。圆满完成援疆援藏援青和水利扶贫任务。离退休服务、新闻宣传、移民监理、医疗卫生、后勤保障等工作取得新成效。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实现治黄体系与治黄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做好治黄各项工作,确保黄河健康安澜,使命光荣,意义重大,任务艰巨。黄委将始终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水利部党组决策部署,以构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水安全保障体系为重点,切实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穿于治黄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加快建设下游防洪减淤体系,积极完善水沙调控措施,努力实现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持续强化水资源和水生态保护,大力推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不断提高流域综合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为黄河流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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