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思政课教师参与高校学生党建工作的机制构建

2015-03-18 02:41张格军
湖北科技学院学报 2015年11期
关键词:学生党员党校思政

张格军

(徐州工程学院,江苏 徐州 221008)

试论思政课教师参与高校学生党建工作的机制构建

张格军

(徐州工程学院,江苏 徐州 221008)

思政课教师参与学生党建是整合高校党建资源,提高学生党员质量的一条有效途径。思政课教师参与学生党建工作机制的制度化,有利于保证该机制的稳定性与实效性。该机制建立在制度保证、实际实效、自愿择优、相互促进原则基础上,并且通过有效的多方协调机制,多途径参与的工作机制,健全有力的保障机制得以有效运行。

思政课教师;学生党建;机制构建

新时期高校学生党建工作发展面临着“提高质量”的迫切要求。[1]针对当前学生党建工作面临的“新常态”特别是网络环境下意识形态领域的严峻态势,发展学生党员要 “提高质量”具有特别意义。对学生党员感到迷茫、困惑的社会问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必须能够利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给予令人信服的回应。在思想意识形态领域针对年轻人的争夺战中,高校学生党建工作面临巨大的挑战,为此我们必须尝试改变高校封闭式学生党建工作体制,以开放的视野整合校内外各种党建资源服务于学生党建工作。综观目前高校现状,引导和支持思想政治理论公共课专任教师(以下简称“思政课教师”)参与学生党建工作是提高学生党员思想政治素质的一条现实有效途径。

一、构建思政课教师参与学生党建工作机制的目标与原则

思政课教师参与大学生党建工作是履行其思想政治教育职能的重要方面,通过协调校内各方学生党建资源,力求构建有思政课教师参与、能够充分发挥思政课教师思想政治理论优势,各方协同、运行良好,有助于提高学生党员质量的工作机制。

思政课教师参与学生党建工作应遵从制度保证、实际实效、自愿择优、相互促进等原则。

(一)制度保证原则

当前,高校党组织体系内普遍以校内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对学生党员的发展流程做出了严格规定,可以理解为这是“从严治党”、“从严管党”制度化的一种表达形式。随着学生党建工作环境复杂化,必须导入更多党组织外力量助力学生党建工作。思政课教师作为这样的一种力量参与学生党建工作,虽属于学校内部事务,但同样涉及到部门间关系、部门及人员的权责、参与途径、考核评价等诸多环节与问题。学校应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对上述情况予以解释、确认,实现思政课教师参与学生党建工作的制度化,以确保该项工作的严肃性、稳定性和实施效果。

(二)实际实效原则

思政课教师参与学生党建工作有其理论基础和一般模式,具体实施时必须结合各高校实际情况。学校性质、层次、学生状况、学生党建工作组织机构人员现状、党建工作传统、思政课教学部门情况等诸多因素都会在不同层面、程度上影响思政课教师参与学生党建工作的实效。依据本校实际,对思政课教师参与学生党建工作的路径、方式等做适应性的调整,才能提高质量、取得实效。

(三)自愿择优原则

参与学生党建工作应该充分尊重思政课教师本人意愿。客观而言,以人的思想为客体的学生党建工作活动须由双方主体发自内心地自觉互动才有实效。我们实施的以江苏省内高校思政课教师为对象的调查中,高达87%调查对象表示“如果有机会,愿意参与学生党建工作”,应该说这为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当然,自愿原则并不排斥通过宣传、教育、引导更多的思政课教师转变意识,由“不愿”转为“自愿”。而自愿基础上的“择优”应该特别强调“思想政治理论水平高、政治信念坚定”,这是由思政课教师参与学生党建承担的特定工作内容所决定的。

(四)互相促进原则

思政课教师通过参与学生党建工作,应充分发挥自身思想政治理论优势,热情响应学生党员的期冀,提升学生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力求在当前复杂的舆论场中最大限度地争取青年学生党员的信任,促使他们成长为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另一方面,思政课教师也应以此为契机,更深入更直接地把握学生党员的思想现状,与自身教学科研相结合,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针对性、实效性。在参与学生党建工作中,实现各方良好互动、共同发展。

二、构建思政课教师规范参与学生党建工作的协调机制

现有的学生党建工作主导体系一般由校党委分管组织工作书记——组织部——院(系)党委(总支)——党支部自上而下构成。与学生党建工作相联系的还有宣传部、团委、学工部(处)、思想政治理论公共课教学研究部门(以下简称“思政课教研部门”)等,这些部门间因缺少有效的组织协调,在学生党建工作开展中常出现缺位、错位、职能重复、工作延迟等情况。

建立思政课教研部门参与的学校层面的学生党建工作协调机构,由校书记或副书记作为负责人,由相关学生党建工作部门、思政课教研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作为成员,以校内规范性文件的形式明确在学生党员发展、培养、教育、管理等各个环节各部门职责及需要互相配合完成的事务,并适时召开联席会讨论需协调事宜。应明确思政课教研部门响应学校学生党建部门工作需要,结合自身状况,安排思政课教师参与学生党员发展、培养、教育等环节的工作流程。

同时,在二级机构层面,也应明确思政课教研部门及思政课教师与各学院、部门间的协作关系,包括思政课教师参与各学院学生党建工作的路径、方式及相应的权责等方面。

三、探索思政课教师多路径参与学生党建的工作机制

规范学生党建工作的文件从制度上确认了思政课教师参与学生党建工作的权利和义务,学校和院(系)层面的协调组织及相关制度也为思政课教师参与学生党建的相关活动铺平了道路。学校还需全面评估可能对思政课教师参与学校党建产生影响的各相关因素,包括其中涉及的利益因素,在此基础上制定适合本校学生党建工作的可行方案。为适应学生党建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思政课教研部门和思政课教师可以依不同的路径参与高校学生党建工作。

(一)参与学生党员思想政治学习方案的制定

学生党员的发展、培养、教育过程应当制定学习方案,实现从学生申请入党、确立为积极分子、考察对象,批准入党及之后都能按要求进行持续性思想政治学习。学习方案实施直接影响到学生党员培养质量,设计方案必须综合考虑多方因素。为更科学合理地制定与完善学习方案,可以考虑引入教学科研水平高的思政课教师参与其中。思政课教师在从事思政公共课教学过程中,比较清楚学生思想政治理论掌握状况,参与方案设计,能够结合学生党员的学习背景有针对性的对学习方案的内容提出补充、加强或删除等意见,以改善学生党员学习效果;同时,思政课教师的专业特点要求其必须时刻关注并思考党和国家的最新方针政策及社会重大问题、热点事件,这能够为方案中学习内容安排提供颇具时效性的建议。

(二)参与承担面向学生党员的党校培训任务

目前各高校一般常设校、院(系)两级党校,分别针对不同对象开展培训。党校一般挂靠于宣传部或组织部,常为合署办公,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建制不够明确,职能定位不清晰、培训师资不理想等现实问题。[2]从目前各高校党校的工作内容看,两级党校主要承担申请入党学生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近些年,随着中央对学生党员思想政治素质要求的不断提高,各党校相应加强了对学生党员的后续教育,培训任务日益增加,但高校党校普遍只有一到两名专兼职行政人员,培训教师不设专职,一般由具有党内职务的领导干部兼职,学院(系)分党校则一般由书记、辅导员等兼任培训教师。诚然,兼职培训教师一般拥有较为丰富的学生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实践经验,但部分人员欠缺专业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对照党校培训教学要求,在思想政治理论水平方面还存在差距。[3]在我们的访谈调查中,受访学生表示 “进入党校学习有一种神圣感”,因而对党校学习有较高的期望,他们希望党校培训不要停留于“简单的党的基本知识”,而是希望能够通过党校学习对当前党和国家的现状、面临的挑战有更深刻的认识。在中央提出大力加强学生党员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背景下,引导思想政治理论水平高的思政课教师参与党校培训,与其他兼职培训的党务工作及学生管理者能形成有益的互补,提高学生党员思想政治理论培训的实效性,在当前尤其重要。

(三)担任校、院(系)学生党组织思想政治理论导师

“高等学校专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要通过兼任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承担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任务。”[4]但在目前单独设置的思政课教研部门中,特别是无专业学生的情况下,即便是新任教师也很难做到;同样,教育部门提倡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互换任职或兼职,但其中存在诸多障碍,许多高校推行起来困难重重。[5]负责学生思想政治辅导本是 “辅导员”岗位的核心要义,但由于目前辅导员以非思政类专业背景为主体,多为新毕业学生,或为编制外的人事代理身份,或由在读研究生兼任,且累于繁琐的学生管理事务,所以常常表现为或不能或无心或无暇着力于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更遑论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如前所述,校、院(系)党组织负责人虽熟悉党务,但日常事务杂,且部分负责人专业背景差异大。选择优秀思政课教师担任校、院各类学生党组织(包括学生党支、学生党员社团组织)思想政治理论导师能够一定程度弥补上述不足。必须强调的是,思政课教师并非全面参与学生党建工作,主要是担任学生党组织思想政治学习活动指导,以现场、网络等各种渠道参与思想政治理论问题的咨询、讨论,由此成为党员学生信赖的思想政治导师。思政课教师担当这一角色的前提是必须与学院党组织及负责人、辅导员、学生党组织、班主任等进行无障碍沟通,厘清关系,明确职责,尽量避免其中的一方产生违和感,促成多向度的良性互构,共同实现学生党建工作目标。

(四)担任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

思政课教师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时已经学生的“入党引路人”,若能担任学生入党培养联系人或介绍人,对于培养对象的政治成熟自是有益。思政课教师亲自参与学生党员发展工作,能够全方位了解高校学生党建工作最新进展,易于感知其存在的问题;同时,透过个例发展的过程认识学生党员群体思想意识演进的状况,有助于丰富对学生党建工作的认知。

(五)参与学生党建研究工作

学生党建工作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工作,需要高校党建相关部门协同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具备一定思想政治理论专业水平的思政课教师以各种路径、方式参与学生党建工作实践活动,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能够以相对独立的视角认识学生党建工作。思政课教师与学校学生党建工作各部门及人员、学生党员在同等平台交流基础上,有条件共同致力于党建创新研究,以推动高校学生党建工作进步。

思政课教师参与学生党建工作并不限于以上路径,二者间存在着更多契合点,需要我们进一步在学生党建工作实践中去探索。需要说明的是,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面向学生党员开展思想政治理论宣传教育始终应作为思课教师参与学生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

四、健全思政课教师参与学生党建工作保障机制

(一)重视参与学生党建工作的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

激发思政课教师参与学生党建工作的使命感、成就感。参与学生党建工作,培养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高的学生党员表明了思政课教师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重要成就。有为才有位,不论是高校内还是社会中,思政课教师只有在充分发挥自己优势服务于社会需要才能彰显自身的价值。学生党建工作面临的思想政治教育环境空前严峻,作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坚守者,思政课教师应当在参与学生党建工作过程中,有效利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力量推动青年学生党员建立坚定的政治信念,这也是时代赋予思政课教师的使命。

加强对参与学生党建工作的思政课教师的培训教育。当前,思政课教师在学历职称方面,整体水平已有很大提升;[6]前文所述的调查显示,政治面貌方面,中共党员占专任教师比达到82%,根据教育部思政课“新任教师原则上应该是中共党员”要求,该比例还将继续提升。但部分思政课教师与为学生党员提供思想政治理论培训与学习的要求仍有差距。比如党的理论知识不够丰富和深厚;不能针对学生党员特点采取相应的教学方法;不能对社会热点及学生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中的困惑给予客观理性有说服力的回应等。针对这些不同性质的问题,需要采取不同的方式对相关的思政课教师进行针对性培训或参加相应的进修。

(二)合理确定参与学生党建工作思政课教师的工作量

当前,部分高校思政课教师教学科研工作量任务较重,参与学生党建工作及其他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受到一定影响。客观上表现为思政课教师终日忙于上课,与学生缺少深入持久沟通、与学校各部门学院交流贫乏,造成教学上的自说自话、单向度,科研上的日趋封闭、脱离实际,严重影响到教学科研实效性提升。改变这一现状,首先需要高校切实按照教育部师生比要求配备思政课教师。同时,可以试点推广“网络教学”,以此推动课堂教学模式的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创新思政课实践教学,尝试与学生党建工作活动相结合。根据学生党建需要,试行将思政课教师参与学生党建工作情况纳入工作量计算;参与学生党建工作优秀的思政课教师给予职称晋升的优先考虑。在前文所述同一调查中,接受调查的专任思政课教师中仅有8%认为“报酬高低会影响其参与学生党建工作”。这表明绝大多数思政课教师队伍是富有责任感和奉献意识的,但是,在当前社会环境下,为表示对劳动者付出的肯定和激励,给以适当的回报仍是非常必要的。

(三)完善思政课教师参与学生党建工作的考核监督机制

在学校层面的学生党建工作协调机构的的统一安排下,可以建立校组织部负责监督,由思政课教师及其服务的部门党委(支部)、学生党组织、学生党员等多方主体构成的考评组,合理赋予评价权重,将评价结果作为该教师年度工作考核、评优评先等依据。对于参与学生党建工作表现突出的思政课教师应给予大力宣传表彰,营造包括思政课教师在内的校内各方学生党建工作资源积极投身学生党建工作的良好氛围。对于不尽职不胜任的,也应区分情况给予批评、要求其改进或停止其参与学生党建工作的资格等不同处理。

[1]盛若蔚.去年新发展党员同比减少25%[N] .人民日报, 2014-9-16(1).

[2]甘小军. 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高校党校建设[J]. 思想教育研究, 2010, (6): 68~70.

[3]客洪刚. 高校辅导员队伍与思政课教师队伍交流机制研究[J]. 教育科学, 2011, (6): 70~73.

[4]中宣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N]. 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moe_772/201001/xxgk_80415.html 2013-8-16.

[5]朱平. 高校辅导员的职业化、专业化解读[J]. 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7, (2): 218~223.

[6]袁贵仁. 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 让学生满意”的高素质教师队伍[J]. 思想理论教育导刊, 2010, (12): 4~10.

2095-4654(2015)11-0099-04

2015-08-05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资助;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思政课教师参与高校学生党建工作机制研究”( 13JDSZ2056)成果;江苏省学校党建研究会立项课题(2013JYDJLX-YB02030)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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