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在廉政建设中的作用

2015-03-18 08:35马军雄
财经界(学术版) 2015年16期
关键词:控制目标舞弊行政

摘要: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保证其有效实施,是实现内部控制目标,保障行政事业单位经济活动在法律允许的框架下高效运行,并防范贪污腐败的有效措施。但也存在局限性,如果单位负责人带头舞弊,甚至与下属串谋,那么内部控制将完全失效。

一、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对内部控制认识不足

行政事业单位,特别是行政单位,往往存在高高在上的观念,认为自己才是规则的制定者,只有我管别人,哪有别人管我。结果就是我行我素,为所欲为,最终走向犯罪、触犯法律、败坏党风,在人民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内部控制这种自我约束的制度,被认为是给自己下套,束手束脚,彼此牵制,又影响效率,甚至认为是不相互信任,是制造内部矛盾,导致内部不和谐、不团结。

(二)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很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不够全面,没有兼顾全部控制目标,没有遵循全面性原则,存在内部控制空白点。有的控制程序设计不合理,控制重点不突出,缺乏内部控制监督机制等,直接制约着内部控制制度实施的效果,导致贪污腐败得不到遏制。

(三)风险评估机制不完善

单位开展经济活动没有常规的进行风险评估,或者评估程序不规范,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导致经经济活动失败,相关人员涉案,单位蒙受损失。

(四)内部控制制度落实不到位

虽然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但缺乏监督落实,流于形式,或者因人为因素,让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滋生贪污犯罪。

(五)串谋舞弊

特别是主要领导和关键岗位串通,这将使内部控制制度完全失去应有的作用。也是最为严重的现象,是单位面临塌方式腐败的根本原因。党的十八大以来,打击的各类窝案基本属于该情形。

二、如何让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在廉政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定义看,控制的客体界定为“单位经济活动的风险”,显然非经济活动的风险未纳入控制范围。从控制目标看,首先是保证经济活动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这是基础。第二是单位的资金、资产不被挪用、贪污。第三是财务信息是对单位经济活动的客观放映,不存在造假。第四是防范舞弊和贪污行为的发生。最终达到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忠实履行职责的目的。所以,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并使之有效实施,将在廉政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现将建立及实施详述如下:

(一)组织上得到落实

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这就要求单位负责人务必带头支持内部控制,保证内部控制有效开展和实施,认识上给予重视、行动上给予支持,包括人力、物力。条件允许的单位,可以设置独立的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条件不允许的话,也可以指定财务部门或主管财务工作的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内部控制的日常工作;提出工作方案;进行风险评估;提出风险管理策略和解决方案等项工作,确保内部控制得到实施。

(二)坚持内部控制应遵循的原则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必须坚持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等四原则。即内部控制应当贯穿于单位经济活动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覆盖各种经济业务和事项,对经济活动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控制。同时也要求所有相关人员包括单位负责人在内的全员参与,不能有例外,否则,将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三)明确各项经济业务、制定相应控制措施

内部控制强调的是单位的经济业务,因此必须全面梳理单位各项经济业务,明确其目标、覆盖的范围和所涉及的内容,才能充分的识别各项经济业务所及其各环节所潜在的风险,对风险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估,结合单位的风险承受能力及风险编好,进一步针对各风险点,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包括严格执行不兼容职务分离制度、内部授权审批制度、归口管理、预算控制、财产保护控制、会计控制、单据控制、信息内部公开等。对于重点经济业务,有必要进行更为严格的控制,避免造成严重后果,力求事先把风险控制在单位的承受范围以内。

(四)督促内部控制执行

内部控制强调全员参与,因此人员素质势必参差不齐,甚至有些人出于某种目的,蓄意篡改。导致内部控制在执行出的过程中,大打折扣,无法达成控制目标。因此必须设立相关部门和岗位对相关人员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结果进行监督及奖惩。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到贯彻执行,防止经济犯罪在本单位蔓延。

(五)建立反舞弊机制

为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必须建立反舞弊机制,包括畅通的举报途径、调查、处理、报告和补救程序以及举报人保护制度等项内容。可以由纪检监察部门执行职能,在单位内部信息平台加以广泛宣传,传达至全体员工。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这是很重要的一环,是反腐倡廉事半功倍的有效举措之一。

三、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

(一)内部控制评价

内部控制是否得到有效实施?是否取得预期效果,达成控制目标?是否得到不断完善?这一系列问题,需要单位建立评价监督机制予以解决。很多单位由负责人指定内部审计部门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出具书面评价报告。评价必须强调从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到实施的全过程。

(二)内部控制监督

内部控制监督应当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两部分,内部监督部门必须有相对独立性,内部监督旨在总结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至于外部监督,主要是指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的监督,是更高级别的监督。而外部监督则更具权威性,将针对存在的不足,责成单位限期整改。

综上所述,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无疑是防范腐败的有效途径,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良方。但同样具有局限性,其前提是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能得到有效实施,如果单位负责人带头违反,甚至与下属串谋,那么无论设计多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都将是一纸空文,完全失效,这样导致的腐败将是塌方性的腐败,后果不抗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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