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勤政思想简析

2015-03-18 05:49张树俊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2015年8期
关键词:勤政官吏统治者

张树俊

(中共泰州市委党校,江苏 泰州 225300)

怎样做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首要要解决的是怎样对待“勤政”问题。在日常理解中,有的人把“勤政”理解为一种“忙碌”,或者是“不懈奋斗”的精神,其实,仅此理解远远不够,应该说,“勤政”是一个复杂的概念,内涵也非常丰富,涉及到对统治者多方面的要求。这方面,我国古人皆有述及。本文试对我国古人的勤政思想,作一初步的概括分析,希望能为现今的廉政、勤政建设提供一些参考。

一 勤必尽职,利国利民

勤政首要的问题是“无逸”。溯追以往,远在商朝的盘庚就一再告诫百官:“无傲从康”,“无戏怠”,不要因为贪图安逸或沉湎于玩乐而荒废公务。他要求百官“自今至于后日,各恭尔事,齐乃位”,告诫百官要恭恭敬敬对待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勤于治政。(《盘庚》上、下篇)西周周公更是把官吏们的政绩大小归之于是否勤快。他明确地提出,勤政必须“无逸”。他说,“生则逸!生则逸!”(《尚书·无逸》)除了盘庚、周公等帝王强调“逸”则误国以外,在诗经、爻辞等其它方面也有许多论述。如《易·豫·初六》爻辞云:“鸣豫,凶。”认为名声显赫者如果贪图安逸,不思勤政,必遭凶险。《诗经·大雅·韩奕》也告诫官吏:“夙夜匪懈,虔共尔位”,要求百官日日夜夜都不要松懈,要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如何做到“无逸”?古代官吏有许多不同的论述。如明朝改革家张居正认为,勤政的关键在于有令即行,雷厉风行。他针对当时官场苟且偷安的积弊,推行考成法,对官吏随事考成。一时间朝中政令于“万里之外,朝下而夕奉行,如疾雷迅风,无所不披靡”(傅维麟《明书》卷15《张居正传》)。又如,清朝的康熙、雍正他们都认为,勤政的核心是务实。康熙曾说:“君临天下之道,惟以实心为本,以实政为务。”(《清圣祖实录》卷252)雍正也说:“为治之道,要在实务,不尚虚名,朕缵承丕墓,时刻以吏治生民为念。”(《清世宗实录》卷13)理学大师曾国藩更是明确要求百官“多做实事,少说大话,有劳不辞,有功不矜”,主张官员做到身勤、眼勤、手勤、口勤、心勤,“习勤以尽职”(《曾文正公练兵志》卷1)。

习勤以尽职的核心要求是勤利国利民。早在公元前548年,晏婴就明确提出了“社稷是主”的主张。他把社稷(国家)的利益置于君主个人利益之上,认为臣忠不忠君的前提是君主忠不忠于社稷,齐庄公与崔杼的妻子通奸而遭杀害,不是为社稷而死的,因此,除庄公亲信外,别人没有殉死的必要。春秋中期,子予也曾说过:“苟利社稷,死生以之。县城吾闻为善者为改其度,故能有济艺,民不可逞,度不可改”(《左传》)昭公四年)。他认为只要对国家有利,自己的生死早已置之度外。

利国利民要有安民富民之心。勤政不能只是为了统治者的一己私利。例如,管仲主张量土征税、不误农时,他执政期间,实行了“相地而衰”,即根据土地的不同质量确定税额,使农民承担合理的负担。他还认识到“无夺民时,则百姓富”,因此要求各级官吏在农忙时征发徭役,不破坏农业生产的政党节奏,这样就可以使百姓富足(《国语》卷6《齐语》)。荀悦也曾提出“五政”富民主张。要求“兴农桑以养其生”。“在上者,先丰民财以定其志。帝耕籍田,后桑蚕官司,国无游民,野无荒业,财不虚用,办不妄加,以周民事”,以养民生(《申鉴·政体》)。总之,发展生产,促进经济发展是安民之道,富民之道,也是治政的目的所在。

二 勤以德重,以德化民

勤政必须以“德”为先,这是古代开明君主和有识之士的共同见解。古人认为,夏朝灭亡就是因为残暴无德,而使民不聊生,促使商族首领成汤起兵灭夏。商朝的灭亡也是因为“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召诰》),上天绝不会保佑无德之君,“惟天不畀,不明厥德”(尚书·多士》)。召公曾告诫成王“肆惟王其疾敬德。王其德之用,祈天永命”(《召诰》)。告诉他只有按“德”行事,才能永保江山。召公曾说:“其惟王位在德元,小民乃惟刑用于天下,越王显。”(《召诰》)他认为唯有天子具备圣人之德,才能要求天下人遵守王法,并发扬王的美德。这种以身作则的要求不仅适用于天子,也适用于官吏,因而周公希望召公“作汝民极”(《尚书·君爽》),希望他为官民作出表率。西周的官吏认识到,统治者的德行直接关系到能否招揽人才。

在中国历史上的“文景之治”,是讲西汉的汉文帝、汉景帝励精图治,促成西汉中兴。汉文帝是个有作为的皇帝,他敬重老臣陈平、周勃,得到了他们的有力辅佐。应该说汉文帝、汉景帝靠的就是德的力量。[1]所以讲勤政就要做到勤而有德。

那么,怎样才能做勤而有德的统治者呢?古代的论述重在如何对待民众的问题上。“视民如子”一直是统治者所谓“仁政”的内核,也是所谓“仁政”统治者奉行的基本原则。例如,周公要求康叔到封地后,“若保赤子,惟民其康”(《尚书·康诰》),要求他像保护小孩子一样地保护民众,民众才能安康。周公还对成王说:“彼裕我民,无远用戾”(《尚书·浩诰》)告诉他宽厚地对待民众,才能吸引远方民众的归附。西周晏婴说:“其爱之如父母,而归之如流水”。(《左传》昭公三年),他认为谁能如父母爱护子女一般地对待民众,民众就会如同百川归海一般地拥护他。民心的向背取决于统治者有没有爱民之心。故而勤政必须以爱民为前提。管仲等人更注意到了爱民的另一作用,他们认为,“民众”不是抽象的概念,爱护民众不是让民众随心所欲,爱民的目的是为了使民众更加服从统治,可见管种等人是把“爱民”作为一种治政手段来看待的。

三 勤必倚众,合力而治

列宁曾经指出,劳动的集体化,要求“最严格的统一意志,以指导几百人、几千人以至几万人共同工作”[2]。客观地说,统治者要实现有效的领导,必须依靠权力影响力,以充分保证“统一意志”。中国古代是一个高度集权的专制社会。君主集政治、军事、经济、司法诸大权于一身,实行独裁统治。从商周起,官吏就把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看着是天意。“天”是人格化的,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的主宰,君主是“天子”,所以国家决策均由君主独裁,即如盘庚所说的“听予一人之作猷”,所有的臣民都必须服从君主一个人作出的决定。(《盘庚》上篇)这种独裁专汉思想可以说延伸到每一代,每一个统治者。但是一个人的力量毕竟是有限的,在具体的统治活动中,一些封建帝王也有所感到“每事皆自决断,虽则劳神苦形,未能尽于合理”(《贞观政要·政体》)。所以,不能独自一人勤政。

当然,众治并不等于人们常说的多头领导。古人认为,众治应该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西周末年,史伯明确地提出了统治者必须坚持“取和去同”的原则。所谓“和”,就是“以他平他”,即不同统治者之间的相互补充和协调。就君臣关系而言,就是君臣之间相互取长补短,协调配合,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所谓“同”,就是“以同裨同”,君主不听众人之言,则愎自用,独断专行。“取和去同”就是要以集体优势克服独裁的缺陷。除了要发挥和谐集体的整体作用之外,要众治还还必须广泛收集信息,采纳他人建议。孔子曾说:“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多见而识之,知之次也”(《论语·述而》)他认为亲眼所见的范围毕竟有限,收集信息时应更多地听从他人之言,作为统治者,尤其是君王必须做到从谏如流。他的这一思想为许多君王和官吏、学者所接受。如唐太宗即位后不久,就完全赞同魏征的“明者,兼听也。暗者,偏信也。”(《贞观政要·君道》)的意见,深刻认识到“集思广益”的重要性,在贞观前、中期坚持了虚心纳谏的原则,使得国家出现了和平、发展的繁荣景象。

四 勤必合道,顺应民心

古人还认为,“时不至,不可强生;事不究,不可强成”,所以出令不可不顺,行为不可违“道”(《国语》卷2《越语下》)。关于这一点,其实在周宣王时,大臣樊仲山父就已提出了“政立行顺”的原则。他说:“令之不行,政之不立,行而不顺,将弃上。”(《国语》卷1《周语上》),也就是说,命令得不到执行,国家管理也就瘫痪了。如果不管臣民能否接受,而强制推行政令,民众必将背弃君主,因此,决策时必须慎重考虑方案的客观现实性和实施的可行性,否则将会带来重大的损失。事实上,勤政不是看一个统治者忙乎的程度,检验勤政的效果还必须看其行为是否符合客观规律。作为统治者勤政必须考虑到客观实际,不能违背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所以历代统治者都注重“慎”勤,即在行动之间慎重地作出决策。《诗·大雅·抑》说:“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为也。”意即白玉圭上的污痕可以磨去,言行不慎而造成的损失是无法弥补的。因此,身为天子,应该“慎尔出话”,慎重地作出决策。

要使勤政符合客观规律,必须顺应民心。早在西周的盘庚就已提出顺应民心的要求。他说:“古我前后,罔不惟民之承,保后胥戚,鲜以不浮于天时。”(《盘庚》中篇)意即,先王们做事没有不顺应民心的,所以人民能够体谅先王的用心,于是很少受到上天的惩罚。汉武帝要求官员在勤政的同时要抑制好大喜功、奢侈、享乐等各种欲望,要顺应时势、民意,“蠲削繁苛”(《汉书·刑法志》)、“约法省禁”(《汉书·食货志》)。唐太宗把大乱之后刚刚安定的国家比喻成大病初愈的人,应该尽心竭力地加以爱护。王安石也强调:“夫聚天下之众者莫如财”,“盖聚天下之人不可以无财”,他反复说明“财”也即国家经济是“合众”、“聚众”的纽带。“聚财”的途径和目的就是,“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天下之用”(《王文公文集》)。明朝初建,朱元璋说,天下刚定,老百姓和国家的财力都十分困难,“如初飞之鸟不可拔其羽,新植之木不可摇其根”,否则就难以保住江山。(《明令要》卷46)

古人还认为,勤政合道的关键在于科学决策。科学决策是提高勤政效率的前提和基础。古人关于科学决策方面的论述较多,从顺应客观规律和勤政关系来看,这里只举两点。一是古人认为,科学的决策必须“抓大放小”。如荀子就认为,“明主好要”,他还说:“主好要则百事详,主好详则百事荒。”(《荀子·王霸》)越是高层次的决策者面临的情况越复杂,唯有抓住要点,才能带动全局,假如事必躬亲,定将百事荒废。二是勤政要勤俭。列为春秋“三贤”与郑国子产、吴国季札齐名的齐国大夫晏婴认为,统治者的任意挥霍是一种暴行,追求天子般的排场是一逆行。他主张节俭,要求官吏们做到“薄于身而厚于民,约于身而广于世”,“俭于籍敛,节于货财”(《晏子春秋·内篇问上第三》)。孔子也一再强调统治者要“节用而爱人”(《论语·学而》)。

遵循客观规律而去勤政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所以历代统治者和封建官吏都注重“慎”勤,即在行动之间慎重地作出决策。《诗·大雅·抑》说:“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为也。”意即白玉圭上的污痕可以磨去,言行不慎而造成的损失是无法弥补的。因此身为天子应该“慎尔出话”,慎重地决策。《易·革·上文》爻辞上说:“君子豹变,小人革面,征凶,居贞吉。”意思是,新王朝建立之初,功臣们享受荣华富贵民众从拥护旧朝转变为拥护新朝。当此人心思定之际发动战争是不利的,应该人们安居乐业。这种建国之初宜静不宜动的观点,符合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所以汉初君臣深知“事逾烦而天下逾乱,法逾滋而奸逾炽,兵马益设而敌人逾多”的道理采取“清静无为”的方针。(陆贾《新语·无为》)

五 勤必以公,廉洁自律

纵观儒家的思想发展史,儒家虽然一直主张尊君权,但儒家并不认为君主可以置“民”的利益不顾而为所欲为。孟子说:“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未闻弑君也。”(《孟子·梁惠王下》)像夏桀、殷纣之君,只为己不为民,就应该推翻他。荀子赞成孟子的观点,认为“汤、武者,民之父母也;桀、纣者,民之怨贼也”(《荀子·正论》),他还进一步阐述说:“天之生民,非为君也;天之立君,以为民也。”(《荀子·大略》)也就是说天养育民众不是为了君主,恰恰相反,天设立君主倒是为了民众。这种以民为上,民高于国的思想,就是统治者必须遵守的勤政理念。

儒家的经典《周易》说:“王臣蹇蹇,匪躬之故。”认为臣子不谋私利,才能勤于王事,做到真正的勤政。武则天为了使臣下保持为国之心,曾亲自编写了《臣轨》一书,要求所有的官吏克己奉公。在《廉洁》章中,她还说:“理官莫如平,临财莫如廉。廉平之德,吏之宝也”,要求为官须讲“廉平之德”,以便更好地“利国利民”。《周易》还指出:“何以聚人?曰财。”(《易传·系辞下》)意思是天下之人,有“财”即聚,无“财”即散,有财无财决定着人民的聚散。古代统治者已经深刻认识到,单一的聚财对国家并未有利。在几千年的封建社会里,国家与王室几乎是同一概念,为了君主一人之利,搜刮民脂民膏,反而会激起民众的反抗情绪。所以晏子就主张“俭于籍敛,节于货物。”在财政税收问题上,他竭力主张“关市省征”,对农业“耢者十取一焉”。(《晏子春秋·内篇问上第三》)战国时期儒家代表孟轲也信为“省刑罚,薄赋敛”是为政的当务之急,统治者以虐政待民,无异乎“率兽而食人”。为此儒者们强调统治者们治国就必须注意自我约束,尤其要顺民所欲,使人物的物质欲望得到满足,这是国治政善,天下安定的根本,也是为政者勤必以公、廉洁自律的具体体现。

官吏的勤政不是只为君主一人,而重要的是为了天下的百姓。众所周知,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秦始皇也想永保秦氏江山,他说:“朕为始皇帝,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史记·秦始皇本纪》)。然而,国运祚短,二世而亡。秦统一后的第二年,秦始皇就开始大兴土木。首先修筑皇宫和从皇宫到咸阳的甬通,同时修筑以咸阳为中心直达东部海滨和长江中下游的驰道。其次,又在统一后第四年,修筑由咸阳向北伸展直达蒙古高原的“直道”。还修建豪华富责、规模恢宏的阿房宫。另外,他还动用70万劳力为自己修建陵墓——骊山墓。再加上北筑长城,南戍五岭,大批民工从事运输等劳役,使全国大批青壮劳力,不能按农时进行生产,而被迫从事无休止的劳役,使本已被破坏的社会经济无法恢复,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终于导致了秦王朝的迅速灭亡。秦始皇的所作所为为可不称之为“勤”,而他的这种“勤政”恰恰走向了反面,所以,勤政不能为了自己一己私利,勤政的关键在于勤理政务。汉武帝、唐太宗等人就认为,勤政不在于“勤民”,而在于安民。因而后世的帝王和封建官吏,对于“勤政”问题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1]谢尔兹编译.感悟生活中的210个小故事[M].北京:中国物资出版社,2005:166,4,88.

[2]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列宁全集[M].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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