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怪兽还是皮肤?

2015-03-23 00:54白锐
领导科学论坛 2015年22期
关键词:怪兽商业变化

□白锐

组织:怪兽还是皮肤?

□白锐

近期舆论中有好几件事,都将人们的眼光吸引到这样一个问题:现代商业组织的制度规范是什么?如果这个问题还算简单的话,那么稍稍复杂些的问题是:组织本身到底是什么东西?未来中国商业组织的制度规范会如何建立?

叔本华有一则大家都耳熟能详的寓言,刺猬因害怕寒冷孤独而相互依靠,又因相互刺伤而保持着一定的距离。通常人们以此来说明人和人的相处之道,但在我看来,这个寓言用来暗示人与组织之间关系的复杂与微妙,也相当妥帖。

有思想家曾言,人类迈向文明的第一步,不是制造工具,不是唱歌作诗,而是学会服从。有了服从,才有人类组织与人类社会。自组织诞生之日,人与组织的关系就是一种复杂的辩证关系。组织是一种人造物,目的是为了实现社会目的,为人服务;但是同时又要求人们为了组织目的服从组织,在极端的条件下甚至是无条件地服从组织。为实现一个仅凭个人无法完成的任务,将各色各样的人聚合起来,并在人群内部进行分工、协调与指挥,这是组织得以产生的条件。我们可以猜想,最早的组织,为了生存这个非常紧迫的目标而形成的合作群体——有可能是狩猎的需要,也有可能是为了抵御敌人或消灭敌人的目的——总之,这样的组织,其目标非常明确与紧迫,因此内部会特别强调控制与服从。

一位德国学者通过文献资料的分析,认为中国文明起源于兴修水利工程。只有这样涉及到大规模人口、地理范围与长时段的组织行为,才可能在远古时期为建立一个庞大的文明奠定制度与文化基础。如果人类早期历史基本上是一场为了生存的挣扎,组织就是这场挣扎中有用的工具。早期的组织,几乎都是军事与半军事性质的,这样才能最有效地完成组织目标,求取生存所需要的一切:免于危险、食物、生存空间甚至人口——以今天的话说,军事组织在古代社会能以最符合3E原则的方式完成任务。

但如同人类社会本身一样,组织也在变化。人类社会发展给组织带来的一个变化,是组织的分化,即组织使命或组织功能的分化。组织除了是争取生存的工具以外,也可以是精神性的,纯粹学习知识的地方,比如学校;还可以是利他的,寻求精神安慰以及集体认同的地方,比如宗教组织。组织变迁的另一个体现,是组织内部知识、关于组织的规范以及信息传播方式的变化。口口相传显然已经不够,书面文字出现,甚至象征性的符号也出现(例如中国古代军队中传达命令的令旗),人们所服从的权威的基础也开始改变。近代以来,人们不仅仅是服从,而是开始问自己:为什么要服从?马克斯·韦伯说,权力行使的基础是合法性,而合法性来源依从低级到高级有三样:个人魅力、传统习俗与法理。法理型合法性之所以最高级,是因为它最具规范性,能将人们从指挥者与控制者的个人发挥中解放出来。因此,组织的变迁,本质上是个人与组织关系的变迁,是个人与组织这个失衡天平上,个人的份量日趋增加的变化。毫无疑问,人与组织的辩证关系,在现代以来,比任何时候都更复杂。

事实上,组织如同人本身一样,都是具备学习能力的。德鲁克(P.F. Drucker)曾经预言,由于知识的增长,组织处理信息的方式在变化,因而组织本身在急剧变化。在环境的压力下,在组织成员知识总量增加、知识结构变化的情境下,组织必须学会“变形”。某种意义上说,在急剧变化的社会环境下,组织的学习能力越强,生存空间就越大,发展的后劲就越足,商业组织尤其如此。组织学习中的一大内容,就是学会如何与组织成员打交道——换句话说,从前简单化的控制与服从的方式,已经不能适应新的环境,必须找到更丰富、更灵活的人—组织互动方式。摩尔(Michael Moore)在他著名的纪录片《资本主义:一个爱情故事》里,提到一个极端的例子。美国某地某公司,从老板到一线员工,全部是公司的平等股东。公司所有决策,都由所有员工(老板也是员工之一)平等投票决定。在这家公司里,从老板到基层员工,权力平等,分红均等,看起来真的已经做到只是“革命分工”不同,地位完全平等。当然这样的例子只是组织乌托邦,是极端的例子。但或许这个例子表明,组织在学习如何与员工互动中,可以走得比我们想像的要远。

然而正如刚才提到的,人与组织本质上保持着一种微妙的辩证关系。以我们见识所及,组织内部根本做不到实质上的人人平等,组织的实质是分工,分工就意味着员工掌握信息与资源的不平等;且如果我们承认人与人在资质上的差别,那么显然员工完全平等,不见得对组织的生存是最优方案。让看得更远的人掌握决策权,似乎对组织更有好处——虽然有时谁更有远见并非是一目了然的事。但我们有理由认为,组织的完善,必须和人的完善结合起来。对于商业组织而言,组织的完善不仅要与员工的完善结合,更要顾及其他社会成员的安全与福祉。马克思曾预言美好社会是“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这不仅仅关乎社会,至少从理念的高度,也应该成为一个商业组织追求的最高境界。

曾经有位一美国朋友,是位年轻的组织心理学家。他在聊到组织这一现象时,认为组织是人的另一层皮肤。为什么这么说呢?他解释说,一则组织为人们提供了一层保护,例如经济支持与社会地位;一则组织在潜移默化地塑造着人的面貌与心理。这使我想起几百年前一个英国人,他名叫霍布斯,写了一本书叫《利维坦》来描述国家这个组织。利维坦意思是“怪兽”,在他看来,国家即怪兽。不只是国家,在霍布斯的观念里,人与人的本质关系根本就是“每个人对每个人的战争”,组织就意味着对个人的压制,国家只不过更典型。有时想想真有意思:这几百年来,人类社会发生了多大的变化,人类知识状况发生了怎样的改观,人与组织的关系又在发生着什么样的演变,以至于人类组织从怪兽变身而为皮肤?

我基本上认同德鲁克在20多年前的判断,诞生于100多年前的现代商业组织,为了适应环境已经进行过两次重大变革;现在的信息革命或许可以让第三次组织变革提上议程。中国商业组织在未来会走上一条什么样的路,组织对人而言到底是怪兽还是皮肤?我的回答是谨慎的乐观。世界性的组织变革已经发生,各种因素——无论是技术的飞速进步,还是知识与信息的日趋重要,甚至是在新的文化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年轻员工——都令中国商业组织已经不可能置身其外;然而,中国也有自己的组织特色。官方组织对商业组织有极大的影响,包括机制设置与组织文化,而这种所谓官本位的制度与文化,实质是军事组织的残余痕迹。商业组织要摒除军事组织的影响,建立起符合商业规律的商业组织自身的机制规范与文化,还需要一些时间。在中国,人与组织的共舞,需要的是一支节奏舒缓的曲子,与一点点耐心。

我们是否可以期待,假以时日,叔本华的刺猬,虽不至于进化成考拉,但刺毛或许没那么长,没那么锋利了吧?

(作者系暨南大学公共管理系副教授)

责任编辑:宋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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