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中的极端现代主义:流弊与矫治

2015-03-26 16:28卓成霞郭彩琴
河南社会科学 2015年6期
关键词:现代主义国家

卓成霞,郭彩琴

(苏州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江苏 苏州 215123)

极端现代主义是人类社会进步进程中的副产品,在一定程度上,虽在短期内达到了统治者的理想设计,但从人类历史的经验总结看,它对治理国家发展起到潜在的破坏性作用。极端现代主义现象跨越历史时间、空间,在世界现代化进程中,在国家建设、治理的不同历史时期都有不同形式的呈现。无论是人类的农业文明阶段、工业文明阶段、知识经济时代,还是今天的大数据时代,考察发达国家和转型国家的现代化进程,我们发现,极端现代主义思潮与政绩工程仍然存在。我们不能回避自然、城市、农村三类社会工程极端化的恶果,以及由此带来的世界性难题的存在,我们必须审慎对待现代化的冒进与极端现代主义的界限与分水岭,搞清楚究竟什么样的现代化才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前进方向。走向现代、步入文明是人类发展的方向,我们从社会进化的自然状态看,没有人会反对现代化与现代主义思潮。但人类社会进程的制度设计并不是完美的,对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而言,现代化有不同的治理层面和内容设计。人类社会面临的种种困境,都印有极端现代主义的痕迹。对于努力改变世界的人而言,人类的过度物欲摧毁了人类作为人生存的基本法则,因为现代化的各种手段与策略都具有多面性与潜在的风险。今天,任何人都不能否定现代化给人类带来的便利与好处,但更不能无视现代化进程中的极端现代主义所带来的灾难现象。

一、历史追溯:极端现代主义的发生学探讨

回顾世界现代化进程,我们不难发现国家治理遵循着清晰化、简单化和标准化的逻辑。这种逻辑的背后是国家、社会、公民力量此起彼伏的博弈,同时伴随着经济增长、社会进步以及生态环境恶化、道德滑坡、国际安全日益受到威胁的困境。边沁认为:“我们生活的时代是一个繁忙的时代,知识正在迅速地朝向完整的方面发展。尤其是在自然界方面,好像每一件东西都在被发现和改进。地球上最遥远最偏僻的角落都被踏遍、被开发了。”[1]当人类站在物质的制高点上,俯视人类社会发展的轨迹时,我们发现,我们拼尽全力建设的物质大厦正摇摇欲坠,因为人类正在失去人作为人的本性,正是这种极端的现代主义思潮慢慢摧毁人类建立的文明基石。极端现代主义信念在全世界范围以不同形式存在着,“在殖民地的发展计划、在从东方到西方人工设计的城市中心、集体农庄、世界银行的大型发展计划、游牧人口的定居,以及工厂的工人管理中都可以见到”[2]。极端现代主义是人类对自身力量的过度自信,是一种非理性的“科学”实践观。

(一)思想起源

关于极端现代主义产生的思想起源,可以追溯到社会历史阶段的分割学说。社会历史阶段的划分有多种学说,例如,五阶段学说、三阶段学说等。今天我们沿用了马克思主义学说的历史阶段划分法,科学社会主义的历史学说在世界历史思潮中占据一席之地。在这里,如果我们找寻极端现代主义思潮的鼻祖,那么,乌托邦社会主义思潮在现代化进程中无疑起到了引领作用。我们暂时不探讨它的合理性与可行性,但在以后的数百年的世界现代化进程中,这种理想式的、梦想式的社会治理框架,某些极端、简单地治理国家的思路就此产生并沿用至今。乌托邦式的梦想让人类产生幻觉,认为人类可以征服一切。“建立可行的乌托邦,对整个社会秩序进行彻底和理性的操作,这种观念的出现主要是20世纪的现象。似乎有很多历史土壤特别适合极端现代主义意识形态的生长。这些土壤包括,国家权力危机,如战争和经济危机,以及国家不受阻碍的计划能力极大扩张的环境,如革命的权力交替与殖民统治。”[2]即使在民主制度下,政府仍然有狂热的理想,认为政府可以干预一切。由于这种积极亢进的驾驭他人、征服自然的欲望,一些不理智的、空想式的策略便横空出世,于是,国家治理中一些大的、本可以避免的失误与灾难便不期而至。因为政策的设计者不能保证计划的完善与周密,而政策的执行者也不能准确预测未来社会发展的环境变化。

(二)促进因素

关于极端现代主义发展的促进因素,可以从20世纪世界现代化进程中发现踪迹。回顾历史,我们不难发现在19世纪晚期和20世纪国家发展的悲剧,无不来源于极端现代主义思潮。有三个因素必须考虑在内,“第一个因素是建立对自然和社会管理秩序的雄心,各种全面理性的社会工程就是这个思想下的产物。第二个因素是毫无节制地滥用现代国家权力作为达到目标的工具。第三个因素是缺乏抵制这些计划能力的软弱和顺从的市民社会”[2]。国家治理的失败与经验教训,如果探讨其本源,我们认为,极端的现代主义思潮在国家与社会的进化中具有一定的影响。“20 世纪,世界范围内国家的灾难,都是统治者进行其社会巨大乌托邦计划的结果”[2]。正如奥斯卡·王尔德(OSCARWILDER)所说:“没有乌托邦的世界地图根本不值得一看,因为它缺少人类常驻的国度。”[3]极端现代主义的中心理念就是对持续的线性进步、科学技术知识的发展、生产的扩大、社会秩序的理性设计、不断满足人类需要以及与随时对自然规律的科学理解相应不断增长的对控制自然(包括人类本性)的超强自信。因此,它是一个关于将科学技术进步应用于——往往通过国家——人类活动各领域的全盘幻想。在许多国家建设巨大项目的过程中,政府的决策往往缺失公众的意见和看法,设计者经常忽略生态和社会生活的基本事实,甚至当其致命的结果已经显现出来以后,其不合理的原初设计仍然被不顾一切地继续推行。

(三)政治基础

关于极端现代主义产生的政治基础,我们必须关注政权力量的强大惯性。它往往与国家政权结合,对整个国家的治理产生系列负面影响。如果在战争年代找出一个极端现代主义的代表国度与代表人物,那就是德国的瓦厄特·拉特瑙。二战时期,德国因其非正义之战,被很多预言家认为,德国败局已定,但在这种情况下,德国军队在战场继续战斗,并有充分供应。拉特瑙利用自己的工业工程师优势,把热力学的物理原理植入理性化生产的理念中,形成了应用科学的知识链接体系,因而,保证了战争军需品的供应。20世纪全球范围内的战争环境,很大程度上造就了极端现代主义的温床。

在经济复苏的发展阶段,如果要找出一个有代表性的人物来,那就是崇尚效率的美国管理学家泰勒。在今天看来,泰勒的严控制度与技术至上论已成为管理学的一门艺术,但从人性的角度看,这种独裁式的管理是极端现代主义的一种表现。许多政治精英都认为,“在技术和科学的指令下,社会冲突将被取消,这种社会远景可能通过自由主义、社会主义和独裁主义,甚至法西斯主义的手段来实现”[4]。由国家发起、旨在改善人类状况的项目,很多都是成功的——我们正在或将来享受到其福祉,但极端的现代主义策略与思潮对国家治理带来的困境,更值得我们研究。

二、命题偏离:极端现代主义的运行机理及其表现

目前,极端现代主义不仅表现在国家层面的战略工程上,而且体现在地方发展的公共政策中。国家理性的过分张扬与公民理性的式微成为极端现代主义模式横行的核心运行逻辑。在政治领域的斗争中,公民理性①与国家理性一度成为中西政治思想家们争论的对象,在政治思想史中可窥见其博弈的历史。古典政治学家认为,国家理性属于工具理性,“是一种算计能力,一种为达到既定目标(不管目标的善恶)而选取最佳路径的能力,其本质在于功利,是一种旨在确立、维系、扩张国家权势的知识”[5]。在这种“知识—权势”的视域中,国家所有的构成要素(资源、领土、人口)都成为“国家理性”加以分析和规制的对象,成为国家的权势手段,成为被编码、被规制、被秩序化的目标,其目的在于获得国家的安全。因此,在公民理性缺失的语境中,执政者抛弃了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遵守的“正义”和“道德法则”,国家的非理性以极端现代主义的形式呈现在世界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

(一)国家治理的理念:秩序化

极端现代主义的运行机理之一是否定传统秩序与人的自然本性。极端现代主义藐视历史与传统的力量,注重重塑社会习惯和人类本性,并试图创造新的社会秩序。极端现代主义者认为:“从家庭习惯、居住模式到道德观和生产方式,所有人类继承的习惯和实践都不是基于科学推理,都需要被重新考察和设计。”[2]科学设计的生产和社会生活计划比承袭的传统更先进。极端现代主义者更加推崇、膜拜科学化的设计,忽视人的多样性与自主性,试图对传统与习惯进行抛弃,从而造成人的信仰缺失,在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物欲化与人性化的选择困境。一方面,人们崇尚现代化的巨大模型;另一方面,现代化的各种设施包括汽车、高楼等占据着人的生存空间。丢弃了人的自然本质,而走向设计中的现代化生活圈,我们获得的生存空间不仅不如传统社会赋予的那么广阔,而且在设计的空间中变得愈来愈小。我们与历史、传统决裂的后果,必然是找不到自己发展的方向,迷失了人的本性。在这里,我们不得不重申乌托邦的理想对极端现代主义者的鼓舞力量及对后来者的破坏性。城市的地标不是建立在富丽堂皇的高楼大厦上,而是应维系在城市普通居民细致入微的日常生活中。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写道:“自然力的征服,机器的采用,化学在工业和农业中的应用,轮船的行驶,铁路的通行,电报的使用,整个大陆的开垦,河川的通航,仿佛用法术从地下呼唤出来的大量人口。”资本主义发展服务于社会进步已是不争的事实,这也促成了空想社会主义者对其理想的构造,并迷恋运用先进的技术成就梦想。按照人类的目的和需求改造自然是他们信念的核心。詹姆斯·斯科特在《国家的视角》一书中分析了像苏联集体化、坦桑尼亚的强制村庄化以及完全按规划建成的城市巴西利亚这样一些本意是要改善人类生活,但在现实中却遭到彻底失败的例子,强有力地向我们证明,这些失败背后都是极端现代主义在作祟,这种模式剥夺了公民“生产、生活、生态”融合的权利。

(二)国家治理的思维:工程化

极端现代主义的运行机理之二是执政者对复杂的自然和社会系统所做的粗暴干预。极端现代主义以工程思维的方式治理国家而忽视人类真实的诉求,导致物欲化的城市与乡村大量衍生。转型国家的国家治理普遍存在着极端现代主义现象,表现为过度城市化、破坏自然生态、人类生活空间的急剧减小等现象。从历史经验看,极端现代主义的特征可以概括为简单、整齐、雄伟、宏大,带来的后果则是极其复杂、无序与杂乱,严重破坏社会发展的正常秩序。为了显示与传统的决裂以及对现代科学的亲近,社会治理呈现出易于计算的“数字化”模式。我国目前正经历着全面深化改革的社会转型痛苦,国家战略性项目的实施不仅考验着设计者与执行者的智慧,也时刻敲打着设计者与执行者的良知。新农村的规划与建设、新型城镇化蓝图的设计与实施,时常遭遇极端现代主义的诱惑。社会不是数字,以工程思维来改造社会,只会对社会造成破坏。在追求现代化的进程中,几乎每个国家都实行过强制的村庄集体化。“村庄化迫使农民离开他们熟悉的生态环境,失去和原居住地生态环境息息相关的生产知识;而且,村庄化追求简单、直线的美学,不仅要求农民种植国家规定的统一作物,而且要求他们居住在沿公路一字排开的标准住宅里”[6]。只有在历经多年验证与实验后我们才有可能证明,一些极端现代主义做法的荒谬性以及与人类生存发展需要之间的悖离性。

(三)国家治理的目标:远程化

极端现代主义的运行机理之三是漠视国家规划与决策的未来潜在风险。极端现代主义的国家行动关注未来的时间,漠视现有政策输出的不确定风险。长期以来,我们治理国家采取了单极管理模式,导致形成“GDP 崇拜”;采取冲突管理模式,产生“公地悲局”;采取局部管理模式,产生区域“利益部门化”,从而逐渐铸就极端现代主义的温床。执政者治理国家习惯于地图上的治理框架,这往往覆盖了地域的真实状况,公共决策的标准化使国家治理把需要复杂处理的事务过于简单化,这就易于导致极端现代主义的产生。国家治理规划与决策指向未来,“过去是障碍,是必将被超越的历史;现在则是开创更好未来的计划平台。极端现代主义化话语,以及它采用的各国宣言,关键特征就是其严重依赖面向全新未来的巨大进步的视觉形象”[7]。极端现代主义者对未来的设计及种种许诺,带有极强的煽动性和自我陶醉意识,对于某些阶层的人带有一定的吸引力,“它是官僚知识分子、技师、规划专家和工程师的典型意识形态。他们的位置不仅仅意味着统治和特权,同时还意味着对民族建设和社会转型所承担的责任,他们自我认定的人民教育角色往往会剧烈膨胀”[8]。在世界社会发展史中,我们可以窥见极端现代主义者的伟大幻想与精英责任之间形成的利益争夺的混乱局面。“一个受乌托邦计划和独裁主义鼓舞的,无视其国民的价值、希望和目标的国家,事实上会对人类美好生活构成致命的威胁。在一般情况下,国家并非如此残酷,但是我们需要权衡国家干预所带来的利益和付出的代价。”[9]这种只关注未来的国家规划具有很大的危险性,在转型国家治理中尤为突出。国家治理的视角应取决于公民的利益,而非以国家的名义和政府的名义去推行风险计划与公共政策。

(四)国家治理的手段:项目制

极端现代主义的运行机理之四是放大具有利益功能的项目工程。近年,项目制成为国家治理社会的一种新的策略。由于国家项目的本意设计与基层执行项目的主体具有利益分配的多重价值导向,导致各类项目在执行中出现无视公平、侵吞公共利益等诸多问题,进而呈现极端现代主义的做法。国家出台项目制的本意在于通过国家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等手段,突破原有科层体制的权力束缚,缓解市场体制所造成的利益分化效应,加大民生工程投入,提升公共服务效能。但在项目执行中出现的极端现代主义实施模式,导致基层集体债务、部门利益化以及体制的系统风险等问题,从而对国家分级治理造成危害。项目制作为一种国家治理体制,原本具有多重目标:“一是靠事本主义原则完成一个具体的专项目标,二是出于意识形态的考虑需要在各地立规范、树典型,以实现能够贯彻国家意志的政策目标。”[10]项目制本身具有“试点”效应,但是恰恰这个试点带有的输入利益与风险承担相分离的管理漏洞(即利益由执行部门获得,风险由国家承担),导致地方政府及领导干部呈现更愿意以此“点”带动整个区域与个人政绩的发展动力。中央政府或部门下发的项目设计和地方政府承接项目的意图既有一致性,又有利益分化性。在项目利益与项目权力的诱导下,各级政府争相实施项目工程,项目制将中央政府及相关部门、地方政府及其基层社会都包融进一个庞大的资金体系之中。这一项目制一方面让地方政府共享投资性经济增长恩惠,另一方面让地方政府共同承受金融体系的风险,而且催生极端现代主义的发展模式。今天,我们日益感受到地方发展中的资本—土地—权力—技术多纬度的大融合,似乎也能体会到国家建设如火如荼的美好愿景,但更担忧其中所滋生的极端现代主义思潮与风险对今后的国家治理可能产生的潜在破坏性作用。

(五)国家治理的评价:政绩化

极端现代主义的运行机理之五是嗜好权力与政绩的非法联姻。国家治理虽然理论上是多元主体治理,但在现实中仍然是以权力驾驭下的官员治理模式为主。掌权者运用国家赋予的权力实现政绩上位,就会缺失公民理性。官员作为区域的治理者,毫无例外地都有政绩偏好,都有版图治理情结。在GDP政绩观的引领下,官员治理地方的手段和方法更为直接,为迎合上级领导的政绩指标体系,看得见、摸得着的形象工程一度成为官员们的治理法则,于是极端现代主义的一项项大工程在全国出现。即使遭遇民众质疑,一些官员仍然铤而走险,置有限资源与生态危机于不顾,上马一些不需要的工程。究其原因,是这些官员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把公共权力当成私人权力,以公仆的名义侵犯公民的权利。十八大以来,新的领导集体反腐力度前所未有,而暴露出的问题及官员腐败的情况也让人震惊。究其根源,官员腐败就是权力与资源的非法联姻,在有限资源的基础上,建造自己的政绩大厦,从而铸就极端现代主义的大错。国家视角指导下的国家行动,其危险性主要在于它的偏执受到国家权力的支撑,成为独断力量,变得难以被社会、个体所抵挡。“在这种情况下,有两种现象就变得很常见:其一只要国家权力不能够得到很好的社会节制,国家简单梳理社会的工程或项目总是会出现的。其二在不发达国家、社会节制力量较差的地方,这种危险性往往会更强。”[11]在这两种情况下,公众、社会节制国家权力的愿望和能力都会明显降低。政绩与权力的联姻,人为地割裂了人类历史“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其后果就是现代化进程中科学文化一枝独秀、人文文化式微,这也是20 世纪50年代“斯诺命题”②的一种再现。反思“斯诺命题”,联系今天的人类生存境遇,“如果不在公共政策、法律和法规等方面加以硬约束,不加强对人文精神的重视和弘扬,不加快提升人类的教养和德行,不维护人类的尊严、价值和命运,那么,现代自然科学技术就有可能对人性和德行构成更加严重的侵蚀和破坏,对社会秩序和人类精神世界造成日益严重的危机”[12]。显然,解决这一世纪难题绝不能仅仅依靠伦理教化,而必须重构科学有效的政绩评价体系,约束公共权力。

三、制度纠偏:国家治理的理性机制建构

极端现代主义是“工具理性”的非理性和非道德性在国家治理中的反映,国家理性内涵着“为何要有国家”(理由)与“国家应当为何”(理性)的二重禀赋。对于转型期的中国而言,保持新常态具有很大的挑战性,唯有将国家理性置于公共领域的监督和批判之下,其正当性才能得以彰显,极端现代主义模式才能得以遏制。因此,国家治理必须注重中长期的国家战略贯穿和承接多届政府的战略一致性和连续性,防范国家战略的极端现代主义行为;必须树立公共权力运行的法治思维,防范极端现代主义的权力扩张风险;必须提升公共政策的实施效能,规避极端现代主义的政策失误风险;必须构建科学的政绩评价体系,规避极端现代主义的政绩追逐风险。

(一)注重国家战略的合理设计与有效执行,防范极端现代主义的战略风险

注重顶层设计的可执行性。国家战略在形式与内容上表现为多个领域,包括安全战略、创新战略、科技发展战略、环境质量战略等,这些战略是相互关联、分工明确的国家战略体系,涉及国家目标、区域执行与基层操作的有机衔接与关联匹配。2015年,我国将着重实施“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国家战略。如何破题“一带一路”,积极参与、主动融入成为各地的共同态度;京津冀提出建立协同创新共同体,以此深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多省提出借长江经济带打造新的增长极。实施这些国家战略的关键在于区域执行与基层操作的有效衔接与协调,防范极端现代主义思潮的抬头,需要公共空间的国家理性生成。建构符合公共理性的国家理性,应包含三个层面的内容:一是作为工具理性,国家建设的权威生成;二是作为公共利益的工具理性,其主体关怀是有关基本正义问题;三是公共权力的工具理性,其公共政策的生成必是基于一定公共空间下的民主协商的成果。“国家理性常常表现为活动家行为的国家行为来展现自身的,因此,区分国家行为或者国务活动家行为中的真正的国家理性成分,与基于统治者既得利益的考量,甚至政客的私欲,便是国家理性本身的重任。”[13]笔者认为,为防范区域政绩与官员政绩争锋再抬头,尊重区域发展特色与整体规划,防止重复工程一再出现,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首先,设立国家战略协调机构。这种形式的决策模式确保从不同视角和部门对战略问题加以自由沟通,并由国家领导人对重大事项及时做出决定,减少和避免各部门之间沟通失效情况发生,确保国家战略决定能够得以有效实施。其次,设立战略咨询机构。政府应设立各领域的咨询委员会,专门负责为领导人提供咨询意见,这些委员应是来自各个领域内非政府部门的专家或者企业家。再次,设立战略智库机构。充分利用大量的半官方和民间智库,以及大学中的战略研究机构,发挥它们的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性、独立性并且质量高的特点,在国家战略制定过程中逐步确立优势地位,能够对国家战略制定形成重要影响。

(二)树立公共权力运行的法治思维,防范极端现代主义的权力扩张风险

公共权力与公共利益融合的体制化。公共权力是把双刃剑,不受制约的权力往往导致腐败与极端。极端现代主义工程项目的推动及实施,大多来自公共权力的赋予。近年,很多社会工程中的腐败现象与公权力的滥用有关,斯科特强调更多的是这些社会工程背后所隐含的权力运作,“社会的清晰性和极端现代主义的实现靠的都是权力的作用,社会的清晰化是国家想要达到的,为获得财政收入和更好的管理,极端现代主义提供了一种冲动的欲望”[14]。转型国家的治理,依法使用公权力、整合社会资源是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但与此紧密关联的是,由于公权力的高度集权性,在一些涉及民生工程、福利工程的社会项目执行中,不可避免地出现极端现代主义的意识与做法,导致很多“理性的美好设计”失败[15]。我们需要理性主义来抗衡、消解极端现代主义意识冲动。当然,国家治理离不开政治权力,我们批判的是政治权力决策者的极端现代主义意识,以及在权力运行中的陈旧的思维方式。现代化的社会工程必须抛弃致命自负的技术理性,树立求真务实的实践理性,把公权力的风险降到最低。布莱森和克罗斯比认为:“在权力分享世界里,领导者的工作既繁多又复杂,没有一个人或团体能够单独地全部完成这些任务。”[16]公权是从属于公共利益的,正确的选择能够给决策带来有效性,便于决策的执行;而错误的选择则可能导致决策陷入僵局。当官员的极端现代主义决策最终演变为集体决策失误时,根本受损的是国家与民众,同时也给公共利益带来极大的损害。

(三)提升公共政策的实施效能,规避极端现代主义的政策失误风险

公共政策运行机制常态化。极端现代主义的做法普遍存在着公共政策的合法性与工具理性不足的弊端。现代公共政策理论认为,提高公共政策的合法度和提升公共政策的工具理性程度是提升公共政策质量的两大策略。在现实政策场景中,话语正当性的缺失,将会降低公共政策合法性和公共政策的理性水平。现在需要建构一种全新的公共行政话语理论,即全景式的政策理论:“政策过程(包括政策制定、政策执行和政策评估)需要在公共能量场中不断对话,对具体的政策情景做出筹划和反应,解决下一步怎么做的问题;政策过程的公共性和效率是统一的,寻求的是一种全面的质量提升。”[17]而我国的一些公共政策的实施并没有吸取极端现代主义的已有教训,采取根本、积极提前的措施,而只是取得了跟在危机后面的、被动的经验。另一方面,公民参与是实现国家善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民进入公共领域、参与治理、影响公共政策的基本途径。对于公共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我们必须承认一个事实,即它在很大程度上是国家自上而下的一种治理推动,为了国家管控的需要而做出的简单化政策,较少考虑地方多样性与民众感受。每个自由个体都有权利去决定自己的命运,而那些失败的项目恰恰剥夺了这些权利。“一种制度如果不受到批判,就无法得到改进;任何东西如果永远不去找出毛病,那就永远无法改正;如果我们作出一项决定,对每件事物不问好歹一味赞成,而不加任何指责,那么将来一旦实行这项决定,它必然会成为一种有效的障碍,妨碍我们可以不断期望的一切追加的幸福;如果过去一直在实行这项决定,那么我们现在所享有的幸福早就被剥夺了。”[1]因此,不同视角指导下的规划对规划者的意义和对居住者的意义是不同的,参与者视角下的规划和互动会真正导向社会工程的成功。“在日常生活实践中,任何社会工程都具有有限理性,如果不保证工程客体的参与和推动的话,那么这些工程往往会走向失败,与最初实施该工程的想法是背道而驰。”[2]这种现象在我们国家的一些策略中已有所体现。例如,有着美好愿景的社会公益项目,因粗糙设计而搁浅,很大原因在于公民参与机制的缺失。对于政策的设计者而言,必须搞清楚公共政策的本质属性,不是公权力的自主行为,而是对民众自主权的尊重。在庞大的疆域地图上,设计者能看到的是自然形态,看不到的是民众生活的真正需要。因此,我们的社会项目的公共决策更加需要理性,弱化个人的极端现代主义意识。正如斯科特在《国家的视角》中所提议的,首先是任何社会规划都采取小步走的方式;其次是鼓励可逆性,在社会规划中鼓励那些一旦发现问题就可以倒退回来的机制;再次,规划要有弹性,一旦出现意外的情况可以做出及时的调整;最后,也是更重要的,在规划中要为人类的创造能力留出空间,因为人类已掌握的知识有限,所以人们要收起自己的傲慢,这是在行动层面上避免失败的关键。这就要求,在公共政策制定与执行中融入积极、有效的公民参与,群策群力。

(四)构建科学的政绩评价体系,规避极端现代主义的政绩追逐风险

官员晋升与惩罚机制的生态化。在社会项目决策与实施中,官员偏好与公民偏好往往是不一致的,官员与公民各自站在自身的角度看待同一项工程项目,结果是不一样的,特别是那些分歧很大的规划,这就决定了二者意愿对公益的立场是否趋于一致。在公共政策执行中,如果政府与民众的意见有分歧,官员为谁说话,官员的立场非常重要。有个问题必须搞清,手握公权力的人为谁说话的问题,决策项目的立场站在谁的一边,就决定着这名官员的晋升趋向。当然,在真实的案例中,以国家的立场为自己谋取政绩,而抛弃民众的人,在一段时间内,可能会平步青云,但在很多这样的项目决策后,其评价就会劣迹斑斑,走向民众的反面,被国家、民众彻底抛弃。“界定谁代表谁的任务至少和界定公众一样具有挑战性。有时候,那些要求广泛分享决策而发出的巨大声音,可能仅仅代表着少数人孤立的意见,他们试图通过大嗓门来获取由于人数不足而缺失的东西。同样,在喧闹中,由于声音太低而未被听到的要求,有时恰恰可能代表着大多数人的利益。”[18]对官员晋升机制的纠偏,需要培育人类理性与社会价值,因为设计者通常忽视未来的不确定性。即使规划者已经面对这些不确定性采取了调整和临时的措施,但他们起初所实施的干预范围和强度如此之大,以致他们对许多错误根本无法纠正。现代国家的治理,必须抽离官员的极端现代主义意识,在斯科特的理念中,那些社会工程的失败源于那些自负的官员和科学家要为社会做出详细的设计,并把这些设计强加于社会。在许多失败的社会工程中,官员总是以“集体决策、集体行动”为失败找理由,官员问责制度形同虚设,承担发展代价的永远是国家,这样就隐蔽了纳税人的权益损失。十八大以来,我国的政治生态有很好的转向,责任终身追究机制积极回应了权力体系的弊端,科学合理的政绩评价体系将有助于官员履职能力的提升,从而规避极端现代主义的冒进思维。构筑对抗极端现代主义的国家视角工程的防火墙,必须树立新常态下的法治治理思维。从公民的视角保护民众财产权利,从法律的视角约束公权力,从基层视角强化基层自治,从而构建制度内生的强大防御体系,根除极端现代主义思潮,防范极端现代主义行为。

注释:

①“公民理性”是一种“西塞罗式的理性”,在其中,“理性”“正义”和“法律”三位一体。

②C.P.斯诺是一位英国学者,他在20世纪60年代初发表了一系列颇有见地和影响的重要著述,尖锐地提出了“科学文化”(Scientificculture)与“人文文化”(literatyculture)的分裂,并且认为,“两种文化”的分裂是造成英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一系列困境和矛盾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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