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照护失能老人,试试买保险

2015-03-26 01:38
南方周末 2015-03-26
关键词:入盟保险产品专家组

完全失能老人长期照护保险并不是一个单纯的保险产品,而是试图将商业保险与社会服务实现无缝链接的一个市场化的服务保障项目。

唐钧 冯凌

有研究表明,在目前中国2亿老年人口中,有1200万“完全失能老人”,随着老龄化加速,这个群体规模还会继续扩大。加上人力资源配置的市场化,和家庭规模的小型化的发展趋势,对他们的长期照护困境会进一步加剧。

所以,当务之急,是制定对完全失能老人提供社会化长期照护的政策乃至形成稳定的制度。

2014年9月,在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主持下,我们联合南京大学、同济大学等单位,开展以“完全失能老人长期护理保险研究”为题的调查研究。考虑到保险产品的用户必须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我们选取北京、上海、杭州、南京、长沙和哈尔滨6个直辖市和省会城市作为调查样本。

课题组随机抽取了57家老年服务机构,我们对当前生活在机构中的959名老人及其家属作访谈,并对机构保存的已经去世的800名老人的资料作了整理。

得到的统计结果是:老人出现完全不能自理状况的平均年龄为79岁,从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到去世的平均时间是44个月。

有一个数据很有意思,在40-59岁年龄组中,对购买意向,家族中有老人去世的要比没有老人去世的高出将近10个百分点。

另一组多选题给出的答案也很有意思。在40-59岁年龄组,关于完全失能老人对家庭的影响,被访问者作出的选择排列前三的是:“家中人手不够”(64.67%),“生活节奏打乱”(60%),“经济骤然趋紧”(58.17%)。

完全失能老人长期照护保险并不是一个单纯的保险产品,而是试图将商业保险与社会服务实现无缝链接的一个市场化的服务保障项目。类似的保障项目在国外有美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在国内则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与商业性大病保险的链接。

要实现这样的链接,需要一个操作性的平台,实现市场化的保险公司和准市场化的老年服务机构的链接,还可以将其他的老年服务,如康复服务、心理咨询服务等等,以及与各种老年用品有效地串联到一起。进一步发展,也有可能形成一个以老年长期照护为核心的“护联网”。

相关保险公司负责对应的保险产品设计和营销,用保险的方式筹集资金,并通过投资运营使资金保值增值。

同时,建立一个老年服务机构的全国性联盟,以在投保的老人完全失能时提供长期照护服务。以国内若干优质老年服务机构负责人组成一个委员会,下设两个专家组,一个专家组研究确定入盟机构的资质条件,遴选标准与入盟的程序;另一个专家组研究制定“完全失能老人”的鉴定标准。

还有,须建立一些第三方机构,可以是市场的、营利的企业,也可以是准市场的、非营利的社会组织。有一些机构负责对申请入住老年服务机构的老人进行身体检查和鉴别审核,有一些机构负责对要求入盟老年服务机构进行调查审核,并负责对入盟的老年服务机构进行第三方评估,等等。

以上种种服务都需要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统筹规划,制定优惠政策,规范服务行为,并实行监督。

当这个保险产品比较成熟时,政府可以考虑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帮助低收入群体投保。如果政府愿意考虑让这项保险产品尽快产生社会效益,可以对现时已经完全失能的老人入住老年服务机构提供补贴。譬如对工资收入在2000元以下的老人,在完全失能需要机构提供长期照料时,向他们提供每月800-1500元的补贴(视当地老年服务机构的收费而定)。按平均44个月计算,是35200-66000元。政府补贴的费用可考虑从社会福利彩票中划出一个专门的彩种来作专项支付。

(唐钧系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冯凌系华民慈善研究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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