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微

2015-03-27 01:53余娟赵勇
企业文化·中旬刊 2015年1期
关键词:承包人分包招标

余娟+赵勇

摘 要:水利工程合同管理则是水利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的环节,对于确保水利工程的顺利开展,理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文章对我国水利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重点探讨了问题的解决措施,以期对相关行业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字:水利工程;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制度

中图分类号:F426.91 文献标识码:A

一、当前水利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招标不够规范,为合同管理埋下了隐患

随着“四制”改革的深入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市场已逐步规范,但由于施工合同的双方在利益上存在矛盾,表现在合同上,如某些工程在招标过程中,利用僧多粥少的心理对承包人提出一些苛刻条件,迫使承包人压级压价,给承包人增加额外负担,甚至直接压低中标价格,使承包人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为顺利承包到工程,且迫于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压力,大多数承包人面对不够公正的合同条款也只能委曲求全。同时,有的承包人为提高中标率,搞联合投标,甚至恶意串通,抬高中标价,造成不正当竞争,扰乱建设市场,造成施工力量强、管理水平高的承包人不能中标,项目不能顺利实施,工程建设质量得不到保证,给施工合同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

(二)合同条文不够完善,对合同双方不能很好的进行约束

主要表现在工程招投标不规范,有的招投标过于简单,邀约及承诺不能构成合同签定的依据。建设双方有的不使用合同范本,而是由双方商定形成一个合同,有时由于经验不足或缺乏对工程的细致分析,造成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一些合同涉及不到的问题,合同的预见性较差,双方需要重新进行协商,给工程建设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例如,在施工过程中,地下水位突然上升,造成排水困难,坝体沉陷加剧;或是岩石地基上突然出现破碎带,基础需要灌浆处理。

(三)违法转包或分包现象突出,合同履行困难重重

根据合同法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但在工程实际建设过程中,非法转包或分包的行为仍然存在,造成合同履行起来困难重重,工程质量很难保证,出现一些债务纠纷,造成工期拖延,给合同管理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水利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改进措施

(一)提高法律意识,依法进行合同管理

目前 ,我国建设行业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备,尤其是《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对工程招标及合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各行各业也根据国家法律制定了有关条例。因此,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并对所签合同的标的、计量标准、质量要求、价款支付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地点、违约责任以及合同条文的释疑等 内容 ,应作出明确具体的解释,防止出现歧义,增强合同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

(二)建立科学的合同管理组织体系

重构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建立更加科学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工作信息流程和规章制度,确定合同与成本、工期、质量等管理子系统的界面,将合同管理融于投标报价和施工项目管理的全过程,使合同管理专业化。由于合同管理和索赔涉及经营、预算、法律、工程管理及公关等方面知识,专业性强,必须有专门的人员,专门的职能部门从事这项工作,不能将合同管理仅作为经营人员、计量人员的一种兼职工作。尤其是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要注意对执行人员进行交底,使他们熟悉合同内容,做到有理、有据、有节的执行合同,变被动执行合同为自觉执行合同。

(三)坚持合同审查制度,严格招标企业资格审查

坚持合同审查制度,是合同能否顺利履行的前提与保证。一般情况下,合同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建设项目是否具备合同签订的条件,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合规,合同条款是否详尽明确,工程等级和技术要求是否具体,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合同签定是否具有完备的合同手续。此外,在工程招标时还应该对施工企业的主体资格、企业信誉、注册资金、隶属关系、财务经济 状况、设备及技术条件、履约能力,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施工经验等进行严格审查,以确保投标企业的内在质量。严格的审查分包商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分包合同内容是否违法、分包合同意思所表达的真实性、分包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分包合同的文字是否规范和分包合同签订的手续和形式是否完备。对于一些合同文件中所不允许的分包行为,应及时终止合同。

(四)创新相关机制,规范市场行为

建立相关制度机制,引导企业科学发展。调整低价中标规则,寻求更为科学的评标办法和程序,尽可能减少人为因素影响,从客观上防止一些人对招标结果的操控,让中标机会与企业能力相挂钩,中标价应为建筑企业留出合理利润空间,引导企业走上科学发展的道路,而不是盲目压价和随意转包工程。同时,推行投资与建设的分离管理模式,从客观上减少业主单位对建筑企业经营活动的干预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可以统一出台一个信用评分考核制度,对于恶意扰乱招标市场行为的单位予以扣分、记录,分数完全扣清后不允许参加到招投标中,每隔一段时间清零重新记录。

三、结语

水利工程建设合同是水利工程的承建方和发包方明确双方所承担的权利和义务的具有法律效力文件,是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和保障。因此,在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我们必须重视并加强合同管理,通过提高法律意识、建立科学的合同管理组织体系、坚持合同审查制度、建立规范市场行为相关机制等方面入手,切实把合同管理落到实处,为企业在竞争激烈的行业间立于不败之地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 任玉振,艾明明.浅析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J].东北水利水电,2010(4).

[2] 徐燕.浅论水利工程施工的合同管理[J].中国水运,2010(1).

[3]钟鸣辉.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 [J]水利经济,2003(2).

作者简介:余娟(1984.6—),女,四川人,本科,助理工程师,主要从事水利工程项目施工成本控制及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赵勇(1982.3—),男,四川人,本科,助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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