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应用型本科高校“双师型”法学教师实证分析

2015-03-27 18:09潘莹黑龙江财经学院人文科学系哈尔滨150011
黑龙江科学 2015年5期
关键词:双师型双师法学

潘莹(黑龙江财经学院人文科学系,哈尔滨150011)

我国应用型本科高校“双师型”法学教师实证分析

潘莹
(黑龙江财经学院人文科学系,哈尔滨150011)

培养应用型本科高校“双师型”法学教师对提高法学教育的应用能力,加强法学教育与就业关联的程度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种方法是从律师做起,后从事教师职业,另一种是先从教师做起,兼职律师职业,这两种方法都有优势,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律师事务所和高校应给予一定的机制培养人才,鼓励教师兼职律师多参与实践,为愿意从事教学的律师提供工作机会,为培养“双师型”人才提供有利条件。

应用型本科高校;“双师型”教师;实证分析

1 “双师型”法学教师的概念分析

1995年,“双师型”教师这一概念首次在国家文件中出现[1]。所谓“双师型”教师,现在的学者有三种分类,一是“双证说”,指的是教师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之外还要律师资格、实习资格或者职业资格等专业证书的教师[2]。二是“双能说”,是指教师既有教师职业的素质和能力,又有法学专业的职业素质和能力[3]。三是综合型,是指教师既有教师资格证和律师资格证或者律师实习、执业资格,又能在理论和实践中指导学生。大学生法律职业教育不仅需要理论和法条的讲解和总结,还需要培养学生法律实务和全面的法律职业素质。

笔者认为,“双师型”法学教师是一个集资格和能力于一体的概念。首先,应该获得国家认可的教师资格。其次,“双师型”法学教师还应该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再次,“双师型”法学教师应该具备一定的法律实务经验,初级要求是通过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更高的层次是要求教师拥有律师执业资格,并且有一定的实务经验,办过一定的案件。因此,“双师型”法学教师是一个综合性、立体性的概念,这就对法学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 我国“双师型”法学教师的实证与发展展望

建立一支“双师型”教师队伍是时代的要求,法律教育的目的是为国家和社会培养法律人才[4]。笔者认为,实践中存在两种实现“双师型”法学教师的做法:第一种,取得律师职业资格并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执业三年以上,有一定经验的律师去高校从事教师职业。第二种,取得法学博士学位,有一定科研能力和成果,同时有过律师执业经验的人。

如果是第一种方法,这样的人才在本科高校很受欢迎,但是,实践中存在以下问题:首先,年轻律师起步案件较少,基本工资较低。年轻律师经过了法学本科4年,研究生2~3年不等,青年律师还要经过1~3年的成熟期,但是律师是一份收入与律师业务紧密联系的工作,想要有收入就要有律师业务,真正创造价值。其次,律师业务需要积累经验。青年律师缺少案源,主要是自身经验比较少,当事人对于年轻律师的信任度比较低,所以初期做律师助理工作较多,真正创造的价值有限,从起步到能够独立办案需要1~3年。经过了法学本科或者研究生的教育,对于就业本身而言不是一个比较稳定的选择,但是,还是有很多有律师理想和成功抱负的青年投身这条道路,证明自己的能力,实现人生价值。因此,对于第一种方法来说,这样的“双师型”法学教师更具有实践经验,再也不用经历一个兼职律师成长的过程,能够达到应用型法学教师的素质,因此高校在满足学历的条件下非常欢迎这种人才。

按照第二种方法,还存在很多优势,研究生或者博士毕业后,在法学本科教学方面也会衔接得比较顺利,加上经过了多年的学习生涯,很多取得更高学位的毕业生还是更中意高校教师的工作,并且对于自己的专业领域研究的更深刻,对于律师业务分析案件也有一定的优势性,硕士,尤其是博士毕业以后,社会经验相对丰富了一些。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两个角色都能兼顾存在困难。对于法学教师来说,兼职就意味着要在有限的时间内付出两倍的精力,而且律师的出庭、会见等时间和课程有可能存在时间冲突,需要教师合理安排时间。另一方面,学者的思维和律师的思维也存在区别。学者主要对社会现象进行分析,并运用法律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法,但是律师更注重经验和应对方法,很重要的是经验和综合素质,对案件未来走势的正确预测和风险评估是多年经验的积累和分析,因此,一名成功律师不只需要法律知识渊博,还要具备律师的能力。

上述两种方法都可以培养“双师型”法学教师,律师事务所和高校都应该给予一定的机制培养人才,鼓励教师兼职律师多参与实践,也为愿意从事教学的律师提供工作机会,为培养“双师型”人才提供有利条件。

[1]张纬武,王星.关于建立高校“双师型”法学教师培养制度的思考——基于平衡计分卡(BSC)的视角[J].教育探索,2014,(09):77.

[2]刘晓霞.法学专业“双师型”教学队伍建设的现状分析与路径探索[J].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4,(21):36.

[3]杨庆庆.独立学院法学专业“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问题研究[J].南昌教育学院学报,2011,(04):64.

[4]张红艳.“双师型”法学教师队伍的构建[J].成才之路,2007,(02):31.

Em pirical Analysis for Applied undergraduate co 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n our country“doub le type”teachers o f law

PANYing
(Heilongjiang Finance and Econom ics Institute of Humanities Science,Harbin 150011,China)

Cultivating applied undergraduate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double type”teachers to improve the application ability of legaleducation of law,strengthen the degreeof association between education and employment law,has theveryvitalsignificance.Afteraway from the lawyer,isengaged in theprofessional teachers,anotherkind is to start from the teachers,part-time lawyer profession,both methods have advantages,but there are also some problems.Law firms and universities should offer certain mechanism to cultivate talents,encourage teachers part-time lawyers to participate in practice,to provide job opportunities for lawyerswilling to engage in teaching,to cultivate the““doubledivision type”talented person toprovide favorable conditions.

App lied undergraduate collegesand universities;“Double type”teachers;The empiricalanalysis

G451.2

A

1674-8646(2015)05-0082-02

2015-01-15

2013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应用型本科高校‘双师型’法学教师队伍建设与研究”(JG2013010169)

潘莹(1985-),女,黑龙江哈尔滨人,硕士,讲师,从事经济法、国际经济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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