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体主体化原理在红河州大学生禁毒防艾教育中的运用

2015-03-28 17:26杨亚凡
红河学院学报 2015年6期
关键词:红河州客体毒品

杨亚凡,江 华

(红河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云南蒙自 661100)

引言

红河州位于云南省南部,南部与越南北部的老街、奠边、莱州三省接壤,与越南有长达848公里的边界线,是中国通往东南亚最便捷的陆路国际通道。由于与世界毒品源地相邻,目前红河州已成国际毒品贩卖的一条过境通道。作为边境地区,红河州既是全国禁毒防艾斗争的前沿阵地, 又是深受毒品、艾滋病危害的重灾区。在世界毒品犯罪和艾滋病患者呈年轻化的大趋势下,我们不得不聚焦在红河州大学生这样一个特殊群体上,他们处于人生的特殊阶段和敏感期,自我保护意识不够,如何结合他们所处的特殊背景,有的放矢地通过禁毒防艾教育,在潜移默化中增强这些大学生抵御各种不良思想和行为的侵袭能力,提高他们禁毒防艾的思想觉悟,进而引导其完善人格,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并在此基础上激发?他们成为宣传禁毒防艾知识的参与者,实现从教育客体到教育主体的转换,最终成为禁毒防艾的宣传者、实践者和推动者,是一个具有现实意义的课题。

一 客体主体化原理在大学生禁毒防艾教育中的运用

随着现代教育的发展,教育主客体关系也随之发生变化,其中一个突出的表现就是教育客体地位与作用的日益突出,呈现出教育客体的主体化趋势。红河州大学生禁毒防艾教育应顺应教育理念、趋势的发展,做出客体主体化必然选择。这就要求红河州高校在开展禁毒防艾教育时,要注意科学定位大学生作为教育客体在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传统的课堂教学中教师具有绝对的权威性,教师及相关教育者被看作是实施教育的绝对中心, 而接受教育的大学生则处于绝对服从或被动的地位,容易造成大学生在禁毒防艾教育中的主动性被忽视,使教育内容停留在学生表面的顺从接受和服从阶段, 难以使这些大学生对禁毒防艾知识由认识到认同再向内化发展,最终使得整个禁毒防艾教育大费周章后难以取得良好的效果。因此,只有顺应现代教育趋势发展,树立红河州大学生成为禁毒防艾教育教育的中心的教育理念,在进行教育设计时,创造条件充分、采取恰当的引导路径,结合大学生具有的易接受新鲜事物,做事有热情,具有创新精神,也有一定的动手实践能力等特征,调动和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引导他们充分认识到禁毒防艾是全社会的责任,在禁毒防艾教育主客体双向互动的基础上,实现禁毒防艾教育中客体主体化的转变,进而提升教育的时效性。

二 客体主体化在大学生禁毒防艾教育中的作用机理

对红河州高校大学生实施的禁毒防艾教育活动中,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是最重要、最基本的关系,大学生群体处于一个特殊的地位,其中一个重要环节就是实现教育客体主体化。

与哲学意义上的客体指人类活动的对象不同,禁毒防艾教育的作用对象不是物而是人。客体不是从人与物的关系上来划分的, 而是从人与人的关系上来划分的, 也就是从教育中人与人的作用与被作用、教育与被教育的相互关系上来划分的。在红河州大学生禁毒防艾教育中,教育主体是禁毒防艾教育的发动者和实施者, 即主动作用者。客体是相对于教育主体而言的, 教育客体是教育的受动者和被塑造者,在这里是指红河州接受禁毒防艾教育的大学生,对他们实施教育的目的就是让其掌握预防艾滋病的知识及方法、措施,增强学生的禁毒防艾意识和建立抵抗不良风气的免疫力,形成正确人生观、价值观。但是,学生作为有思想、有情感、有意志的人,与一般的物质客体具有不同的特点,不应该忽略他们在禁毒防艾教育中的主动性,即通过教育可以增强接受教育的学生主体能力, 直至发挥他们在禁毒防艾教育中的主体作用, 进而由教育客体转变为禁毒防艾教育的实施者,最终完成客体主体化的转变。从云南省禁毒防艾教育实践来看,高校禁毒防艾志愿者特别是大学生志愿者队伍在宣传禁毒防艾知识,参与社区禁毒防艾宣传教育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就为红河州禁毒防艾教育中客体主体化提供了鲜活的案例。

三 客体主体化视角下的大学生禁毒防艾对策

(一)发挥大学生禁毒防艾教育中的文化因素导向作用

禁毒防艾教育涉及内容广,层次多,全方位的禁毒防艾教育应充分结合红河州高校文化的渗透和整合。首先,应在红河州高校校园内开展生命教育配合禁毒防艾教育,培养珍视生命的价值观,目的就是帮助红河州大学生形成敬畏、珍爱、生命、享受、升华生命的自觉意识,通过对中国古代传统生命观的宣传和讲授,让学生得到浸染和熏陶,能在现实生活中自觉远离毒品、防御艾滋病。同时也学会珍爱、尊重他人的生命,当他人的生命处于危机中,能伸出援助之手,自觉对他人开展禁毒防艾教育;其次,开展责任教育,帮助红河州大学生清晰地认识个人和社会的关系,明确自己的社会角色和社会价值,从而产生履行社会责任的强大动力,并敢于同不负责任的行为作斗争。要启发他们树立对自己、生命、健康、事业、情感、家庭、社会、对民族、对国家的责任感,正视毒品对个人、家庭和社会带来的危害,在毒品和艾滋面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并基于自身的社会责任感积极投身到禁毒防艾的社会宣传服务工作中,为禁毒防艾贡献自己的力量;最后,是在校园内开展闲暇教育,帮助红河州大学生把闲暇学习与课堂学习结合起来,充分利用高校的校园环境,提供文化氛围支持,让学生了解什么是闲暇;了解闲暇与自己生活质量提高的关系;能正确欣赏和评判闲暇生活的不同模式;能结合自身专业和特长设计、计划对社会有意义的闲暇活动。此外,红河州高校还可以充分课程资源,开设提升学生休闲技能技巧方面的选修课和培训,如:人际交往技巧、文艺技巧、体育技巧、旅游技巧等,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通过构建红河州高校的文化环境,对大学生的价值取向、思想品德和生活方式产生影响,为红河州大学生在禁毒防艾教育中实现客体主体化创造外部环境和心理环境。

(二)红河州大学生禁毒防艾教育须注意价值观引导

古语说,“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禁毒防艾教育需抓住一条主线,它既是一种知识的教育,也是一种价值观的教育。作为学校教育中的客体——大学生肩负着在新的世纪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他们的价值观,直接影响着他们的人生选择以及实践,直接影响我国的社会文明进步。当前,随着我国的社会转型,社会价值观呈多元化趋势。与此同时,中国经济在与世界接轨的过程中也带来了各种思想、文化的交流、激荡,人们的情感体验更加频繁,再加上红河州地处毒源通道,加上各种民族、宗教因素的影响,如何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筹红河州大学生禁毒防艾教育,用积极、向上、健康的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观武装大学生的头脑,显得极其紧迫。因此,在对红河州大学生实施禁毒防艾教育时,教育者应该明析教育的最终目的不是禁毒防艾知识的单向灌输和传递,教育最终要自觉把其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只有在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的指导下,学生才能在社会问题的是非面前,掌握判断对错、做选择时取舍的正确标准,最终指导他们的正确行为,形成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自觉投入到各种类型的禁毒防艾教育的社会服务活动中。

(三)提高教师的禁毒防艾教育的教育能力

在教育活动中,作为施教者,在禁毒妨碍教育中教师显然是一个重要角色。一名优秀的禁毒防艾教师除了具备丰富的医药知识、艾滋病的病理常识、生殖知识、毒品知识、法律知识、道德教育等内容,还应该具有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等多学科教育的经验和技能,在教育理念和方法上应随实际情况及时更新教学观念,改革教学方式,研究对学生行之有效的教育技术和教育手段;同时,禁毒防艾教师应具有优良的个人魅力,能够教化、感染学生,影响学生,为学生树立正气、健康向上的榜样。当然,这只是一种对禁毒妨碍教师的一种期许,在实际工作中,多数教育者都属于兼职开展工作,平时的职称 、科研、学生工作甚至是管理工作已经让高校教师压力很大,要提高这些教师教育能力应从政策、制度、物质、培训等多方位进行综合考虑,在人员的甄选上,应把好关口,尽量挑选在平时工作中认真负责、关心学生、在学生中较有影响力和威望的、热心学校发展、有学生工作基础、能吃苦耐劳的教师;在激励机制上直接在薪资、绩效上给予奖励,关心好从事禁毒妨碍教育教师的物质需求并予以适度并有区别的物质激励以及“评优”、“评先进”等进行精神奖励;在学校层面应对这个教师群体的教师从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学生工作量等指标的考核上适当减免或倾斜,从政策上对禁毒防艾教师予以扶持,对他们的工作予以肯定;培训是快速提升禁毒防艾教育教师技能的一个捷径,培训可以是校内相关专业的培训,利用学校教育学院、人文学院、生命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育部门的在教育方法、方式、手段上的培训,也可以让这些教师广泛接触公安部禁毒局、当地卫生局防艾办、戒毒所工作人员、先进示范社区、志愿者,与他们进行座谈,吸取他们的教育经验,听取讲座,增强教师的教育能力,使学生在接受教育过程中,受到教师个人魅力的感化,被教师精湛的教育技术和引人入胜的教育目的所吸引,从而提升对禁毒防艾问题的重视程度,实现知识的内化,最终自觉参与到教育活动中,实现教育活动中主客体角色的转换。

(四)大学生禁毒防艾教育实践基地开发与建构

任何理论教育脱离了实践教育就有如无水行舟,靠教师、学生的想象来进行教学,缺乏真实感。要实现大学生在禁毒防艾教育中客体主体化的转变,应多在教育中设计让学生身临其境的环节,注意让红河州大学生去了解、熟悉实际的现状。因此,在红河州大学生的禁毒妨碍教育中,不可或缺的一环的就是实践教育。实践形式上,组织学生在校园氛围、人际交际网络、所处社区中尝试开展以“毒品、艾滋病基础知识的知晓度”、“对预防毒品、艾滋病的态度、相关技能”等为主题的问卷调查;利用寒暑假开展 “禁毒防艾教育进社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艾滋”、“禁毒防艾志愿者”等主题社会实践活动;结合地方、学校实情创建禁毒防艾教学实践基地,在禁毒防艾教育中为红河州大学生提供具有一定规模且相对固定的禁毒防艾实践教学基地和活动场所,提供教育所需的基础设施条件和服务,实现教育场所由传统课堂内向课堂外转移,在动态化的教育中帮助红河州大学生完成禁毒防艾教育的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活动。

(五)创新禁毒防艾教育模式,寓教于乐

针对大学生乐于接受新鲜事物的特点,应在红河州大学生的形式上多下功夫,围绕主题,设计丰富多样的教育活动和形式,只有让大学生感兴趣,才是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的重要一步,也才能为红河州大学生客体主体化的实现奠定基础。在进行教育设计时,要注意视角的切换,不能只去考虑学校、教师层面“应该这么做”,要站在学生立场去设计“为学生应该这么做”,不是组织学生课堂学习、一起听讲座就会出效果,应该去研究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尝试微信、qq、微博等教育平台;在课堂教育上,红河州高校在禁毒防艾课程中应少些板书式的枯燥的理论宣教,多采用案例教学法,教师在选择案例时,应考虑为学生们选择红河州具有时效性、典型性、趣味性的本土化案例,因为与学生密切相关,才能真正引起他们的兴趣和思考,在课堂上教师教育的重点应在分析案例,在课堂上组织讨论案例,进行总结评价,减少学生应对单项式灌输教育的排斥而对禁毒防艾教育效果的负面削弱;在教育形式上,应广泛开展以日常生活技能为主线的预防艾滋病、拒绝毒品的健康教育,组织校园氛围内的宣传活动,组织学生进行角色扮演、小品表演、知识竞赛、有奖游戏、宣教歌曲创作、宣传栏、校园广播、主题体育竞技比赛等多样的形式,吸引学生兴趣,寓教于乐,增强学生的接受度,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并形成一种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主动通过他们的宿舍、朋友、家长、亲戚甚至社交网络等圈子辐射禁毒防艾教育,最终实现变宣教客体为宣教主体的转变。

(六)让学生参与调研,提升教育效果

学校的教育不应该仅仅停留在禁毒妨碍知识、技能的传授上,要重视调研在教育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在调研主体上,要抛弃传统的由教师负责调研的整个过程,学生远离整个过程,最后对调研数据不够敏感以及对数据背后反映的问题不够重视或是难以引起共鸣。在对禁毒防艾问题产生的社会背景以及现状等问题进行调研时,应放手发动学生,让其在教师的监管下,成为调研的主体。应采取让红河州大学生参与到调研方案制定、调研路线选择、调研技术设计、调研内容制定、调研数据采集、调研数据分析的这个过程的方式,只有亲力亲为这样一个调研过程和环节,红河州大学生才能对毒品、艾滋病问题产生、发展的背景有了一个深刻的了解,对红河州青少年禁毒防艾教育的重要意义、对毒品、艾滋病知识的理解有更加深刻的认识,最终提高红河州大学生拒绝毒品、高危行为的能力和主观意愿,主动接受和掌握拒绝毒品、共抗艾滋病的健康生活理念;在调研设计上,要注意紧密结合红河州的实际,特别是应考虑到红河州是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边境线长,更应该关注少数民族、边境地区的青少年群体;调研数据分析是调研中一个重要步骤,应在教师的指导下,吸纳学生进行到数据处理、分析的工作中,数据会用最理性、客观的结果让大学生在禁毒防艾问题中有如身临其境,会对他们产生警示作用,让发生在他人甚至于是同龄人身上的悲剧不会再在他们的身上重演,这样的教育效果是深刻的,也是具有吸引力的。

综上,在红河州大学生的禁毒防艾教育中,应重视客体主体化原理的运用,在客体 (红河州大学生)的主体化环节上多做设计,教学设计中(学生) 客体化环节上多一点,关注客体价值观、人生观的引导,激活客体自主学习自主性,进而提升禁毒防艾教育的效果,实现教育中客体主体化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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