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有利时机  促进散装水泥“三位一体”同步发展

2015-04-05 08:39北京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散装水泥 2015年3期
关键词:搅拌站本市三位一体

北京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抓住有利时机促进散装水泥“三位一体”同步发展

北京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一、散装水泥发展基本情况

(一)本市水泥产能逐步消减

根据中央提出的首都功能要集中在核心职能上,非首都核心职能的产业发展尽可能地压缩和疏解到周边的要求,以及依据《北京市2013~2017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提出的,到2017年全市水泥产能由“十二五”初期的1000万吨压缩至400万吨左右,保留的产能用于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工作计划,北京加快了水泥产业结构调整步伐。2013年底,北京市先后关停了金隅顺发水泥有限公司、金隅平谷水泥有限公司两条合计年产能150万吨的水泥生产线,全市水泥产能在900万吨左右。下一步还将继续关停水泥企业,继续降低水泥产能。2014年,本市6家水泥企业累计生产量为713.01万吨,同比减少238.86万吨,减少25.09%;散装水泥累计供应量为676.31万吨,同比减少208.83万吨,同比减少23.6%;散装水泥供应率为94.9%,较去年提高2个百分点。本市的水泥供应量占全市水泥使用总量的比例下降到30%左右,外地进京水泥基本以河北水泥为主。

(二)全市混凝土行业治理整合再迈新台阶

为了进一步改善首都环境质量,北京自2009年开始混凝土行业治理整合工作,目的是压缩混凝土行业产能,向中心城区以外疏散,提升绿色生产管理水平和质量管理水平。截止2014年底,经过绿色生产管理考核,已向社会公布了134个混凝土搅拌站点,基本关闭了全市25个无任何行政许可手续的搅拌站点,剩余搅拌站点正依照政策进一步规范中。根据2014年上半年全市预拌混凝土供应量2623万立方米的统计数据,预计2014年预拌混凝土供应量在5500万立方米左右,比去年稍有降低。

(三)预拌砂浆推广应用迅猛发展

一是散装预拌砂浆应用量再创新纪录。2014年,仅根据本市11家及市外1家企业进京销售情况的不完全数据预计,本市散装干混砂浆使用量将突破100万吨,如包含搅拌站湿拌砂浆,预计散装预拌砂浆使用量将突破150万吨,散装砂浆同比增长率在50%左右。综合考虑本市预拌砂浆生产和北京周边三河、涿州、大厂等地针对北京市场的一些砂浆生产项目情况并包括特种砂浆的使用,估计2014年,北京市预拌砂浆使用量在400万吨左右。二是预拌砂浆供应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2014年,本市新增4条生产线年产能达155万吨,使本市预拌砂浆产能增长到520万吨左右,散装砂浆产能增长到280万吨左右。此外,还有针对北京市场,在河北省三河、涿州、大厂、承德、涞水建成或正在筹建的多条年产40万吨左右的预拌砂浆生产线。因此,本市全面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市场供应基本得到保障。

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深化发展散装水泥工作

近两年,为了降低粉尘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北京市陆续出台了《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2013年市政府令247号)《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建设工程中使用散装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4]15号)等强有力的法规政策措施,在巩固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发展的同时,紧紧围绕改善首都空气质量、治理引起雾霾PM2.5紧迫任务,结合施工现场扬尘综合治理环节,重点推进预拌砂浆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

(一)散装水泥法制化建设再获新突破

2013年,我市已将在全市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规定范围内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并按规定使用散装预拌砂浆相关管理内容及对应罚则纳入了已实施的《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47号)。在此基础上,我办通过积极争取,2014年,又将上述内容纳入了已于3月1日实施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并且提升了处罚力度,违反规定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的,可以给予2万元以上到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停工整顿。同时,规定禁止新建、扩建混凝土搅拌站;不符合环境治理规划的已建成企业,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规定限期关闭,规定禁止新建、扩建水泥等制造加工项目。这为推广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规支撑。

(二)继续完善散装水泥政策标准

制定发布《北京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进一步推进混凝土搅拌站治理整合工作的通知》(京大气办〔2014〕14号),对禁止新建和扩建混凝土搅拌站、限期关闭无任何行政许可混凝土搅拌站、强化预拌混凝土市场的监督执法、加强对保留和有资质混凝土搅拌站的监督管理、强化混凝土搅拌站治理整合的联动监管机制和舆论监督等方面做出规定。

制定发布《关于在全市建设工程中使用散装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4〕15号),明确提出自2015年1月1日起,将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和推行使用散装预拌砂浆的范围扩大到全市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进入建设工程的预拌砂浆产品标准和相关手续要符合本市地方标准要求,并要求预拌砂浆供应企业使用信息管理手段对筒仓、车辆进行科学调配管理,更好地服务施工单位,以促进施工现场扬尘综合治理,使预拌砂浆得到普遍应用。新政策发布后,给建设领域和预拌砂浆生产领域带来了更为广阔的合作空间和市场。

北京市环保部门组织制定发布了《水泥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各环节提出了比国家标准更为严格的指标。组织制定并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委名义发布了《北京市建筑结构加固工程用喷射混凝土施工技术导则》(京建发[2014]77号),以保证、规范本市建筑结构加固工程喷射混凝土生产与施工质量控制,促进技术进步。

(三)加大执法检查处罚力度

根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47号)及《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本市散装预拌砂浆应用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2〕15号)有关要求,全年分别以联合市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进行执法检查、联合区县住建委进行专项检查、联合大型施工集团指导性检查等检查形式,累计检查工程124个、建筑面积940万平方米,对问题较严重的15个工程项目的15家施工和14家监理单位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预拌砂浆质量抽检合格率100%。

同时,从9月下旬至11月上旬,进行了以“原材料采购使用管理情况、混凝土企业资质管理情况、混凝土企业绿色生产管理情况”为主要内容的搅拌站专项检查,共检查79个站点,抽取混凝土原材料进行检测。检查表明:原材料质量整体较上年有提高,原材料采购使用管理较上年更为规范;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及车辆等整体满足资质标准规定。检查发现的一些严重违规行为已依法进行了处理。

(四)开展散装水泥科研课题项目

为了给施工单位提供使用预拌砂浆机械化施工技术方法选择,利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持了《干混抹灰砂浆机械化施工成套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项目。计划通过不少于5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机喷砂浆施工的示范应用,提出机喷干混砂浆的技术指标和适合于我市的砂浆机械化施工技术路线、工艺方案,已为推动我市普通砂浆机械化施工技术奠定良好基础。

(五)开展形式多样宣传培训

根据2014年的宣传培训工作安排,采取了各种形式宣传培训方式。一是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委名义发布宣传培训通知,由有需求的工程建设单位提出需求,自定时间和场地,我办邀请专家深入企业上门送政策、送技术,破解落实政策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本市或央企在京大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均经过较为系统的宣传培训的基础上,2014年,把外埠进京施工企业(集团)和本市大型监理企业作为主要宣传培训对象,帮助消除因不了解本地相关政策而可能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既方便了企业又提高了积极性,使生产和学习得到较好的结合。全年共开展3场散装预拌砂浆政策及技术应用宣传培训活动,累计培训约550人。二是为宣传2014 年10月21日发布的《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建设工程中使用散装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4〕15号),组织专业媒体和北京电视台对新政策进行了专题报道,并设计制作政策图解宣传页,利用卡通人物等绘图形式,简单明了、生动形象地对政策适用对象、范围、各方责任、对与错的示意、处罚措施等重点内容进行了解读,充满了趣味性和实用性。

(六)积极推动散装水泥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

一是为了加强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返退管理,使之更为规范、安全,在委信息中心的支持下,开发完成了“北京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管理信息系统”,2015年将正式上线运行。该信息系统将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电子条码技术、移动通信技术整合在一起,具备短信提醒、状态查询、数据分析等功能,促使做到应征尽征、足额征收,并与委开工系统、执法系统、采购备案系统、工地视频监控系统和总站建设工程管理测评系统相衔接,促使返退环节更加规范,以信息手段预防重复退费的发生,使资金管理更加安全。二是推动全市预拌砂浆应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积极配合信息中心开发全市预拌砂浆应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并组织全市具备一定规模的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将本企业已经实行干混砂浆散装移动筒仓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有关信息和数据共享至全市系统中,该系统可为企业服务提供新开工程信息、市场份额等分析数据,帮助企业提升竞争能力,也可为管理部门增强监督管理效果提供辅助性手段。该系统获得信息管理部门的立项,计划2015年开始启动开发。

三、2015年主要工作计划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发展散装水泥法规政策文件精神,以加快散装预拌砂浆推广应用作为今后继续提升散装水泥使用率的重要措施,以建设领域作为落实砂浆“禁现”和散装预拌砂浆政策的主要领域,以施工单位作为推动执行政策的主要载体,以推动管理信息化建设提升管理效能为手段,以完善政策标准体系作为行业规范发展的基线,全力推进全市建设工程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并按规定使用预拌砂浆;积极配合建材处做好混凝土行业治理整合工作,不断提升混凝土行业发展水平。主要工作计划:

(一)继续完善依法发展散装水泥的法制环境

抓住我委《北京市建筑材料使用管理办法》立法工作的契机,研究提出有关发展散装水泥的主要内容,弥补《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47号)未能或不宜纳入的管理内容,以求通过借助各部门制定的法规,将发展散装水泥涉及的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纳入法制化轨道。

(二)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完成预拌砂浆和搅拌站专项检查工作

落实《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47号)《关于在全市建设工程中使用散装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4]15号)等文件精神,完成一年两次预拌砂浆使用专项检查和搅拌站原材料使用专项检查工作。

(三)完成2015年度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项目

为了规范提高预拌砂浆生产应用水平,依照程序确定2015年散装水泥科研课题项目,主要是开展《预拌砂浆清洁生产管理规程》编制、《北京市干混砂浆应用技术规程》修订两项地方标准,力图从生产源头为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提供实现清洁生产管理的标准,将干混砂浆和湿拌砂浆有关应用技术要求整合在一起,解决目前标准术语不规范、与国家标准不适应等问题。在商务部支持下,将申报《干混砂浆散装移动筒仓》行业标准修订项目,以解决目前存在筒仓规格少、搅拌能力低、防离析不强、自动清洗功能缺失、防尘措施弱等问题。继续开展并完成《抹灰砂浆机械化施工研究与应用示范》项目,为进一步推广应用预拌砂浆提供先进施工技术方法。

(四)继续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

继续贯彻落实《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47号)《关于在全市建设工程中使用散装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4]15号)等文件精神,促进施工现场扬尘综合治理,改善施工作业环境。设计制作预拌砂浆政策解读宣传材料。采取与区县联合进行普及培训、与大施工集团和相关重点单位进行定点培训的方式,提升培训效果。继续促进建设工程项目按照政策规定使用预拌砂浆,更新观念,转变施工习惯,增强使用预拌砂浆的积极性,加大监督管理和处罚力度,推进散装预拌砂浆的推广应用。

(五)推动全市预拌砂浆应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财政预算审批下达后,积极配合我委信息中心开发全市预拌砂浆应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并起草预拌砂浆供应企业信息管理工作通知,协调市经信委联合发布实施。之后,组织全市具备一定规模的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将本企业已经实行干混砂浆散装移动筒仓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有关信息和数据上传至全市系统中,为服务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增强行政监督管理效果提供辅助手段。

北京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在商务部和北京市住建委的领导下,紧紧抓住北京市深入开展“防治大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工作的有利时机,通过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开展针对性宣传培训、开发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大执法检查等手段,大力促进我市散装水泥“三位一体”应用发展。2014年,北京市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使用率继续保持全国前列,预拌砂浆尤其是散装预拌砂浆得到迅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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