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教学校“三三三五”IEP实践模式的建构与实施策略

2015-04-11 05:35李瑞江聂文静
绥化学院学报 2015年10期
关键词:特教计划学校

李瑞江 聂文静

(1.东营市海河小学;2.东营市特殊教育学校 山东东营 257091)

特教学校“三三三五”IEP实践模式的建构与实施策略

李瑞江1聂文静2

(1.东营市海河小学;2.东营市特殊教育学校 山东东营 257091)

作为一种精细化、个性化的教育形式,个别教育计划是为满足学生个体的特殊教育需要而实施因材施教的一种教育策略或教育方案,能适应学生个体差异,满足特殊教育需要,促进残障学生最大化地发展。文章着重就特教学校“三三三五”个别化教育计划实践模式的建构进行了阐述,从教育教学实践的角度梳理了其主要实施策略,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具有较大的推广应用价值。

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学生;个别教育计划;教学模式

个别化教育计划(简称IEP)指的是以适应儿童个体差异为前提,以儿童现有水平为基础,以满足儿童个体发展需要为目的,根据其身心特点和教育需要制定的最为适合且有助于其最大限度发展的教育方案。其最早在家庭教育、自学和特殊教育的领域上使用,后逐渐扩及普通教育。个别化教育计划是为满足学生个体特殊教育需要而进行的一种因材施教。这种教育形式可以是集体的,也可以是个别的、小组的或个别与小组一并实施的教学,不仅可以适应儿童的个别差异,而且还可以从彼此的互动学习中促进群性的发展与进步,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使班级中的每一个学生都能得到适合的教育。

陈云英博士指出:“整个教育学、心理学都在研究‘人的差异’,目的是开发每个人的潜能,这就必须实施个别化教育计划。”近年来,我国很多特教学校对个别教育计划进行了积极、大量的探索和实验,在个别教育计划的理论建构、实施途径和方法、管理与评价等取得了大量的成果。我们学校自2007年以来,主要就残疾学生个别教育计划的实践模式进行了探索,逐步摸索出了“三三三五”个别教育计划实践模式,经过长期实践,已经较为成熟,在省内的多所特教学校进行了推广应用,效果显著。

一、特教学校“IEP”实践模式的建构

(一)第一个“三”:确定教育对象,研究教育需求。第一个“三”主要指教育对象或实施范围的界定,即一个教学班中,应确定三名左右的个别化教育对象,其可以是成绩特别优异的学生、学困生也可以是有其他特殊教育需求的学生。这些学生是在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有个别教育需求且具备一定教育可能性。人选的确定一定要做到学校、任课教师和家长的充分理解和认可,并为其提供最优化的教育环境。一般应该是通过家长根据学生实际和需要提出申请,教师与家长沟通、协商后,再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综合全校情况确定具体人选并给予各方面的支持和保障。

(二)第二个“三”:确定教育周期,制定教育计划。即一个个别教育计划的执行周期一般不少于三年(学年),如果时间太短,将难以取得理想的教育效果,而时间过长也会浪费有限的教育资源,且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会降低。

在执行周期里,每学年(每学期)都要根据个别教育对象的不同教育需求制定包含不同发展目标、教学内容、教育措施和方法等内容的年度(学期)个别教育计划。其中,要根据学生实际发展状况,对教学内容、教育目标及教育教学方法等进行适时调整。一般情况下,个别教育计划要一年微调一次。这样,既保持个别教育工作的连续性、持续性,又能密切联系学生发展实际,同时使更多有个别教育需求的孩子得到适合的教育机会,更大化地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实施过程中,要注意留存影像资料或电子图片,以便进行及时、有效地比对,直观反映出该生成长态势及进步程度。

(三)第三个“三”:确定课时分配,进行有效实施。即在安排教学内容或课时时,每周要有至少三节以上的教学课时,体现对个别学生的个别教育目标、内容及要求。由于特教学校学生数量较少且相对固定,使该项工作成为可能,具备了一定的可操作性。以语文学科为例,每周五课时中,就要有三课时体现出对个别教育对象实施个别化教学的内容和具体措施。其中,还要准确把握残疾学生的学习现状,有执行个别教学计划的可行性预测,从该生纵向发展的角度提出可行的教学目标及要求,确定不同难度的教学内容,采取不同的、有针对性的教学方法和措施。

在实际教学中,我们主要采用“集中教学与分层(个别)要求相结合”的模式。即在教学设计时,一是要制定“基本要求”,即对大部分学生的要求。二是要有“个别要求”,即对个别学生的要求,可以“甲”“乙”或“丙”等标示出来。在实际教学时,首先进行“集中教学”,集中讲授基本教学内容,使大部分学生掌握课本知识,能够独立完成作业,养成自觉学习的习惯。对于个别学生提出不同要求,如学习特别优异的,可要求在掌握基础知识的前提下,重点以创造性学习和自主性学习为主,培养他们的自学能力。对于学困生或多重残疾学生则宜采用“低起点、小步子、多循环”的教学思路,从教学的各环节进行个别化要求。通过实践发现,这种教学模式既有较强的针对性,能激励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使每一个学生都能得到成功的快乐,又有较强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能有效地提高教学效率,使教师易于操作,也不至于给教师增加过重的负担。

(四)“五”:确定教育目标,进行科学评价。此处的“五”并非具体实指的数字“5”,而是一个相对的进步值和上升幅度,即要求在三年(学年)教学过程中,被确定的个别教育对象每年都要有一定程度的纵向进步或发展。以单纯的残疾学生学习成绩为例,每个个别教育对象每年都要有5%以上的学业成绩的进步值或幅度,以确保其三年中都要有20%左右的自比发展或上升空间。这就要求教师要因生制宜,科学施教,努力使每个个别教育对象都能在可能的、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取得相比于以往更大的进步,实现最大化的教育教学效果。

个别教育计划执行情况的评价,应立足于残疾学生素质和能力最大程度的提高,立足于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的最大程度的激发。要坚持把评价权还给学生、放给教师和重在过程的原则,以发展性的过程评价为主,淡化终结性评价和考试成绩,从学生的个性发展和综合素质的提高等方面进行评价,鼓励教师注重学生能力和个性的培养,从而提高学校的整体教育教学水平。执行个别教育计划过程中,要适当地增加教育评价次数,以便教师能及时掌握残疾学生发展情况,适时调整个别教育计划。

二、特教学校“IEP”实践模式的实施策略

(一)个别化教学的实施,有赖于对学生进行准确的分类和定位。对学生进行准确的分类和定位是进行个别化教学的前提和关键。确定教育对象后,要通过向残疾学生本人、家长、任课教师、同学等全面了解、掌握学生情况,主要包括其生理发育、生理缺陷、家庭及社会背景、交往、智力、学习和行为表现等内容,尤其是要抓准学生个别教育需要的关键和主要问题,如有必要可通过查阅病历、检测报告、成绩单、作业、及试卷等方法收集相关信息。或在家长同意、学校监督下,由专业人员使用有关仪器等检测评量工具,对学生进行检测,以获得真实有效的数据资料,为科学、有效地实施个别教育计划提供可靠依据。在此基础上,由校长、教导主任、班主任、学科教师、科研人员和校医等成立“个别化教育计划小组”,分析学生资料,诊断学生学习需求和优先需要,准确地制定出阶段性的教育目标以及实施方法等。

(二)个别化教学的内容应根据学生的个性教育需要确定。由于残疾学生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差别很大,特别是随着年级的升高,教学跨度和难度不断增加,这就大大地增加了教师的负担。有些学生虽然已经上了初中,但其可能只能上小学三年级的内容。有的学生语文可能能跟上进度,而数学却可能差了好几个年级段。在课堂上,教师的主要精力只能放在大部分学生身上,难以很好地保证这部分学生的学习效果,教师只能抽出有限的时间或在课后进行辅导,这不但增加了教师的负担,还浪费了学生的一些学习时间。解决好教师的负担、探索更具针对性的个别指导以及提高课堂教学的整体效益等问题,将是我们今后研究的主要问题。

(三)教师专业发展是IEP实践模式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每个学生的智力发展、学习习惯、知识起点等各有不同,因而就有不同的学习需求,就需要教育者提供不同的教育。在普遍大班额的班级授课环境下,在同一个年级和班级中,学生的学习需求往往存在较大的差异,用同样的学习节奏和方法,学习同样的课程内容,很容易造成课堂教学低效率甚至无效。特别是处于头尾两端的个别学生,可能造成有的持续处于学习怠速状态,有的则处于无效学习和习得无助状态的局面。

个别化教育计划体现了现代教育尊重学生差异、注重个体发展的理念,但其作为尚处在探索中的一种教育模式,在当前高度注重教育效率的大环境中,很多问题需要研究和探索,其有效实施更有待于广大教师教育理念和思想认识的转变和提升。

(四)注重教学方法多样化,积极进行教育教学创新。个别化教育计划是一种精细的、理想化的教育形式。在这种教育思想指导下的教学会更加注重因材施教,重视教育对象的个别能力、兴趣和技能的培养,课堂教学真正体现以学生为中心。而目前比较适合个别化教育的教学方法主要有体验教学法、直观教学法、情景教学法和主题教学法。其中,主题教学法是我们借鉴台湾特教学校中针对残障学生实施的一种综合教学方法,教育效果较为明显。即教师利用一个策划完善的教学主题,通过不同的活动,联系不同的学科教学,形成一个整合性的教学活动,从而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技能。这种教学方法完全摆脱了传统的分科教学模式,采用综合的、多学科交叉的教学方法,趣味性和互动性较强。通过一个主题的教学,学生尽可能多地掌握与本主题相关的知识和技能,能收到较为理想的教学效果。

尊重学生个性差异,实施个别化教学,是特殊教育发展的明显标志,也是教育改革的历史必然。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教育事业的发展,适合每个人的全程教育、个性化教育成为教育发展的趋势。个别化教学作为一种特色鲜明、效果显著的精细化教育,其最终目的是使每个学生的潜能得到尽可能地开发,得到全面的、最大程度的发展,对于每一个有特殊需要儿童的成长和进步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实施,要求特教教师对于每一个有特殊教育需要且存在较大差异的学生实施不同的教育教学方法,而这些方法在不同学生身上可能产生巨大的、不同的教育效果,需要教师具有驾驭教育全过程的能力,也需要学生能在不同的教育方式方法下学习和提高。这样,就有效地促进了当前新课程改革背景下的教学与学习方式的转变和更新,而这正是个别化教育计划实施的重要意义所在,也是我们始终坚信并努力去不懈追求的教育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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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郑丽娟]

G760

A

2095-0438(2015)10-0135-03

2015-07-17

李瑞江(1969-),男,山东东营人,东营市海河小学高级教师,研究方向:基础教育教学与管理。

山东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重点课题“‘人道’视域中的特教学校生命教育深化研究”(2011JZ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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