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现方式研究

2015-04-13 21:33王晓燕王俊杰王松梅杨天瑜
吉林农业·下半月 2015年3期
关键词:组织形式

王晓燕 王俊杰 王松梅 杨天瑜

摘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现没有固定模式,不同区域、不同阶段的实现路径都不相同。本课题以河南省扶沟县为载体,主要对本区域现有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方式、方式特点、典型个案、实施效果进行统计分析,并针对限制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形式的政策因素、技术因素、市场因素等,结合外区域经验及本地实际,提出一定的参考意见。

关键词:适度规模经营;组织形式;河南省扶沟县

课题来源:本文系2014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应用对策研究“三重”专项课题,课题编号:2014-DC-225。

中图分类号: F321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j.cnki.jlny.2015.06.004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问题长期以来深受理论界和实践界关注,有其深刻的历史和经济根源。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指以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为目标,其核心是实现各种生产要素的协同效应,农业的规模经营未必要以土地的大量兼并为必然前提[1]。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的增收不仅取决于产量上的增加,更取决于价格条件及其背后所隐含的市场力量对比。

1扶沟县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现状

扶沟县地处豫东平原,先后被国家授予全国商品粮基地县、全国优质棉生产基地县、全国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县、全国果菜十强县、全国绿色农业示范县。通过调研分析,扶沟县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模式大致包括以下类型。

1.1产地批发市场型

批发市场具有较强的集散和辐射能力,产地批发市场贴近农民,为农民提供市场信息和销售场所[2]。以扶沟县吕潭乡、大李庄乡为例,农户推广“小麦+西瓜+西葫芦”、“小麦+西瓜+花生”等多熟套种模式,套种面积达到1.98万亩,夏秋两季在当地形成大型的瓜果批发市场,亩均效益4000元以上。

该模式主要体现在农业生产产后销售环节的规模化,土地种植仍以家庭承包制经营为主。产地批发市场型模式在这两个乡发展的比较成熟和完善,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土质好,人均土地占有面积多。农户通过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的合理套种,能够实现较高的收入,因此绝大多数农户不愿意将土地租赁出去,个别农户向外出租土地,所要租金也会比较高。因此在这些区域采用大面积整合土地的方式实现适度规模经营不可行。

二是长期外出务工人员少。由于人均土地面积多,通过种地能够获得不错的收入,所以绝大多数的农户不会选择长期在外务工,但是季节性的外出务工比较普遍。比如在秋收结束,小麦播种之后,年轻劳力会选择去外地务工,等春天西瓜育苗的季节再返回乡里务农。

三是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这两个乡紧邻国道和省道,农产品的运输非常便利。

四是乡政府扶持、引导合理。在形成瓜果批发市场之前,当地经济作物主要种植棉花。由于长期种植一种作物,使得土地中营养元素严重缺乏,病虫害也越来越严重。乡政府通过产前技术培训,产中技术员上门服务,产后联系销售等环节,开始引导农户种植西瓜。农户在获得较好的收益后,西瓜种植面积越来越大,外来商家收购西瓜也形成规模。

批发市场型经营模式除了为农民提供市场信息和销售场所,还引导农户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不断调整产品结构,通过引进和培育新品种,推动农产品向优质化和专业化发展。吕潭乡与大李庄乡都形成了完善的瓜果批发市场,但两个批发市场不完全相同,具有自己的特色。吕潭乡瓜果批发市场以批发晚熟厚皮西瓜为主,该品质瓜果具有耐运输的特点,主要销往香港、广州、深圳、广西、湖南等地。而大李庄乡瓜果批发市场主要批发早熟薄皮西瓜,该品质西瓜不耐运输,主要销往省内各地。

1.2企业+农户型

该类型特点是龙头企业已经形成完善、固定、可复制的合作模式,与农户有全面的合作与收益分配协议,龙头企业掌控生产经营核心环节,统一供种苗及生产资料,与农户结成了利益共同体[3]。

以包屯乡、吕潭乡的药菊种植为例,菊花晶生产企业与农户签订协议,为农户统一提供药菊苗、农药化肥以及技术服务,农户以8元/公斤的价格卖给生产企业,其中种苗免费供应,技术服务免费,农业化肥低价销售。药菊种植面积在第一年推广面积达到150亩,第二年达到400亩,每亩收入达到2000元。

该经营模式选择包屯乡、吕潭乡作为第一年推广试点的原因有以下方面:

一是农户意识开放,容易接受新事物。该区域农户除了种植小麦粮食作物外,都种植西瓜、蔬菜等经济作物,已经尝到种植新型经济作物的甜头,所以在推广药菊种植时,农户敢于尝试。

二是企业厂房处于该区域,便于管理服务农户。农户在种植期间,遇到作物培育、病虫害防治等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在产后收购时便于交易。

这种“企业+农户”的模式,在推广之初遇到的主要问题是,农户不能确定本年的收益,所以会有部分农户领了种苗不栽培,甚至已经种植一段时间,把种苗拔掉更换其他传统作物的情况。也有的农户在菊花苗中套种花生、芝麻等作物,影响菊花的产量。因此企业在提供菊花苗时,会要求农户交100元押金,等秋季采购菊花时再返还给农户。技术员也会做农户的思想工作,要求农户尽量不要套种其他作物。这些问题在推广的第二年基本上就不存在了。

1.3种植大户

该模式是指种植大户租赁他人土地,专业从事某一种农产品的生产或经营,投入和生产以家庭人员为主。种植大户形式很简单,只需进行土地流转,不需配会计、出纳。

以曹里乡、崔桥乡为例,种植大户租赁他人土地,土地规模平均达到50亩,主要种植小麦和大豆等粮食作物。种植大户集中在该区域的重要原因有以下方面:

一是该区域土地面积多,土地平整,便于机械化作业。大规模种植是提高收益的一个重要原因,其机械化程度高,大大降低人力成本,同时政府对农机采购有一定的补贴。endprint

二是该区域地理位置偏僻,土地租金便宜。崔桥乡地处扶沟县边沿,远离国道与省道,农户主要种植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小,农户人均收入低,大部分的年轻劳力选择在外长期务工。而曹里乡的土质较差,农户主要靠养殖鸭子收益,并且已经形成规模,土地闲置严重。因此种植大户在该乡易于租赁土地,且土地租金低,平均租金300元/亩。

1.4 家庭农场

该模式需要租赁他人土地进行规模化种植,同时需要注册登记,接受工商部门、税务部门不定期的检查[4]。

以包屯乡为例,家庭农场以1000元/亩的价格租赁农户土地,土地规模达到千亩以上,主要种植红薯、红萝卜、白萝卜、白菜等经济作物。土地管理主要实施机械化,同时雇佣村里的农户进行技术管理,让农户在自己门口打工赚钱。

对比种植大户与家庭农场两种经营模式,可以发现,家庭农场是专业大户的高级组织形式,培育家庭农场要优先从专业大户中选择。

1.5 农场、林场依托型

农场与林场的形成与我国的国情息息相关,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演变,形成了自己的优势。农场与林场在土地规模、机械化管理、技术服务等方面远远超过周边的自然村。

以吕潭乡林场为例,该林场主要种植桃树、苹果树、李子树等经济林,规模庞大。林场农户已经掌握了果树种植管理技术,在果子销售环节有自己的渠道。周边农户依托林场,开始大面积种植桃树。具体做法是在林场购买桃树苗,林场提供免费技术服务,果子销售环节依托林场。据统计,目前该林场周边农户桃树种植面积达到上千亩,收入达到5000元/亩。

2 推进扶沟县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对策

扶沟县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形式多,但离现代农业的要求仍然有一段较大的距离。主要表现在农业生产手段落后;农业技术进步不明显;农业政策体制不完善;农民素质偏低;农业经营规模偏小;农产品品质品牌不突出;农业整体效益不高等方面。依据本区域情况,结合外区域经验,从政策因素、技术因素、市场因素几个方面提出以下对策。

2.1 加大政府的引导作用,做到因地制宜、科学发展

扶沟县各乡适度规模经营模式各有特色,这与各乡实际情况有很大关系。因此政府要充分分析各地情况,在引导时做到因地制宜,不能“一哄而起”,更不能生搬硬套。

同时,政府要在各种适度规模经营模式规范发展方面发挥主要作用。引导带动能力比较强的农业主体,往更适度的规模发展;引导农村能人、专业大户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普通广大农民,自愿地成立或加入到新的农业经营组织体系,呈台阶式提高农业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帮助完善运行机制,提高组织管理水平。

2.2 完善政策保障和支持

对于新事物的接受都需要一个过程,农民在接受新的经营模式时,担心的主要问题是能否实现多创收,尤其是在新模式推广的头一年,因此政府一定要在政策方面给与保障与支持。

具体包括:农业风险管理支持;农民培训与教育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管理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行业协会和相关中介与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基础性与公共性农业技术研究与推广支持。

目前扶沟县出台了多项富农及利农政策,包括农机购买补贴、农资化肥补贴、新型作物种植风险补贴、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优惠等。

2.3 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力度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吕潭乡、大李庄乡形成的产地批发市场型经营模式客商反应良好,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瓜果品质好,新品种适应市场需求。因此在规模经营推广中,一定要加大农业种子产业发展,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力度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使农户的种田思想与时俱进,使农产品更具有竞争优势。

3 结论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手段,其最终是通过规模经营推动农业的现代化发展和转型,进而提升农业产出率与资源的利用率,以实现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因此,不同的地区和不同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模式,只要是在法律范围内和政策许可下,只要有利于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有利于农民增收,有利于保障国家粮食和食品安全的,就应该大力倡导并积极支持。

参考文献

[1] 蒋同明.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我国农业组织创新研究[J].经济体制改革,2014,(01).

[2] 白小明.河南省推进新型农业现代化的条件分析与对策探讨[J].农村经济,2012,(04).

[3] 刘爽.家庭农场经营体制下的“适度规模”经营问题[J].农业经济,2014,(01).

[4] 蒋和平.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现路径研究[J].农业经济与管理,2014,(01).

作者简介:王晓燕,硕士,郑州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区域经济。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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