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美丽农村

2015-04-14 07:09程晓鹏
中国经贸 2015年4期
关键词:一事一议建设

程晓鹏

【摘 要】我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的实行与推进主要是针对我国当前、今后村级公益事业发展的总体趋势与显著特点。如何准确把握村级公益事业供给的变化规律?如何探索在新时期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中的有效途径?如何化解农村社会矛盾、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如何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这将是本文探讨的话题。

【关键词】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新农村;建设

一、引言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受到城乡二元体制的影响,城乡差别明显,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农村整体经济发展落后、农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普遍偏低。总的来说,我国农村的整体面貌并未得到改善,环境脏乱差的现象仍然严重,这更增加了城乡差别与矛盾。近年来,我国先后出台了一些政策措施,要求我国农村要在科学规划思想的指引下进行美丽新农村的建设。美丽新农村的建设不仅关系到我国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生活质量,更关系到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与稳定发展。村级公益事业的建设在美丽新农村建设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自我国农村实现税费改革后,各农村公益事业所需的资金可以通过开展“一事一议”的方式解决。这一方式的推出不断加快了我国村级公益事业的建设步伐,各村的整体面貌发生了改变。但是,纵观我国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的开展情况,并不容乐观,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该项工作的开展并不平衡、工作的整体覆盖面较小、还不能满足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投资需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投入总体呈现出下滑的发展态势。我国农村基础建设薄弱、经济发展落后、社会事业发展几乎停滞不前,这些已经严重影响了我国社会主义美丽新农村建设的进程,更阻碍了我国现代化农业的发展步伐,因此,我们必须针对这些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解决。

二、整合推进一事一议奖补制度,全面建设美丽新农村

1.加强部门间的合作,探索改革相关涉农专项资金的整合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是我国财政支农的一种新机制,如果能妥善的处理好这一制度与已经实行的财政支农制度之间的关系,将大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整合涉农财政投入的有效方法并不是对资金项目进行简单地调整与合并,更不是简单的将某一部分资金划归到另一个部门,而是必须根据实际对其进行科学的分类、明确的分工、规范的管理、有序的运转,最终实现合理统筹安排财政支农资金、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资金的重新整合是我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做大做强的重要途径,也是农村实现集中财力办大事、彻底解决农村公益事业问题的必由之路。在对各项资金进行整合时,应遵循:性质不变、渠道不乱、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计其功的原则,全面加强对涉农资金的有机整合,进一步扩大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财政涉农资金的整合要从以下几点着手:第一,寻找资金整合的契合点。在具体实践中,可以通过打造“项目”或“产业”平台,为资金的整合构建一个载体,避免财政涉农资金的交叉使用、重复使用和分散使用问题的出现。第二,要紧紧围绕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稳步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的供给量。这就要求乡镇财政部门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对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向结构采取动态化管理、整合、优化。第三,逐步扩展公共财政资金的覆盖范围。乡镇必须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与农村整体建设规划的要求,逐步扩展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最大限度的发挥农村财政资金在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将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养老问题、看病难问题、住房居住问题、生存环境问题等予以落实,真正构建城乡经济水平一体化协调发展的新局面。第四,充分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的作用。乡镇一定要充分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的粘合力作用,不断探索财政奖补的多元化实现方式,例如: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与农村新社区建设、水利道路建设、生态环保建设、灾后重建、农村文化卫生建设等基础建设密切融合在一起。

2.拓宽投入渠道,努力建设多元化的、稳定的、有效的投入机制

目前,我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主要来源还是国家财政的投入、各地方财政的投入、村民们的筹资捐资收入、村民们的筹资筹劳、村集体的投入、社会捐赠等方式。这种多元化投入主体的格局为农村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但是,这些方式筹集到的资金仍十分有限,不能满足更多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发展的需求。因此,为了确保农村“一事一议”项目建设和奖补资金的多重来源,各乡镇要不断创新机制,逐步建立起以政府资金奖补为导向、以农民群众的筹劳筹资为主体、以社会公众、企业、个人捐资或赞助为补充形式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体系。例如:对于农村闲置的校舍等基础设施的产权可以变卖,而变卖所得的资金可以由镇、村两级部门集中起来用于村公益事业的建设与发展。

3.不断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操作程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率

随着我国美丽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乡镇必须根据各地区的具体实际情况,充分总结试点地区的先进经验,转变思想观念、与时俱进、锐意创新机制,不断完善“一事一议”奖补制度的各个环节与程序,使各项实践与执行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规范运行。值得注意的是,应建立多元化的、完善的监督机制。建立专门的制度对所筹集的资金与奖补资金进行妥善管理,切忌防止基层腐败现象的发生;并实施阳光工程,将资金使用的一切细节暴露在阳光下,坚决杜绝、制止暗箱操作。

总之,面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体制带来的困境,乡镇必须积极探索,自主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切实保证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乡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建设,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新形势,为新时期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参考文献:

[1]李建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激活村级公益事业[J].西部财会,2010(07).

[2]孙仕林,班喜春,韩志东.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建议[J].中国财政,2010(12).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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