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自觉守法意识

2015-04-17 20:25沃岭生
奋斗 2015年2期
关键词:守法普法宣传教育

沃岭生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对新时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认真学习领会《决定》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对进一步提高全民自觉守法意识,加快法治黑龙江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一、总结普法工作经验,助推法治宣传教育新进程

实践证明,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了社会正气,树立了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培养了公民权利义务对等的现代法治理念,提高了公职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全省上下基本形成了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同时,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我们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主要是抓好“四个坚持”和把握好“四个关系”。

抓好“四个坚持”: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法治宣传教育只有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部署,把全省经济社会建设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主战场,充分发挥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积极作用,才能真正体现自身价值,从而保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正确发展方向。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民生至上。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群众利益,需要法治作保障,这也是法治宣传教育的优先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只有始终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出发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落脚点,切实帮助人民群众解决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为改善民生创造良好法治环境,才能赢得人民群众支持,从而夯实法治宣传教育的发展基础。三是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只有积极适应时代发展变化,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才能永葆生机和活力,从而积蓄可持续的发展后劲。四是坚持资源整合、合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只有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充分整合社会资源,才能形成千军万马、千帆竞发的良好局面,从而凝聚强大的发展动力。

把握好“四个关系”:一是把握好法治宣传教育与社会法治的关系。法治宣传教育是通过宣传法律、普及法律、教育引导,提高全体公民法治意识,使每个公民自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自觉依法办理各项社会事务,自觉运用法律规则化解矛盾,最终实现社会民主法治。二是把握好法治宣传教育与社会公平的关系。通过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了公民法律素质的提升,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自觉协调和兼顾各方面利益关系,逐渐营造以权益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正义氛围。三是把握好法治宣传教育与社会诚信的关系。法治宣传教育是通过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强化全体公民的自律意识,使人们的法治思维和道德情操进一步升华,使整个社会逐步形成平等友爱、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四是把握好法治宣传教育与社会和谐的关系。通过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依法维护权益和依法参与、依法监督社会事务的意识,使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有一个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最终实现社会和谐。

二、以《决定》精神为引领,开启法治宣传教育新篇章

《决定》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为章节标题,明确提出了“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这一目标任务,是新时期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一要把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内容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总章程。学习宣传宪法,要大力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且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有效武器。我们将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等节点和时段,集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使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同时,我们还要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一重心,大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等内容。在继续广泛传播法律知识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培育公民的法治理念和法治信仰,教育引导公民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二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取向与法治社会所追求的目标高度一致,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方面。用法律的权威增强人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把法律内化为人们的道德准则,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牢固树立有权力就有责任、有权利就有义务观念,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公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要适时开展各类主题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深化“法律七进”活动,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

三要把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和青少年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根本。领导干部在法治建设上的示范表率作用,直接关系法治权威的树立、法治秩序的形成、法治实践的成效。大力开展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活动,积极推进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大力推广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等做法,努力使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更加全面深入学法,坚定自觉尊法,严格自律守法,积极主动用法,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积极推进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序列,积极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组织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治教育活动,使广大青少年从小掌握法律知识,树立法治意识,养成守法习惯。

四要把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抓手。进一步推动地方、部门、行业依法治理,着力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法治乡(镇、街道)和基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建立科学完备的依法治理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并将其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目标管理,明确任务,分解责任,抓好落实。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依法治理的积极性,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三、加大机制建设力度,实现法治宣传教育新保障

全会《决定》提出“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这是法治宣传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按照这一要求,结合我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际情况,应从三个方面加大机制建设力度。

一要构建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机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全社会来共同参与。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建立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机构,而且还要赋予其相应的职能和权限,不能让法治宣传教育机构成为摆设。要深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要充分发挥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的作用,健全普法协调协作机制。要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通过建立普法制度的形式来构建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的普法责任体系。

二要构建法治宣传教育资源整合机制。全会《决定》指出“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把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精神文明创建重要指标,在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创建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把法治元素融入群众公共文化生活,积极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法治文化建设品牌。要推动建立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要充分发挥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优势,注重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运用,加强普法网站和普法网络集群建设,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微电影、客户端开展普法活动,营造法治氛围,引领社会风尚。

三要完善法治宣传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经费保障到位,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全民法治意识大幅提高的重要前提。要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明确各级财政拨款标准,确保经费拨付及时到位。同时,对法治宣传教育经费标准应进行动态调整,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幅度保持同步甚至超过经济社会发展的增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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