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发展方向研究

2015-05-11 15:34张源
现代商贸工业 2015年7期
关键词:利益冲突措施人才

张源

摘要:随着保险总资产的增长和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保险业内在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方面的地位悄然发生变化。保险代理市场从无到有,已经成为保险收入的主要来源,在整个保险市场中发挥着巨大作用,但是,在保险代理业飞速发展的同时,保险代理机构同样也存在诸多问题。为此,针对保险中介市场存在的问题展开论述,分析其弊端所在以及提出改革措施,从而使保险代理机构向专业化方向迈进。

关键词:保险专业代理机构;问题;利益冲突;服务;人才;措施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5)07007103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是保险中介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作为保险人的法定代理人,在其授权的业务范围内接受保险公司委托,代为办理保险业务,并依法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

1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发展现状

从资本规模角度看,截至2014年第一季度末,我国专业中介机构共实现注册资本113.56亿元,相较于2013年第四季度达到的110.72亿元注册资本而言,同比增长19.86%。

从保费收入角度看,2013年一季度,全国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实现保费收入277.78亿元,较去年同期的238.76亿元,同比增长16.3%,其中,2013年第一季度,专业代理机构实现保费收入167.60亿元,占保险公司通过专业代理机构实现保费收入的6033%。

通过对数据分析可知,保险专业代理机构无论是从总体注册资本规模而言,还是对于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贡献而言,都处于稳中有增的良好发展态势。

但是,我们必须同时注意到,自2014年4月以来,全国范围内已有1065家保险兼业机构被注销代理资格,从构成来看,以车险行业问题最为突出;从地域来看,北京、河北、山西、山东、福建、甘肃等地区被注销的兼业代理机构较多,例如,北京214家、河北158家、甘肃302家、山西149家,山东114家、福建117家。大量代理机构被注销的同时,新增保险代理机构的数量并不能弥补缺口,由此造成保险代理机构呈现“净退出”态势。

2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存在的问题

2.1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利益矛盾

2.1.1保险公司角度

(1)信息不对称。

目前,我国大多数保险公司都未实现产销分离,保险公司研发新产品或进行核保理赔等策略调整时,首先告知直销团队,使得专业代理机构获取的信息滞后于保险公司,在竞争中处于被动地位,由此可能阻碍代理机构展业,或者因政策不一致而引发保险公司代理机构和客户三者之间的纠纷,造成额外的损失。

(2)成本和费用较高。

无论是保险公司还是专业代理机构,论其本质都是金融机构,都以盈利为目标,追求利润最大化,专业代理机构的经营成本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支付给代理人员的薪酬;另一部分是专业代理机构日常管理费用开支。基于追求利润最大化目标,保险公司支付给代理机构一定的代理手续费,代理机构扣除管理费用的余下部分用于支付职工薪酬,使得代理人员的地位被极度排挤,在市场竞争中纷纷退出转业。

(3)将代理机构视作竞争对手。

一方面,保险公司为了自身利益的实现,和代理机构达成暂时性的合作,提高其待遇,一旦目的达成,便取消许诺,压低价格,过于看中眼前利益而不注重长远合作;另一方面,部分保险公司用恶劣手段竞争客户,造成专业代理机构客户大量流失,失去客户的支撑,使得原本规模就不大的代理机构最终走向解散破产。

2.1.2专业代理机构角度

(1)对保险公司诚信的缺失。

专业代理机构作为连接保险公司和客户的纽带,讲究诚信是第一步。部分代理机构一方面向保险公司隐瞒保险标的风险状况,压低保费,诱导客户投保;一方面在出险理赔时,虚报夸大损失程度,骗取高额赔偿,谋取暴利。基于保险公司和代理机构之间诚信缺失,良好的合作模式难以建立。

(2)代理费收入歧视政策。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利益矛盾,从根本上说完全是由利润引发的,保险公司为了获取利润,将代理机构视作竞争对手,由此引发恶性竞争;代理机构为了追求利润,对不同保险公司按照给付的手续费收入高低差别对待,即歧视政策,从而导致中介市场竞争非公平化,不利于保险市场的稳定发展。

2.2服务质量较差

目前,大多数客户对于保险的理解,依然只限于一张白纸黑字的纸质合同,并没有享受到其他实质性的体验,更没有延续性的售后服务模式,保险公司并没有为客户创造保单额外价值,仅仅限于出险则理赔,不出险就空空缴纳保费,射幸合同的本质被彰显的淋漓尽致!作为客户,一直没有实现权利与义务的绝对对等性。

更有甚者,部分保险代理机构在利益的诱导下,通过虚挂代理业务,向利益关联单位和个人非法输送利益,暗中与保险公司私自“勾结”,利用保险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性大做文章,欺骗客户牟取暴利,套取保费,全然背离保险代理机构提供专业服务的宗旨。

2.3缺乏優秀的专业代理人才

2.3.1人才总量不足

保险业作为一种智力密集型产业,核心竞争力来源于人才的竞争。当下,保险业发展速度较快,人才供给速度远远跟不上保险业发展的步伐,据统计,目前我国保险专业代理人才供需比例达到1:4,精算核赔等技术人员和管理策划等经验人员极度匮乏,从总体状况来看,人才队伍建设与行业发展战略差距仍然较大,人才短缺,成为制约我国保险专业代理业发展的一大瓶颈。

2.3.2整体素质不高

从学历上看,保险代理机构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不到20%,据统计,2013年底,河北省被调查的71家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共有从业人员2938人,其中53%保险从业年限在3年以下,59%学历为高中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仅占14%。专业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素质与保险公司相比有很大差距,尤其是查勘、理赔人才比较缺乏,难以取得保险公司的全权委托。

3促进我国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3.1注重管理规模专业化,与保险公司建立长远性互利合作

专业代理机构若想做大做强,稳住根基,首先成本必须低于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便会直销,而不需要把产品交给代理公司来销售。代理公司要把成本降得很低,就必须实现规模化,通过销售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多种类型的产品,多种相关延伸的产品,分摊高昂的管理成本。而要建立规模化,就要有庞大的销售网络和销售体系。而庞大的销售网络和销售体系又需要更强大的管理系统做我支撑,其中也包括IT系统和一个能够应对市场不断变化产品不断更新的培训系统等。

如果没有建立专业化的管理规模,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就会陷入恶性循环:因为业务管理规模不足,为了降低成本就只有裁撤部门,精简后台人员,导致营运支持系统欠缺;没有营运支持系统的业务部门产能进一步下降,业务量进一步萎缩,直到难以维持生计,以退市倒闭等结局收场。

所以,保险专业代理机构若想走的长远,其战略定位必定是成本领先,未来的保险市场,产销分离是其必然趋势,保险公司退出营销领域,从事于专业化的保险产品研发,與此同时,将研发的产品外包给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实现管理费的让渡,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为保险公司提供销售,展业平台,建立起保险公司和客户之间的桥梁,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在大量投入资金形成规模效益的前提下,解决保险市场供需矛盾,促进供求平衡和市场稳定发展,同时,由于规模化的形成,也大大降低了公司经营成本和管理费用等支出,从而与保险公司建立长远性互利合作。

3.2建立保险公司入股,专业代理机构分红模式

保险公司和专业代理机构之间的利益矛盾之所以难以根除,其原因在于利润合理分配,因此,收入一直是双方博弈的焦点。

从根本上说,保险公司不信任代理机构,无法放手全部业务,而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完全独立于保险公司之外,保险公司无法干预控制其业务也无法影响其决策,因而顾虑重重。

鉴于此,可以鼓励保险公司向专业代理机构投资,成为专业代理机构的股东,这一举措不仅为代理机构注入“资金血液”,有助于增强代理紫资金规模实力;也赋予了保险公司对代理机构有限的间接操控权,使得保险公司成为代理机构股东,与代理机构站在同一战线,拥有同一经济利益;与此同时,代理机构经营成果的定期分红也为保险公司带来了业务收入,从而化解了保险公司与代理机构之间的利益冲突,实现了利益双赢。

3.3打造“保单价值+衍生服务”式极致客户服务体验

无论是保险专业代理机构还是保险公司,得以生存和发展的支撑点,都是客户,都因有客户而存在,都因无客户而消亡。顾客是上帝,这一铁的定律在保险行业中同样是至高无上的方针准则。所以,未来代理机构的立足根本必然是经营客户,打造专业化的极致客户服务体验。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保险对于广大客户来讲,意义并不单单局限在风险转移与损失保障,更是一种投资手段与增值方式,未来的保险公司将是专业化的产品研发公司,服务体系并非其核心价值,这片空白却为中介带来了商业机会,投保时附带体验套餐,如定期身体检查,美容保养,车险附赠汽车护理,假日组织旅游等。

采用“保单价值+衍生服务”的产品服务模式,一方面可以促进产品的销售,增加业务收入;另一方面,也密切了中介和客户之间的联系,有助于构建全民保险网络,形成稳定的客户需求群体,推动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客户群体是无限的,同时,需求也是无限的,借鉴于教学中因材施教的高效性,保险专业代理机构提供的产品服务,专业化量身定制也终将是大势所趋,即保险代理人站在客户的角度,从客户利益出发,满足客户需求,像量体裁衣一样量身定制,这不仅会让客户感受一种被重视的优越感,也会激发代理机构的创造力,促进保险专业代理机构通过技术改革降低专业化成本,从低素质,低投入,粗放式的经营现状向规模化,技术化,专业化方向转型。

3.4从培训入手,加强和改善保险专业代理人才队伍建设

3.4.1注重与高校合作

据统计,全国已有50多所高校单独设立了保险专业,每年贡献愈5000名保险人才,不可否认,高校是保险专业代理人才来源的主要渠道之一。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与高校合作,一方面从学校角度出发,改革教师授课方式,对只以理论为核心的课程进行调整,学生自身应努力争取参与专业考试,取得从业资格;另一方面,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应与学校建立长期合作,为在校学生提供实践机会,促进理论知识与实务技能相结合,充分利用高校这一渠道,为代理业补充后备人才力量。

3.4.2代理机构内部人员专业化转型

高校在为保险代理机构提供精算核保理赔等技术人才的同时,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应充分发挥内在员工的经验性优势,通过培训促进其转化为管理策划等经验型人才。

建立“人才档案”,奖优罚劣,建立以专业代理人为核心,以营销员网络为支撑,促之以管理层操作层等各层次的协助与推动的内部人员模式,并注重层次性和结构化分工,以提升保险代理人才素质和水平为目标,开辟一条保险代理人才队伍建设的新路子最后引用台湾的中介理念:“专一的做专业,专业的做专一”,如何将专业化之路做大做强,仍需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继续探索。

参考文献

[1]赵文凯.完善我国保险个人代理人制度[J].法制与社会,2008.

[2]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C].2012年保险市场中介报告.

[3]孙伟光.论我国保险代理人的现状及其培训与管理[J].保险研究,2005.

[4]柳群生,王常鉴.专业代理公司——保险营销机制创新新趋势[J].改革与理论,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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