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岁女童猝死:勉为其难代养老总私生女

2015-05-14 11:56朱琳
知音·上半月 2015年5期
关键词:张强体罚刘静

朱琳

千万富翁王庆有了私生女,情人却不愿带孩子,无奈之下,他将孩子委托给下属张强的妻子黄丽琳帮忙照顾。然而,这个4岁的孩子很淘气,黄丽琳不胜其烦,经常体罚孩子。结果,黄丽琳在一次体罚孩子时,失手将孩子撞死,造成了一个无法挽回的悲剧!2014年12月,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幕后隐情随之浮出了水面,引人深思……

独生儿子上初中后,每天早出晚归,吃完晚饭就钻进书房直到上床睡觉。为此,江西宜春高安市的全职太太黄丽琳的日子,一下就空闲无聊起来。她跟丈夫张强商量,想出去找个工作。张强说,等等看吧。

2013年3月,张强刚刚从单位内退,就接到了老相识、浙江一家渔业公司老板王庆的电话,邀请其担任办公室主任一职。张强不加思索地答应了。

2013年6月的一天,王庆和张强在办公室边喝茶边聊起家长里短,气氛欢快。但在谈到子女问题时,王庆却突然显得神情凝重,似乎有什么心事。

善于察言观色的张强随即问起了缘由。王庆长叹一声,说:“兄弟,你也不是外人,我真是碰上麻烦事了,焦头烂额,我告诉你,你也帮我出出主意。”原来,王庆5年前在一次宴会上,跟合作伙伴单位的销售员刘静一见钟情,很快发展成情人。

不久,刘静意外怀孕,王庆害怕她挟子逼宫,让她做流产。孰料,刘静心存热望,坚决不同意。2009年3月,她躲在乡下亲戚家,生下了女儿王小依。

事已至此,王庆提出可以给刘静母女优厚的生活费,让女儿接受最好的教育,但前提是刘静不吵不闹,不影响他的家庭和婚姻。无奈,刘静答应了。

然而,作为一个未婚妈妈,刘静饱受压力。对王庆完全死心后,她想要开始新的恋情,可带着一个私生女,总归不方便。在女儿4岁时,刘静提出将女儿还给王庆。“你要么照顾女儿,要么你离婚娶我!”张强见老板愁眉苦脸,忽然想到自己的妻子黄丽琳在家无所事事,如果让她照顾王小依,行不行呢?

王庆一听喜出望外,说如果黄丽琳愿意照看孩子,每月可以给3500元保姆费,生活费另算。在他看来,把孩子送到千里之外的高安生活,更容易保密。

7月6日,黄丽琳应邀来到浙江,与王庆见面。看到黄丽琳身体健康、头脑活络,王庆也彻底放了心。

7月8日,王庆从刘静那里接来孩子,并亲自开车,将黄丽琳和王小依一起送到了江西高安。

到达高安后,黄丽琳带着王庆去看了一家当地的私立高档幼儿园。王庆觉得条件不错,同意将女儿送进该园,并预交了学费。由于工作忙,他只在高安呆了一天,留下10000元生活费,就匆匆回到浙江。

黄丽琳一直希望有一个女儿,王小依的到来,弥补了她的这个遗憾。因此,一开始,她还是很喜欢这个孩子的。王小依显得很乖巧,一口一个“黄妈妈”,哄得黄丽琳很开心。有时,黄丽琳不由得心疼起来,这样一个可爱的孩子,为何有这样尴尬的身世!案发后,黄丽琳在警方供述时,说她没想到这个孩子如此顽劣——她喜欢吃零食,挑食,几乎每顿饭都要哄来哄去,晚上很晚不睡,早晨却迟迟不愿起床,动不动就嚷:“我想睡就睡,我想起就起,我妈妈从来不管我,你为什么要管我!”噎得黄丽琳一愣一愣的。

那时是夏天,王小依好动,天天都是一身汗,可是她却不愿意洗澡,一身臭烘烘地就往被窝里钻。当黄丽琳要求她洗澡时,她竟然可以躺倒在地上撒泼。

更糟糕的是,黄丽琳发现这个年仅4岁的孩子竟然谎话连篇。一天,她淘气把一个杯子打破了,黄丽琳看在眼里,故意问她:“宝宝,杯子怎么破了呀?”小依面不改色地撒谎说:“我不知道呢,它自己破的。”渐渐的,黄丽琳开始不耐烦了。一天深夜,王小依忽然醒来,说肚子饿,要吃饼干。恰巧饼干吃完了,她开始哭闹。黄丽琳再也忍不住了,将小依翻过身来,照着屁股上“啪啪”两巴掌。小依第一次挨了打,吓得哭了起来。黄丽琳说:“你再敢哭,我还打你!”小依吓得不敢再哭,含着眼泪乖乖地睡着了……

有了这次经验,每当王小依淘气时,黄丽琳就开始体罚她,要么打几巴掌,要么在她胳膊和大腿上狠掐一把。可不知道小依是天生顽劣呢,还是挨打后有了逆反心理,总之是毛病不改,因此经常挨罚……但凭良心说,王小依只要不淘气,黄丽琳对她还是很关心的,将她打扮得漂漂亮亮,每天扎的小辫子都不重样。如果王小依要学背唐诗和唱儿歌,她也会耐心辅导。带小依出门逛街,小依走不动,她会把她背在背上。这种时候,两人形同母女,感情融洽……

9月份,张强回了一趟高安,问妻子带王小依带得咋样。黄丽琳说还行,你请王老板放心吧。

2013年10月,黄丽琳意外发现自己怀孕了。考虑到自己已中年,再养一个小孩确实压力过大,张强便动员妻子流产。但37岁的黄丽琳并不情愿,情绪开始变得烦躁,对小依的体罚次数也逐渐多了起来。

恰在这时,张强跳槽到上海一家公司。丈夫的离职,让黄丽琳产生了不再带养小依的念头。于是,她打电话让王庆将孩子接走。王庆此时忙于生意,并未同意,反而向黄丽琳的账户上打来10000元抚养费,希望黄丽琳“看在钱的面子上”继续带养小依。

无奈,黄丽琳只得继续照料小依的生活起居。思来想去,她觉得丈夫的顾虑还是有道理,最终还是决定做流产。对于一个37岁的女人,做了流产如同大病一场,尤其需要静养。可王小依淘气依旧,这对刚刚失去一个孩子心情痛苦的黄丽琳来说,更加忍无可忍,对小依的体罚次数也更加频繁——10月17日晚,黄丽琳在卫生间帮小依洗澡,因嫌小依“将脏水弄得到处都是”,便用手一推,致使小依的头部撞在水龙头上,被送往医院缝了三针。

11月20日,小依因大便弄脏衣服,被黄丽琳严厉呵斥,并揪了小脸蛋,致使其脸上多处出现淤青。

11月21日早上,看到小依因为昨天的体罚脸上有明显淤青,黄丽琳用刚煮熟的带壳鸡蛋敷小依的脸部淤青,因没有测好温度,致使小依左脸脸颊被烫伤。

这天下午,邻居发现王小依脸上的伤痕,黄丽琳掩饰说,是王小依淘气自己撞伤的。事后,黄丽琳警告王小依,不能跟别人说挨打的事,否则就要收拾她。

小依脸上的伤痕,也引起了幼儿园老师的注意。然而,或许是惧怕黄丽琳的责罚,小依在老师询问起缘由时,总是说是自己磕碰造成的。有时老师想问得再详细一点,小依就不再做声,老师也只得作罢。

由于没有人发现黄丽琳体罚孩子,自然她也没有得到忠告和提醒。由于动惯了手,她终于酿下大祸……

11月23日晚,王小依第三次大便弄脏衣服,连洗了3天脏衣服的黄丽琳十分气愤,脱下小依裤子后,一手提着小依的手,另一手提着脚将小依往床上扔过去,致使小依头部撞到床的边缘,“咚”的一声巨响!当时,王小依像被撞蒙了,躺在床上不声不响,眼睛轱辘轱辘直转。响声把黄丽琳吓了一跳,跑过来查看,发现她的头部起了一个包,但没有破皮,就问小依:“宝宝,是不是撞疼了?疼不疼?”王小依摇了摇头,没有哭。黄丽琳放下心来。

事实上,自从这天小依头部撞到床角后,就经常说自己头晕,而且嗜睡。黄丽琳查看她的头部,发现已经消肿了,而且小依说不疼,她就没当回事。

12月2日下午4点左右,黄丽琳看到王小依好像不舒服,便想带其去看医生。也许是害怕打针吃药,小依随即表示自己没有不舒服。黄丽琳认为她在敷衍欺骗自己,顿时又火了,提起她的两只脚,头部朝下在客厅里转了两三圈。直到小依喊头晕,她才试图停下来,但没控制好力度,“嘭”的一声,小依的头重重撞在了实木沙发脚上。这次,小依疼得嚎啕大哭。此时,黄丽琳开始害怕了,赶紧将孩子抱放在沙发上。经过一番检查,小依除头部起了一个肿块外,似乎并没有大碍。然而,黄丽琳怎么也料想不到,孩子其实已经受了致命伤,死神会来得那么突然。

12月3日早上5时许,王小依因大便弄脏衣服,黄丽琳气得又揪了她的颈脖和屁股几下。不料,小依忽然倒地呕吐、抽搐起来。黄丽琳赶紧掐其人中进行抢救,过了好一会儿,小依才缓过神来。

当天吃早餐时,王小依再次出现呕吐。黄丽琳本想带她到附近医院就诊,但小依提出想去上学。黄丽琳寻思,让小依到幼儿园和其他小朋友玩耍,心情好了也许就不会再有这些症状了,遂将她送至学校。

黄丽琳其实心中隐隐有些不安。于是她又特别交代小依的带班老师,说小依今天有点不舒服,请老师留心其身体情况,如发现异常及时拨打自己的电话。

上午10时许,王小依跟老师说自己头晕,老师怕出意外,便打电话要黄丽琳将小依接回家看医生。

回到家,黄丽琳仔细察看了王小依的身体情况,并未发现异常之处。她再三询问,可4岁的小依也讲不清楚到底是哪里不舒服。想到去医院很麻烦,小依怕打针又不配合,黄丽琳决定让她在家里休息几天。

厄运最终不幸降临。12月6日20时许,王小依突然呕吐、抽搐,黄丽琳赶忙把她抱到沙发上。十多分钟后,小依的身体开始蜷成一团、抽搐,黄丽琳用力按住其人中,却并不见效。她这才慌了神,叫来自己的大嫂,一起将小依送到高安市人民医院治疗。遗憾的是,医生抢救了半个小时,却无力回天……

听闻噩耗,王庆第二天一大早便和王小依的生母刘静从浙江赶到江西。医生告诉王庆,小依死亡的主要原因是外伤导致颅内出血。王庆随即盘问黄丽琳,到底是怎么回事?此时黄丽琳却支支吾吾,说不清楚。

刘静嚎啕大哭,要追究王庆和黄丽琳的责任:“我把女儿交给了你们,你们竟然把人给搞没了!”为了弄清真相,王庆来到女儿就读的幼儿园询问情况,带班老师表示事情非常突然,建议王庆报警。

高安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后,经过尸检,法医确认王小依系外界钝性暴力作用致颅内出血、脑疝形成等严重颅脑损伤死亡。随后,警方查明嫌疑人黄丽琳多次体罚王小依导致其死亡的犯罪事实。

案发后,张强又惊又悔,如果不是他主动揽事,妻子怎么可能闯如此大祸?他一面跟王庆和刘静赔礼道歉,承诺愿意为他们做牛做马,希望得到他们的谅解;一面给妻子找来江西优秀的律师做辩护人……

2014年6月,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辩护律师提出被告人黄丽琳不构成故意伤害罪,认为指控黄丽琳两次弄伤王小依头部,是否会造成王小依头部颅内出血直至死亡的后果,无有效证据证明,从而也不能证明王小依的死亡与黄丽琳的行为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针对该辩解,公诉人除出具讯问笔录和多份证人证言外,还提供了一系列证据表明,正是被告人黄丽琳的掐打、扔摔行为,致被害人王小依头部受到撞击后导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女公诉人刘瑛在提供系列人证、物证后,说了这样一番动情的话:“尽管被告人并非一个穷凶极恶的人,我们也相信被告人没有致死被害人的直接故意。但是,我们是否更应想想,年仅四岁的小依被寄养在离家千里的被告人家中,得不到父母的关爱,甚至在受到被告人责罚后还要假装顺从,最终命殒他乡。小依的痛苦谁来安慰?法律是否该给她一个公道?”2014年6月,一审法院没有采纳辩护意见,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黄丽琳有期徒刑十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8000余元。

“我和小依情同母女,她的死亡我确实不是故意,判我十年真的太重了,我要上诉……”听完宣判结果,被告人黄丽琳哭诉着瘫坐在被告席上。旁听席满满当当坐着80余名听众,却无人出声,气氛异常凝重。受害人王小依的亲生父母没有到场。但此时此刻,在他们的心中,也许是深深的后悔和自责:如果不把女儿寄养他人家中或者在黄丽琳不愿再照顾时及时将女儿接回,勇敢承担起为人父母的责任,也许女儿就不会遭遇不测。遗憾的是,生活远没有这么多的如果……

2014年12月,江西省高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案尘埃落定……

[编后] 案件被告人黄丽琳照顾王小依的动机,只是帮丈夫的上司一个忙,还可以获得保姆费,这种出于利益考量的照看,自然让她难以有耐心来对待孩子的淘气。如果真心爱孩子,就算忍不住脾气体罚孩子,出手也不会那样狠,那样重。那么,悲剧完全可以避免。王小依的不幸,同时也昭示着另一个道理:婚外情不仅有违道德,也极易引发家庭伦理问题。王小依的私生女身份,导致亲生父母将她作为包袱甩给别人照顾,是最终导致其殒命他乡的直接起因。试想,如果她婚内合法所生,哪会遭此惨剧?

(因涉及隐私,除办案人员外,皆为化名)

编辑/肖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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