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和谐

2015-05-14 20:47马振清
前线 2015年10期
关键词:价值观价值发展

马振清

和谐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个重要内容,拥有着广泛的社会文化基础,具有深厚的中国文化传统和价值观念底蕴,同时也是对马克思主义和谐社会思想和基本特征的深刻揭示,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客观要求。和谐价值观的形成与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培育和积极参与。

“和谐”的深刻内涵和思想精髓

和谐思想,自古有之。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中和”、“泰和”、“和合”思想,在人类文明发展史上都闪烁出智慧的光芒。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科学预测,更为人类社会向和谐目标迈进提供了理性指导。古今中外思想家关于和谐的思想理论,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发展的重要思想源泉。

和谐理念蕴含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优秀品质。在人们的长期社会实践活动中,古人早已意识到,和谐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相互关系的一种理想状态,是万物不灭、繁衍生息的内在依据。无论是《尚书》中记载的“协和万邦”、“燮和天下”,还是《周易》中提到的“天下和平”理念,都集中地体现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和谐思想的精髓。在中华民族文化传统中,始终贯穿了修身养性、治理国家、建构社会等各个层面。从国家层面上来看,和谐是一种治国理政的价值追求,《左传》中有“八年之中,九合诸侯,如乐之和,无所不谐。”从社会层面上来看,和谐是构建理想社会的价值根据,《礼记·中庸》中有“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从个人层面上来说,和谐是一种重要的个人修为目标,《论语·子路》中有“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可以说,“和”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在古代,“和”与“谐”同义,而且多是以“和”的范畴出现,强调的是在“和”的基础上的多样性统一,反映的是中华民族对社会和谐的一种向往和追求。所以,“和谐”的价值理念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和恒久的历史传承性。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那样,牢固的核心价值观,都有其固有的根本。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

“和谐”作为一种社会存在状态,早在马克思的经典著作中就有过相关的描述。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把共产主义社会定义为“人与自然之间的、人与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一切矛盾的真正解决正是未来高级社会的目标模式,马克思主义以唯物史观作为其和谐思想的基础,论证了社会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通过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这两对基本矛盾的运动过程,说明了社会处于一种相对和谐发展状态的前提是社会发展基本矛盾的解决。如果这些基本矛盾得不到解决,社会就会出现不和谐的状态,那就要变革原有的不适应生产力发展需要的生产关系和与之相适应的上层建筑,人类社会也就从一种社会状态过渡到另一种社会状态。在新的社会状态中,同样也存在着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这两对社会发展的基本矛盾,也会出现“和谐—不和谐—和谐”的运动过程,由此,社会由低级状态逐步走向高级状态,这是一个发展的辩证过程。马克思主义把实践作为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其中包括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等几个方面的关系,人类社会包括了经济、政治、文化等诸多因素,是一个有机整体,只有社会整体都得到了发展,社会和谐的愿望就有实现的可能。

和谐社会一直以来都是人们所向往的理想社会,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中有两个最基本的思想:一是人伦和谐,指的是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应该和谐融洽;二是天人协调,指的是人与自然、社会与自然之间协调发展与和谐共处。和谐价值理念的提出不仅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所追求的和谐思想一脉相承,而且与马克思主义所设想的未来高级的、和谐的社会目标相一致。马克思主义所追求的共产主义社会是迄今为止最理想的和谐社会。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设想,共产主义社会将是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基础上,消除阶级、城乡、工农、脑体之间的对立和差别的社会;是私有制和社会分工带来的不平等和社会冲突不复存在的社会;是社会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民精神境界极大提高、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社会;是人性得以完全解放,人们的创造力获得充分释放的社会;是实行各尽所能、各取所需,在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形成了和谐关系的社会。

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和谐社会的实现开辟了广阔前景。正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建立,才为实现人与自我、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奠定了现实的制度基础。从人类历史发展来看,只有社会主义社会的建立才能够为实现社会的和谐提供制度保证,使作为理想追求的“和谐社会”才能真正成为社会现实。

和谐价值观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发展的首要工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立体地建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发展的价值坐标,而在国家层面的价值诉求中,和谐又成为终极价值指向。

和谐凸显以人为本,融汇治国理念。和谐社会在人与人的关系上要求民主自由,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上要求注重人的社会性,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要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进而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它以人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终目的就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所以,贯穿于其中的核心价值理念就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是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发展、和谐发展的本质要求和根本基础。人民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主人,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主体。私有制基础上的一切社会形态,无不体现了对人的自主权利的剥夺,以至于造就了人的畸形的发展,而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观和科学社会主义学说则是建立在以人为本这一基点之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发展旨在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只有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才能为实现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创造前提条件。以人为本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和价值选择,体现了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要求和最高境界,并使其演化为一种和谐发展的过程。

和谐紧跟时代步伐,凝聚中国力量。和谐是一个民族和国家保持精神独立的重要基石,和谐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要素之一的科学论断,直接来自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是亿万人民共同参与改革开放和科学发展实践的直接产物。建設“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强国,是中华民族在当今最伟大、最重要的社会实践。“和谐”能够成为国家层面的核心价值目标,究其根本是由于改革开放实践能够将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富民强国、和谐发展的梦想变成现实。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攻坚时期,社会成员的心理诉求和价值取向呈现出交错复杂的景象,可以说是现时态的矛盾和历时态的风险共存。在这种现实背景下,将“和谐”确立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之一,并在和谐的基点上引领社会思潮的正确走向,统一人们的思想认识,把社会成员的权益诉求同社会变革与进步有机地统一融合起来,不仅可以增进人们对改革发展的共识,集中智慧和力量谋求发展,而且可以实现人们对公平正义的期待,还能够引导社会成员对切身利益的关注。可以说,和谐的价值追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核心价值所在,彰显了国家的凝聚力量。

和谐顺应社会发展,彰显人类文明。当今时代是一个全球化的时代,各个国家都在经历着经济、政治、文化一系列深刻的变革与调整。时代变迁的鲜明特征使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日益深入人心,同时,多元价值文化交互影响的趋势不可阻挡。在这种时代特征和发展背景下,迫切要求我们遵循人类文明发展的多样性、包容性、和谐性,注重不同文化乃至不同价值观之间的融会贯通。之所以将和谐的价值范畴融入社会主义核心的价值视野,使之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机要素,正是因为和谐的价值诉求顺应了社会发展要求,具有鲜明的时代文明特征。

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人与自然始终处于一种矛盾状态中,能否平衡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需要人们对自然的尊重,使其达到中国古人所追求的“天人合一”的境界。社会主义社会的和谐价值观为人与自然关系的解决创造了前提,通过社会制度的确立保证人类与自然界和谐共生。这也意味着,和谐价值观汇聚了和谐的价值元素,创造着新的现代和谐文明,是人类现代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

和谐社会的实现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积极实践

价值观念是一种群体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在长期的活动过程中逐步积淀、升华而形成的反映价值关系的社会意识。社会的发展是矛盾运动的结果,和谐不是凝固不变和停滞不前的,而是一种积极进取的状态。只有国家、社会和个人相互依存、和谐共生,才能产生共鸣和力量。但是,一个社会的和谐价值观念不可能自发生成,和谐理念的形成需要全社会的精心培育和积极践行。

人的思想素质和价值取向决定了社会和谐的进程。人是和谐社会构建的主体,也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前提条件。实现和谐需要从每个人自身做起,让和谐价值观植根于人们心中,融入人们日常生活,这也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是决定一个社会或一个国家是否和谐的重要因素,没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就没有人的全面发展,没有共同的理想信念,社会就不能全面进步,如果缺少这些基本要素,和谐社会也就无从谈起。和谐社会的构建,首要的是使社会成员对和谐社会有一个准确的理解和认识,认同构建和谐社会的建设目标,以增强社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即社会成员的价值认同。在社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社会生活发生深刻变化的情况下,社会的良性运行与和谐发展需要制度和道德的双重支撑。实现和谐就是要使人们自觉开展思想道德的自我教育,培养社会成员的主体意识,形成认知上的自觉,成为有素质、有修养的人,从而提高社会成员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素质。要达到这一目标,就要让人们了解和谐的真谛,用和谐的理念来指导人们的行为。

社会的公平正义程度是和谐社会实现的先决条件。和谐社会是民主的社会、法治的社会,是由健全的民主制度与法律制度构成的社会。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公平正义。公平正义反映的是一个社会保持在合理公正的状态,包括社会成员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等主要内容。一个社会能保证做到公平正义,社会成员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保障,就能最大限度地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各种利益分配是否合理、是否妥当直接体现出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是否得到了正确的处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是否得到了切实的维护和实现,这是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重要体现,同时也是衡量一个社会是否是理想的社会的主要标准。因此,只有坚持社会的公平正义,才能使社会成员各尽其能、各得其所。

稳定的社会秩序有利于社会和谐的实现。稳定的社会秩序是一个社会是否和谐的必要条件和基本特征,秩序的存在是人类活动的必要前提。“有秩序的社会不一定就是和谐的社会,但和谐的社会一定就是秩序良好的社会。”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有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没有稳定的社会环境,什么事情都做不成,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之间的关系,其作用就是为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坚实的基础。

一个社会为了能够存在并持续发展,就必须紧密围绕这个社会制定的发展目标运行。任何时代、任何国家在发展过程中都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社会矛盾,为了调控社会利益矛盾和冲突,必须使社会成员形成良好的自律精神,使社会成员形成符合和谐社会需要的思想观念,用正确的手段和方法,化解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理顺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使人趋于完善,排除人们心中存在的种种疑虑和不满情绪,消除不稳定因素的产生。通过化解和处理社会矛盾,统一人们的思想,增加和谐因素。只有这样,才能消除不和谐因素,保證社会的和谐有序。

和谐价值观念的培育是一个长期的、系统的宏大工程,需要正确的舆论导向为和谐社会的构建营造良好的氛围,使全社会的思想意识统一于和谐社会建设的目标,自觉地积极参与和谐社会的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赋予和谐以丰富的时代内涵和实践要求,人们所向往的和谐社会目标,以及对这个目标的追求是传统社会理想的继续,只有将和谐理念化作每一位社会成员的价值追求和自觉遵循,才能将个人的美好愿望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有机统一起来。

(作者: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申 洁

猜你喜欢
价值观价值发展
我的价值观
价值观(二)
价值观(一)
区域发展篇
一粒米的价值
“给”的价值
图说共享发展
知名企业的价值观
图说创新发展
教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