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与见义不为

2015-05-18 19:45刘峰
月读 2015年2期
关键词:盗贼犯罪分子强盗

刘峰

关于见义勇为,《宋史·欧阳修传》中有一段评价,慷慨激昂,荡气回肠:“天资刚劲,见义勇为,虽机阱在前,触发之,不顾;放逐流离,至于再三,气自若也。”见义勇为的人天赋刚健勇猛,不管前方是地雷陷阱还是万丈深渊,都勇往直前、义无反顾。对于见义不为,《论语·为政》则评价:“见义不为,无勇也。”该出手时不出手,属于懦夫行为,可耻!

那么,在古代,对见义勇为者有何奖励,法律上又是如何保护的?见义不为者,会不会受到惩罚?

法律保障见义勇为者——从孙坚逐海盗说起

东汉末年的孙坚,他的发迹就始于见义勇为的英雄事迹。他十七岁的时候,有一次跟父亲一起坐船到钱塘去,走到半路,不巧刚好遇见一伙抢了商旅的海盗,正在岸边分赃。

其他人一看到穷凶极恶的海盗,都吓得双腿发软、六神无主,只有孙坚面不改色,对父亲说:“我们可以趁机击杀这股海盗,您就让我出手吧!”父亲摇摇头说:“拉倒吧,这不是你能干的事儿!”孙坚年轻气盛,自尊心很强,听父亲这么一说,脸上挂不住,提着刀就奔那伙海盗过去了。

这孙坚不是逞匹夫之勇,而是有勇有谋。他一边斗志昂扬地扑向海盗,一边还打着手势,给人的感觉是有备而来,正指挥自己的部下将海盗围起来。

海盗一看孙坚虽然单枪匹马,但一副胜券在握的架势,怀疑有大队人马埋伏在周围,立马乱了阵脚,也顾不上分赃了,抱头鼠窜。一大群海盗被孙坚一个人追杀,结果还被他撂倒了一个,其他人各自逃命去了。孙坚提着海盗的人头回来,把老孙看得是目瞪口呆,这件事儿成了街头巷尾的热点话题。孙坚一战成名,地方政府为了表彰他见义勇为的行为,任命他为代理校尉。

在我国古代文献中,对于见义勇为行为的保护有相应的表述。根据《周礼》的记载,如果盗贼侵犯军人、乡里、邻居和自己的家人,当场击杀,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古代有血亲复仇的习惯,如果自己的亲人被人伤害了,不需要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自行复仇,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就可以了。但是,如果是见义勇为杀人,罪犯的家属是不能复仇的;如果擅自报复见义勇为者,要处以死刑。由此可见,古代法律对见义勇为者的保护力度是非常大的。

秦朝厉行法治,社会的方方面面都有了法律规范。上世纪70年代,湖北云梦县睡虎地秦代古墓出土了一批竹简,其中记载了秦国对于疑难法律问题的解释,被称为“法律答问”。例如,如果有人抓到了在逃犯,该怎么奖励呢?在逃犯身上有钱物的,这些东西就归抓捕他的人所有了。这就体现了对见义勇为者的奖励。

隋文帝的时候,当时的首都长安治安非常差,大白天的就有人当街抢劫、入室盗窃。这让隋文帝非常头疼,就召集大臣们开会,问他们有什么办法。还没等大家的脑袋转过弯来呢,隋文帝自己有主意了——悬赏通缉盗贼,如果有人提供线索,盗贼被捕获后家产没收,赏给举报人。果然是个好主意,立竿见影,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首都的社会治安就大为好转。

唐代对于举报和捉拿盗贼的人也给予奖励。这种奖励是从没收的犯罪分子财产中提取;如果犯罪分子没有财产可以没收,就从赃物里出,比例是40%;如果赃物都挥霍一空了,就由政府按照20%的比例给予奖励。对于盗贼、强奸犯以及殴打他人(打掉了牙、打断了手指或者造成更严重后果)的犯罪分子,即使不是受害人的家庭成员或者亲属,只要是附近的人都可以将罪犯捕送到衙门。如果罪犯持械拒捕或者逃跑,格杀勿论。打死犯罪分子不犯法,还有赏钱可拿,这样一来,见义勇为的人当然不会少,甚至还出现了职业的“赏金猎人”,以抓捕犯罪分子来发家致富。

宋代在唐代的基础上,对见义勇为者有了一些新的奖励。例如宋真宗时,为了打击强盗,做出规定:举报强盗团伙者可以得到十万赏钱。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这样的激励措施还是很有效的。

明代对于见义勇为的人不但赏钱,还赏官。根据明代的法律,老百姓抓到一个抢劫犯或两个盗窃犯的,赏银20两;抓获5个抢劫犯或10个盗窃犯的,给一个官职。如果达不到这个数目,折算成赏银。

在清代,见义勇为者在与犯罪分子进行斗争的过程中受伤的,享受军伤待遇,一级伤残赏银50两,二级40两,三级30两,四级20两,五级10两。

见义不为的法律制裁—— 路见不平,必须出手

见义勇为得到各种表彰和奖励,那么,要是见义不为呢?秦墓竹简“法律答问”中举了一个例子:如果有强盗闯进了某甲的家中,某甲被强盗杀伤,于是大声叫喊“有强盗,快来抓强盗!”可是,这个某甲运气不大好,周围的邻居、伍老(秦代五户为“伍”,设伍老)、里典(比伍老高一级的基层社区干部)都不在家。这种情况下,邻居、伍老和里典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呢?法律规定:邻居没有责任,但是伍老和里典有防御盗贼、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所以即便不在家,也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也就是说,伍老或是里典,要是在家的话,听到有人呼救,就必须施以援手,否则都应当治罪。

还有一个例子,有强盗当街杀人,可是路过的人见死不救,该如何处罚呢?秦代法律的规定非常明确,如果路人距离现场在一百步之内的话,见死不救,就要罚缴两副铠甲。要么说秦代法律规定巨细无遗呢,连“距现场一百步”这样的细节问题都考虑周全了。

汉承秦制,对于见义勇为的问题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按照汉代的法律,有人打架闹出了人命,如果邻居能够制止而没有制止,冷眼旁观,那么这个明哲保身的邻居要被抓起来治罪;还有,如果有人无故闯入他人的房子里,登上他人的车船,想要劫持人质,当场击杀这样的劫持犯是无罪的。

见义不为、见死不救在唐代又是如何处罚的呢?遇有强盗行凶,如果受害人向邻居求助,邻居见死不救,要“杖一百”;如果邻居听到了动静,没有伸出援手,即便受害人没有直接向他求助,也要罪减一等处罚;如果是力不足以制服强盗,就要以最快的速度向附近的官府报信,不报信的也要受罚。官差在追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如果力量不够,无法制服罪犯,向路过的人求助,路人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的,要“杖八十”;如果路人迫于形势无法救助,可以免罪。这里所说的“迫于形势”,指的是被险情阻隔无法救助或者邮差有紧急公文要传送,正快马加鞭赶路的情况。如果发现火灾,要告诉在场的人和附近的人一起救火,不发出警报也不救火的,按照失火罪减两等处罚。

明代见义不为的同样受罚,例如同伴当中有人打算谋害他人,当事人不加以阻拦、对受害人不救助的,当事人遇害后不向官府告发的,要“杖一百”。清代如果遇到强盗,邻居知情而不帮助抓捕的,要“杖八十”。

由此可见,古代社会对见义勇为或者见义不为的赏罚力度是相当大的。现在是文明社会,见义勇为能获得一些物质上的补偿或者精神上的鼓励,见义不为则很可能只受到道义上的谴责,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或许,为了弘扬正气,扭转社会道德的下行颓势,还应同时加大对见义勇为与见义不为的奖惩力度,并将相关措施落到实处,才能收到实效。

猜你喜欢
盗贼犯罪分子强盗
三个强盗
我问你答
拜访朋友
苻融辨盗
关于流窜犯罪案件的分析及侦查措施的运用
浅谈自首制度
找出8名盗贼
论DNA技术在森林刑事案件中的应用
神秘的盗贼
神秘的盗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