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案追责是正义回归

2015-05-28 13:45吴龙贵
杂文选刊 2015年6期
关键词:错案内蒙古自治区办案

吴龙贵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纪委有关负责人29日向新华社记者介绍,当日有关呼格案专案组组长冯志明于上周被“双开”的消息不实。有关冯志明的处理结果,届时会及时向社会公布。

去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宣布呼格案再审结果,认定呼格吉勒图无罪。随后有媒体称,内蒙古已启动呼格吉勒图案追责程序,当地公安厅将调查呼格案全体办案警员。其中,最受关注的人物便是当年呼格案的专案组组长冯志明,其于2012年升任呼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从某种意义上说,呼格虽然已经洗冤,但呼格案并未曲终人散,因为错案追责程序还未完成。

从呼格案再审结果公布到现在已经过去四个多月了,呼格案的错案追责程序究竟要持续多长时间?新华社去年12月的消息显示,冯志明于2014年12月因涉嫌职务犯罪被带走调查。而按照官方说法,冯志明目前还没有被“双开”。那么调查结果如何?错案追责程序进行到哪一步?情况不明之下,有关冯志明被“双开”的传闻,实际上起到了一种倒逼官方信息公开的作用。

今年全国两会上,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毅峰曾表示,呼格案作出依法宣告无罪后,自治区及时成立了追责工作小组,对原办案人员的取证工作正在展开,如果发现有违法问题,将追责到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接受专访时也称,对呼格案相关办案人员的调查已经接近尾声,会尽快向公众公布。甚至连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都强调,“目前正在依法依纪追究呼格案有关办案人员的责任。”但公众很容易发现,这些说法大多是基于观念层面的表态,缺乏实质性的内容。

正义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那就必须将每一起个案都放置于阳光下,经得起围观和审视,错案追责也需要按法律办事,公众所期待的不仅仅是对涉案人员的处罚结果,更是过程的公开和透明。不过,呼格案的错案追责程序已经启动了四个月,在此期间官方给出的信息极为有限,这难免会加剧公众的焦虑感。

这种焦虑感来自于三个方面,其一,虽然法律上明确规定了错案追责程序,但没有明确具体的程序设置和时限要求。这就意味着有关方面可以无限期地拖延下去,甚至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淡出公众的视野;其二,与错案再审一样,错案追责的阻力同样巨大,比如像冯志明这样,当年的错案办案人员已经升迁。再比如,随着司法机关加大错案追查力度,更多的错案办案人员将被牵涉,他们如果集体抱团,将会是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其三,有消息称,因浙江张氏叔侄冤案出名的“女神探”聂海芬,目前正在北京接受晋升前培训,其警衔将由原警督晋升为警监。错案办案人员居然还能带病升迁,这样的负面例子所释放的信息,同样意味深长。

【原载2015年4月30日《春城晚报·春城时评》】

插图 / 眼花所致 / 焦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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