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中国共产党公平正义观解析

2015-05-30 11:13詹永媛
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5年4期
关键词:公平正义共同富裕公平

詹永媛

摘 要: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的公平正义观经历了从“平均主义”、“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到“公平正义”的历史演变。21世纪中国共产党的公平正义观强调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是促进生产力发展、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的手段;社会主义公平正义以发展成果共享、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内涵,以制度建设为实现途径。这一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公平正义观,既体现了合目的性与合功利性的统一,也体现了形式公平与实质公平的统一。

关键词:21世纪;中国共产党;公平正义观

doi:10.3969/j.issn.1009-0339.2015.04.019

[中图分类号]A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339(2015)04-0098-04

马克思主义在对资本主义社会不公平的现实以及资本主义经济关系进行反思和批判的基础上形成了马克思主义的公平正义观。马克思主义的公平正义观认为,只有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才能实现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公平正义;但是,公平正义的实现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一个具体的历史过程。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一直致力于实现公平正义的崇高理想,理论上对公平正义的认识也日趋完善,进入21世纪后,形成了较为全面系统又兼具时代特征的社会主义公平正义观。

一、中国共产党公平正义观的历史演变

中国共产党领导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也是探索公平正义思想、推进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由于各个历史阶段的主要任务和主要矛盾不同,也由于认识的局限性和相对性,中国共产党的公平正义思想呈现出明显的时代特征。

新中国成立以后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中国共产党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主张以普遍平等为目标,通过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和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治制度实现人民平等地享有经济政治权利,分配上实行按需分配,追求结果公平。这一公平正义观对巩固社会主义制度,消除贫富悬殊和两极分化作出了积极贡献,也推动中国从贫穷落后的农业大国走上了工业化道路。但由于脱离了生产力水平这一物质基础,长期低水平的结果公平抑制了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致使经济严重衰退,最终的结果是,平均与贫穷并存,平等与特权并存,社会主义追求的普遍平等并没有得以真正实现。

理想与现实的差距,促使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深刻反思。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提出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逐步达到共同富裕的公平正义观。这一思想的主要特征是: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最终目标;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为设计社会各项制度和公共政策的价值准则;以发展生产力为实现共同富裕、促进公平的手段。很显然,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公平正义观是对以“平均主义”为主要特征的公平正义思想的批评和扬弃,也回应了当时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这一首要任务的迫切需要。因此,它的存在具有历史的合理性。实践证明,中国经济高速发展,为实现公平奠定了一定的物质基础。然而,其局限性也是显而易见的。由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对效率和公平所作的价值排序,是将“效率”置于优先地位,“公平”处于兼顾地位,在实践中,“公平”常常被忽略,其结果导致贫富分化的出现。

21世纪初,中国贫富分化现象日趋明显,根据国家统计局资料,2002年中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是0.4,到2006年上升到0.46,明显高出0.4的国际警戒线,说明中国居民收入差距扩大。收入差距扩大,贫富分化明显,既是不公平的表象之一,也折射出其背后分配制度的不公。这种情况如果任由其发展,不仅会激化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阻碍经济持续发展,而且也与共同富裕的目标背道而驰。因此,能否解决公平问题,实现社会主义公平正义,成为检验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的试金石。中共中央洞见了解决不公平问题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在2004年召开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提出“注重社会公平”,十六届五中全会又提出“更加注重社会公平”,这一提法显然与“兼顾公平”不同,表明了中央解决公平问题的态度和决心。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首次在党的中央全会上将社会公平正义作为一个整体提出,标志着党的公平观开始由“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向 “公平正义”转变。随后,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及各届中央全会和党的领导人的重要讲话都进一步对公平正义进行了深入的阐述,形成了符合现阶段中国社会经济状况的社会主义公平正义观。

二、21世纪中国共产党公平正义观之要义

关于21世纪中国共产党公平正义观的主要内容,可以从公平正义与社会主义的关系、公平正义的作用、公平正义的目的、公平正义的内涵与外延以及公平正义的实现途径几个方面予以解析。

(一)从与社会主义的关系上看,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和目的

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主义制度建立的目的就是要消除资本主义社会的政治、经济和社会不平等现象,因此,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特征和题中应有之义。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一直致力于建立公平的政治、经济制度,实现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伟大理想。党的十七大报告旗帜鲜明地指出,“实现社会主义公平正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贯主张,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1]1721,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明确提出“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2]1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又着重强调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前景”[3]。把公平正义看作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要求和目的,而不仅仅是手段和工具,既是对马克思主义公平观的继承和弘扬,也是历史教训的总结,其意义深远。

(二)从作用上看,公平正义是促进生产力发展,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

综观国内外的历史经验,社会公平正义缺失是社会动荡乃至革命的催化剂;反之,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的一剂良方。在公平正义诉求凸显,社会矛盾激化的背景下,中国共产党也认识到了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作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议提出了“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的论断[1]1648,黨的十七大报告又指出“没有科学发展就没有社会和谐,没有社会和谐也难以实现科学发展”,“要通过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不断促进社会和谐”[1]1721,这些论断揭示了发展、公平正义与社会和谐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公平正义之所以能促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和谐,是因为公民平等享有政治、经济、社会基本权利,共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一方面能扩大有效需求,为经济持续发展提供驱动力,另一方面能消除社会成员的相对剥夺感,化解社会矛盾和冲突,增进社会成员之间的相互信任与合作,进而营造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从内涵和外延上看,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包括权利公平、机会公平和规则公平,内容涉及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

党的十八大提出“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2]14—15,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公平的内涵和外延的理解也更为全面和具体。权利公平指公民在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政治、经济、社会等权力和利益上是完全平等的;机会公平又称起点公平,指公民在参与经济、政治、社会事务和获取各类资源的可能性上拥有同样的机会和起点;规则公平指法律和制度的制定符合公正原则并能公正执行。权利公平是公平正义的核心内容,机会公平是前提,规则公平是实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的手段和途径。三种公平观从不同的向度诠释公平,各有侧重,但又相互作用,有机统一,既彰显了平等的精神,又在形式上确保了公民对基本权利的平等获取。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尽管党的十八大是从社会公平保障体系的角度去表述三种公平观,但是,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都涵盖了政治、经济和社会的权利和机会,并要求各种制度都要符合公正原则且得到公正执行。

(四)从目的上看, “成果共享”与“共同富裕”是实现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最终目标

邓小平的 “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公正观,已经把“共同富裕”视为实现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最终目标。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进一步重申了“共同富裕”的目标和任务,指出了要实现共同富裕,就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享用”的理念[1]1720,黨的十八大报告再次强调“必须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要 “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2]15。从内在联系上讲,“成果共享”是“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成果共享”必然带来“共同富裕”。如果说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强调的是起点、过程、程序的公平,那么,“成果共享”和“共同富裕”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在起点和过程公平的基础上实现结果公平和实质正义。当然,无论是“成果共享”,还是“共同富裕”并非是平均主义意义上的结果平等,而是在承认社会成员实际贡献存在明显差异的同时强调全体社会成员普遍受益。

(五)从实现途径上看,制度建设是实现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保障

从一般意义上来说,制度是要求社会成员共同遵守的准则和规范。制度对人的行为进行规范和引领,对社会资源和利益进行分配。公平正义说到底就是权利、利益和资源的合理分配。因此,制度是实现公平正义的保障。然而,制度也必须以公平正义为依据。邓小平认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4]。他所说的好的制度,指的是正义的制度,也就是说,制度设计必须以公平正义为价值标准,才能有效规范和引导社会行为,才能对社会资源和利益进行合理分配,将公平正义从理想变为现实。否则,非正义的制度,将会导致与公平正义相背离的结果并使这种结果获得合法的依据。基于对制度和公平正义辩证关系的清楚认识,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加强制度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并强调“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障”[1]1648,党的十八大进一步强调“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2]1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则强调用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引领政府职能建设、分配制度、民主政治制度和司法制度等具体制度的改革,在具体的制度中实现公平正义,更加显示了中国共产党将公平正义内化到具体制度设计中的决心,体现公平正义的制度,终将树立起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使公民认同和遵从制度,进而实现公平正义。

三、结语

正如马克思主义所言,公平正义是一个历史范畴,由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同、社会制度不同以及认识水平的不同,人们对公平正义有不同的要求和理解。新中国成立至今,中国共产党的公平正义思想经历了从“平均主义”,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再到“公平正义”的历史嬗变。每一次转变都蕴涵着时代的要求和历史的重托,也是对以往公平正义思想的反思和扬弃的结果。进入21世纪以后,中国共产党在公平正义诉求凸显的历史背景下,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际情况和中国现今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出发认识和理解公平正义,指出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是促进生产力发展、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手段,公平正义以发展成果共享、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内涵,以制度建设为实现途径。这一公平正义思想体现了合目的性与合功利性的统一,也体现了形式公平与实质公平的统一。综上,21世纪中国共产党的公平正义观是中国共产党公平正义思想的最新理论成果,它契合了我国当前的社会经济状况,回应了我国公民对公平正义的诉求。虽然,目前我国无论是形式公平还是实质公平还处于较低水平,与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理想仍有较大差距,但是有理由相信,将中国共产党的公平正义观贯穿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项制度的建设之中,将极大推进实现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进程。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改革开放三十年重要文献选编:下[M].北京: 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

[2]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N]人民日报,2013-11-16(01).

[4]邓小平. 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33.

责任编辑:金 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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