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研究

2015-06-01 23:59康彩霞
现代商贸工业 2015年9期
关键词:村寨监护人监护

康彩霞

摘要:

由于剩余劳动力不断向城市转移,少数民族地区留守儿童保持一定数量并呈现增长趋势。从学校、家庭、民族、政府与社会四个方面分析了少数民族地区留守儿童教育上存在的问题,据此提出加强教育宣传、发展特色经济促进农民工回流、培养少数民族教师、建立留守儿童档案等措施。

关键词:

少数民族;留守儿童;教育问题

中图分类号:

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5)09018002

1少数民族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学校角度分析

学校能为人们提供各种学习资源和学习工具,让有目的的系统化教育成为可能。少数民族村寨学校在教育上先天不足。

(1)地缘导致的教育问题。少数民族地区分布散落,加之学校数量较少,村寨儿童上学路程较远,来回花在路上的时间太多,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致使当地儿童监护人推迟孩子入学年龄或者拒绝送孩子上学。读完小学后,村寨儿童要去镇上上初中,初中与村落之间相隔距离更远,大部分学生需要寄宿,但因学校住宿资源不够,部分学生只能寄宿在亲戚家,或在学校周围租房子。学生多以合租形式租房,生活上所需的柴米油盐基本从家自带,生活辛苦,条件较差,缺乏学习环境。

(2)师资力量不足。少数民族地区在文化程度上一直处于较落后的状态,接受高等教育的人员非常少,师资缺口较大,无法满足少数民族地区留守儿童教育的需要。政府为解决师资问题,推出聘请代课教师政策,但是代课教师队伍整体受教育程度也不高,常常出现知识讲授的不到位和不科学,大大影响到留守儿童的教育质量,如有的学校四年级学生所掌握的知识只相当于二年级学生。

(3)学校课程设置不完善。家庭不完整导致留守儿童成长中的困惑和烦恼得不到纾解,由于学校教学观念陈旧、专业师资缺乏等原因,学校更注重知识教育,缺乏心理相关课程,儿童心理方面教育和辅导的缺憾,不利于儿童人格的健全发展。

(4)学校基础设施薄弱。教学楼、校舍、运动器材、实验室、图书馆、计算机等教学必备资源严重短缺,存在安全隐患。

2少数民族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家庭角度分析

家庭是一个人社会化的重要场所,对儿童价值观的形成至关重要。留守儿童成长的家庭环境不完整,其教育的家庭问题主要体现为监护问题,学者李强认为“留守儿童的监护类型分为五种:隔代监护、上代监护(亲戚、朋友监护)、单亲监护、同辈监护、自我监护。”

(1)隔代监护,由孩子的奶奶爷爷或外婆外公代其父母抚养。留守儿童监护问题上隔代监护占的比例最大。首先,隔代监护人没有辅导留守儿童学习的能力。2011年,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司对37个三类重点类型试点县进行了动态监测,其中少数民族县域为23个,占了总数62.2%,数据显示,随着年龄的增大,少数民族人口中文盲的比例也在增大,总体数据都显示出少数民族地区受教育水平偏低;其次,老人要么太过溺爱,要么太过严厉,教养方式不科学;再次,由于年龄断层,代沟巨大导致沟通不畅,留守儿童与监护人之间很难进行思想与心理的深刻交流,成长的烦恼和困惑无人倾诉和指导。

(2)单亲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在家照顾孩子。在汉族与少数民族、男性和女性文化水平比较中,汉族教育水平高于少数民族,男性受教育水平高于女性受教育水平,而少数民族农村地区在家陪孩子的一般为母亲。首先,母亲受自身知识局限,不能有效辅导孩子功课;其次,母亲作为上有老下有小的中间人,家庭事务繁重,缺乏精力、时间和耐心管教孩子;再次,没有父亲的陪伴和指导,不利于留守儿童的个性成长。

(3)自我监护、同辈监护和上代监护。自我监护指有自理能力的孩子单独留在家里自己照顾自己,父母出于对孩子欠缺照顾的亏欠感,会以物质与金钱方式尽量弥补,造成孩子孤单寂寞,感情冷漠;同辈监护指哥哥或姐姐在进行自我监护的情况下监护更小的弟弟妹妹,孩子照顾孩子,连日常的吃穿都成问题,更遑论教育;上代监护是指给予亲戚朋友一定的经济报酬请之代为抚养和监护,由于不是自己的孩童,监护人对孩子的学习、行为难以严格管教,加之寄人篱下,这类孩子往往疏于教养,或自我或自卑,性格比较孤僻。

3少数民族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民族角度分析

(1)民族文化出现断层危机。外出务工者接受新事物、新思想,部分年轻人开始不重视本民族文化甚至漠视民族文化,对民族文化传承产生了一定冲击。大量人员外出务工形成很多空心村寨,因此被留在村寨的留守儿童成为了民族文化传承的重要主体,但文化传承母体的缺失,使民族文化传承出现断层危机。

(2)语言交流障碍。由于父母长期不在身边,以隔代监护为主的监护背景下,留守儿童长期与老人相处,在上学前基本只说本民族语言,对普通话比较生疏。在教学上,为了弥补师资短缺,国家政策扶持下出现特岗教师,这是中央实施的一项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的特殊政策,通过公开招聘,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这类教师以外民族尤其汉族为主。这类教师与初上学儿童交流有障碍,影响了学习效果和进程。另外,大部分特岗教师对少数民族文化不甚了解,难以把握其精髓,更难以把当地的民族文化融会于教学中,若学生长期处在民族文化与学校教育内容相疏离的情况下,其自身民族文化会逐渐淡化甚至被取代。

4少数民族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政府及社会角度分析

留守儿童问题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伴生物,并将在一定时期内长期存在。地方政府长期重经济软教育,很多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取得明显进步时,教育事业的变化却不甚明显。政府部门对教育事业不够重视,政策制定不完善,已有政策在实施中也因种种原因不到位,对教育的投入严重不足。

有部分留守儿童曾跟随父母外出务工,并就学于当地学校。但是融入到陌生环境,去适应新的民族文化和不同的传统习惯,对孩子来说是艰难的、痛苦的。由于户籍问题,这类流动儿童在父母务工地入学难,入好学校更难;其次,即便入学了,这类孩子教育起步低、基础薄弱,难以与城里学校完成对接,学习成绩较差,自尊心受挫、焦虑;再次,儿童比成人更需要朋友、玩伴,远离故土,文化和语言的不同成为社交的障碍。因此,村寨的很多流动儿童复变为留守儿童。

5解决少数民族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路径探析

解决好少数民族村寨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对于全国整体教育素质的提高、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和谐稳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少数民族村寨留守儿童教育问题解决中,政府承担着主要角色。

(1)地方政府应重视教育事业,转变观念。提高少数民族村寨地区人们对教育事业重要性的认识,首先要从少数民族地区的各级领导干部做起,改变他们长期以来一直保有的先发展经济再发展教育的陈旧观念,使当地教育事业能与经济同步发展;其次,各级政府应该加强宣传力度,把知识的重要性传播到少数民族各个村寨,使少数民族村寨留守儿童的监护人认识到加强留守儿童学习管制的重要性。

(2)政府加大教育转移支付,多渠道进行教育投入。少数民族教育事业发展的“瓶颈”是教育经费的严重不足,国家在对教育事业增加经费投入时,应该优先考虑教育事业相对落后的少数民族地区,实现经费投入的倾斜,解决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设施薄弱、教育资源短缺的现象,保证少数民族村寨地区学校教学的顺利进行,努力缩小教育差距。

(3)双管齐下,减少留守儿童数量。首先,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特色经济,促进农民工回流,可以有效减少留守儿童数量。国家应该给予少数民族地区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鼓励农民工回乡创业;鼓励企业到少数民族地区落户和发展,提供更多就业机会;更鼓励少数民族地区充分挖掘和利用当地自然环境与民族文化的优势,发展旅游业。其次,完善和推进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彻底打破城乡二元制,改善流动儿童入学困境,促进留守儿童变流动儿童,孩子能与父母相随相伴,得到父母良好的照顾。

(4)地方政府应建立少数民族村寨留守儿童档案体系,加强监管。为了有效的帮助少数民族村寨地区留守儿童,政府相关部门可以对留守儿童进行档案登记,村干部挨家挨户登记并定期走访,学校每学期入学及时登记,双管齐下,动态监管,争取无遗漏,全面整合归档所得资料,把相近的村寨进行社区合并,实现片区管理。留守儿童档案体系的建立可以方便学校和政府对留守儿童进行合理有效的监管,尽量避免或减少留守儿童可能出现的问题。

(5)重视民族文化,发展民族教育。要认识到少数民族文化的价值,意识到保护好民族文化是历史和时代的要求。对于民族文化的传承,要从娃娃做起。但是,文化传承母体的离开,弱化了民族文化的家庭传承,为此,政府和学校要承担起民族文化传承的重任。政府要倡导大家重视传统节日、传统习俗、民间艺术等;在学校,民族文化要走进孩子们的教科书,在少数民族地区允许学校设置民族文化教学课程,推行少数民族文化教材,教授民族文化知识,甚至可以在教课上实行双语教学制。

(6)积极建设民族师范学校,培养专业的少数民族专任教师。政府应对报考民族师范类学生予以政策优惠,积极鼓励少数民族和汉族学生报考,为少数民族地区增加师源输出,解决师资不足问题,提高少数民族地区的师资质量和教学质量,同时,增加针对义务教育学生年龄段的心理辅导课程。在为少数民族地区培养教师的民族师范院校,教学中应充分的向学生教授系统的少数民族文化,推动少数民族地区民族文化和教育事业协调发展。

(7)进行监护人培训,优化教育方式。少数民族地区各级政府应该对少数民族留守儿童监护人进行关注和教育。留守儿童建档登记过程中,对监护人情况也要详细记录,对留守儿童监护人在监护上普遍存在的问题,政府应组织培训班,集中教育;对于特殊存在的问题,必须单独沟通和解决。改变监护人的陈旧观念、纠正其错误的管教方式,保证留守儿童能得到合理有效的监护,得到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参考文献

[1]全国妇联课题组.中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J].中国妇运,2013,(6):3034.

[2]李强.贵州民族地区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现状与特点[C].“和谐发展与贵州小康社会建设”学术研讨会暨贵州省社会学会2007年年会文集,2007.

[3]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司.2012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M].北京:中国人口出版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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