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社区矫正探索

2015-06-01 23:59赵丽凯
现代商贸工业 2015年9期
关键词:矫正犯罪青少年

赵丽凯

摘要:

青少年犯罪突出,有必要采取专门的措施,有效预防制止青少年犯罪。他们可塑性强,通过有效手段可以使他们重新步入生活的正轨。社区矫正作为一种非绝对隔离的矫正措施,灵活性强,适合青少年的违法犯罪矫治,我国尚不存在专门针对青少年的社区矫正,国外早有涉及,效果明显,可以借鉴。我们要从关注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社会原因、家庭原因、自我原因全方位剖析青少年犯罪原因,在此基础上摒弃以往的过时,低效率矫治方式,采取多样化,高效率的措施代替,最终达到对青少年犯罪治本性的目的。

关键词:

青少年社区矫正;多元化;危险评估

中图分类号:

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5)09018201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的重要时期,求知欲强、强烈要求民主、喜欢探险、追求新鲜刺激,具有极强的可塑性;当然,青少年的人生观、价值观尚未完全定型,极易受外界的环境的影响,基于青少年的心理特征,给予适当的教育和矫正,即可取得显著效果,这为青少年的社区矫正提供了很大的发展空间。

对于青少年的专门社区矫正体系,我国尚未建立,但在国外,青少年的专门社区矫正体制早有涉及。澳大利亚的青少年司法部与司法委员会并列,辖37个拘留中心、35个社区服务部、2个强化工作部门,280名职员负责18岁以下的约300名在押犯;法国为初犯建立了一个分类中心,建立了青少年犯的“监狱学校”;英国为了青少年专门设置了“监督”矫正刑;德国十分重视青少年的保护工作,对少年犯采取阶梯式处遇,对定罪量刑的少年犯规定了完善的缓刑制度等。近年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各种不稳定因素增多,青少年犯罪率也有所上升,这说明建立适合我国专门的青少年社区矫正的可行性和急迫性。

1社区矫正青少年典型心理特征

1.1自我认识失衡

一些青少年极度缺乏自信,认为自己是这个社会上最没有用处的人,尤其和他人比较时,更是觉得自己一无是处;一些青少年对自己又有极高的评价,觉得自己将来一定会成功,会赚大钱。这种极低或极高的不客观的自我认识,普遍存在于被社区矫正的青少年之中,构成了他们自我认识的失衡,又由于他们缺乏正确认识自我的意识和能力,所以总会陷入不满意—堕落—不满意—堕落—不满意的恶性循环中。

1.2缺乏健康的家庭成长环境

从调查中来看,很多青少年的成长于缺乏父母关爱的环境中,长期缺乏和父母的有效沟通。他们有的自小父母离婚,有爷爷奶奶抚养长大;有的虽然家境富裕,但父母忙于赚钱,虽然每月的零花钱用不完,父母却是一年见不到几次;有的天生比较叛逆,完全不顾父母管教;在家庭中得不到情感和心理上的满足,使其世界观人生观畸形,加之没有人能管教,助长了很多的恶习,他们犯罪和这些因素有很大关系。

1.3不能有效控制和不良人员的交往

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与不良人员的交往,交往过程中潜移默化的增加犯罪的驱动力。这些人可能是邻居、同学,有的因为共同的兴趣爱好乃至哥们义气,使他们越走越近,平时关系密切,大多数没有稳定工作、逃学,经常一起出入网吧、卡拉ok等娱乐性场所,青少年有强烈的群体归属感,需要在群体中获得赞许、互帮互助,长期与不良人员的交往限制了他们和较优秀的人的交往,大大缩小了他们的交际圈,这样更加使得他们和不良人员越走越近,长期不良习气的氛围致使他们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2解决方式的探索

我们建议建立青少年司法局,以社区矫正为中心兼顾其他辅助手段,完全致力于解决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从我国目前的社区矫正和对青少年违法的管制措施来看,还是存在诸多问题的,下面说明几点比较突出的亟待解决的现象。

2.1建立“无污染”环境

青少年的社会化进程未全面完成,不能被投监狱后使其完全脱离社会,需要使其继续完成社会化,社区矫正最大优势恰恰为青少年提供了社会化的基本环境和条件。但是,矫正是相对的,只对青少年进行校正而忽视了对社区“污染”的“矫正”,只能起到治标不治本的作用。为了不影响矫正中青少年的社会化速度,使其真正受到教育和改造,回归自由世界,真正的重返社会,我们不仅要考虑青少年的病因,更要充分认识其犯罪的社会原因。从根本上矫正青少年的违法犯罪行为。

2.2避免监禁刑适用

在诉讼过程中最好审前就避免对青少年的人身拘禁,这个烙印可能伴随其一生。随着刑罚个别化的深入,要根据不同的人采取效率最高的矫正措施,如澳大

利亚的社区矫正繁多,大约有15种。从发达国家对青

少年的社区矫正实践来看,首先要进行危险性评估,根据不同人的综合情况,如犯罪性质、个人特点、家庭情况和成长环境等,进而有对其心理、生理、教育等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矫正。然而在我国,对社区矫正并没有以上评估和针对性矫治,而是“一视同仁”,社区矫正工作者对被管教者情况不明,实施缺乏计划,势必造成管理的无效率,甚至管理的失控。

2.3积极改善落后矫正方式

据了解,矫正工作者大多是中年人,他们生活背景、思想观念和青少年间存在较大差异。社区矫正中很多矫正方式是以谈话的方式进行的,矫正工作者与青少年间的代沟,加之能力因素、没有相关心理知识储备,青少年情况又比较复杂,致使谈话有效性较差。不得不承认社会在变化,我们的工作也要改进,不能即使没有效果也一成不变,从目前反应的情况来看:和青少年的谈话不能只是简单的说教,要采取更有意义、更灵活、更加关注对个案的矫治。这要求我们了解青少年的特点,采取他们更愿参与的方式、更感兴趣的内容展开矫治工作,开展综合治理,达到治本性。

3结语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形势依旧严峻,专门的青少年社区矫正措施实施极具有现实意义。西方国家的社区矫正已有百余年,发展较为成熟,对青少年的社区矫正经验丰富,我们应该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找到适合我国的社区矫正方法。通过专业化、人性化、高效率的服务,为青少年早日回归社会和社会和谐稳定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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