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大龄弱视儿童的治疗及结果分析

2015-06-10 13:23窦玲燕
卷宗 2015年5期
关键词:弱视治疗

窦玲燕

摘 要:目的:初步观察并评价9-16岁大龄儿童的弱视治疗效果。方法:调查总结2010/01至2013/12年在我院接受弱视治疗并且之前均未进行过弱视治疗的大龄儿童患者65例92只眼,通过配镜,遮盖,红光闪烁,后像,精细等综合方法坚持弱视治疗,并进行2-3年跟踪随访,观察其疗效。结果:92只弱视眼中基本治愈达48.91%(45/92),视力有效提高的达34.78%(32/92),治疗总有效率达83.69%(77/92)。结论:对于大龄弱视儿童通过合理的弱视治疗,仍有治愈及提高视力的可能,故对于大龄的弱视患儿也不应轻易放弃。

关键词:弱视;大龄儿童;治疗

弱视是一种严重危害儿童视功能的眼病,弱视的原则是早发现,早治疗,许多学者认为大龄弱视儿童已经失去的治疗的最佳时间从而放弃弱视治疗,给患者留下了终身的缺陷,对以后的生活,学习和工作带来了很多阻碍。本文对2010年1月至2013年12月来我院就诊的9-16岁弱视患者65例92只眼进行弱视治疗和跟踪随访,取得满意效果,现报告如下。

1 资料和方法

1.1:临床资料:收集对2010年1月至2013年12月来我院小儿眼科就诊的65例(92只眼)弱视患儿;挑选年龄9-16岁(平均年龄13.5岁);其中,男34例(49只眼),女31例(43只眼);屈光不正性弱视32例(47只眼),屈光参差性弱视17例(25只眼),斜视性弱视15例(19只眼),形觉剥夺性弱视1例(1只眼)。中心注视79只眼,旁中心注视13只眼。

1.2:方法:(1)所有患儿均经过眼科临床医生的全面眼部检查,检查裸眼及矫正远近视力、眼位、眼底、屈光间质、注视性质以及双眼视功能,并排除眼部器质性病变。(2)所有患者均采用1%阿托品眼膏散瞳,每日三次,连点三天,散瞳后均检影验光,根据验光结果,结合眼位,出具合理的处方配镜。(3)确诊弱视后,首先矫正屈光不正配镜,其次进行弱视治疗,配镜原则根据内斜远视全矫,外斜远视结合视力适当欠矫,散光全矫。对于视力相差2行以上患儿给予遮盖疗法,不能配合遮盖采用药物压抑疗法。(4)嘱咐患者定期随诊,根据屈光状态,戴镜眼位及视力变化及时调整镜片,同时根据眼部情况配合增视仪或多宝视网上训练系统进行红光闪烁,视觉刺激,精细目力训练,后像等治疗,每日1—2次,每30天为一个疗程,每1—2个月进行复查,每次记录矫正视力、眼位、注视性质和双眼单视功能并建立弱视患者视力档案并跟踪回访视力状况。

1.3:统计学方法:采用X?检验对数据进行统计学分析。

2 结果

2.1:诊断分类:按照中华眼科学会儿童斜视弱视防治学组制定的标准进行诊断分类和疗效评价。基本治愈为矫正视力≥0.9,进步为矫正视力提高≥2行,无效为矫正视力仅提高1行或不变或退步。

2.2:疗效分析:65例92只弱视眼中,经过系统的弱视治疗后,基本治愈达48.91%(45/92),视力有效提高的达34.78%(32/92),无提高的仅16.31%(15/92),治疗总有效率达83.69%(77/92)。治疗时间为12—36M,平均23.63M;跟踪回访时间为12—48M,平均32.85M。

2.3:(1)弱视类型与疗效的关系:除了矫正视力低下外,弱视患者还往往伴有其它不同类型的症状。因此,弱视按类型被分为,1屈光不正性弱视 2屈光参差性弱视 3斜视性弱视 4形觉剥夺性弱视。

本调查显示屈光不正性弱视效果最好,与斜视性弱视和形觉剥夺性弱视比较,有显著性差异(P<0.05)。

弱视类型与疗效 眼(%)

屈光不正:眼数:47,治愈:29(61.70%),进步:13(27.66%),无效:5(10.64%)。

屈光参差:眼数:25,治愈:12(48.00%),进步:10(40.00%),无效:3(12.00%)。

斜视:眼数:19,治愈:4(21.05%)进步:9(47.37%),无效:6(31.58%)。

形觉剥夺:眼数:1,治愈:0(0%),进步:0(0%),无效:1(100%) 。

合计:眼数:92,治愈:45(48.91%),进步:32(34.78%),无效:15(16.31%)。

(2)弱视程度与疗效的关系:。按程度轻重可将弱视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三类:1、轻度弱视:视力0.8~0.6。2、中度弱视:视力0.5~0.2。3、重度弱视:视力低于或等于0.1,轻、中、重度弱视组之间疗效有明显差异(P<0.05),说明疗效与弱视程度具有相关性,程度越轻,疗效越好。

弱视程度与疗效 眼(%)

轻度:眼数:32,治愈:22(68.75%),进步:8(25.00%),无效:2(06.25%)。

中度:眼数:40,治愈:19(47.50%),进步:11(27.50%),无效:10(25.00%)。

中度:眼数:18,治愈:4(22.22%),进步:5(27.78%),无效:9 (50.00%)。

合计:眼数:92,治愈:45(48.91%),进步:32(34.78%),无效:15(16.31%)。

(3)注视性质与疗效的关系:中心注视性弱视的疗效明显高于旁中心注视性弱视,差异有明显统计学意义(P<0.05)

注视性质与疗效 眼(%)

中心注视:眼数79,治愈:45(56.96%),进步:10(12.66%)。

旁中心注视:眼数13,治愈:0(0%),进步:8(61.54%),无效:5(38.46%)。

合计:眼数:92,治愈:45(48.91%),进步:32(34.78%),无效:15(16.31%)。

3 讨论

弱视是在视觉发育期由于异常的视觉发育造成的单眼或双眼的矫正视力低于正常。临床检查无可见的器质性病变,经适当的治疗后矫正视力可能提高或达到正常。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社会上对视力的要求越来越高,弱视已经引起家长和社会的极大关注。

研究表明,人类视觉的发育敏感期从出生时开始,2-3岁可塑性最强,6岁以后明显减弱,9-10岁敏感期结束。普遍认为年龄超过视觉发育敏感期的大龄儿童,弱视治疗效果差甚至无效。近几年来,大龄儿童弱视治疗取得了一定的进展,有文献报道,人的视觉系统可塑性可能终生存在,即使是成年后,仍存在“残留的视觉可塑性”,为我们治疗大龄弱视患儿增加信心。

本文65例(92只眼)大龄儿童均超过视觉发育敏感期,经合理的弱视治疗后取得了较好的疗效,治愈率达48.91%。进步者占34.78%,无效者占16.31%。结果提示大龄儿童弱视存在同样治愈的可能,本文对弱视患儿分类调查表明,大龄儿童与其他儿童弱视治疗规律相同,即屈光不正性弱视治愈率高于其他屈光参差性及斜视性弱视,另形觉剥夺性弱视效果较差;弱视程度越轻,治愈可能性越大;中心注视治愈明显高于旁中心注视。

治疗弱视主要是抑制健眼,加强对弱视眼黄斑中心凹正常的视觉刺激,消除健眼对弱视眼的异常相互作用。遮盖法为临床传统的弱视治疗方法,大龄儿童可适当延长遮盖时间,治疗期间定期查视力,调整遮盖比例,取得满意效果。但临床上发现遮盖法因为疗程长,影响外观等因素而不易能被患儿长期坚持,故而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药物压抑疗法综合抑制健眼,达到治疗弱视的目的。

弱视治疗过程中,家长和患儿的配合很重要,我们不但要提供有效的弱视治疗方案,更要从心里上鼓励他们,告知治疗的意义,让患者能够积极主动的接受治疗。大龄儿童心理尤为重要,不要让患儿及家长自己都觉得没有治疗的希望和意愿,从而轻易放弃,导致日后工作生活中的诸多不便,另人惋惜!弱视的治疗年龄越小效果越好,所以,我们在临床工作中更应该重视学龄前儿童的视力发展状况,普及入园体检筛查工作,及早干预,更大程度的提高弱视治疗效果[5]。

参考文献

[1]张方华.我国弱视与斜视防治10年进展,中华眼科杂志,2000,36(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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