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字构式的情感功能及主观性分析

2015-06-23 13:55代丽丽
湖北工程学院学报 2015年4期
关键词:主观性构式主语

代丽丽

(华中科技大学 中国语言文学系,湖北 武汉 430074)

“让”字构式的情感功能及主观性分析

代丽丽

(华中科技大学 中国语言文学系,湖北 武汉 430074)

“让”字构式主观性的主要体现是,构式在对话语境中激活的多种情感色彩以及超常规用法的构式义。“让”字构式情感功能的来源是话语情境的吸收,口语中说话人的情感色彩经高频使用逐渐凝固在构式中,最终形成特殊情感功能。“让”的“容许、听任”义兼语句是构式的句法来源,“容许、听任”义是构式主观化的语义基础。

“让”字构式;情感功能;主观性;主观化

“让”在口语中有一种脱离祈使句的情感表达用法,如“(谁)让你学计算机了,后悔了吧!”,整个句子意义已经不是构成要素的简单相加之和,且根据不同语境可传递出说话人的“嘲讽”、“幸灾乐祸”等主观情感。据构式语法理论,本文将“让”的这种特殊用法结构称为“让”字构式,“让”完全可以替换成“叫/教”,但为避免陈述冗长,我们只将其界定为“让”字构式,码化为:(谁/我)+让+NP+VP。该构式能够表达出说话人的多种主观态度及情感色彩,我们称这种功能为情感功能。

关于“让”字构式,周继圣(2000)论述了汉语口语“让(叫)”兼语句在“刺激-反应”语境中体现出来的警告、威胁性祈使语气[1];许卫东(2007)分析了招远话中“让”的言语行为用法[2];胡德明(2009)专门对“谁让”句进行了分析[3];刘宗保(2011)也对警告义的“让/叫”句进行了分析[4];邓川林(2012)分析了“让/叫”的主观性用法[5]。以上研究很有价值,但是针对“让”字构式体现出的情感意义、主观性及该构式的来源研究仍不够全面透彻。

本文分析语料结合前人研究,描写分析“让”字构式的情感功能类型、主观性体现及主观化,追踪其来源。本文例句来源于CCL语料库及网络,未注明来源的为自拟例句。

一、“让”字构式的要素及句法分析

“让”字构式可看作兼语句,但构式义不是主语“谁/我”致使“让”的宾语兼VP主语的NP做某事。其中“让”并非实意,也非被动标记。从来源角度看,“让”有“听任、容让”义蕴含其中,构式整体的情感功能大于构式要素相加之和的情况下,这种意义已逐渐不那么突显。只有“谁”的无指性及因主观化激活的言者主语“我”才能激活构式各类情感色彩,因此构式中主语只能是“谁/我”,或因经济原则及使用习惯不出现主语(称作“零形式”)。

VP包括形容词及形容词性短语、动词及动词性短语,在特定语境下也可出现名词性成分,如:数学课上,学生甲偷看小说《飘》,老师批评他说“我让你《飘》!”。动作VP及其结果必须是已然的,VP后可以出现体标记及语气词。

情景语境、说话人心理状态的描写及肢体语言等都有助于对“让”字构式的情感功能的理解。上下文中有照应语或听话人的百科知识中可提取到NP所指,语言使用习惯及经济原则的交互作用下,使人们多用代词,除非说话人想要强调出NP,构式中NP才会使用专有名词。

“谁”做主语的构式中,句前可出现副词等其他修饰性成分,句尾可出现体标记及语气词,而零形式主语的“让”字构式则相对简单。

(1)可谁让我是教师呢!(人民日报,1994年第3季度)

(2)又谁让我是位柔顺的妻子(呢)?(云晓璎《本是同根生》)

二、构式的情感功能分类

根据语料分析,归纳出“让”字构式常见情感功能如下:

1)“批评、责备、埋怨、怒骂”他人类。假设:某人大学选择了计算机专业,可就业前景差,毕业后没有找到工作,那么下列句子出现在此情境时:

(3)谁让你学计算机了!或 (我)让你学计算机!

当初选择计算机专业的是“你”本人,没人强迫,如今面临现实问题,依据说话人与“你”的关系及实际情况,说话人说话时表现出一定的“批评”、“责备”、甚至“埋怨”的情感色彩。又如:

(4)男子街头暴打老人 大骂“叫你多嘴”(网络语料/网页)

(5)突然大声训斥道:“谁让你把马鞍卸下来了?……”(电视剧《乔家大院》)

(6)离秋急急走入……埋怨道:“先生,谁让你下来的?你若有个三长两短,我如何向庞元帅交代?”(《孙子兵法与三十六计》)

该类构式中,“谁/我”出现与否均可,NP大多数是人称代词,也可是人称代词与名词构成的同位词短语,属格结构,专有名词。

2)“自责、懊悔”类。除指责他人外,说话人也会对自己的过失行为进行自我批评、埋怨、自责,懊悔自己不该做某事,由此产生“懊悔”的感情色彩。如:

(7)让我嘴欠,提什么瓜子啊!(网络语料/网页)

(8)谁让我没出息就看上了你!(同上)

(9)谁让我李明/我自己没事儿找事儿呢!我真不该!

该类中的NP必然是第一人称性质的,“我”、“自己”或说话人本人名字与第一人称代词或复指代词构成的同位词组,而句首主语为零形式或“谁”,不能出现“我”。

3)“嘲讽、活该、幸灾乐祸、解恨”类。

(10)(谁)让他在老板面前装好人,这回被开除了吧!

假设例(10)中说话者与“他”不合,则该句体现出了说话人对“他被开除”这件事的一种“幸灾乐祸”、“泄愤”、“解恨”等情绪。

(11)余:谁让他拿腌萝卜做的?活该!(《编辑部的故事-捕风捉影》)

例(11)中“拿腌萝卜做(菜)”的后果是“他”咎由自取,话语中体现出说话人主观情绪。“活该”为理解情感提供了便利条件,也使情感色彩加强。

句中主语可以是零形式、“谁/我”,NP可以是代词或同位词组,属格结构及专有名词。

4)“无可奈何、自认倒霉”类。

(12)“认命吧,谁教咱们打不出日本人去呢?”(老舍《四世同堂》)

(13)那位印度记者只有“自认倒霉”:“谁让我娶了个西方记者作老婆呢!”(1994年报刊精选)

(14)主子作的恶事,却怪人家奴婢不本份;只是,谁让春红是奴婢呢?(林希《婢女春红》)

该类句子句首必须出现“谁”,不能是“我”或零形式,NP多是第一人称性质的代词及同位短语,少量其他人称代词及专有名词。正因“谁“的无定指性才能使NP无法把握现实状况,激活无奈情感。

5)“撒娇”类。武钦青,刘慧清(2011)认为“谁让Y.VP”有撒娇意味[6],从其举例可体会出这种意味:

(15)不和你玩了,谁让你老是欺负人家的呢。( 武钦青,刘慧清(2011))

(16)雪蝶撒娇道“谁让你不让人家出去玩,人家只好自己出去了……”(网络语料/网页)

句中主语不能为零形式,主语只能是“谁”,由于撒娇一般只能是说话人代表本人发出,而不能替他人撒娇,因此NP或VP中出现的宾语应是第一人称性质的,或是自指代词“人家”。

6)“得意”类。

(17)李毅一看,得意地说:“球迷骂我是因为我威胁大,谁让我踢得好呢?”(同上)

(18)大嘴狼得意洋洋地说:“谁让我碰到三个小傻瓜呢!”(同上)

构式中主语必须是“谁”,由于得意色彩一般是说话人的情感态度,无法替他人得意,因此NP一般是第一人称性质的代词、属格结构或自指代词。

除此之外,在具体的语境中,还可能出现调侃、吃醋、说风凉话等说话人的主观情感色彩,各种情感还可交织在一起,也就是一个句子可表多种情感色彩,在具体情境中,“让”字构式的情况比较复杂,想透彻理解说话人的情感态度,需具有丰富的百科知识,并了解说话人与NP的关系以及具体的情景语境。在现场交际中,人们通过说话人的语气表情等更容易理解这些情感。

若把这些构式变式分析,如:

让你不好好学习!考试挂了吧!→你应该好好学习,要不就不会挂科了。

或变成其他同义句,句子的语势、情感都发生了变化且句子冗长、啰嗦,没有力度,损失了原句的意味。

三、构式主语与NP的选择

“让”字构式情感功能类型复杂,构式中“谁/我”出现与否及NP类型与情感功能类型有关。在句法限制上,NP是第一人称如“我”、“我们”、“咱们”时,前面若有主语,只能“谁”,NP为第二、三人称时,则无此限制,其主语可以是“谁”、“我”或者是零形式。

(19)让我嘴欠!该!(网络语料/网页)

*(20)我让我嘴欠!该!

综上分析发现,构式的情感类型不同,对主语的选择不同,“让”字构式的结构要素按照情感类型归纳如下表:

表1 主语与NP选配表

四、构式的主观性及主观化

1. “让”字构式的主观性。沈家煊(2001)将主观性及主观化理论介绍至我国,他认为,“‘主观性’是指语言的这样一种特性,说话人在说出一段话的同时表明自己对这段话的立场、态度和感情。”[7]主观性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说话人的视角、情感和认知三方面,这也可看作是语言主观性的体现。

本文在此基础上将构式的主观性分析为:构式的整体意义不再是组成要素的简单相加,构式义不再以动词为中心,而越来越依赖说话人的主观判断、态度和情感,因此构式具有浓烈的主观性,这种超常规的构式义本身就是构式的主观性的自源体现。

“让”字构式具有主观性,该构式所表达出的情感往往是说话人对NP所作所为VP及结果的一种情感态度,多是对已然事件的主观评价。构式的主观性除了体现在以上分析的超常规用法的构式义和表达说话人的主观态度的情感功能之外,具体还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让”字构式的反预期信息表达。“反预期与预期相对,反预期信息指的是与某个特定预期相反的话语信息。言谈事件中当说话人针对语境中谈及的某一事物或事态提出一种与他自己或受话人的预期相反或相背离的断言、信念或观点时,那么该说话人就表达了一种反预期信息。”[8]

“让”字构式中,已然VP事件及结果与说话人的预期不一致,说话人对此表达自己的态度,进行主观评价。反预期信息越强,主观性也就越强。反预期提供了许多言外信息,因此信息量更大。

“批评”类例(5)“你”不该把马鞍卸下来,这与说话人的预期相反;

“自责”类例(7)“我”不该提瓜子,不该嘴欠,但“我”已经完成了这个动作,因此才会激活懊悔自责的情感;

“嘲讽”类例(11)“他”不应该“拿”腌萝卜做(菜),可是“他”已经这么做了,并且承受了相应的后果,因此说话人认为他活该;

“无可奈何”类例(12)“咱们”是很想打出日本人,可是却没这个能力,因此只能认命,具有反预期信息;

“撒娇”类例(15)“你”不该欺负“人家”即说话人,因此不跟“你”玩,说话人抓住这个原因,故带有撒娇口气。

以上类型体现出与说话者的预期相反的信息,反预期也可与受话人的预期相反,如“得意”类。例(17)球员李毅没想到会被球迷骂,但结果却被骂了。说话人也正是利用这种意外性,有了可得意的条件,认为自己球踢得好。

反预期是说话人视角和认知的侧面表现,因而“让”字构式的反预期信息表达是语言主观性的表现之一。

(2)构式压制下的VP色彩。构式的特性之一即压制性,王寅解释为“构式将压力自上而下地施加到进入构式的不合常规的组构成分之上,使之满足构式意义上的要求。”“当动词义与构式义不完全一致或相冲突时,构式常会迫使动词改变其论元结构(增加或减少动词的论元数量)和语义特征”[9]当语言形式与构式所表达的意义与功能不匹配的时候,构式就会利用构式义的整体地位对其中的词汇义进行压制,也就是说,构式义对与构式义相悖的组构要素或词汇的角色属性进行修正,迫使进入其中的词汇发生改变。

构式的压制性使进入“让”构式的VP临时改变了其原本的词汇色彩,体现了构式的主观性。“让”字构式在语言的具体应用中情感色彩极其浓厚,因此,VP表现出来的色彩义不可能是中性的,被压制之后的VP可分为主观性褒义和主观性贬义两类。

上文所述的情感功能中,表“撒娇”、“得意”类的“谁让NP+VP”中,VP是主观性褒义的,其他情感类别的构式中,VP具主观性贬义,即使VP是褒义的或中性的,但在说话人眼中仍是贬义的。

构式压制使主观性更强,扭转了词语的色彩,本是主观性很强的词进入构式后,主观性变得更强,这种主观性说到底仍是说话人主观赋予的。

综上所述,“让”字构式的主观性既体现在自然的超常规构式义本身,也体现在从情感的角度来说的构式的情感功能之上,还体现在从视角和认知的角度分析的反预期信息及人们的主观性赋予的进入“让”字构式的VP主观词汇色彩之上。其中,“让”字构式对反预期信息的表达以及构式对进入其中VP的压制,既是构式主观性的体现,也是主观性作用的结果。

2. “让”字构式的主观化。沈家煊(2001)认为,“主观化是指语言为表现这种主观性而采用相应的结构形式或经历相应的演变过程。”[7]本文认为,构式的主观化是语言为满足人们的交际需要,逐渐适应构式的主观性,从常规义到超常规义的演变过程。而“让”字构式的主观化是在一定的语义基础之上进行的,从常规义到超常规义的重新分析与整合,这个过程经历了情感吸收,构式的情感功能来源于情景语境的吸收与固化。

(1)主观化的语义基础。“让”字构式中的“让”可由“叫/教”替代,但使令动词“使”“令”等则不能出现在该构式,为什么其他使令动词没有发展出这种用法?

胡婉云(2002)认为在语义层面上,“让”除具有“使”的意义外,还有“使”没有的“容许、听任”义,并认为表示“容许”、“听任”意义的兼语句只能出现“让”,不能出现“使”[10]。石毓智(2011)分析说:“‘教’、‘叫’、‘让’共有而‘使’缺乏的语义特征是前者可以语法化为被动标记的语义基础。前三个动词都有‘容任’的用法,‘使’没有……‘容任’语义与被动式的语法意义更为接近。”[11]“容任”义与本文所述的“让”字构式具有语义相宜性,这种共性的语义特征,使得构式中的“让”可由“叫”或“教”替代,而不能替换成“使”。据使用频率来看,“让”的频率大于“叫”,“叫”又大于“教”,“让”成为该构式的典型动词,这只是地方性使用习惯造成的差别。“让”字构式用法多用于口语中,而“让/叫”作为口语常用词,比其他使令动词使用频率高得多,有进一步发展的广泛“群众基础”。

“让”字构式来源于“容许、听任”义的“让”字兼语句,无论从语义基础及结构要素的分析上都可得到充分证实。

(2)构式的情感色彩溯源。根据“让”字构式在语言实际中具体的结构类型,分析其情感色彩来源如下:

1)谁让NP+VP。“谁让”构式的情感用法显然是从疑问句逐渐发展演变而来,“谁”从有所指逐渐虚化没有真实对应,句子经历了过渡和语调变化,从疑问句调变成祈使感叹句调。

“谁让NP+VP”中NP+VP兼语小句很长的情形下,话语发出时气流断开,语句停顿的位置逐渐有别于致使义“谁让”句。如:

(21)谁让你来的?是你家主子吗?

(22)谁让咱们“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闯进来”,上了卖肉的这趟贼船呢?(陆步轩《屠夫看世界》)

(23)我只能说,对不起你,玉英,谁让我……我是一个懦夫!(陈建功《皇城根》)

例(21)表致使义,句子“一气呵成”,而例(22)(23)中,“谁让”后面的句子较长,倾向于在“谁让NP”后进行停顿,构式经历了重新分析后逐渐虚化,在一定的语境下激活相应的情感功能。如(23)“谁让我”在停顿之前,已经表现出一种“自责”的情感色彩。

随着主观化程度的加深,“谁让NP+VP”中间可插入其他话语标记,“谁让”与后续句子更加松散,经过语音隔断,甚至受事宾语担任了NP,关系不再是NP施加VP动。如:

(24)谁让我,说到底我还是个大俗人呢。(陈建功《皇城根》)

(25)谁让这一行没人爱干呢?(报刊:1994年报刊精选)

甚至在使用过程中,说话人知晓听话人能在其百科知识中提取到NP所指或上下文已经有交代时,可缺省NP,后面直接加VP,此时,“谁让NP+VP”的主观化程度更深。如:

(26)就佯称锻炼身体,谁让是“伤病员”呢。(王金璐《伤后18年“又是一条好汉”》)

这种带有情感色彩的“谁”做主语的“让”字构式首先在出现民国(二十世纪初期)的评书《雍正剑侠图》中,共13例,还未见“嘲讽”、“撒娇”及“得意”类情感表达。如:

(27)谁让我将事做错呢!(常杰淼《雍正剑侠图》)

(28)乔玄龄低头想了一想:“得啦,谁让你们哥俩当初在昆明对我不错哪!”(同上)

口语的发展要先于书面语,由于口语交际是语言传播的最快途径,该构式在口语中经高频使用,逐渐显现,并有所发展,进而才能进入到书面语。因此,该构式在口语中的使用时间必然先于《雍正剑侠图》的出版时间,同时该构式具有地域性,主要流行于北方方言之中。

2)我让NP+VP。“我”做主语的“让”字构式同样从疑问句中过渡而来。

据石毓智(2011),疑问和感叹之间有着内在的认知联系,那么这种过渡并非偶然地经历了“重新分析”的过程,表层结构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句子功能发生了变化。说话人在使用中不知不觉地进行了概念整合,将个人的情感态度整合压缩进构式中,久用固化成为一种语言单位。

3)让NP+VP。构式的压制性使构式可进行“论元增容”或减少论元。主语零形式“让”字构式应表示“容许、听任”意的兼语句缺省主语而来,这种过程前人称之为减论元或缺省。发生这种现象可能是因经济原则,同时,也有说话人使用习惯的影响。经过减论元,将无定指疑问代词“谁”去掉,一方面经济化,使表达简洁,另一方面避免与使令意义的“谁让”疑问句造成歧义。去掉“我”则可在一定程度上区别于实义兼语句。经减论元处理的无主语“让”字构式在情感上反而加强,这可能由于句子变得短小后,说话时气流力量充沛、强大,造成整个句子的语势都得到加强,因此产生了更强的表达效果。

(29)我(谁)让你不好好学习!

(30)让你不好好学习!

(3)构式主观化的结果。构式主观化的结果就是“谁让NP+VP”的泛化,我们检索北京大学CCL语料库含有“谁让”的语句587例,分析发现,其中含有情感功能用法的约占76%,可见,其情感功能表达逐渐普遍化,也就是说,该类型“让”字构式的主观化程度最深。

在语言实际中,不同类型的“让”字构式在句法结构上可能有不同的来源,但无论何种结构类型的“让”字构式,都是随着语言主观性的加深,逐渐刺激句子在语义基础之上进行重新分析。在此过程中,构式将情景语境中说话人的态度情感吸收,并进行概念整合,听话人进行认知概念推理,形成一种语言内的共知的超常规用法。这种用法在高频使用下,逐渐固化形成带有情感色彩的“让”字构式。语言是人们表达思想情感、态度观点的交际工具,因此,说话人的主观性是该构式形成的诱因之一。

五、结语

产生于20世纪初期的“让”字构式在对话语境中的情感类型纷繁复杂,能充分表达人们的情感态度,主要活跃于口语之中,后进入书面语。20世纪可谓是语言发展的一个高峰期,同时期出现了许多类似的口语化构式,如“给我VP”、“你想想看”等等,这些构式都是在常规用法的基础之上逐渐主观化而来的具有了主观性的构式。语言的这种发展说到底与人类的认知方式与情感表达需要有关。人类是主观的,其认知方式及个人情感的表达以自我为中心,都是从自己的角度表达客观事物及个人情感,因此,语言事实必然带有了主观性。

[1] 周继圣.“刺激-反应”语境中的“让(叫)”兼语句——兼谈汉语口语中的警告-威胁性祈使句[J].青岛海洋大学学报,2000(1):51-55.

[2] 许卫东. 招远话中表“ 消极禁止”的“让”字句[J].中国语文,2007(4):359-363.

[3] 胡德明.“谁让”问句研究[J].世界汉语教学,2009(2):191-201.

[4] 刘宗保.警告义构式“叫/让”句探析[J].汉语学习,2011(2):60-67.

[5] 邓川林.“让/叫”的主观性用法及扩展机制[J].语言教学与研究,2012(1):60-67.

[6] 武钦青,刘慧清.主观标记性构式“谁让Y.VP”考察[J].淮北师范大学学报,2001(4):105-108.

[7] 沈家煊. 语言的“主观性”和“主观化”[J].外语教学与研究,2001(4):268-275+320.

[8] 吴福祥.试说“X 不比Y·Z”的语用功能[J].中国语文,2004(3):222-231+287.

[9] 王寅.构式语法研究:上卷·理论思索[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11:322.

[10] 胡婉云.带兼语的“使”和“让”之比较研究[J].松辽学刊,2002(1):85-93.

[11] 石毓智.语法化理论——基于汉语发展的历史[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11:70.

(责任编辑:余志平)

Analysis of the Tone Function and Subjectivity of “Rang” Construction

Dai Lili

(DepartmentofChineseLanguageandLiterature,HuazhongUniversityofScienceandTechnology,Wuhan,Hubei430074,China)

The subjectivity of “rang” (让) construction is mainly reflected in the various color emotions activated in the context of dialogue, as well as in the constructional meaning which surpasses extraordinary usage. The emotional function is from absorption of the mode in the context of the discourse. In spoken language, speaker’ s color emotion is gradually solidified into the construction by frequently using it. It eventually forms a special emotional function. “Rang”(让)construction is developed from pivotal sentence that consists of the meaning “to allow”. “To allow” is the semantic foundation for construction subjectivity.

Rang(让) construction; Emotional function; Semantics Base; Subjectivity; Subjective

2015-04-23

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创新基金项目(0118401026)

代丽丽(1987- ),女,蒙古族,辽宁阜新人,华中科技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博士研究生。

H146

A

2095-4824(2015)04-003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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